1999-12-27
第 1 版
1. 北京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第1版(要闻)专栏: 北京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乌盟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赵兴林报道:北京市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加值开始打破多年徘徊不前的局面。据预测,今年全市农业增加值将达到87亿元,增幅为2%;农民纯收入可达4350元,比上年增长8%。 北京市今年推出提高效益、富裕农民的农业结构调整意见后,郊区县、乡因势利导,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发展具有自己特点的产品生产;有计划地将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促使全市观光农业项目达到871个,目前已接待观光游客1052万人次,创收5.3亿元。 与此同时,各乡镇注重政策引导、典型示范的作用,粮食与经济作物结构、种养结构都发生了明显变化。今年全市粮田种植面积减少60万亩,菜田连续多年稳定在65万亩的基础上,今年新增7万亩;果品新发展25.1万亩。全市粮食与经济作物之比由去年的73∶27调整为70∶30。此外,今年新发展家庭养殖户17.9万户、养殖小区525个,养殖业占农业比例由上年的47.5%提高到50%。 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蓬勃兴起,相继出现的一批高科技示范园区,对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拉动作用。大兴县永定河沿岸高科技示范区,带动永定河两岸8万亩鸭梨和10万亩西瓜的发展。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品种结构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其中名、优、特、新农作物品种由上年的800个增至1000多个,农产品出口供货额达到19亿元,比上年增长44%。
2. 乌盟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
第1版(要闻)专栏: 本报呼和浩特12月26日电记者刘亮明、孟辉报道: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今年在遭受60年罕见的特大旱灾的情况下,农牧业经济仍稳定发展,60多万农牧民不但没有返贫,人均收入还可增加近200元。 几年来,乌盟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根据旱作农业的实际,全面推广了覆膜坐水点种,到今年玉米等推广面积已达300多万亩,使粮食亩产从不足50公斤提高到250公斤,总产稳定在10亿公斤以上。同时,还重点发展适销对路的优质马铃薯种植。这些举措促进了退耕速度,5年来退出旱坡耕地1200万亩,而有一半的耕地获得比往年多一倍多的产量。 几年来,农民从种植结构调整中人均增收165元。目前,退耕的1200万亩旱坡地,已有1000多万亩还林还草,并在后山地区长300公里、宽50公里内构建起绿色框架,完成治理面积240万亩,种树种草239万亩。 全盟还实施了“三养工程”(养牛、羊、猪),几年间全盟养畜数在50头以上的农户已发展到近2万户,牲畜总头数达689万头,年度增长8.7%。农牧民从畜牧业中获得的人均收入比已从1994年的15%提高到40%多。
3. 破坏法律实施致人死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被依法制裁
第1版(要闻)专栏: 破坏法律实施致人死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被依法制裁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王雷鸣、牛爱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李昌等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分别判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 此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于12月15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今天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起诉书指控李昌等4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事实;公开开庭审理了起诉书指控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事实,并当庭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庭审理查明,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积极追随、伙同“法轮功”邪教组织首要分子李洪志,冒用气功名义,通过伪造身世、吹捧“功力”的方法神化李洪志,建立“法轮功”邪教组织,炮制了《中国法轮功章程》、《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等邪教教规;并先后在各地设立“法轮功”“辅导总站”39个,“辅导站”1900余个,“练功点”2.8万余个。 李洪志及被告人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先后在北京、天津等地,组织、策划、指挥“法轮功”练习者非法聚集围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每次300人以上的聚集围攻就达78起。今年4月25日,李昌等人组织煽动北京及外省市“法轮功”练习者万余人,到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静坐示威,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和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危害了首都的社会安定。之后,李昌等人按照李洪志的“指令”,策划部署在北京、吉林、四川等地安排“法轮功”组织的接替人员,妄图与政府长期对抗。 李洪志及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传功”、“讲法”,非法出版、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聚敛钱财,非法获利4513万余元。 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散布迷信邪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截至1999年8月底,在全国各地已导致14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或因练功走火入魔自残、自杀身亡,或因贻误医疗时间病情恶化而死。 为对抗国家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采取各种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公安机关依法从李昌等4人家中共搜查出他们非法获取的国家绝密、机密、秘密级文件37份;李昌等人将有些文件的内容编入“法轮功”简报或写入向政府示威的联名信中,公开广为散发,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法庭认为,被告人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等人,积极追随、伙同李洪志,无视国家法律,积极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实施上述一系列犯罪行为,均已分别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系主犯,姚洁系从犯,均应分别依法惩处。鉴于李昌、姚洁被羁押后能主动、比较详细交待策划、组织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及新闻单位的事实,对其在参与策划、组织、指挥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供认不讳,同时对李洪志罪恶本质及“法轮功”邪教组织进行了揭露,有一定的悔改表现,对李昌依法酌予从轻处罚,对姚洁减轻处罚;鉴于姚洁能真诚悔罪,对其所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酌予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的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三罪并罚,判处李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王治文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纪烈武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姚洁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李昌、纪烈武、姚洁的家属为其聘请的律师和法院为王治文指定的律师,以及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本人,均当庭作了辩护。 各界群众、新闻记者及4名被告人的家属,旁听了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宣判。
4. 质量第一不留隐患 武汉龙王庙险段整治工程效益显著
第1版(要闻)专栏:防洪工程巡礼① 质量第一不留隐患 武汉龙王庙险段整治工程效益显著 编者按:1998年夏天,长江、松花江流域发生的特大洪水,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大水过后,国家大幅度增加了对防洪工程的投入,各地江河沿岸开展了以堤防建设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许多防洪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在今年汛期经受了考验,发挥了巨大作用。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登出一组报道,向读者介绍中宣部、水利部推荐的四个重点工程的建设情况。 本报武汉12月26日电记者杜若原报道:今年汛期,武汉市再次经受了长江洪水的严峻考验,武汉关水位一度达到28.89米,这是自有记载以来的第三高水位。然而,武汉市龙王庙险段的百姓已经告别了水灾,再没有了往年的惊慌,北岸依然是车水马龙,南岸居民没有因为被淹而离家躲避。这是刚刚投入使用的龙王庙险段综合整治工程发挥的显著效益。 武汉市龙王庙险段地处长江、汉江交汇口,河道狭窄,堤岸陡峻,水流湍急,历史上曾多次发生河岸脱坡、防水墙裂缝、码头断裂错位、堤内道路大面积散浸、管涌等险情以及多起海损事故。1080米的龙王庙险段堤外无滩地,堤内无退路,仅隔一条马路就是繁华的汉正街。一旦出险,大汉口将面临灭顶之灾。也正因此,龙王庙险段是武汉三镇防洪的心腹之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怀下,总投资达2.34亿元的龙王庙险段综合整治工程,于1998年11月20日正式开工。责任重于泰山。龙王庙工程业主单位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把施工队伍的“准入关”。在武汉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发布了龙王庙综合整治工程招标信息后,先后申请参建的有50多家优秀施工企业。工程业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最后确定了23个中标施工单位。整个过程没有“条子”现象和转包工程现象发生。 千秋大业,质量第一。龙王庙整治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制度、规定和规范操作。设计单位深入现场踏勘,广泛搜集资料,充分进行论证,反复修改补充,不断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按设计、按合同、按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把质量第一的思想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返工,不给工程留下任何隐患。质监单位代表政府行使监督职权;业主坚持现场办公,实行面对面的管理、协调、督导和服务。 参与龙王庙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大量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工程建设中的一个个难关。在北岸垂直水平隔渗过程中,针对历年高水位情况下堤内冒水险情,大胆运用土工膜技术,较好地解决了堤身渗水问题。龙王庙水流湍急,水下冲刷剧烈。过去主要采取抛石固岸,累计抛掷块石、石笼达27.7万立方米,但常常是抛石不见石,洪水一来险象环生。在这次整治中,工程技术人员运用铰链沉排方式,压住抛石形成的坡度,使得河底和岸坡从此免受冲刷之苦。 在根治龙王庙险段水患的基础上,龙王庙工程指挥部挤出数百万元资金,在南北两岸分别建造了大型观景平台,临江竖起了200多根庄重典雅的欧式灯杆,铺设大片草坪等。市政府决定再斥资500万元,将龙王庙两岸观景平台建成一流景点。 压题照片:整治后的龙王庙险段南岸咀护坡全景。(附图片)
5. 国企主导竞风流——浙江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纪实
第1版(要闻)专栏: 国企主导竞风流 ——浙江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纪实 本报记者袁亚平 今年,浙江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350亿元左右,增长10%左右;今年预计全省外贸出口额达到127亿美元,国有等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50亿元,财政总收入4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2.5%、15%左右。 尤为可喜的是,今年上半年,浙江国有企业上缴税金同比增长32.33%,增幅列全国第三位;实现利润占全国的7.24%,总资产贡献率列全国第三位。 浙江经济发展的奥秘何在?从浙江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看,国有经济和其他多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了今天的大好局面。 国有经济控制力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国有工业总资产增长了27倍,目前列全国第十三位,净资产列全国第十二位,利税总额列全国第八位,利润总额列全国第七位。 在浙江本省来说,国有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对全省经济起着支撑作用。在电力、自来水和煤气生产供应业,比重超过80%;在化学、冶金等资本密集的基础原材料产业,比重超过50%;在电子、医药等技术含量较高的新兴产业,比重超过40%;在机械、化工、医药、电子、冶金、食品、建材等行业中,经营规模最大的均是国有企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也愈加激烈。浙江国有企业凭借人才、设备、技术、产品质量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依靠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来实现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 全省15家大企业集团中,国有工业企业占11家,去年这11家的资产占全省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总资产的27.7%。今年以来,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今年1至7月已实现销售收入29.1亿元,利税7.8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饮料行业第一。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我国第二大炼油厂,柴油产量全国第一,航空煤油产量全国第二。 去年9月,浙江国有纺织企业在全国率先扭转亏损局面,全年实现利润70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浙江物资系统在全国率先扭亏为盈,实现利润734万元。喜讯接踵而至,浙江机械行业实现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38.3%,增幅居全国同行之首。 联动发展相互促进 浙江省近年来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实施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改组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环境。城乡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改变了过去“拾遗补缺”的地位,使更多的国有资本集中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主导产业。近20年,浙江水利、能源、运输、邮电等基础产业的国有投资大量增加,累计达到1700多亿元,为改革开放前30年的40多倍。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模式和途径。温州、台州创造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模式,现在已被全省大多数国有企业所采用,75%左右的国有企业实行了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公司制改造。到今年6月,全省5017家国有企业已改制3716家。其他所有制经济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实践,也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和下岗职工安置提供了回旋余地。仅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就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国有企业安置下岗职工的压力。去年全省安置18万下岗职工中,个体企业安置了4.7万人,占1/4多。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政府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支持力度提供了财力保证。到去年底,全省财政收入中,来自非国有经济的收入占73%左右。去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贴息就达8亿元左右。 遵循市场规律寻找实现形式 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浙江省委、省政府就此正在研究方案,付诸实施。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最近再次到杭州市作国有企业改革的专题调查,他说:“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一是以公司化改造为方向,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内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切实把现代企业管理落到实处;四是以产品开发为中心,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五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杭州市在百余家市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控股(集团)公司实行了经营者年薪制,将经营者的效益年薪与净资产收益率直接挂钩。从今年8月起,将国际上通行的期权激励机制引入国有企业,向全市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者售让部分产权,使其个人收入与对企业的贡献紧密结合。 在资产重组与管理重组过程中,不少国有企业抓住机遇,全方位地引进与合作。作为全省15家大企业集团之一的华东医药集团公司,抱着一种真诚的合作精神,终于感动了世界上最大的制药公司美国默克公司,成立了浙江省投资规模最大的合资企业,引进了默克公司的资金、产品、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方法。 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念,有了这样发展的态势,浙江国有企业在全省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充满活力,尽得风流。
6. 二滩水电站全面建成投产 6台55万千瓦机组运行良好
第1版(要闻)专栏: 二滩水电站全面建成投产 6台55万千瓦机组运行良好 本报攀枝花12月26日电记者刘裕国报道:日前,位于我国西部的最大水电站——二滩水电站6台55万千瓦机组全部建成投产发电。亿万年来一直桀骜不驯、滚滚东流的雅砻江水,正在变成强大的电流输向千家万户。 二滩水电站是国家“八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建国以来我国西部规模最大、技术最复杂、投资最密集的基础设施项目之一。二滩水电站由240米高溢流式砼双曲拱坝和巨大的地下厂房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55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33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70亿千瓦时,工程总投资284.7亿元。 二滩水电站早在70年代初就开展勘探设计工作,1991年9月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工程建设初期确定的所有里程碑目标均已实现。二滩工程的初期运行和监测数据表明,工程设计先进,施工质量优良,工程性能达到了设计要求。 在二滩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充分调动了各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监理工程师的积极性,使这项涉及全世界40多个国家、数百个工程项目、上万人参加的大型建设项目比合同工期提前181天完成。二滩工程的成功,标志着我国水电建设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川渝两地因此告别了多年的电力紧张局面,为下世纪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7. 在“不够”上下功夫
第1版(要闻)专栏:今日谈征文 在“不够”上下功夫 张卫东 在年终总结中,“不够”一词每每可见:学习不够努力、工作不够落实、对同志不够尊重、要求自己不够严格、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等。 办事情做工作,很难尽善尽美,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够”,这不足为怪。虚心使人进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够”,是一种有上进心的表现。问题是,有些单位或个人,往往用“不够”去遮挡自身存在的问题,而且年年存在这样一些“不够”,并不准备去解决。认识到“不够”,是一种进步,以“不够”作挡箭牌,则是不想进步,影响进步。提醒大家今年在总结“不够”时,也要有解决“不够”的措施和办法,在解决“不够”上真下功夫,下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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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版(要闻)专栏:南岭杯新闻摄影比赛 天津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开拓货运渠道,吞吐量实现历史性突破。今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超一千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一百二十万标箱,均创天津港历史最高水平。图为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新华社记者马平摄
9. 贵州建成我国最大磷肥厂
第1版(要闻)专栏: 贵州建成我国最大磷肥厂 本报贵阳12月26日电记者胡跃平报道:随着国内最大的氟化铝装置72小时试车考核成功,我国最大的磷肥厂——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瓮福磷肥厂4大装置日前全部通过试车考核,产品产量、质量、主要消耗指标和环保指标均达到或优于设计要求,顺利进入全面试生产。 瓮福磷肥厂是国家“九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是与国家“八五”期间重点建设工程瓮福磷矿相配套的项目,投资概算为36.9亿元,主装置包括年产80万吨重钙、80万吨硫酸、30万吨磷酸、1.4万吨氟化铝等4大装置,其规模均排名国内第一。
10.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第1版(要闻)专栏: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 本报南宁12月26日电记者罗昌爱报道:我国又一特大型水电站——广西龙滩水电站有了她的开发建设单位,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今天在南宁成立。 龙滩水电站是红水河水电梯级开发的“龙头”电站,位于红水河广西天峨县城上游15公里。该电站是红水河水电资源开发中调节性能最好、综合效益最大、工程经济指标最优越的战略性骨干工程。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由国家电力公司、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四个股东方共同出资组建,由国家电力公司控股。公司成立后,首先以下游的岩滩水电站为“母体”,实行滚动开发龙滩水电站。
第 2 版
1. 李鹏委员长访问毛里求斯、南非、肯尼亚、以色列、巴勒斯坦和阿曼六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2版(要闻)专栏: 李鹏委员长访问毛里求斯、南非、肯尼亚、以色列、巴勒斯坦和阿曼六国情况的书面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应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南非国民议会议长金瓦拉和省级事务委员会主席潘多、肯尼亚国民议会议长卡帕罗、以色列政府和议会、巴勒斯坦总统阿拉法特、阿曼国家委员会主席哈尔希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于11月15日至12月4日对毛里求斯、南非、肯尼亚、以色列、巴勒斯坦、阿曼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陪同访问的有李鹏委员长的夫人朱琳,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克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清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逄先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健民,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聪敏,外交部副部长吉佩定,委员长办公室主任吴文昌及我国驻上述六国的大使和夫人。各国对李鹏委员长的访问非常重视,均给予热情、友好、隆重的接待,各国人民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访问达到了“加深了解、增加信任、促进友谊、扩大合作”的目的,取得圆满成功。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访问期间,李鹏委员长同毛里求斯、南非、肯尼亚、以色列、巴勒斯坦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长及阿曼国家委员会主席和政府领导人进行了会谈和会见。双方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广泛的共识。李鹏委员长分别向六国相应领导人转达了江泽民主席、朱镕基总理及我国其他领导人的问候和祝愿。访问中,李鹏委员长广泛接触六国议会、政府、企业、科技和文化等各界人士。在南非和以色列,李鹏委员长分别会见了南非前总统曼德拉和以色列前总理佩雷斯等老朋友;在南非国民议会和省级事务委员会举行的欢迎大会上发表了题为《谱写中非友谊的新篇章》的演讲;在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举行的特别会议上就中东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在毛里求斯出席了由中国援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交接仪式;在肯尼亚访问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人类居住中心;在南非、肯尼亚和以色列重点考察了一些工农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 在南非,李鹏委员长专程前往黑人城镇索韦托,向因反对种族隔离制度而惨遭杀害的黑人学生纪念碑献了花圈。在以色列,专门参观了大屠杀纪念馆并献花圈,沉痛悼念二战中不幸遇害的600万犹太人。李鹏委员长的两次悼念活动,被南非和以色列人民看做是中国人民对南、以两国人民真诚友谊的表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鹏委员长此次出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对六国的首次访问,也是迄今我国访问毛、南、巴、以四国最高级别的领导人。这是继江泽民主席1996年访问非洲和1999年10月底11月初访问北非和中东三国之后,我国为进一步巩固同非洲和西亚国家的关系、增进中国人民同这些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发展中国全国人大同六国议会和相应机构的友好合作,而采取的又一次重要外交行动,对进一步扩大我国在非洲、中东和海湾地区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 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与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足点。访问中,李鹏委员长多次指出,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始终把伸张正义、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权益,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李鹏委员长重申了江泽民主席访问非洲时提出的对非关系五点主张,即“平等协商、增进了解、扩大共识、加强友谊、促进合作”。他强调,在新的形势下,加强磋商、增进了解和信任,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需要。所访非洲三国领导人高度赞赏中国政府关于召开“中非合作论坛——北京2000年部长级会议”的倡议,并表示积极考虑派高级代表团与会。毛里求斯和阿曼领导人还表示愿在环印度洋事务中同中国开展合作。 在访问的六国中,毛里求斯是印度洋西南部岛国,是连结亚、非和大洋洲的海空交通要道,战略地位重要;南非是非洲大陆有重要影响的国家,新南非的建立是二十世纪人类文明史上具有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的重大事件;肯尼亚是非洲大陆独立较早的国家,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以色列是中东地区经济和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在地区事务中有重要影响;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一个核心,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事业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同情和支持;阿曼是海湾合作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和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的创始国之一,在地区事务中有独特作用。 李鹏委员长强调,我国高度重视同六国的关系,愿在政治上加强接触和对话,在经济上根据平等互利原则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并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努力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把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推向新的水平。六国领导人表示赞同李鹏委员长的看法,对发展同中国的关系同样抱有真诚的愿望。毛里求斯总理纳文表示,毛中关系非常密切,毛方感谢中国的无私援助,并将为发展两国关系作出不懈努力。南非前总统曼德拉感谢中国对南非人民争取自由和独立斗争的支持与帮助,他重申南非同中国建交的决策是正确的。姆贝基总统说,南中关系很好,不存在任何争议,两国关系发展潜力巨大。肯尼亚总统莫伊说,中国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伟大朋友,肯尼亚发展对华关系态度是积极真诚的。以色列总统魏茨曼说,中以建交是两国关系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以色列重视同中国发展平等相待的友好合作关系。总理巴拉克也表示,以方将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与中方加强科技和其他方面的合作。巴勒斯坦总统阿拉法特深情地回顾了他同中国三代领导人的友谊,并说巴勒斯坦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中国人民给予的宝贵支持。阿曼领导人表示,阿中关系的特征是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阿方将为推进互利合作关系作出自己的努力。六国领导人都表示欢迎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协议,认为中国最终加入世贸组织将大大增强发展中国家在该组织中的声音。非洲三国领导人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是对非洲不发达国家的一大支持。以色列领导人也认为,中国的加入有利于世界贸易的健康发展。 三 各国议会和各界人士对了解我国情况具有浓厚兴趣。李鹏委员长利用各种场合,作了详细介绍和阐述。他在简要回顾我国五十年发展历程时,着重介绍了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就、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进展以及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工作重点。他强调,我们有条件使我国经济和其他各项事业保持发展势头,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我们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已经具备了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我们能够正确地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和作用日益扩大;国际形势总体缓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比较好的外部环境。 在南非、以色列等国,李鹏委员长重申了我在台湾、西藏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揭露了李登辉“两国论”分裂中国的本质和达赖搞西藏独立的真实面目。同时他还有针对性地阐述了我对人权问题的基本主张。李鹏委员长还应往访国领导人的要求,说明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本质和危害以及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我国政府就此作出的决定和采取的措施。李鹏委员长的谈话,使这些国家的有关人士对我在上述问题上的立场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六国领导人多数均曾在近年来访问过中国,他们高度评价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的形势,赞赏我国的对外政策及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六国领导人都重申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不同台湾当局发展官方关系。毛里求斯政府还明确表示不允许达赖在毛领土从事分裂国家的活动。 针对外国议员对我政治体制了解不多的情况,李鹏委员长着重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几年来,我国根据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改革与发展所急需的法律。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制订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他在介绍我国立法成果的同时,着重阐述了我国立法工作遵循的几个基本原则,即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以宪法为基础,确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坚持法制的统一;立法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注意吸收和借鉴国外立法工作中一些有益的经验等。李鹏委员长进一步说明,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八个民主党派过去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今天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所访国家的领导人也介绍了各自国家的政治体制,特别是五国的议会和阿曼的国家委员会在其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通过相互介绍,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六国领导人都认为,各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和本国人民的意愿,选择政治制度和发展模式,是世界多样化的表现,都应该受到尊重。各国之间的差异,不应成为发展互利合作的障碍。议会组织是推动国与国关系的一个重要渠道,他们希望今后进一步利用好这个渠道,不断加强议会领导人、专门委员会、友好小组之间的交流与接触。同时,在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中,也应加强磋商与合作。 四 在访问中,李鹏委员长全面阐述了我对当前一些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原则立场和观点,同六国领导人取得了广泛的共识。 在谈到世界多极化问题时,李鹏委员长强调,在当今世界上,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而且有新的发展,这不仅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重威胁,也威胁着世界和平与安全。单极世界是危险的,多极要比单极好,多极格局有利于中小国家维护自身的主权和独立,有利于他们发展民族经济。多极化格局的形成是一个漫长曲折复杂的过程,但它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是大势所趋。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对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决定自己应该采取的立场。中国一向认为,国家不分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世界是多样的,各国情况千差万别,各国人民都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有权参与国际事务。访问中,李鹏委员长多次表示,中国愿为推动多极化进程作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往访国领导人对李鹏委员长的看法表示赞同,普遍认为,各国对世界事务应有平等参与的权利,联合国的作用应该得到加强。非洲是多极格局中重要的一极,不应该被忽视。他们对国际关系中的不公正现象表示不满,对当前国际形势中的一些不稳定因素表示关切和不安,认为多极有利于世界的和平和稳定。有的人士指出,“为了和平与公正,应该有勇气对强权政治提出挑战”。 经济全球化问题是访问中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李鹏委员长深入分析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利弊,指出经济全球化既给发展中国家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了风险和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要不断学会保护自己,趋利避害,特别是要根据本国国情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政策,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范和抵御风险,化解危机,掌握发展的主动权。一些国家的领导人结合各自国家的情况,尖锐地指出了国际上的不平等贸易、不等价交换和经贸关系中的其他歧视性政策对非洲国家经济造成的严重危害,强烈地感到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他们认为,虽然冷战后国际形势剧变对非洲带来的强烈冲击已基本过去,但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肯尼亚总统莫伊指出,当前国际经济和贸易体制对发展中国家不利,而对发达国家有利,非洲国家的经济命脉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许多非洲国家经济单一,农产品价格自己说了不算,而要由发达国家或跨国集团来决定。他说,非洲当前最大的问题是贫困,对不少非洲国家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人民的饥饿问题。毛里求斯总理纳文说,大国与小国应该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经济合作,应对那些“弱小经济实体”给予更多的照顾和扶持。往访国的许多人士普遍强调,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要不断增强发展中国家联合自强的意识,共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东问题是李鹏委员长同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两国领导人讨论的主要问题。巴以领导人分别通报了目前双方谈判的情况。李鹏委员长针对当前中东和谈形势,全面阐述了我对中东问题的原则立场,指出实现中东和平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希望有关各国领导人采取积极、灵活、务实的态度,从世界和地区和平的大局出发,以该地区各国人民的利益为重,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谈判,克服目前困难,推动和谈不断取得进展。 阿拉法特总统赞赏和感谢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和长期以来对巴的支持。以色列领导人对我在中东问题上的立场也表示理解和赞赏。巴以双方均希望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继续在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 访问期间,李鹏委员长一行还深入了解了各国经济与科技发展的现状,重点考察了有关国家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在南非参观了萨尔丹纳钢铁厂,该厂是世界上首创采用直接氧化还原工艺与高温氧化还原炉技术相结合的先进技术,其工业环保技术达世界一流水平。在肯尼亚重点考察了当地的茶叶和咖啡种植、加工和出口情况。在以色列考察了特拉维夫市郊的高新技术开发区,重点参观了以激光数字彩喷制版技术著称的SCITEX公司及吉拉特卫星网络有限公司、ECI电信有限公司和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等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在各自领域代表了以色列的最高水平,在世界上也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管理和科技立法方面也有一些好的经验。李鹏委员长一行还参观了以色列具有鲜明特点的“基布兹”集体农庄,重点了解了这一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内部机制、集约化经营和在农业生产中应用高新技术的情况以及该组织面临着改革经营和分配体制的发展趋势。通过考察,我们感到,以色列和南非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某些成功经验,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六 所访六国虽同我国建交时间不同,但都非常重视同我国的关系,双边合作已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中毛建交以来,两国关系一直发展顺利;新南非的建立,为发展中南关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建交时间虽然不长,但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已全面展开;肯尼亚与我建交多年,在双边和多边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中国和以色列经济互补性强,互利合作有着巨大潜力;巴勒斯坦同我国一直相互同情、相互支持,传统友谊不断发展;阿曼与我互相尊重,友好相处,合作关系良好。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同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是李鹏委员长这次访问的一个重要成果。有关国家的主要领导人邀请并热切期待江泽民主席能前往这些国家进行国事访问。李鹏委员长对此表示感谢,并代表江主席作出积极回应。 当前,世界形势正在经历着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中国同包括非洲、西亚各国在内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都面临着振兴民族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历史任务,都需要有一个长期和平的国际环境;都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迫切希望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都主张在国际事务中坚持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都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经贸和科技方面的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当前国际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友好合作,不仅符合双方的根本利益,而且符合国际关系发展的历史潮流和时代要求。我们相信,在世纪之交的重要时刻,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的对外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1999年12月17日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2. 中国石化集团效益大幅增长 12家亏损企业扭亏实现利润翻一番
第2版(要闻)专栏: 中国石化集团效益大幅增长 12家亏损企业扭亏实现利润翻一番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王彦田报道:1999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深化内部改革,在完成石油石化重组重大部署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了原油加工销售上中下游一体化,全系统紧紧围绕提高效益、扭亏脱困和重组改制等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销售收入和利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都超过了30%,全年在消除当期潜亏30多亿元的基础上,实现利润73亿元,同比翻了一番。去年亏损的20家企业中有12家扭亏,其他亏损企业亏损额也大幅下降。这些成绩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国际油价一路攀升,国内原油价格与之联动也大幅上涨,石化集团加工的原油70%来自外购,仅下半年原油价格上涨就增加成本100多亿元。面对严峻形势,石化集团的油田企业坚持储量、产量、效益三统一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和油田管理力度,保持了稳产优产。炼化企业统筹好国内国外的资源和市场,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品种。销售企业配合国家整顿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市场供应,保持了销售产品价格到位。石化集团总经理李毅中说,上中下游联动,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是石化集团今年顶住市场风浪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石油石化行业进行战略重组的正确性。
3. “决战大西南”传来捷报 宝成复线阳广段开通
第2版(要闻)专栏: “决战大西南”传来捷报 宝成复线阳广段开通 本报广元12月26日电记者江世杰报道:目前我国铁路运输仅存的一个限制口——广元口,将随着今天宝成复线阳(平关)—广(元)段的开通投产而不复存在。这是从1998年开始的新的铁路五年建设计划中“决战大西南”战役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 宝成铁路于1952年7月动工修建,1956年接轨通车,1958年元旦正式交付运营,1975年宝成南段完成电气化改造。改革开放以后的经济发展,使得宝成铁路的客货运量迅猛增长,至1993年全线的通过能力利用率已高达96%至100.7%,处于饱和甚至超负荷运转状态。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运能不足的矛盾,国家决定对宝成线进行增建第二线的扩能改造,而增建第二线的重点和难点工程,就在阳平关至广元这72.9公里路段上。
4. 水利部要求 降低电价推进农村水电事业
第2版(要闻)专栏: 水利部要求 降低电价推进农村水电事业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新华社记者鹿永建、本报记者高云才报道:在电力处于买方市场的今天,市场需求是水电建设的决定性因素。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必须以降低电价为重点,推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建设,为降低农民负担和搞好农村经济做出新贡献。 他提出,由于多年来农电管理体制不断上收下划,2400个县的农电管理形成三种体制,主要靠农村水电站自己发电的自发自管县占1/3,由水利部门管理。当前“两改一同价”工作,根本目的是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经济。通过电网改造,提高电网质量,降低线损和变损,切实把农村电价降下来。
第 3 版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建议筹委会结束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成立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会议决定,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筹委会结束工作的建议。 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建议筹委会结束工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成立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工作。筹委会所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建了由二百名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二是主持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三是决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机构和主要官员的设置;四是制订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对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中由选举产生的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进行了确认,并主持了推选委员会对缺额议员的补选工作;五是筹组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六是就澳门居民的国籍问题、澳门原有法律的处理、增加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 今年十一月十九日筹委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期间召开的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认为,筹委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考虑到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二月二十日即告成立,主任委员会议认为筹委会应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尽快结束工作。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十二月中旬举行的会议上就筹委会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后结束工作一事作出决定。在此之后,筹委会将于二○○○年一月十日召开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宣布结束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电)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1999年12月1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共计100名。其中,澳门委员60名,内地委员40名。1998年5月5日,筹委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一年多来,筹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就筹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紧张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筹委会共举行了11次全体会议,筹委会下设的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4个工作小组共召开了51次小组会。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筹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9项任务。现在,我就筹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组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 筹委会成立后,所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组建一个有广泛代表性、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200人的推选委员会。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须由这个推选委员会推举产生,然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去年9月,筹委会就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在澳门开展了广泛的咨询活动,先后举行了13场咨询会议,澳门各界的324个团体、近1000位人士参加了咨询。在充分吸纳澳门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筹委会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该办法规定,推选委员会中的工商、金融界,文化、教育、专业等界,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以及原政界人士的委员,均由筹委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每部分的差额比例不少于30%。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中,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4名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依照全国人大的决定自动成为推选委员会委员。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的产生办法由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自行决定。办法所规定的公开和自愿报名参选推选委员会的做法,受到了澳门各界人士的欢迎,报名十分踊跃,符合资格的参选人数多达2288人。根据办法的规定,筹委会委员以个人身份从2288位参选人中提出候选人的建议人选。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按照委员们提出的建议人选所获推荐数多少的顺序,确定了推选委员会247位候选人名单。1999年4月9日,筹委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从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了185名推选委员会委员,他们与4名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经协商推举出来的11名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一起,组成了200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何厚铧先生报名参选行政长官后,辞去了推选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由于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空缺无人递补,推选委员会最后由199位委员组成。 二、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如何产生,是澳门各界瞩目的一件大事。按照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行政长官人选由推选委员会以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筹委会研究后认为,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更加符合民主程序,更易为广大澳人所接受。筹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采纳了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 按照上述办法,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具体产生过程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报名与资格审查,凡有意参选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士,先须以书面形式向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表明参选意愿,经主任委员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者成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第二阶段是提名与确定候选人。推选委员会委员在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公布的参选人名单范围内,经过协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人选,凡获得推选委员会委员20人或20人以上提名者,成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 在澳门公开报名参加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选举的有9人。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确认其中的5人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1999年4月23日,推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澳门举行,由推选委员会委员进行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结果,何厚铧、区宗杰两人获得20人以上的提名,成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之后,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在澳门组织了候选人答问会议,两位候选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施政主张,并现场回答了各界别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提问。1999年5月15日,推选委员会在澳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当天,199名推选委员会委员全部出席了会议。选举结果,何厚铧获163票,高票当选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1999年5月20日,朱镕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根据推选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朱镕基总理随即签署了任命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第264号令。5月24日,江泽民主席会见了何厚铧;李鹏委员长和朱镕基总理也分别会见了他。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产生的整个过程,都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除委员填写选票不公开外,全过程向海内外传媒开放,现场有数以百计的记者采访报道,并有中文、葡文、粤语、英文的电视直播。提名和投票选举均设有监票人,从发票、投票到开票、唱票、计票均在监票人的认真监督下进行。澳门社会和国际舆论对这次选举一致予以好评。 三、关于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等方面的工作 (一)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设置提出意见和作出决定。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设司、局、厅、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司作为一级政府机构,与现行澳葡政府的7位担任政务司职务的官员,作为澳督的助手是不同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所设的是司级机构,司长的职能、职位是明确而稳定的。另外,澳门现有多个警察部门,各自行使职能,缺乏统筹指挥和协调,为落实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政府应组建统一的警察机构。筹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所赋予的权力,从澳门实际情况出发,并兼顾到澳门各界对完善澳门现行行政架构、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经反复研究,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和主要官员设置提出了意见。主要内容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设5个司,名称分别为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保安司、社会文化司和运输工务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组建统一的警察部门之前,原有各警察机构统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管辖,保安司司长兼任基本法所规定的“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 原澳门的反贪机构和审计机构的设置与基本法有不符之处,同时澳门也没有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单独的海关。筹委会决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澳门特别行政区审计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这三个部门的具体职权和组织结构等,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定。 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司司长、廉政专员、审计长、警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海关主要负责人,均为主要官员,由行政长官从符合基本法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中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1999年8月11日,国务院根据何厚铧先生的提名,任命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7位主要官员和检察长。鉴于澳门尚未建立统一的海关,海关关长的提名和任命留待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成立后的适当时候进行。1999年9月25日,何厚铧先生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委任了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行政会的10位委员,完成了行政会的组建工作。 (二)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 组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是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具体体现,是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必要环节。按照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由2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8人,行政长官委任议员7人。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中由选举产生的议员,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确认,可以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如有议员缺额,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决定补充。筹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具体产生办法》。该办法规定,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中经选举产生的议员,在履行一定手续并经筹委会确认后,才能过渡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的议员。鉴于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仍由澳葡政府负责对澳门的行政管理,如有议员缺额,不具备条件在澳门社会以原有选举方式来补选议员;同时,考虑到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如有缺额,可由推选委员会负责补选。 1999年7月23日,筹委会秘书处发表公告,并于8月9日至20日受理了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选任议员过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的资格确认申请。在16位原澳门选任议员中,有15位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经过资格审查,筹委会认为这15位原澳门立法会的议员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要求,确认他们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由于一名直选议员缺额,根据上述办法由推委会补选。参选缺额补选的候选人共有4位,1999年9月20日在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主持下,推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一位立法会议员,完成了补选工作。9月24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委任了7位立法会议员。至此,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顺利组成。 (三)为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制定有关决定和办法。 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的法官,要由法官、律师和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行政长官任命。为保障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筹委会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设立推荐法官的独立委员会的决定》。1999年7月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委任了独立委员会7名成员。 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产生办法,是筹委会负责的又一项重要任务。1999年7月3日,筹委会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具体产生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设置,包括法院的种类、等级、管辖权;检察院的设置;各级法院院长、法官和检察长、检察官的产生办法。根据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要体现国家主权和平稳过渡并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原则,对法官和检察官的人数、任职资格、聘用外籍法官等作出了具体规定。1999年9月,独立委员会向行政长官推荐了法官人选,行政长官表示接受所推荐的人选,并将在履行法定手续后正式任命。10月29日,行政长官又任命了特区检察院22位检察官。至此,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的筹组工作也顺利完成。 此外,澳门原来分设有澳门市和海岛市两个市政机构,其法律地位与基本法规定不符。根据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市政机构。考虑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基本法规定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不能同时到位,为了澳门的平稳过渡,筹委会作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市政机构问题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之前,将澳门原市政机构改组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临时性市政机构,经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授权开展工作,并向行政长官负责。临时性市政机构的任期至基本法规定的非政权性市政机构产生时为止,时间不超过2001年12月31日。 四、关于法律方面的工作 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我国的国籍法将于1999年12月20日起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因此,在法律工作方面,筹委会首先研究了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具体实施问题。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国籍问题在澳门比较复杂,尤其是如何处理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国籍问题,澳门社会各界以及国际社会都十分关注。筹委会根据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国籍法的原则,兼顾澳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提出了灵活宽松的处理方案,允许具有中国血统但又有葡萄牙血统的葡后裔居民自由选择国籍,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就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解释的建议。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筹委会还研究了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实施问题,即哪些人可以成为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对于这个问题,基本法有原则性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明确。筹委会遵循基本法所确定的原则,针对澳门的历史和其他具体情况,从稳定社会和人心的大局出发,本着有利于平稳过渡的原则,提出了关于实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意见,供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参照。该意见尽量保持在1999年12月19日前已享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并继续在澳门定居、生活和工作的人士已享有的权利不因政权交接受影响,保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境管理的正常秩序。 国籍法的解释和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具体实施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受到了广大澳门同胞的好评,不仅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而且为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涉及的处理有关国籍和永久性居民身份问题的工作提供了依据。 法律方面的另一项主要工作,是根据原有法律基本不变的原则全面审查澳门原有法律,以便在采用为特别行政区法律时,对其中存在的与基本法相抵触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筹委会完成了对澳门855项现行成文法律、法令的审查和研究工作。据审查,原有法律中主要有两类抵触基本法的情况:一是整部法律、法令与基本法相抵触;二是部分内容和条款与基本法相抵触。筹委会采取了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的办法。除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极少数法律,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为不采用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外,绝大多数的法律通过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或例外以及通过解释、名称词句替换等原则解决,从而使这些法律均可采用为特别行政区法律。还有若干项原有法律,虽然从整体上看是抵触基本法的,不应采用为特别行政区法律,但由于这些法律所规范的内容关系到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承袭,在实践中涉及的范围较广,如果简单地废除,会对澳门的平稳过渡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制定新的法律之前,可按基本法规定的原则、参照原有做法处理有关事务。根据上述情况,筹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问题的建议。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 五、开展对与澳门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经济问题的研究 就涉及澳门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现澳门平稳过渡,保持澳门经济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此,筹委会设立了经济小组,并充分发挥澳门居民的参与作用,就澳门经济有关的问题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0年度财政预算,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第一个财政预算,关系到未来特别行政区经济的发展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运作。鉴于1999年12月20日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编制2000年度的财政预算,理所当然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权。但由于2000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需要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即着手编制,因此筹委会提出由中方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在澳葡政府合作下,编制该年度财政预算案。经过中葡双方磋商,葡方对中方编制2000年度财政预算案采取了合作的态度。这为顺利编制2000年度财政预算创造了条件。 中葡联合声明规定,1999年12月20日前退休的澳门政府公务员在1999年后的退休金支付责任应由葡方负担,但中葡联合联络小组在落实此项规定时却遇到了困难。由于此问题涉及澳门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和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关系到未来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行政运作和重大财政责任,筹委会对此表示了关注,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经过中葡多次磋商,这个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澳葡政府的资产是澳门的公产,清理好这些公产,并全部、完整地交给特别行政区政府,是政权交接的一项重要内容。筹委会经济小组对这项工作给予关注,听取了澳葡政府有关官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除上述工作外,筹委会经济小组对澳门经济发展的问题,对处理1999年后内地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金融、经贸关系等具体问题开展了研究,有关成果将提供给未来特区政府有关方面参考。 六、关于社会文化事务方面的工作 澳门回归祖国,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一件大喜事,届时举办各类活动庆祝回归是广大澳门居民的共同愿望。为有利于澳门各界的广泛参与,使各项活动得以良好组织和顺利进行,筹委会支持和推动成立了澳门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庆委会由900多名澳门人士组成,设主席团、顾问团和执行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使澳门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参与到澳门回归祖国的庆祝活动中来,筹划、组织全澳门的民间庆祝活动,协调各界别、各地区的庆祝活动。庆委会的工作,得到了澳门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在广泛咨询澳门社会各界团体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庆委会制定了1999年12月19日至22日各项庆祝活动的计划,并作好了各项准备工作。 鉴于在澳门政权交接仪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及有关庆祝澳门回归的各项活动中,将大量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为了维护区旗、区徽的尊严,筹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以便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之前,通过这个暂行办法,规范区旗、区徽的使用。 此外,筹委会还就社会文化领域内与政权交接相关,并为广大澳门居民所关注的其它问题提出了意见或作出了决定。例如,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澳葡政府发行和使用的所有澳门邮票的票面,都印有葡文的“葡萄牙共和国”字样,有的邮戳的戳面上则印有葡萄牙国徽使用的天球仪与盾牌。为体现国家主权,并确保政权交接时澳门邮政服务的正常运行,筹委会提出了关于澳门邮票过渡性安排的意见,即反映葡萄牙管治的邮票、邮戳等自1999年12月20日起停止使用,在此之前由澳葡政府适时发行过渡性邮票,过渡性邮票在1999年12月20日以后可继续使用。再如,在澳门现有公众假日中,有的是反映葡萄牙管治澳门的事实的。为适应我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一历史性的转变,筹委会对1999年12月20日至31日和2000年的澳门公众假日作了调整性安排的决定。又如,澳门回归后,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我国的国旗、国徽以及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外,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公共行政机构还可能有其他的徽记、旗帜和印章。为此,筹委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公共行政机构的徽记、印章和旗帜问题的决定》,提出旧的体现葡萄牙管治澳门的徽记、旗帜和印章应从1999年12月20日起停止使用,新的徽记、旗帜和印章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决定并制作。 各位委员: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是我国政府处理澳门问题的根本方针。筹委会所进行的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就是要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筹委会在制定有关办法、作出有关决定时,都是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为根据。同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开放的姿态“面向澳人,依靠澳人”,充分吸纳澳门居民的意见,推动广大澳门居民参与到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正因为如此,筹委会的工作进展顺利。 以上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请审议。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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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版
1. 澳门回归忆“七子”
第4版(要闻)专栏:人民论坛征文 澳门回归忆“七子” 郭枫 澳门回归,不止一次地听到那个熟悉的旋律:“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姓?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稚嫩的童声表达了迎回归的喜悦之情,也勾起了亿万人民内心深处的创痛、苦涩和辛酸。闻一多先生当年怀着悲愤、期待写下这首流传至今的《七子之歌》。闻一多所呼唤的“七子”,是指香港、澳门、台湾、威海卫、广州湾、九龙、旅顺大连等七个地方,当时都被西方列强霸占。他不会想到,时隔七十多年,西方殖民统治在我国彻底结束时,人们为他的诗谱写了优美的旋律,成为迎接澳门回归的主题曲。当全国人民在同一时刻唱着同一首歌曲时,它就不再是一首普通的歌曲。这恐怕也是先生始料未及的。 《七子之歌》写于一九二五年夏。那时的中国风雨如晦,山河破碎,英日帝国主义在上海、青岛血腥屠杀进步工人和学生,造成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闻一多在国外饱受洋人的白眼和欺凌,回国后又看到列强横行,北洋军阀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残酷镇压人民的现实,内心痛苦万分,夜不成寐,望着黑暗的夜空,呼唤着香港、澳门等七个地方的名字,就像呼唤自己的孩子,写下了《七子之歌》。 这首诗里有太多的沧桑,澳门四百年的变迁,中华民族对命运的抗争,都凝聚在它的字里行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先生在诗里表达的更多的是怨忿之情。我们不难想象闻一多流着热泪写作时的悲苦和愤懑,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决不只是面对山河破碎的痛苦和无奈,还有他由此而生的对于反动的强权势力的抗争,有他面对反动派的枪弹拍案而起的傲骨。他是一个坚强不屈的诗人,正像诗中所写的那样:“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你依然保管着我内心的灵魂。”他呼唤的是澳门归来,他赞扬的是澳门人的中华魂。正是他的爱国热忱和民族气节,使人民永远记住他,他的诗才流传下来,并将永远流传下去。今天,他用心灵呼唤的澳门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他忧心如焚的国家一天一天强大起来了,他奋笔声讨的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华大地上一去不返了。 不眠的回归之夜,锣鼓敲起来,狮子舞起来,歌儿唱起来。在如潮的歌声里,一个伟大的行吟诗人向我们走来,他千百度呼唤的澳门向我们走来。我们用歌声欢庆正义力量的胜利,祝愿澳门明天更美好。我们也用歌声纪念这位伟大的爱国者。
2. 第四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揭晓 万正和等十位青年农民获荣誉称号
第4版(要闻)专栏: 第四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揭晓 万正和等十位青年农民获荣誉称号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记者唐维红、王娜梅报道:中国青年农民的最高荣誉——中国杰出青年农民及提名奖今天在京揭晓。10位大地之子荣获“第四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称号。 这十位青年农民是:发展柳编,带领千家万户勇闯国际市场的河南省固始县三河尖乡黄寨村青年农民万正和;承包荒山,综合治理小流域的山西省蒲县西坪垣乡天花岭村青年农民牛伟;开发边疆的种棉大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八十一团农场职工王坤;培育良种推广科技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居力很乡红心村青年农民王大民;八年如一日,誓做雷锋传人的山东省曹县仵楼乡后张楼村青年农民田永亮;发展草坪种植,绿化美化城市的河北省隆尧县千户营乡狮子疙瘩村青年农民乔书领;大学毕业回乡创业,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湖南省浏阳市洞阳乡生基村青年农民张浩;发展农业产业龙头,勇创一流品牌的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沙洲乡双和村青年农民祝义才;放弃城市优越生活,开发荒山的女林业工程师,四川省华蓥市禄市镇红光村青年农民欧阳晓玲;自学成才,致富万家的吉林省九台市苇子沟镇西沟村青年农民高才。此外,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西古村青年农民王守成等13名同志获得提名奖。 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表彰活动是由共青团中央、农业部、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和全国青联联合开展的,旨在全社会倡导务农光荣、务农有为的社会风尚,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自1996年开始,已经连续开展了四届,树立了一批爱农兴业、自强不息、有所作为的新型青年农民典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 据悉,获奖的青年农民在京期间,主办单位为他们安排了“WTO与中国农业现代化”讲座。他们还将为北京林业大学的学生作一场事迹报告会并参观北京高新农业示范园区“锦绣大地”。(附图片) 12月26日,第四届中国杰出青年农民评选揭晓。他们是万正和、牛伟、王坤、王大民、田永亮(上排左起);乔书领、欧阳晓玲、张浩、祝义才、高才(下排左起)。 新华社记者刘卫兵摄
3. 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全国人大民委听取水利部汇报时指出 要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用水用电问题
第4版(要闻)专栏: 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全国人大民委听取水利部汇报时指出 要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用水用电问题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九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今天上午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听取水利部关于民族地区水利设施情况的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指出,要把民族地区水利建设提到一个政治高度来进行,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用水、用电问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 水利部副部长张春园汇报了新中国成立50年来我国民族地区水利建设的情况和今后的打算。据介绍,50年来,5个民族自治区共修建水库5497座,灌溉面积由原来的2670万亩发展到1.32亿亩,极大地改善了当地农业生产条件。牧区水利建设从无到有,共兴修各类水利工程42万多处,开辟无水缺水草场12万平方公里,改善供水不足草场4.8万平方公里,牧民的生活也得到改善。全国还解决了2.09亿人、1.34亿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其中大部分在民族地区。目前民族地区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的总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5左右,小水电和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建设也得到飞速发展。 听取汇报后,铁木尔·达瓦买提对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表示肯定。他指出,党中央作出了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重点加强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目前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发展仍不平衡,一些地区仍存在缺水、缺电问题,水利问题仍然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强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和生态建设是我国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关部门要搞好民族地区水利规划,切实采取措施使规划得到落实;加强民族地区的防洪抗旱设施建设,增强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为民族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委员们也对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水利设施建设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议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朝文主持。(任新)
4.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大力提高国防后备力量遂行任务能力
第4版(要闻)专栏: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 大力提高国防后备力量遂行任务能力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新华社记者马晓春、本报记者郭嘉报道: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日前发出通知,转发了湖南省军区《关于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参加抗洪抢险的情况报告》,要求全军和全国各级人民武装部门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后备力量的质量建设,努力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遂行任务的能力,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跨世纪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通知》指出,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带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是民兵预备役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际行动,是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职责。近几年来,各大军区、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出色地完成了包括抗洪抢险在内的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充分显示了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建设、保卫祖国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全面展示了深化民兵预备役工作调整改革、加强质量建设的丰硕成果。 《通知》要求各级军区和人武部门,认真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进一步深化民兵工作和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切实加强后备力量的质量建设。要坚持平战结合、军民兼容的原则,根据战时可能担负的任务和平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需要,调整和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有针对性地搞好专业训练,努力提高遂行任务的能力。要加强和改进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建设水平,为民兵、预备役部队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可靠的政治保证。要积极商请地方政府,有计划地为民兵、预备役部队配备抢险器材,妥善解决执行应急任务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要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积极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带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经济、维护稳定和保卫边疆中的重要作用。要在加强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区)人武部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及企业武装部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新路子,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强大的国防后备力量,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5. 云南甘肃采取措施 落实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第4版(要闻)专栏:确保人民日报发行稳中有升 云南甘肃采取措施 落实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本报昆明12月26日电中宣部、国家邮政局召开人民日报征订发行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后,云南省委宣传部、省邮政局迅速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汇报,并形成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州采取过硬和特殊的措施,确保完成人民日报的发行任务,通知已于23日下发到各地州。 云南省在收订突击阶段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要求各地州宣传部和邮政局要向党委一把手汇报本地区最后阶段人民日报的发行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人民日报的征订范围,对漏订户由邮政局负责通知补订,对未订户、少订户由宣传部门联系党委予以督促解决;三是坚决杜绝地方报纸冲击党中央机关报的发行,对违规做法要及时纠正;四是再次强调落实责任制,明确提出要将人民日报的征订工作与党建工作考核的目标挂钩;五是抓大户、抓难点,对经济效益好的地区和企业要多征订报纸,对于困难户要千方百计,采取特殊措施,以确保完成任务。 (张帆尤颖) 本报兰州12月26日电记者裴智勇报道:在日前举行的省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期间,甘肃省委书记孙英指出,要从讲政治高度认识党报党刊订阅,必要时要把党费拿出来,确保人民日报2000年发行任务的完成。各地州市宣传部长表示要拿出有力措施完成任务。兰州市委宣传部与所辖区县和企事业单位签订党报党刊征订责任书,效果显著,并重点督促完成任务不力的一些省直单位。嘉峪关市委把党报党刊的订阅情况作为考核处级干部“三讲”的重要内容。
6. 澳门“庆委会”举行工作会议
第4版(要闻)专栏: 澳门“庆委会”举行工作会议 本报澳门12月26日电记者王荣久报道:澳门各界庆祝澳门回归祖国活动委员会昨天举行工作会议,商讨如何做好有关庆祝澳门回归及特区成立的系列活动总结的前期准备事宜。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庆委会负责人吴仕明等200多人出席会议。吴仕明在讲话时说,庆委会组办的各项庆回归活动已经圆满结束,获得各方面的好评。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在致词时对庆委会成员夜以继日工作和无私奉献精神表示感动和钦佩。王启人勉励特区政府和澳门同胞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共同奋斗,为澳门的美好明天而努力。
7. 让“蓝色”增值
第4版(要闻)专栏: 让“蓝色”增值 本报记者鲍洪俊 时值岁末,海南农业增加值实现两位数增长已成定局。全省上下洋溢着喜悦的气氛。此时,省委书记杜青林不看数字看实情,带领省委秘书长钟文、副省长韩至中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扎到基层,上山下乡,走村串户,查问题,找不足。 12月15日,在结束了西部、中部市县的调研之后,杜青林把东部地区三亚、陵水、万宁、琼海、文昌、琼山6市县的党政一把手召集到一起,开门见山地指出:“东部市县发展较快,但不能盲目乐观。必须看到,一些西部市县的海洋开发和特色经济,已经走在全省前头。东部的同志要把发展海洋渔业提上经济结构调整的议事日程,尽快补课赶上。” 简短几句话,一下子道出问题和希望所在:“我们拥有1500多公里海岸线、5万多公顷滩涂、20多万公顷浅海,且具有气候环境优势。发展农业不能忘记了蓝色海洋这个最大优势”;“只要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抓上去,明年实现农业两位数的增长,依然十拿九稳”。大家七嘴八舌,在冷静而热烈的讨论中,逐渐瞄准薄弱环节,明晰工作思路: 三亚建设海水养殖基地,发展2200亩高位池养虾,2000箱沉箱养鲍;万宁着力调整结构,狠抓7万亩低位池改造,培育虾、蟹、鲍特色产品;琼山构筑海岸经济带,让“蓝色”增值;陵水捕养结合,港滩并举;琼海、文昌改造扩建渔港,主攻深海远洋捕捞…… 杜青林提醒大家切实搞好调查研究,弄清渔场、近海滩涂、市场潜力等情况,选准起家、当家和发家品种,统筹规划,不可盲目开发。最后,他提出世纪之交开发“蓝色”资源的刚性目标:兄弟省市成功发展海洋经济的实践已经做出令人信服的示范。“沿海市县尤其是东部6市县按两步走,第一步是在2年内将农业增加值中海洋渔业的比重提高到30%;再经过3年的努力,把这个比重提高到60%,完成第二步目标;扎扎实实地把海洋渔业发展成海南农业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
8. 全国男篮甲A联赛第一循环结束 八一队稳居榜首
第4版(要闻)专栏: 全国男篮甲A联赛第一循环结束 八一队稳居榜首 本报讯记者薛原报道:在经过了11轮的争夺后,12月26日,全国男篮甲A联赛结束了第一循环的较量。上个赛季的冠亚军八一队和辽宁队在第十一轮相遇,八一队以94∶85获胜,继续稳居榜首,辽宁队的战绩则跌到了历年来的最低点。 辽宁队开局打得很顺,进攻成功率颇高,第一节比赛以29∶15领先。八一队在第二节展开了拿手的全场紧逼防守,辽宁队失误增多,八一队的快攻此时发挥威力,此节结束后双方打成41平。随后的比赛节奏逐渐被八一队掌握,而进攻屡屡受挫的辽宁队信心不足,比分差距越来越大,最后一节,辽宁队换上了一批年轻球员放手一搏也难挽败局。 江苏南钢队客场以124∶106击败山东永安队,爆出冷门。江苏队胡卫东一人独得44分,是本队获胜的头号功臣;年轻球员张成、胡雪峰的得分也都超过了20分。山东队没能抑制住江苏队的外线远投,内线篮板球的争夺也不如江苏队。山东队主教练马连民赛后承认:失利在情理之中。 本轮其余比赛的结果是:广东宏远队117∶102战胜南京军区队,前卫奥神队125∶95击败湖北美尔雅队,上海东方队101∶79击败吉林大禹队,浙江万马队96∶82战胜北京首钢队。
9. 第四届环南中国海自行车赛开赛
第4版(要闻)专栏: 第四届环南中国海自行车赛开赛 据新华社香港12月26日电(记者顾娟、梁金雄)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第四届环南中国海自行车赛,今天在香港拉开为期一周的序幕。首次参赛的斯洛伐克选手给亚洲选手以较大冲击,马丁·里斯卡轻松夺得第一赛段84公里绕圈赛的冠军,并获得明天第二赛段的黄色领骑衫。
10. 深圳罗湖文化建设红红火火
第4版(要闻)专栏: 深圳罗湖文化建设红红火火 本报讯深圳市罗湖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大胆利用固有资源走出一条颇具特色的辖区文化建设之路,罗湖文化建设红红火火。 罗湖区属于深圳的老城区,是企事业单位高度密集之地,区内的文化设施多为各企事业单位所有。针对这种情况,罗湖区委、区政府形成了“不求所有,但为所用”的思路,利用辖区文化资源(包括文化设施和人才资源)发展辖区文化。 据调查,罗湖区内有各类图书馆、俱乐部、影剧院、多功能厅、非营业性歌舞厅150多个。此外,还有棋院、运动场、武术馆、大剧院、戏院、书城等。文艺人才队伍亦十分强大。辖区内既有多位全国艺术大奖得主,还有全国知名歌唱家、导演、作家等等。为充分利用辖区内的文化资源,他们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和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共议,把固有文化资源分类排列、组合,选择并制定最佳使用方案,去年以来,他们利用各类场地开展了“深圳国际民间艺术节”、“国庆文艺调演”、“粤曲之友救灾义演”、“书法摄影展”等多场文娱活动;二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辖区内各级不同层次的文化设施,为企事业单位和民众做好文化生活服务;三是统一协调,整体部署,帮助部分单位把长期闲置的文体场馆推向社会,以物尽其用,发挥功能。去年7月以来,该区文艺作品在各级评奖中共获奖200多个。 充分利用文化资源,扩展了地域空间。目前,罗湖区文化建设形势喜人,商贸金融旺区的文化氛围十分浓厚,社会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彭桂华)
11. 江阴为中西部地区培训人才
第4版(要闻)专栏: 江阴为中西部地区培训人才 本报讯12月上旬,80多名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两批县处级干部在江阴市委党校聆听“双明星”(明星乡镇企业,明星企业家)系列讲座,他们说:“江阴党校的讲座生动实在,我们学到了书上看不到、参观听不到的真经。” 去年4月下旬,江泽民总书记在江阴考察了双良集团、华西村、阳光集团等乡镇企业,对江阴的乡镇企业给予高度评价。一时间,江阴的乡镇企业成了省内外关注的热点,来江阴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江阴党校认为,如能把江阴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变成各地的共同财富,这对推进其它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将大有裨益。为此,他们推出了“双明星系列讲座”,组织力量,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把明星企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明星企业家的传奇经历编写成系列教材,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揭示了这些明星企业及明星企业家成功的奥秘。 江阴党校“双明星系列讲座”开设一年多来,吸引了四川、云南、湖北、新疆等8省区市近2000名学员前来培训,同时,学员们把学到的真经带回本地,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云南玉溪华宁县通红甸乡一年就摘掉了“吃粮靠国家、花钱靠贷款、生产靠救济”的落后帽子;新疆某国有企业同江阴合资办起的洗毛厂,生产、经营面貌一新,产品上档次,管理上水平;陕西省浦城县东城镇于今年上半年投产的饲料配方流水线,产品畅销,荣获名牌产品称号……还有一些学员在培训期间与江阴有关乡镇和企业达成了合作协议。他们说,到江阴党校培训,既取得了真经,又带走了项目,务虚又务实,收获丰厚。(王锦鹄陆念祖刘荷芬)
12.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揭晓
第4版(要闻)专栏: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揭晓 本报北京12月24日讯记者杨明方报道:由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颁奖大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上海交通大学的王达峰、张宁、戴广成获得了竞赛最高奖“索尼杯”,共59个队荣获了本届竞赛的全国一等奖。
13. “华夏园丁迎2000年大联欢”举行
第4版(要闻)专栏: “华夏园丁迎2000年大联欢”举行 本报讯来自香港、澳门和内地中小学、幼儿园的优秀教师代表300多人26日欢聚在人民大会堂,参加“华夏园丁迎2000年大联欢”活动的开幕式。(董洪亮江涛)
第 5 版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5版(文件)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十七条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二、第二百二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运用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要坚持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高新技术要求。根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其上市交易的股票在现有的证券交易所内单独组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鉴于此项工作还缺乏经验,加之风险较大,应当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
第5版(文件)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9年12月25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上市公司 第五章 公司债券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八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九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五条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 第六条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七条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机构。 第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五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六条 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十九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二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十一条 本法施行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本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本法改建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改建为前条第一款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二十七条 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十二条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 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四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四十九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五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五十六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五十九条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六十条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六十一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六十二条 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六十三条 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 第六十四条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照本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的任期委派或者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视需要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第七十一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七十二条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较好的大型的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由国务院授权行使资产所有者的权利。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七十三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第七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五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 (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三)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条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第八十一条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第八十二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三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第八十四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一)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二)公司章程; (三)经营估算书; (四)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五)招股说明书;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第八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募股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募股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八十七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五)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第八十八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前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 第八十九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九十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九十一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九十二条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九十三条 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九十四条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验资证明; (六)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 (七)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 第九十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九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 第九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条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第一百零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百零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七条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八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一百一十一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根据需要,可以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本法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三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经理的规定以及董事、经理义务、责任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二十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本法第五十七条至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至第六十三条有关不得担任监事的规定以及监事义务、责任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三十一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第一百三十五条 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的股票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票,另行作出规定。 第一百三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根据公司连续盈利情况和财产增值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四十三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四十四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第一百四十八条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五十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三节 上市公司 第一百五十一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百五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第一百五十四条 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第一百五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 (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上市公司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第五章 公司债券 第一百五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百六十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一百六十一条 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第一百六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第一百六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 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依照前二款规定作出决议或者决定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审批公司债券的发行,不得超过国务院确定的规模。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申请,不予批准。 对已作出的批准如发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予撤销。尚未发行公司债券的,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的公司应当向认购人退还所缴款项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发行公司债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登记证明;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第一百六十六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三)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六)公司净资产额;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公司债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债券,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债券可转换为股票的,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一百七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一百七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规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七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一百八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二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六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九十八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九条 外国公司依照本法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第二百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零一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零二条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第二百零三条 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零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第二百零五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按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二百零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七条 制作虚假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条 未经本法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及其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帐册以外另立会计帐册的,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二条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四条 董事、监事、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还公司财产,由公司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经理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的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责令取消担保,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将违法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由公司给予处分。 第二百一十五条 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第二百一十六条 公司不按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的,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并可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按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八条 清算组不按照本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第二百二十条 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设立公司的申请予以批准,或者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份发行的申请予以批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募集股份、股票上市和债券发行的申请予以批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二条 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强令公司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的,或者对违法登记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六条 外国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责令改正或者关闭,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二十七条 依照本法履行审批职责的有关主管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的,或者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本法施行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登记成立的公司,继续保留,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在规定的限期内达到本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本法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第 6 版
1. 科特迪瓦政变当局许诺恢复秩序 前总统贝迪埃流亡多哥
第6版(国际)专栏: 科特迪瓦 政变当局许诺恢复秩序 前总统贝迪埃流亡多哥 本报阿比让12月26日电记者廖先旺报道:科特迪瓦“共和国公共救国委员会”主席罗伯特·盖依25日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要尽快恢复国家的正常秩序。 盖依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5日成立的“共和国公共救国委员会”正在努力采取措施,保证阿比让市民的安全。他承诺26日重新开放阿比让国际机场,并说从27日开始,人们可以恢复正常工作。他强调必须执行24日发布的首都实行从晚6时到次日凌晨5时的宵禁令。 科电视台在昨晚的新闻中,专门播放了科特迪瓦三军总参谋长、宪兵司令、警察总局长、海关总署长和一些政党支持“共和国公共救国委员会”的表态。今天早晨8时,阿比让市区交通干道上的车辆开始增多,一些路障被拆除。首都局势开始恢复平静。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阿比让国际机场仍未开放。盖依将军说,被免职的贝迪埃总统不离开,机场就不能开放。 据新华社巴黎12月26日电法国外交部发言人今天宣布,被军事政变推翻的科特迪瓦总统贝迪埃26日离开科特迪瓦前往多哥首都洛美,开始其流亡生活。这位发言人说,贝迪埃根据自己的意愿于当天午后1时离开设在科特迪瓦布埃港的法国军事基地,乘坐法国提供的飞机前往洛美。同机离开的还有十几位贝迪埃的亲属和其他随行人员。发言人说,贝迪埃如果愿意的话,他将有可能前来法国。
2. 越南领导人发表新年献词 号召人民加强团结促进生产
第6版(国际)专栏: 越南领导人发表新年献词 号召人民加强团结促进生产 据新华社河内12月25日电(记者张加祥、侯鹤祥)在2000年即将来临之际,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在河内发表新年献词,号召越南人民加强团结,促进生产,厉行节约,圆满完成200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使越南稳步迈进21世纪。 陈德良指出,20世纪发生过两次世界大战和成百次大小规模的冲突和战争,给各民族带来了无数痛苦和损失。越南人民充分理解和平的价值,希望在新的世纪中世界各民族都能够在永久的真正的和平环境中生活。 陈德良说,越南人民正在为尽早摆脱贫穷落后状态而努力奋斗,走上以社会主义为方向,以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文明为目标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道路。 陈德良说,越南希望成为世界各国的朋友,并以建设性的、负责任的态度参与本地区和国际社会的各项活动。
3. 科索沃本年度世界头号热点
第6版(国际)专栏:年终转稿 科索沃 本年度世界头号热点 本报国际部编辑严正本报驻南斯拉夫联盟记者吕岩松 科索沃是1999年世界上的头号热点。在各种内外因素作用下,该地区民族冲突不断加剧,最终引发了西方大国的军事干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全然不顾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准则,对主权国家南斯拉夫联盟发动残酷的“空中打击”,制造了一场令人类文明再次蒙耻的“人道主义灾难”。南联盟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奋起反击,并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由于交战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且大国关系严重失衡,南联盟最后不得不做出全面让步,接受和平协议,从而彻底丧失了对科索沃的控制权。北约迅速向科索沃派出维和部队,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了“强制性的和平”。 近半年来科索沃局势总体趋于稳定,但正是在“和平的光环”下出现了难民逃亡、种族清洗等恶性事件,西方大国宣扬的所谓“多元文化、多民族共存”等政治理念仅是廉价的谎言。科索沃已作为一个“战争符号”被定格在人类20世纪历史中,而这场战争所造成的恶果并不局限在科索沃抑或巴尔干地区,它对世界安全格局的冲击将是长远的。 科索沃地区的民族矛盾由来已久,其根源甚至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然而民族问题转化为流血冲突始自去年2月。虽然南斯拉夫一再坚持科索沃问题是其内政,这场危机还是被国际化了。西方国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支持阿尔巴尼亚分裂分子,使南斯拉夫政府不仅在清除非法武装的军事行动中被束缚了手脚,在政治谈判中也丧失了主导权。 今年年初,一度趋缓的科索沃武装冲突再度升级。在此背景下美欧大国组织了朗布依埃谈判,强迫南联盟政府和阿族代表接受预先制定好的和平方案。朗布依埃和谈以破裂告终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科索沃问题本身颇为复杂,冲突双方难以通过妥协找到利益接合点。南联盟希望将该地区保留在塞尔维亚范围内,通过赋予阿族人自治权解决危机。阿族方面关注的焦点则是彻底摆脱南联盟实行“独立”。另外,主持谈判的西方大国有失公正,甚至有意提出南联盟无法接受的苛刻条件,为进行军事干预创造条件。其实,西方在科索沃危机上的政策从未局限于问题本身,其更深层的用意在于削弱南联盟的实力,借机推翻拒绝同西方合作的米洛舍维奇政权。 3月24日晚8时,当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南投下第一颗炸弹时,科索沃问题发生了质的变化。它由一个国家内部的武装冲突演变成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众欺少、以强凌弱、以霸道践踏人道的侵略战争。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联盟北约出动1000多架飞机和40多艘战舰对一个弱小的主权国家进行了长达78天的狂轰滥炸,向南联盟仅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倾泻了数千枚导弹、两万多吨炸弹。南联盟凭着顽强的斗志进行了悲壮的抗争,但这毕竟是一场不平等的较量。据统计,北约野蛮轰炸给南联盟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南上万名军人和平民伤亡,大量军事、民用设施被摧毁,经济损失高达2000多亿美元,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倒退了10多年。 这是北约自成立50年以来独自进行并“打赢了的第一仗”。美国等西方国家力图借此证实北约在冷战结束后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以及实施“新战略概念”,即它从地区防御性联盟转变为可在防区内外,甚至在全球发挥“维和”及干预作用的进攻性军事组织的合理性。从地缘政治上看,美国在这场战争中也达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抢占巴尔干战略要地,夺取北约进一步东扩的主动地位;验证南的盟友俄罗斯已无能力抗衡北约东扩;“杀鸡儆猴”,使东欧、中亚各中小国家看到北约强大,为寻求军事保护,加速投靠北约的步伐;进一步挤压俄罗斯在欧洲的势力范围,分化独联体,使俄的处境更加严峻,从而有利于它推行其全球战略,确保一超独霸地位。 这次战争再次表明,美国在推行其全球战略时,越来越倾向于诉诸武力,借口“人权”,践踏别国“主权”,甩开联合国,破坏国际法,冲击和削弱联合国等国际协调机制。这种新霸权主义行径使世界局势中战争和不稳定的因素上升,严重干扰了和平与发展的大潮,也阻碍了世界多极化趋势之发展。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这次战争中动用了最新的高技术武器,它们公然宣称是在历史上首次单纯依靠先进导弹和炸弹轰炸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而且士兵阵亡的比例为0(北约)∶5000(南军)。这种情况将会刺激新的军备竞赛,导致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更为严重地扩散。据报道,正是在科索沃战争的“启示”下,不但美国及其竞争对手,就连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加快了研制和购置先进导弹以及其他高技术武器的步伐。 最后,这次战争将助长巴尔干地区以及世界各地的民族分离主义分子的气焰,造成某些国家的动荡和不稳定。科索沃阿族人“成功的例子”,将会鼓励马其顿、黑山共和国和希腊境内的阿族居民提出拥有同样权利要求的可能性,也会促使其他巴尔干国家少数民族采取同样的行动,这无异给巴尔干这个“火药桶”撒进危险的火种。 科索沃的战火虽已熄灭,但这次战争的恶果却难以消失。靠“剑与火”建立的“强制性的和平”也并未消除科索沃根深蒂固的民族矛盾。那里塞、阿等族围绕科索沃未来的地位问题,为保卫和扩大本民族在科的生存地盘,仍激烈争斗,无辜平民继续流血流泪;而参加战争及维和的大国也正加紧在科索沃的争夺。无情的现实表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在世纪之交发动的这场战争,并未使科索沃摆脱多灾多难的厄运和开始“历史新纪元”,巴尔干局势仍充满危险。
4. 韩国抗议日本把独岛作为户籍登记地
第6版(国际)专栏: 韩国抗议日本把独岛作为户籍登记地 新华社汉城12月26日电(记者高浩荣)韩国政府26日向日本方面发出抗议信,抗议日本岛根县的一些居民把独岛(日本称之为竹岛)作为户籍登记地。 韩国外交通商部有关官员26日说,日本方面证实,日本的一些居民确实把这个岛屿作为户籍登记地。这位官员说,独岛是韩国“实际统治的韩国领土”。日本的这种行动“是对韩国主权的侵犯”。抗议信要求日本“必须取消这种户籍登记”。 该岛位于朝鲜东海(日本称为“日本海”)中间,目前岛上居住着两名韩国人。 韩国和日本关于这个岛屿归属的争执存在已久。
5. 法政坛元老德姆维尔逝世
第6版(国际)专栏: 法政坛元老德姆维尔逝世 本报巴黎12月24日电法国前总理莫里斯·顾夫·德姆维尔24日上午在巴黎逝世,享年92岁。 顾夫·德姆维尔于1968年7月至1969年6月任法国政府总理,是戴高乐将军当政期间的最后一位总理和戴高乐将军对外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曾参与法国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的谈判。 顾夫·德姆维尔出生于法国东北部地区的兰斯,早年就读巴黎大学和巴黎政治学校。1945年起先后任法国驻意大利大使、埃及大使、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常驻代表、美国和联邦德国大使。1958年,德姆维尔出任法国外交部长,任期长达10年。在此期间,法国在西方大国中率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之后德姆维尔又长期担任国民议会外交委员会主席。他曾于1970年访问中国,1994年9月起任法中经济理事会名誉会长。
6. 对劫持印航客机分子 塔利班不希望在阿采取行动
第6版(国际)专栏: 对劫持印航客机分子 塔利班不希望在阿采取行动 综合本报伊斯兰堡、新德里12月26日电记者丁子、李文云报道:24日下午被武装分子劫持的印航IC814航班目前仍留在阿富汗南部城市坎大哈。阿富汗武装派别塔利班的外交部长今天下午表示,塔利班不允许任何人在阿富汗境内对劫机者采取军事行动。塔利班希望联合国和印度当局能尽快采取行动,确保人质安全脱险。否则,阿富汗将强行命令飞机离境。 一位负责人权事务的联合国官员今天带领一个3人小组从巴基斯坦飞抵坎大哈,该官员和塔利班政权负责外交及航运事务的有关人士进行了会谈。据称,这位官员还和劫机分子进行了无线电通信联络,作为友好表示,劫机分子今天下午释放了一名人质。 劫机分子已于25日晚些时候提出要求,要印度方面释放一名在押的宗教首领莫拉那·马苏德·阿扎尔以及数名克什米尔自由战士。劫机分子威胁说,如果印度方面不放人,他们将杀死所有人质。阿扎尔自1994年起被印度政府关押,其罪名是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从事恐怖活动。 印度总理瓦杰帕伊今天表示,印政府正在竭尽全力确保被劫持乘客的安全。据了解,机上目前还有161名乘客。 据悉,被释放的27名印度乘客于25日晚和印度民航部长沙拉德·亚达夫同机离开阿联酋迪拜国际机场返回印度首都新德里。 获释的乘客证实,劫机犯不是原来所说的5名,而是6名。
7. 图片
第6版(国际)专栏: 俄罗斯联邦军队12月25日凌晨开始在格罗兹尼对车臣非法武装分子进行分割清剿行动。这是俄一士兵在格罗兹尼外围俄联邦军队阵地上准备炮弹,以便为清剿行动提供炮火支援。新华社发
第 7 版
1. “盟军力量”行动——高技术局部战争雏形
第7版(国际专版)专栏: “盟军力量”行动—— 高技术局部战争雏形 张毅军 今年3月24日至6月10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实施了代号为“盟军力量”的空中打击行动(即科索沃战争)。这是海湾战争结束以来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一次军事行动,是高技术局部战争的雏形。北约共出动各型飞机34850架次,使用各种型号的导弹和炸弹23000余枚,对南联盟40多个城市的496个军事和民用目标及520个战术目标进行了多波次、多轮次的空中打击。“盟军力量”行动是不义之战,它充分暴露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霸权主义嘴脸,也反映出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的一些最新特点和规律。 信息战已成为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关键要素。在“盟军力量”军事行动中,信息技术被广泛运用于预警侦察、指挥控制、精确制导、通信联络、分析评估和战场管理等各个领域。信息战贯穿于战局的全过程。美军在此次行动之前,积极获取和利用信息,制订军事行动计划,确定打击目标;在行动过程中,利用全球定位卫星等手段进行准确导航和精确制导;在每一波次空袭行动结束后,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对空袭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等等。在确保己方不受干扰地进行实时收集、处理和分发信息的同时,美军还不间断地对南军的指挥控制、防空系统进行干扰、打击和压制,以破坏和剥夺南军获取信息的能力。由此可见,信息战已成为影响高技术局部战争全局的关键因素。 远程精确制导武器成为主要的打击手段。大量使用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全面夺取战略主动权和战场优势,是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又一显著特点。此次行动中,美军大量使用了新近研制或改进的高技术武器,如远程精确制导武器、先进作战指挥系统、情报侦察系统、电子干扰系统和发射平台等,其中,远程精确制导武器的广泛使用尤为引人注目。近年来,随着以微电子技术为标志的信息、航天等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精确制导武器在制导方式、发射手段、投掷距离、命中精度等方面取得了革命性的飞速发展。精确制导武器已成为对作战方式影响最大的一种高技术武器。在海湾战争“沙漠风暴”行动中,精确制导武器占武器使用总量的9%,而在“盟军力量”行动中,这一比例高达98%。美军在此次行动中使用的“战斧—3”型巡航导弹(TALM)、空射巡航导弹(CALCM)、“联合直接攻击弹药”(JDAM)、“联合防区外武器”(JSOW)、“感应引信武器”(SFW)等,是新一代远程精确制导武器的部分代表,其特点是射程远、精度高、威力大、功能齐全,而且可在各种天候条件下使用,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实施高速度、高强度、高精度的空袭提供了最主要的打击手段。“盟军力量”行动实质上是以远程精确制导武器为代表的新一代高技术武器与旧式武器技术的较量。南军武器装备处于明显的劣势,尽管采取了机动、疏散、隐蔽等防护措施,较有效地保存了实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反击手段,因此,始终难以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 联合作战进一步向一体化方向发展。联合作战是美军主要作战样式。近年来,美军继承和发展了原有的“空地海天一体化”思想,提出了“五维一体”联合作战构想,其基本含义是:在空、地、海、天、电磁多维度上,综合发挥美军的信息、机动和作战优势,形成全方位、全时空控制战场和直接威逼敌重心的态势。在“盟军力量”行动中,联合作战的一体化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多国军队、诸军兵种、各种武器装备和各个作战区域形成一个较为协调一致的整体,在陆、海、空、天、电磁多个战场、多个领域联合行动,基本形成全方位、全时空的立体化作战。 空袭作战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由于空中力量具有高速机动、远程作战、纵深打击和猛烈突击的能力,因此,首先甚至全程使用空中力量已经成为赢得高技术局部战争主动权的重要途径。“盟军力量”军事行动是一次空袭作战,它再一次表明,凭借空中优势,实施大规模和高强度空袭作战已成为美对外进行武装干涉的最主要手段和作战样式。在空袭中,以美军为主的北约多国部队,空、海、陆三军空中力量相配合,多种战斗—轰炸机型混合编组,多种支持机型予以保障,创设了不同以往的全新空中作战样式。由于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南联盟拥有绝对的空中优势,因而未投入地面部队,就以最小的伤亡达到其政治和军事目的。
2. 硝烟中的思考
第7版(国际专版)专栏: 硝烟中的思考 易君 发生在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深深地留在世人的记忆中,也给世界各国军人和战略家带来诸多思考。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科学技术的较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一场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世界性军事变革正在兴起,引发了作战样式的重大变革。这场变革决定了高技术局部战争将成为未来基本的战争形态。海湾战争后,美军加快了将信息、计算机、新材料、新能源和航天技术等现代高技术向军队战斗力转化的进程,并已着手更新武器系统,创新作战思想,改革组织体制,建设信息化战场和数字化部队。美军凭借高技术优势,已经走在这场世界军事领域变革前列,这将对世界和平与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科索沃战争表明,高技术局部战争已不再是单纯的军事力量较量,而是包括经济力、科技力、文化力、政治组织力等在内的综合国力的全面抗衡。高技术局部战争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战争耗费越来越高,从而对国家综合国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大。据估算,美国及北约在科索沃战争进行到50天时,耗资已达60亿美元。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高技术局部战争将难以进行下去。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高素质人才的较量。高技术局部战争不仅没有排除人的因素,相反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美军一直强调“吸引具有一定文化水平、体魄强健、有敬业精神的人来军队服役,是建立一支职业化、可随时投入战斗的、有力的武装部队的关键所在”。高技术兵器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军人必须具有很高的科技素质和宽广的知识面;高技术局部战争一体化和立体化程度越来越高,要求军人必须具备实施联合作战的知识和能力。可以说,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就无法获得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胜利。
3. 高科技下的战争
第7版(国际专版)专栏:’99年终报道 高科技下的战争 谢光 80年代以来,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成为一股世界性潮流。世界在进行新技术革命的同时,伴随着新的军事技术革命。 从1991年初的“沙漠风暴”到1998年底的“沙漠之狐”,直到1999年的“盟军力量”行动(即科索沃战争),都是占有高技术优势的一方力图用高技术战争解决国际热点问题,并利用这些军事行动促进高技术武器装备的发展和验证新的作战概念。这一系列军事行动表明,武器装备技术的先进性、体系结构的合理性及在实战中的有效性与海湾战争之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80年代中期以来,军事技术和装备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发生了革命性变化,未来的高技术武器装备将进入信息化时代,实现体系化、信息化、网络化、精确化、隐身化和小型化。21世纪战场将成为陆、海、空、天、信息五维战场,作战空间将向外层空间扩展,战争模式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的军事思想和作战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信息战成为未来战争的焦点 信息战可在战略、战役、战术各级战场空间进行。在战役战术级,建立信息优势已成为确保机动作战优势、精确交战、集中后勤保障和陆、海、空、天全维防御的关键能力。战略级信息战,可发生在经济、政治和军事领域,并具有大规模破坏性特点。未来信息战将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信息化装备不仅作为战争保障手段在战争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已经作为独立的攻防手段出现在战场上。 现代军事意义上的信息战是指综合利用各种信息手段、装备和系统,通过干扰、致误和破坏敌方信息系统,特别是指挥控制系统,动摇敌方决策者的决心,同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己方信息系统不被敌方干扰和破坏。 信息战的内涵相当广泛,它是在电子战基础上的新发展,其所涉及内容远远超出电子战范畴,主要包括三方面: 第一,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情报以及监视与侦察系统(C4ISR),使战场信息感知和作战指控成为联合作战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战场态势感知能力、战场毁伤效果评估和指挥控制能力,包括天基、空基、海基在内的各种侦察、监视、预警、导航等组成的监视侦察网络系统是重要的保障手段。 利用多种通信设施,包括各种通信卫星、国防通信系统、联合战术信息分发系统、单信道和机载无线电通信系统、导航星全球定位系统等组成高效的指挥网络,保证通信稳定、畅通和情报及时传递,从而保证各级指挥中心的有效工作。采用上述信息设备,获取和传递信息,判断形势,进行决策直至形成军事行动所需时间大大缩短。指挥员观察接近实时,判断形势只要几分钟,做出决策只要几个小时,作战行动时间只要几十个小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信息获取和传递靠雷达和无线电,判断形势要用几个小时,做出决策要花几天,作战行动时间需要一个星期以上。现代战争的时效性越来越显突出。今后信息获取手段将朝着更加精确、实时、全天候方向发展。21世纪将广泛应用高分辨率照相侦察卫星、天地一体化导弹预警系统、相控阵雷达辅以红外探测系统的预警机、空中对地纵深攻击的监视指挥飞机,并大量采用无人侦察机和夜视装备等,以保证指挥员具有全球全天候的态势感知能力。 为保证指挥系统更有效地运转,高效、可靠、大容量的信息传输能力和信息管理能力也将产生质的飞跃,从而保证随时调用所需信息,缩短作战行动决策时间。 未来战争中,各种通信指挥系统必然自始至终成为对方首要的攻击和摧毁目标,这也是电子战的主要任务。 第二,电子战装备将成为未来战争的主战武器。近几年的战争中,电子战飞机、反辐射导弹和其它电子战手段已经使用,对对方指挥控制系统、防空系统、通信设施等实施强大的压制,抑制对方作战能力的发挥,为提高己方作战效能和战场生存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21世纪电子战武器装备将主要包括电子战飞机,陆、海、空三军综合防御电子对抗系统和机载自卫干扰系统。 由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在指挥控制中远程精确打击、精确轰炸、兵力精确投送、战场救援以及联合作战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围绕卫星导航系统展开的反卫星电子干扰、计算机病毒攻击等行动在未来战争中将会更多地出现,导航战将成为电子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以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御为主要内涵的信息战将是未来战争的焦点。计算机攻防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信息进攻武器将大量采用计算机病毒杀伤武器以及微米/纳米机器人、芯片细菌、非核电磁脉冲武器、低功率激光武器及电子破坏弹药等硬杀伤武器,其中计算机病毒等杀伤手段对网络系统、计算机软件和硬设备的破坏将令人防不胜防,且涉及面广,战略破坏性强。与此同时,信息防御手段也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隐身武器和精确制导武器成为 未来陆海空作战的主力武器装备 近几年的战争中,隐身武器和精确制导武器已显示出巨大优势和威力。使用高机动性隐身飞机和精确制导武器可实现对目标的隐蔽性突然精确攻击。精确制导武器具有高效费比特征,已成为攻击对方目标的基本手段。越南战争中精确制导武器只占武器使用总量的0.2%,海湾战争“沙漠风暴”行动中占9%,“沙漠之狐”行动中达到70%,而科索沃战争中则高达98%,几乎全部应用了精确制导武器。隐身和精确制导武器的性能将继续提高,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从而成为战场最主要的硬杀伤武器。新一代的隐身飞机、隐身导弹、隐身卫星、隐身舰艇及潜艇将会出现,主战坦克和装甲车也将具有良好的隐身特性,还可能出现隐身侦察车、隐身装甲车和隐身工事等。隐身和反隐身武器的攻防对抗也是未来高技术战争的一个显著特点。 新一代精确制导武器将广泛采用先进的毫米波、红外成像、导航卫星全球定位等单一或复合制导技术,使制导武器能实现命中点的选择,达到准确杀伤的效果。新的精确制导的防空导弹、反舰导弹、空地导弹、反辐射导弹、反坦克导弹以及制导炸弹和水中兵器将会出现。隐身武器和精确制导武器在未来战场上将无处不在,无所不用。 军事航天系统为夺取空间 优势和控制空间提供手段 本世纪末,军用航天系统既是电子战和自动化指挥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精确制导武器必不可少的保障手段。“沙漠风暴”行动中,军用航天系统首次介入战争。科索沃战争中,北约共投入50多颗军用和民用卫星支援作战。未来战争中,军用航天系统的支援保障能力更强,新的航天作战装备可能出现,外层空间将由目前支持陆、海、空作战而转变为主战场之一。21世纪卫星防御技术也将取得较大进展,可能出现隐身卫星、抗毁加固卫星、能经受损耗的过量卫星、诱饵卫星和杀手卫星。由任务星、诱饵星和杀手星等微小卫星组网构成的小卫星星座将以严密的攻防对抗阵形部署在外层空间,执行各种任务。 未来反卫星武器可能出现动能、定向能和军用空天飞机等空间武器,以空间控制为焦点的太空攻防对抗不可避免。 无人机、无人车辆、无人潜艇 将崛起并成为新兴主要武器 由于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由人驾驶操纵的功能将被无人化机器装备所代替。 无人机将朝小型化、自主式、隐身、全天候方向发展,取代有人侦察机,部分取代战斗机和轰炸机,起到远中近程准确打击的作用。随着微电子、微机电技术的发展,将出现微型无人机。 陆地用的机器人车辆,采用GPS接收机、激光测距仪、热像仪及高分辨率相机等高技术装备,向全天候、可适应复杂地形和小型化发展,因此无人车辆将成为21世纪陆军的主力战车。 无人潜艇也将得到大力发展。 新概念武器即将问世 20世纪末,新概念武器在原理和应用性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有重大突破,21世纪将逐步进入实用阶段。 动能武器发展势头强劲,主要在导弹防御系统中承担拦截任务。 强激光武器将在陆、海、空三军中装备,用于防空、反弹道导弹和其他战术导弹。 高功率微波武器将搭载于巡航导弹、防区外导弹及其它战术导弹上,作为信息进攻武器,用于压制敌防空系统和指挥通信系统。 粒子束、次声波、非致命武器等也将成为未来战争中的重要武器。 战略核武器仍是未来 高技术战争的保护伞 主要核国家将发展更新型的第四代核武器。核技术优势的争夺和竞争将主要在实验室内展开,但不排除重新进行地面试验的可能。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核武器仍将发挥战略威慑作用。 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例如纳米技术的广泛应用,科技领域将发生新的革命性变革,军事技术和装备也将有一个革命性的变化。 未来高技术战争中,掌握现代知识的人的作用仍然是第一位的。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高科技知识,研究军事技术的发展并不断探索新的军事理论,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防能力,确保祖国长治久安。 (本文作者系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中国国际战略学会高级顾问)(附图片) 图为俄罗斯黑海舰队一巡洋舰进行导弹发射演习。 美国B-2隐身轰炸机正接受空中加油。据美《航空周刊》透露,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的“杰达姆”(JDAM)精确制导炸弹就是由该种飞机携带并投放的。
4. 科索沃战争刺激世界军备
第7版(国际专版)专栏: 科索沃战争刺激世界军备 刘志海 在科索沃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几乎使用了当今世界除核武器以外的所有高新技术兵器。这场战争暴露的西方军事强国凭借高新技术兵器以强凌弱的霸权主义本质,使许多国家认识到现代化的强大军事能力对维护国家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至关重要,更加重视军备建设;与此同时,作为世界军事超级大国的美国,还在谋求新的更大的军事优势。于是,目前世界上出现了加速发展军备的新动向,使武器扩散特别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高技术武器的扩散更加难以控制,世界裁军和军控进程因而受阻。 大幅增加国防开支。美国1999年的军费为2762亿美元,占世界军费开支的1/3,已相当于俄、英、法、日、德、中等6国国防开支总和的1.67倍,明年又增加180亿美元。今后6年(至2005年)美国还将增加军费1120亿美元,届时其军费将高达3882亿美元,为美国自80年代以来达到的最高数额;日本本年度军费预算高达500亿美元左右,居世界第二;俄罗斯虽经济拮据,但仍将今年国防预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由2.8%增加到3.5%,明年还要适当增加;印度今年国防预算比去年增长14%,达107亿美元。科索沃战争后,欧盟国家采取行动,力求建立独立的防御能力,因此已“放弃在90年代一直奉行的削减国防开支的政策”,开始增加国防开支;亚太一些国家前两年受金融危机影响,曾一度中止或压缩武器装备采购计划,借此减轻经济负担,但科索沃战争后,这些国家再次出现增加国防开支的势头。 大力提高空军作战能力。科索沃战争中,美国及北约的空军成为军事行动中主要的火力攻击手段。人们由此得出一个重要结论:空中打击将是美国今后谋求“单极化”格局所发动战争的主要形态。空袭,成为现代战争的一种主要样式;反空袭,成为当今主战兵器发展方向。空军应成为执行进攻和防御任务的主要机动军种。科索沃战争后,许多国家设法大力提高空军作战能力。俄罗斯拟在2005年前将空军作战能力提高10%—20%,为此,计划在下世纪初适当增加空军在武装力量中的比例,大量装备新研制的能发现隐身飞机的雷达装置和可有效打击美国“战斧”式巡航导弹和隐身飞机的最新式的C—400“凯旋”防空导弹系统。以色列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今年分别从美国订购了50架和80架F—16战斗机。印度不久前宣布,在已购40架苏—30MK歼击机的基础上再增加采购数量,并准备引进该型机生产线,力争2001年投入生产;印还打算从俄购买图—22轰炸机、空中加油机和空中预警机;此外,印度正在和俄罗斯联合改装印度的125架米格—21歼击机,以使其攻击力比原来提高两倍。土耳其将从美国购进现代化的战斗直升机。叙利亚今年7月订购俄一批防空技术装备。 加紧研制新式武器装备。美国每年用于研制新式武器装备的开支已达到800亿美元左右,计划研制每架造价为1.65亿美元的新型F—22飞机、新型“联合打击战斗机”、装有新式巡航导弹的新一代航空母舰和驱逐舰,计划今后10年花费52.5亿美元研制出准确度更高的导弹;德国和英国将投入1.17亿美元,共同研制新型多用途装甲车;德国和法国已在研制无人驾驶飞机方面取得进展;俄罗斯今年已研制成功一些新型飞机、导弹和其它防空武器装备,并于最近组建一个由近20家企业和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公司,专门负责研制和生产更先进的防空武器装备;印度加强了计算机模拟技术、航天航空技术、全球定位技术、隐身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还拟在俄罗斯帮助下于2004年前建造出能发射弹道导弹的新型核动力潜艇;一些国家已将激光武器、粒子束、等离子和电子信息战等先进技术用于研制和开发新型武器装备。 斥巨资购买先进武器装备。美国较大幅度增加了高技术武器装备采购经费,今后两年该项开支将从1999财年的440亿美元分别增至530亿和618亿美元;俄罗斯今年12月从乌克兰得到11架战略轰炸机和一批空基导弹,总价值为2.85亿美元;北约一些国家将斥巨资购买现代化战斗直升机、大型运输机、高质量的全天候军事侦察卫星、更精良的反坦克武器和巡航导弹;阿联酋将花费80亿美元购买美国战斗机及其装备;韩国将在2002年前,从美国购买42亿美元的“爱国者”高性能导弹防御设施,还将花费10亿美元从俄罗斯购进3艘“基洛夫”级柴油潜水艇及设备;菲律宾、希腊、伊朗和南非等国也制定了庞大的军备采购计划。 更加重视核武器的威慑作用。科索沃战争后,许多国家认识到,只有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获得手段,以便万不得已时对进攻一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才能有效保护自己,抑或减少遭受这种侵略的可能性,因此更加重视核武器的威慑作用。俄罗斯仍“把核武器看作是保护自己军事安全的最可靠的工具”,并将核遏制战略作为“确保俄罗斯国家安全免遭外来军事威胁的基础”,重申“俄不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力”。目前这种导弹正在装备莫斯科的反导弹防御系统。此外,俄已决定重新部署战术核武器,并把非战略性核武器作为核盾牌的双重保险措施之一;乌克兰议会对本国的无核地位提出质疑;印度和巴基斯坦均未放弃继续进行核试验;越来越多的“核门槛国家”感到有必要拥有即使不够远程,但也能够打到与己“交恶”国家的核武器,并加快了核武器研制步伐。(附图片) 美F—16(左)、F—22和F—117(右)战斗机。 美国阿帕奇武装直升机。
第 8 版
1. 县里干部为啥多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下乡手记(20) 县里干部为啥多 王慧敏 基层机构臃肿、冗员遍布,早就不是新闻。那么,造成干部多的原因何在? 有人说,这与干部调动频仍有关,“一朝天子一朝臣”嘛。每一个干部新上任,差不多都要调一批干部。你来了调一批,我来了又调一批。只要调上去就下不来。如此,干部焉有不多之理? 从表象看,确实如此。这些年在基层采访中,一个突出感受就是干部换得太快。河北太行山区某县,这些年我曾多次去过,短短5年间已换了4任县委书记。 但从深层次看,这种情况的存在,与干部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有关。现今对一个干部业绩最好的肯定,就是提拔。那么对于干部个人来说,只要踏上从政这趟列车,最能体现其人生价值的当然就是升职了。一位熟识的干部对我说:“别人干了二三年都提了,我还在原地踏步,周围的人就会对我产生看法:‘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再说,现在官职的大小与生活待遇、社会承认成正比。既如此,谁不一门心思往上走?” 有不少领导调动部属积极性最好的办法就是提职。有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县委书记,突然接到了调离通知,按程序提拔干部已经来不及了,便采取“非常措施”——先开会宣布,再补办组织考察等有关手续,一次调了700多名干部。机关的打字员看有机可乘,将自己的名字也打了上去,括号注明副科级,谁知也竟被宣布了。 调干部,没有职数怎么办?为了增加职数,有的领导确实想尽了办法。在采访中,我曾了解到以下几种情况: 将干部退居二线的年龄提前。某县规定:为加快干部年轻化步伐,科级干部43岁必须从岗位上退下去,一切待遇不变。 以加强工作为由,把干部级别往上靠。譬如某县,大部分局委的副局长都提成了正科级。如此,原来的正股级就变成了副科级,后面自然又顶上来一大批股级。一次就多增加了500多名干部。 设法多设机构或将机构升格。一个县仅农口就分出农委、农业局、农机局、农技局、畜牧局、水产局、水利局、烟办、棉办、菜办、果办、扶贫办……20多个科级单位。原先公路段是交通局下属的一个机构,就在最近,很多地方都以加强公路建设为由,将公路段升格为公路局,同交通局平级。新设一个机构,必然多出一套人马。 现在,很多地方的工作陷入这样的怪圈:干部走马上任后,大部分时间耽溺在调干部中;等班子稳定了,主要干部的任期又要满了,又开始了新一轮调整。如此,谈何工作的连续性? 当然,正常的干部流动、任免是必要的。但是,干部把工作的主要内容变成经营官职,就会把扎扎实实干、为人民服务抛在脑后,不可避免地衍生出跑官、卖官、做表面文章等等弊端。 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对现有的干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除了当官,能否还有一套机制,可以在生活待遇或是社会承认方面给那些长期在基层扎扎实实为民干事的人一种充分的肯定?一位县委书记朋友对我说,“我在县里干了4年,刚刚摸索到一条振兴经济的路子。要说对群众的贡献,我还是留在县里好。如果我们的体制,能对一个人价值的肯定不体现在当官上,我会一直在县里干下去。” 只有官的“光环”黯淡了,挤官路的人才会少,机构臃肿、冗员遍布的局面才能根本改观!
2. 在目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也不是万能的,并非“一股就灵”,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选择最合宜的股权结构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观点 在目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也不是万能的,并非“一股就灵”,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选择最合宜的股权结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公司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已开始操作。如武汉三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已经接受了股权激励,上海也推出了期股激励。由中央有关部门主导的试点也将展开,包括在红筹公司进行股票期权试点的方案也在酝酿之中。股权激励有快速发展的趋势。 但目前的股权激励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法规问题。比如公司不能通过回购一部分股票用来奖励,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的股票要注销。我们也没有库存股制度。还有税收优惠的问题,股权激励是从成本中间列支,还是来自税后利润?现行的税法并无规定。第二是现阶段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极不完善。我们目前还不是一个强式或半强式有效市场,公司股票的价格与业绩并不高度相关,股价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反映公司的质量。第三是经理人市场现在还没有真正建立。很多国有控股企业的经理不是由市场来筛选,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大股东来筛选,而筛选者又不一定追求股东收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它们选择的经理,常常并不是最佳人选。第四是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操作机制,缺乏操作经验,也没有一套正式和非正式的操作规程。 股权激励的出发点,是要使受激励的人和企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减少股份公司的代理成本,形成激励相容的机制。但是,股票期权的激励,要依赖于一个高度有效的证券市场,而目前这个市场还没有出现。所以,股票期权激励在中国目前的作用,还是比较有限的。不根据股票价格的走势,而是与公司的业绩、净资产收益率、总利润这些指标挂钩,来设计目前的激励机制,可能效果更好。上海的期股激励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在目前的情况下,股权激励也不是万能的,并非“一股就灵”,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首先,必须改变政企不分的状态,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本来意义上的企业,能够追求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能够充分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其次,公司的内部运作必须非常规范。公司运作如果不规范,拥有部分股权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然有动力去损害公司的利益,例如增加自己的在职消费,获取额外的个人好处,甚至将公司的财产和收益据为己有。因为获得的这些利益对其个人而言是百分之百,而他在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并非百分之百。正是这种百分之百和非百分之百之差别,使得一些大股东(包括私营企业性质的股东)在公司的关联交易中严重地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这一逻辑同样适用于部分持股的公司管理层。 因此,公司内部运作一定要规范。除了要有比较完善的证券市场、经理市场之外,还要有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审计机制以及其他一系列相应的机制,要有一个高质量运作的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建立一系列专门委员会,如报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的运作过程必须要有比较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应该根据国际规范来做,不能黑箱操作。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和整个经济制度环境越来越完善,各种不同的股权激励方法都可以考虑采用,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股权激励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3. 上海建立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 资质评价:为经营者打分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 上海建立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 资质评价:为经营者打分 本报记者包蹇 “裁判员”出现 自今年4月1日揭牌开业以来,上海市委组织部的上海市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已经运营半年多。 这个中心负责的是全上海市范围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评价和等级定位评价工作,通俗地讲,就是为企业的经营者以及有志于成为经营者的人,办理“质量签证”。 该中心副主任赵文琪说,他们担当的是“裁判员”的角色。而这个中心的成立可谓“改革有要求,实践有基础,市场有呼声”。 近年来,上海市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依法选择、管理企业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先后取消了企业领导干部行政级别,创立了两家经营者人才公司,建立了“五位一体”考核机制。在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后,上海市又着手建立一个能够把传统考核方法与现代评价手段相结合、客观公正、相对独立的经营者资质评价机构。 经营者和用人单位都叫好 从4月份到现在,中心一共对大约900多人进行了评估,现在,预约的评价已经排满了日程。 中心的评价对象来自三个方面:用人单位委托评价,猎头公司委托评价,以及个人委托评价。现在,上海市建设、商业、工业、交通四个系统,浦东、静安、杨浦、奉贤等区县和组织部下面两个人才公司都不断推荐人员来到中心接受测评,而测评的范围也针对用人单位的需要加以拓展。市里的单位在拿不准用人的时候,常常把人送到中心来。经营者个人自发来的也不少,像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陈毓民就把自己送来测评。更多送上门来的经营者,是因为在竞争上岗时感觉中心的报告比自己的自荐报告更有说服力。 这些“市场”,都是中心脚踏实地赢来的。浦东新区在公开招聘财务总监时,该区组织部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应聘者的测评放到中心来做,中心针对财务总监职位设计了测评内容,事实证明效果非常好。经营者的竞争上岗也正有交给中心做的考虑。 经营者资质评价中心迄今为50名通过评估的经营者颁发了《上海市经营者执业资格证书》。这50位大多是企业界的“重量级”人物,如来自上海远洋、宝钢、上海家化、上海飞机制造厂等大企业的老总,对测评大多表示认可。因此不少人也把下属以及子公司的经营者送到中心来测评。 亲身经历了测评的上海龙吴港务公司经理包起帆说,这种测评以比较科学的方法来评价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加上一个市场准入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抱着“评估自己”的愿望来中心的上海环保集团总裁金龙也满载而归:一方面对自己的知识、能力“有点谱”了,另外也感觉到自己有不足,开始去“补习”法律等知识。 缘何受到各方欢迎 首先,在于评价方法的可行性强。 他们将评价分为三块:用显质评价体现出受评者过去的政治素质和经营业绩;以潜质测试预期一个人将来发展的潜力;通过综合评价来看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如何。评价测试手段多样,包括写实材料、系统软件测试、计算机生成结论和专家团综合评价等。 上海龙吴港务公司经理包起帆说,传统的“伯乐相马”式的人才选拔,只能看到过去和眼前,而新的评价借助于科学的方法,还能预见到一个人的将来。 参与过中心运作的浦东新区政策研究室主任邓捷则认为,过去的评价多数是定性,对人才很难进行横向比较。而新的“裁判员”则能“定量”分析,便于比较鉴别。此外,按照他们的经验,这种测评如果放到用人单位自己做,成本太高,操作也难。有一个中介机构能够进行客观、权威、专业、公正的测评,实在非常必要。 其次,在于评价的公正、准确。 用人单位过去对经营者个人的评价和猎头公司的推荐都有不放心的感觉,担心有“水分”,有刻意的“包装”。而中心作为独立的市场公证机构,注重客观、公正,靠数据定量说话,让人放心。而它的三级评价配上现代测试手段,能够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评价对象各方面的素质。 中心在对原中国汽车贸易华东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钟沛的评价中发现他潜能超群,具有担当正职的能力,经推荐,他竞聘成功,成为拥有50亿元资产的上海淮海商业集团公司的总经理。 如今,中心正在拟定评价工作总体规划与实施计划,标准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和测试题库的扩容等等正在进行当中。当然,中心副主任赵文琪反复强调说,他们是不可能取代传统的组织人事管理的,这个中心的存在只能说是传统的一种有益补充。
4. 试一试经营者持股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经济茶座 试一试经营者持股 曹学林 试行经营者持股,目的就是为了通过财产关系,形成经营者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解决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问题。 一些人提出经营者持股比例的问题,认为持股比例太低不起任何作用,增加持股比例在大型企业又受经营者财力的限制缺乏可操作性。事实上,并不需要对经营者的持股比例给予太多的关心,真正重要的是经营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占其全部自家财产的比例。只要经营者投入企业的资产占其全部身家的比例足够大,激励和约束的效果就会体现出来。我非常赞同广东顺德的提法,企业破产,经营者首先要破产。可以想象,如果经营者把自己的全部身家投入企业,甚至负债购买了企业的股份,经营者的压力和责任感肯定会大大提高。因此,推行经营者持股,让经营者真正把自己的财产投入企业至关重要,投入企业的部分占其身家的比例越高,效果也会越好。 经营者持股不能完全解决经营者拿黑钱的问题,但会有助于解决这个问题。拿黑钱虽然容易,但毕竟要担风险。经营者持股,可以为经营者打开一个合法的致富途径。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首先选择“努力经营、合法致富”,这有利于企业,也有利于社会和经营者自己。而且,开了“正门”,“歪门”也会容易堵住。 与“工资+奖金”的传统激励方式相比,经营者持股的进步意义还表现在,有利于变短期激励为长期激励,有利于解决有奖无罚的问题,有利于解决无法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体系的问题,有利于变主观评价为市场评价。 试行经营者持股,政策上须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怕吃亏,只要能够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企业搞好了,最大的受益者仍将是企业、股东。 需要指出的是,经营者持股,只是探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体制、实现有效的激励机制的诸多手段之一,它还须随着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加以完善。在试行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切忌脱离企业实际情况,一拥而上。同时,还要注意不断完善配套体制,如对经营者作刨除机会成本的业绩评估、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等等。
5. 天津创新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 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 天津创新企业领导班子管理体制 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 贾晓宏 在天津工业系统采访时,笔者听到了这样一件事:一家年经营利润达6000多万元的公司的总经理想为一名员工解决5万元的住房补助,认认真真报呈董事会,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那名员工才领到了补助。这件事发生在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而当这位总经理要投资一个额度远大于此的项目时,却不一定要报呈董事会,只要是在预算之内,就“真正放权放手”。该公司党委书记郭乃勤用这个小故事来概括目前在天津市工业系统中普遍实行的新管理体制:“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管理权限分明”。 为实现国企3年脱困目标,天津工业系统加快了企业干部制度改革步伐,改革和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近两年,已对50多户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行了规范,有17户企业实行外派董事,3户企业设立体外监事。在多数企业中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控制进入董事会的经理层人员人数,除总经理外,其余经理层人员一般不再进入董事会。具备条件的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 对国有大中型工厂制企业,天津按照抓正放副、分层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管法人代表和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制度。针对以往正副全管,往往企业用人自主权得不到发挥的问题,天津根据资产授权经营关系,实现下管一级,把行政副职任命的权力还给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重点管好直属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国有大中型企业行政副职的管理权限由企业同级党委管理,目前已对256户企业下放了行政副职管理权限。
6. 国企经营者说:年薪或股权激励方式最好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 国企经营者说: 年薪或股权激励方式最好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今年8月底公布“1999年千家国企经营者问卷调查报告”。 董事会任命经营者是最好的方式 在回收的1235份有效问卷中,目前81.5%的国有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仍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那么,国有企业经营者自己认可的选拔与任用方式到底是哪种呢? 选择回答比例(%) 董事会任命46.0 职代会推选,上级任命25.2 投标应聘21.4 上级主管部门任命7.2 激励不足对经营者影响最大 年薪或股权激励方式最好 目前影响我国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的主要因素是什么?82.6%的经营者选择“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同样,影响企业经营者发挥作用的最主要原因也是“激励不足,积极性没有真正发挥”,有63.9%的国企经营者选择了这项。 那么,以何种方式激励经营者最好呢? 选择回答比例(%) 较高年薪76.5 股权48.8 提高养老、医疗等保险额38.0 职务待遇27.6 期权18.0
7. “破产厂长”创新业(图片)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 “破产厂长”创新业 左图:13年前,沈阳防爆器械厂成为我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厂长石永阶在企业破产后自强不息。如今,年已七旬的他还每天为自己创办的电器开关厂、豆制品厂和开张不久的小食店奔波忙碌。他的3个小厂解决了几十位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图为石永阶(中)到市场上了解行情。新华社记者马窦摄 下图:石永阶当年在企业倒闭后到厂里领取救济金证。郑鸣摄
8. 扶贫要讲科学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沟通你和我 扶贫要讲科学 人民日报12月6日经济周刊《治贫先得治愚》一文提到,扶贫中农民把良种磨面吃了,引进的小尾寒羊也被宰掉吃了。我觉得让贫困户试验良种这种做法本身就不恰当。 良种要与良法配合。引种是一门深奥的边缘科学,它涉及生态学、遗传学、栽培学和管理及当地的基础等。热带的巴西良种引入陕北应是科学家的事,这个风险不应由农民来承担。陕北绵羊有陕北细毛羊,是群养品种,是否需要引入寒羊,这是件涉及发展方向的大事,要征得当地技术部门的同意和支持。怎么引法,引到什么程度才恰如其分,还要研究。 扶贫是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善于组织领导,还要讲科学,因地制宜。 中国农科院畜牧所 张志美
第 9 版
1. 明年股市重头戏:制度完善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热点聚焦 明年股市重头戏:制度完善 董晨 1999年10月份以来,深沪股票市场选择了向下突破,到目前为止,上证指数在1400点附近窄幅震荡。应该说,随着国家鼓励证券市场发展的各项政策出台,广大投资者对2000年将会有上扬行情不存在分歧,分歧最大的可能就是市场还会不会出现1999年那样的“井喷”行情。理性地观察和分析我国的证券市场,可以认为,经过1999年恢复性上扬,2000年证券市场必将经历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发展,这种大发展应该是在良好的宏观经济运行维护下,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大发展和规范化建设的大发展。 宏观经济运行全面向好,股市中长期向好趋势不会改变 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股市运行节奏必然受到经济运行尤其是上市公司平均业绩增长快慢的制约。今年下半年我国工业生产增加值增长率超过9%。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分别达到了年内最高值,回升态势明显。国有企业效益出现恢复性增长。 当前经济运行和经济政策的总体状况决定了2000年股票市场将平稳运行。 搞好制度创新促进证券市场发展 如果说1999年以前股票市场主要在为国企筹资服务,1999年末的一系列举动,则说明股票市场不再仅仅是国有企业筹资的场所,而真正开始发挥国企改制和资源配置的功能:第一是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成立,标志股票发行受行政干预将成为历史;第二是国家通过国有股配售逐步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比重,这已经跳出了股市单纯为国企筹资的圈子;第三是开放式基金和指数期货等金融创新工具呼之欲出。 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 2000年机构投资者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笔者认为,在管理层发展股市的各项措施努力下,当前的股票市场已经出现操作风格和操作思路截然不同的新旧两股机构资金,其中新机构资金以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为主,包括三类企业资金和保险资金,估计2000年股市活跃时其规模可望超过1200亿元,占流通市值约15%,这些资金注重对高成长股进行长期理性投资;老机构资金以投机性资金为主,这部分资金保守估计也占到流通市值的30%,老的投机资金一般是短期资金,他们更多进驻的是小盘低价股,资金借入的成本高,要求的回报高,资金偿还期限短。 新老机构的划分是相对的,多数机构资金是以赢利为目的,投资方式如何关键看当时的市场环境,因此新老机构的摩擦更多地应表现在投资理念上,我们认为,如果说在1999年大幅上扬中两种理念还可以相安无事,一起开发市场上扬潜力,那么在2000年股市平稳运行的情况下,相安无事将可能变成一场针锋相对的较量。
2. 年报质量有望提高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金海观潮 年报质量有望提高 刘彦秀木子 12月21日,传媒发表了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稿)。这些规定,为今年的年报披露定下了规矩和方圆。业内人士认为,今年的年报质量将会提高。 年报上网是今年的一个特点。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报刊上刊载年度报告摘要的同时,应将年度报告登载于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上交所上市公司指定披露的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深交所上市公司指定披露的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前些年,中、小投资者只能从报刊上看到年报的摘要,年报全文上网,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能准确、全面、及时了解上市公司状况。 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得更充分、更具体。阅读1998年年报和今年的中报,许多投资者对一些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感到疑惑,因而对关联交易意见颇大。针对这一问题,证监会在规定了披露界定标准的基础上,又按照交易类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分类,规定了各类别交易披露的内容。仔细阅读《修订稿》第二部分年度报告正文中第七项重要事项内第五条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可以看到,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或占本期净利润的10%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如果发生的交易属不同类型,应按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的关联交易;其它重大关联交易等类别来披露。如此具体的规定,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公司利用不适当关联交易操纵、调节利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由此可见监管部门的良苦用心。 重要事项增多。根据《修订稿》的规定,披露的重要事项增加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半数以上成员变动,公司总经理变更,公司解聘、新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三分开”情况,即明确说明上市公司相对于其控股股东是否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重要事项增多,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件大好事。这使得上市公司更透明、更公开。 此外,《修订稿》还增加了几个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修改了部分术语;适应了财政部要求计提各种资产减值准备等。所有这些变化,目的是提高年报披露质量,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3. 1—11月我国狭义货币增长速度明显提高(图片)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 1—11月我国狭义货币增长速度明显提高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林平熊德制作 (新华社发) 注:狭义货币是指流通中现金加上单位活期存款。
4. 架设沟通与合作的桥梁——访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主任胡援东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访谈 架设沟通与合作的桥梁 ——访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主任胡援东 本报记者施明慎 “二○○○年外资银行中国重点项目融资洽谈会”将于明年一月中旬在北京举行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众多企业和外资银行的浓厚兴趣,询问有关细节的电话接二连三打到本报。为了便于读者深入了解此次洽谈会的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洽谈会的主要组织者——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的主任胡援东先生。 问:国内一些机构和企业对这个洽谈会比较感兴趣,但是对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及中国投资促进处的宗旨和作用还不太了解,您能否简要介绍一下? 答: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成立于一九六七年一月,其宗旨是“促进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发展”和“在全球、区域和国家以及部门各级促进工业发展与合作”。促进外国投资和其他形式的国际工业合作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一项重要业务。迄今,它在一百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广泛的技术合作和援助项目,与各国数万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联合国工发组织中国投资促进处,是根据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工发组织签订的协议于一九九六年一月成立的。作为联合国工发组织驻华享有外交地位的业务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中国建立正常的投资促进服务和信息服务的秩序与规范,开通与联合国工发组织全球投资服务网络的直接联系和信息渠道,协助中国企业引进外资,同时促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以及发展外向型经济。 问:您们为什么要组织这次洽谈会? 答:我们的主要目的是在国内企业与外资银行之间、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之间架设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的桥梁。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日期的临近,中国和世界经济的融合将更加紧密,中外双方都有加强沟通的需求。一方面中国的金融改革将有实质性进展,更多的外资银行将获准在中国营业,并享受国民待遇,他们需要对国内企业的现状和需求有所了解,以便为将来的业务扩展作准备。现在,在华外资银行对做十几亿元的大项目比较积极,对小项目比较谨慎,担心信用风险。其实,小项目和中小企业当中不乏商业机会。另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将更广泛地走向世界,他们需要对国际规则、外资银行所能提供的服务有所了解,包括外资银行有何贷款条件或要求,可做哪些项目等等。据我所知,相当多的中国企业对外资银行所能起到的作用不了解。例如去年浙江一公司自筹八百万美元进口意大利设备,而不知道可走申请外国银行卖方信贷的捷径;再如,外国企业拟在华投资,一般都要求其开户银行提供信息咨询,其实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也可利用外资银行的相关服务系统。同时,中外商业银行之间也需要进一步熟悉,包括了解及学习国际规范的项目可行性编制、财务分析、项目包装及国际通行融资程序等做法。可以相信,外资银行及国外金融创新品种的逐步引进,将丰富中国利用外资的手段,有助于中国在银行信贷体系外发展高效运作的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加快国际化步伐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 问:一些企业很关心此次融资洽谈会将邀请哪些单位参加,哪些项目可带到会上去? 答:这次会议将有美国花旗银行、西班牙国际银行集团、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奥地利银行、意大利罗马银行、瑞士联合银行等近百家外资银行到场直接参与洽谈,除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计委等高层官员外,还将邀请各级地方政府(经济开发区)主管外经、外贸、招商引资等部门的官员以及地方各类经济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负责企业项目投资融资运作的高层管理人员等。会议洽谈内容涉及各类重点建设改造项目,包括技术改造、基础设施、环保、交通、市政工程等方面。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洽谈项目均需要获得国家及各级经贸委、计委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有关项目审批文件和材料。
5. 牡丹国际卡 消费好帮手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 牡丹国际卡 消费好帮手 诗云 截至今年10月末,我国发行的各类银行卡已逾1亿张。在众多的银行卡中,工商银行的牡丹国际卡因具有“先消费后还钱”以及“在国内国外消费可以分别采用人民币和美元结算”等特点日益受到人们的青睐。最近,记者到工商银行采访,对该卡的用途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今年秋天,高中毕业的小赵收到了美国一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同学、父母都为他有这个难得的深造机会高兴,然而昂贵的学费和生活费使这一家人的心头蒙上了阴影。正在此时,小赵在合资企业工作的父亲听说了牡丹国际卡的种种便利,于是拨通了工商银行的服务热线,不久就为自己和儿子办理了牡丹国际卡的主卡及副卡。这样一来,儿子在国外的学费和生活费由父亲在国内将美元定期存入主卡,儿子在国外使用副卡,学习、生活顺顺当当。 工商银行是国内最早加入VISA和MAS ̄TER国际支付组织的银行之一,这不仅使牡丹国际卡得以在全球各地畅行无阻,而且在必要时还能使持卡人享受来自这两个国际组织的紧急服务。一次,刘先生带团在法国考察,不慎将装有现金和牡丹国际卡的皮包丢失。幸亏他急中生智,通过VISA全球援助中心和工商银行联系,取到了应急的钱款和一张补制的临时卡。 牡丹国际卡在国外好用,已在持卡人中得到公认。目前,其在国内的应用正渐渐打开局面。今年8月,早在几年前就成为持卡一族的王小姐到昆明出差,因是临时决定,匆促出行,身上所带的人民币牡丹卡没有钱了,可以透支的金额只有1000元,不足支付酒店房费和款待客户的费用。焦急之中,她想起身上还带有一张牡丹国际卡,怀着侥幸的心理,王小姐将那张卡递给了酒店服务员,结果对方很痛快地接受了。出差期间,王小姐还多次用牡丹国际卡在餐馆消费,也很顺利。不过,在长春市某大商店购物的张先生则没有那么幸运,遇到了收银员不认识牡丹国际卡而拒收的窘况。 可以说,随着人们金融意识的增强、消费观念的更新,“先消费后付钱”的牡丹国际卡将会越来越受欢迎。但是其大范围的推广还有待更深入的宣传,更加专业化的培训,以及更多的国内受理商户,更完善的银行服务。人们期待着。
6. 保平衡促发展——安徽省财政支出改革综述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 保平衡促发展 ——安徽省财政支出改革综述 本报记者李建兴 安徽省改革财政支出走在了全国的前头。11月份,记者在安徽省采访时,省财政厅厅长朱玉明告诉记者,这都是为了保证财政平衡,促进安徽省经济更快发展。 硬化预算,树立支出预算新约束 “近年来,针对传统支出预算管理模式日益显现出来的弊端,尤其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追加频繁、预算约束软化、预算应有的法律效力不断削弱等现状,我们采取了一些硬化预算的改革措施,”朱玉明介绍说。 从1999年起,安徽省所有预算内、预算外以及其他收支活动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律实行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预算外及其他收支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并对综合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决算和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全省绝大部分市、地、县和省级实行了综合财政预算,不仅规范了预算外收支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而且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一定程度地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调整结构,构建公共支出新格局 调整支出范围,逐步解决财政支出“越位”与“缺位”是全国财政系统面临的共同问题。安徽省是怎么做的?朱玉明说,安徽的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一保、一退;两增、两扶”。“一保”是指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不在必要的人员经费和事业支出上留下硬缺口。“一退”是指退出竞争性投资领域。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1998年全省停止财政周转金发放,只收不贷,今年起预算停止安排周转金,并开展了对省直事业单位经费自给率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实施事业体制改革、逐步削减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补贴做好了必要的准备。“两增”是指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0月份,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分别增长515.45%和90.15%,分别是财政总支出增长速度的23.3倍和4.1倍。“两扶”是指扶持社会公益事业和农业的发展。1—10月份,我省农业、科技、教育方面的支出分别增长2.8%、15.1%和12.77%,均高于去年同期增长水平,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 改革创新,探索支出管理新方式 今年以来,他们进一步加大了支出方式创新的力度。 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去年7月,省政府正式出台了《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今年起,政府采购工作已在全省全面推开,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行为逐步规范,科学性与透明度日益提高,省直和不少地方公布了采购项目目录,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据统计,省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一年多来,集中完成的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项目达49项,节约资金达934.18万元,平均资金节约率达20.16%。 着力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公务用车市场化的发展方向,从今年起,他们对省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租用制度。今后省直行政单位车辆编制内缺编、需报废更新的车辆,以及按规定应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原则上不再购置、更新和配备,改为发放公务租车费,并实行单位“定额包干、专项开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另外,省直还对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取消配备专车,实行发放补贴、用车付费的办法。采取这两个措施后,预计全年可节省财政支出近2000万元。 积极试行会议货币化改革。在严格审批、控制次数、压缩规模的基础上,全省不少地方对会议试行了货币化改革,办会单位不再集中安排食宿,将食宿费直接发放给参加会议人员,既节约了资金,又提高了效率。合肥市今年的人大、政协“两会”率先执行,一次性节约会议费120万元,并从节约的费用中拿出30万元捐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基金,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大力调整必要的扶持经济发展资金的运作方式。配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今年他们分别组织了支持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资金、结构升级专项资金等,通过采用财政贴息、担保和资产运营等多种方式,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效应。 开发并采用先进的支出自动控制系统。去年全省在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管理上,开发利用“三个软件”,其中仅公费医疗IC卡管理系统于去年5月1日投入使用后,公费医疗支出较上年同期就减少28%。今年为了适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正在开发“安徽省财政系统粮食财务管理信息网络”。
7. 什么是暂停上市 什么是终止上市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证券知识读本 什么是暂停上市 什么是终止上市 暂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①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即发行在外的股本总额小于5000万元或公开募集的股份小于股本总额的25%;②经有关部门查实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做虚假记载;③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④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终止上市是指,上市公司有上述②、③条所述的行为之一,并且后果严重的;或者公司存在上述①、④条所述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是《公司法》规定的一项对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是防范、化解证券市场风险,抑制过度投机,保护广大投资人利益的重要措施。
8. 新疆中行大力支持棉花收购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短波 新疆中行大力支持棉花收购 本报讯中行新疆分行紧密结合新疆产棉大区经济特点,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今年1—12月,该行仅向全区国有外贸企业发放棉花收购专项贷款就达10.8亿多元。(王作化)
9. 安次区农发行加强收购资金管理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短波 安次区农发行加强收购资金管理 本报讯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农发行加大对收购资金供应管理力度,确保收购环节资金无挤占挪用。该行严格按照“收多少粮食,放多少贷款;库贷挂钩”的原则供应和管理收购资金,确保新增贷款与新增库存值达到100%。在资金供应上做到及时足额。(徐全福桑海龙)
10. 仙居工行新增贷款无欠息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短波 仙居工行新增贷款无欠息 本报讯工行浙江省仙居县支行从改革传统的信贷管理、运行办法入手,推行信贷客户经理制,从制度上扎起了一道严密的抗金融风险的“篱笆墙”,从而提高信贷资产运行质量与效益。今年以来该行发放的6456万元贷款,没有出现一笔逾期或欠息。(宋焕茂)
11. 邢台国税加强征管保收入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短波 邢台国税加强征管保收入 本报讯河北省邢台市国税局针对当地税源分散的情况,加强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截至12月10日共完成工商税收116043万元,占年任务的100%,其中两税110450万元,占年任务的100%,提前超额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收入任务。今年初,他们组织各单位一把手和市局科室负责人进行封闭性培训。培训后,各级干部树立起由单一收入型向征管质量型转变的观念。在征收管理方式上,他们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协税护税组织。(庞伟)
12. 菏泽地税增收三千多万元
第10版(财税金融)专栏:财金短波 菏泽地税增收三千多万元 本报讯山东省菏泽地区地税局深化征管改革,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实行“征、管、查”分离,有效地遏制了税务干部以税谋私、权钱交易、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他们加大了打击偷逃税的力度。1至11月份入库税款31761万元,同比增收税款3397万元,同比增长21.98%。(阎新孙惠明)
第 10 版
1. 做具有国际眼光的企业家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做具有国际眼光的企业家 中国杉杉集团总裁郑永刚 人民日报大型企业联席会’99年会暨企业家与企业高层论坛最近在江苏无锡市举行。来自国内20多家知名大型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形势,大家进一步坚定了对实现党中央确定的三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目标的信心,并针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今天,本报开辟专版,将与会代表的发言摘要刊出。 ——编者 不久前,中美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为中国“入世”扫清了最大的障碍,也为迈向21世纪的中国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通过参与全球经济竞争来求得发展,从而实现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当务之急。 实现企业由中国性向世界性的过渡,关键是企业决策人,也就是企业家本身。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企业在历经了官员管理、中国化企业家管理的发展之后,必须迈向由具有国际商业头脑和全球化战略眼光的国际化企业家管理的时代。中国的企业家队伍必须要有这样的信心。9月份,我在上海参加了全球财富论坛,与国外跨国公司的总裁有了一次比较完全的接触。虽然参加论坛的国外总裁,每个人的平均身价为11.4亿美元,但他们也知道我们中国的企业家并不是酒囊饭袋。我们是强强对话。我们中国企业的决策人,在观念上要有国际化的定位:设计、经营、理念、生产、管理、产品等要全面国际化。特别是要立足中国,面向国际,中国市场虽然是国际市场的一部分,但中国市场并不能代替国际市场,因为美国市场、欧洲市场是与中国市场相比截然不同的市场,加入WTO后,市场会更加国际化,企业决策人就需要有国际化的思维,不能只是中国企业的思维。这一点杉杉集团包括我本人就比较欣慰,思路一直是国际化的,培养出了一批国际化的人才,杉杉工厂的厂长是日本人、意大利人和法国人。因为中国企业与发达国家相比除了品质、效率、成本、设计外,更主要的差距就是人才和生产结构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 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何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企业除了实现制度化管理,更主要的一条就是要建设学习型组织,这一点我的体会特别深刻,最近几年中国企业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特别的短命。很多我们比较熟悉的企业在辉煌了三五年,七八年后,突然死亡,其原因除了体制、管理等因素外,就是缺乏持久的创新。杉杉企业同样的在经历了七八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也到了一个周期,我们的做法是对原来成功的企业进行调整,否定过去成功的做法。现在我们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周期,调整内容包括人员结构、产业结构等,其中重要的一项举措就是培训,通过培训来实现企业的创新。我们的主要精力是对所有中层以上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是昂贵的,但不培训更昂贵,不培训就是死亡,只有倒闭。未来的中国企业必须是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企业就是要学习专业知识。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培训上就花了500多万元,包括新加坡FDS公司,台湾艾肯公司为我们导入特许经营、整合企业文化方面的培训。 当然,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并非一蹴而就,企业必须精细地设计各种学习活动,长期地灌溉滋养员工们的学习动机,才能塑造出学习文化。而真正重要的是,一旦企业积蓄了深厚的学习能力,其他任何企业都无法轻易模仿,终将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竞争优势。(附图片)
2. 企业家要懂消费者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企业家要懂消费者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德坤 小天鹅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把消费者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强调企业家要了解消费者的需要并设法满足他们,特别是要能接受消费者的挑剔,因为消费者的挑剔反映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用户对你的产品还有一点购买的欲望,第二是反映你的产品尽管精雕细刻,难免有不到之处。消费者的挑剔往往给我们反映了平时“看不到,听不着,想不全”的侧面,正是我们改进的法宝。我们从怕挑剔逐步地转变到爱挑剔,乃至到主动接受挑剔。 小天鹅在实践中总结了“1∶25∶8∶1”全心全意的服务环比公式。意思是说服务好一个老用户可以影响25个消费者,如果好就会使8个人产生购买的欲望,兴许其中一个人会产生购买行动。从这一点上讲,服务好一个老用户,就能产生一个新用户。反过来讲一位用户买了小天鹅不满意,将会打消25位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服务第一,销售第二”是小天鹅始终坚持的原则。我们应该替顾客着想,为顾客核算成本(购买的价格、服务和能耗)。如果小天鹅的产品不能让用户百分之百地满意,那么小天鹅的服务一定要让用户百分之百地满意。 小天鹅的体制是:承诺无监督等于一阵风,承诺有监督,承诺才有保障。小天鹅委托中国消费者报背对背地对消费者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726个小天鹅用户中,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9.99%;对生产企业所做的各种承诺实现率认同的达到99.64%。在调查统计过程中,小天鹅将所发现的问题(包括用户的不满与咨询),采取每日一报方式立即与各地小天鹅服务部联系,快速反应解决用户的问题。重庆一位叫胡彬的用户,来信反映所用洗衣机工作时内桶倾斜,小天鹅重庆服务部在接到电话的当日就派人登门检查,发现该机内桶倾斜是由于用户地面设计不当所致,服务人员当即协助用户将机垫平,用户胡彬对此种监督方式和小天鹅售后服务表示满意。1997年4月28日小天鹅又在中国消费者报开辟投诉专线(010—68422790),接受消费者投诉。种种行动体现了小天鹅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精神,不仅切实提高了消费者信任度,而且提高了品牌声誉。 我们生产企业应该为社会作贡献,在服务中让消费者得到实惠,这样企业才能得到消费者给予的报酬,这就是企业的利润。(附图片)
3. 企业家需要什么素质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企业家需要什么素质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企业的实力。而企业家正是企业的灵魂。那么,面对即将到来的21世纪,中国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企业家,他们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又应该如何培育他们,今天我想结合中远的实际,谈点想法。 我觉得,企业家首先应该是个政治家。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家对企业制定的政策和法规,以及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等,无一不受到政治的强烈作用和影响。因此,作为一个中国的企业家,对与政治有关的一切问题要有比较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这种政治家的敏锐性主要体现在:能够深刻领悟和坚决执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有强烈的进取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世界的角度来看待中国企业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与发展机遇,做一个清醒的改革者和企业家,并要把握有利的政治环境来赢得宝贵的企业发展机遇。 其次,我认为,企业家应该是个思想家。一个企业家的哲学决定了这个企业发展的前景。要想达到相当高的思想境界,必须认真学习,最终形成作为一名成功企业家必备的系统性思维、预见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系统性思维能够让企业家在纷繁芜杂的矛盾和纠纷中时时保持头脑清醒、正确估计形势,并果断地采取应变决策,使企业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家运用预见性思维可以预见企业发展的机遇和危机,使企业保持持久发展的强劲势头;同样,一个充满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能够带领企业不断地从成功走向成功,而一个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意识的企业领导,必将使企业陷入窘境甚至退出市场。 第三,我认为,企业家应该是个艺术家。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还必须有艺术家般的领导才能。真正的企业家是能影响别人、使别人追随自己的人物,他能使别人参加进来,跟他一起干;富有魅力的理想人格和鲜明的个性,理解人、关心人、尊重人,头脑开放、集思广益、决策果断、行动迅捷,善于统筹全局,注意领导方法和艺术,与别人沟通和激发别人积极性的能力等等,这是构成企业家领导才能的基本因素。除了作为企业家个人的素质和魅力之外,还必须具备高超的领导艺术,即,要有敏锐的眼光“选拔人”,从战略高度“培养人”,用科学方式“使用人”。这种经营管理理念追求一种企业整体的优势和卓越的集体感受,它关心企业集团中人们情绪状态的相同之处,充分发挥良好的集体感受力和感染力,树立企业整体共同的价值观念,塑造优秀的群体意识,必然会在企业中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附图片)
4. 在制度上为企业家创造成长环境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在制度上为企业家创造成长环境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经彻 有的企业家出了问题,人们往往仅仅从个人品质和道德修养上找原因、作解释。我认为,这里边,个人品质和道德修养确实相当重要,但更关键更重要的还是体制问题,还是制度问题。一切最终取决于企业家活动所处的体制、制度和社会环境。因此,深入地探讨企业家队伍成长的制度环境问题,就成为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是要建立协调运转、科学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家队伍的成长提供基本的制度保障。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并规范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相互之间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的目的,在于通过一定的治理结构,使得公司的权力、决策、执行等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保持有效的约束与监督,使得各方面权力得到有效制衡,利益得到持续保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从三个关键环节入手致力于创造有利于企业家队伍成长的制度环境: (1)依法确立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确定董事会对公司的治理权。(2)推动决策层与执行层的分开,防止“内部人控制”问题。(3)坚持抓集团公司领导机构议事程序的建立,确保决策、执行、监督权力的运用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建立合理的约束和激励对称机制,创造有利于企业家队伍迅速成长的内外部环境。 一要建立起企业家的利益激励机制,重点是满足企业家对荣誉感、成就感的要求。在精神方面,要使企业家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我们要把建立企业家利益激励机制的着重点放到政府和社会赋予企业家应有的社会地位上。在物质方面,要使企业家通过人力资本获得较高较稳定的劳动收入。企业家作为经营管理的专家,其经营活动是兼具复杂性、创新性和风险性的脑力劳动,企业家的人力资本就是企业家经营企业的才能和水平,企业家的劳动收入应该与劳动力价值成正比。让企业家在各类职业劳动中具有较高较稳定的劳动收入,使其才能、责任、风险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是影响企业家队伍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要运用综合手段建立起有效的对国企经营者的约束机制。对国企经营者队伍的监督约束手段要纳入法制化轨道。监督约束主体应当是政府,但载体可以是治理结构、产权代表、中介组织等。而在国企实行公司制改造后,努力形成内部约束力是十分重要的。在这方面,兖矿采取了如下措施:1.集中股东权益,健全代表内部分散股东的“职工持股会”机制。我们规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产业厂点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必须建立“职工持股会”,其代表依法进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代表分散的职工股东参与管理,监督经营者,初步找到了一条相当有效的内部硬约束的具体途径。2.通过界定法人治理结构的责权利,建立经营管理者集体间的相互制衡机制。(附图片)
5. 理顺机制科学评价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理顺机制科学评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刘本仁 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其他企业一样,武钢在改革中也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和困惑。总的来看,武钢能够逐步解决诸多“内部”问题,但要消除许多外在的尤其是管理体制的束缚,却是武钢“力所不及”的。 武钢是武汉市的利税大户,但武汉市只管武钢职工党的关系,并向武钢征税,而涉及到有关行业规范的事,要由国家和省级冶金部门管理。同时,作为国家计划单列集团,武钢的很多重大项目还要请示国务院。 所以,我当了这么多年经理,有时候遇到一些事情,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该请示谁。 举个例子,武钢下面的两个矿去年申请上市指标,报武汉市,武汉市让报省里;上报到省里,省里觉得武钢是中央单位,须上报冶金工业局;而工业局又让武钢找证监会;证监会认为指标已下达,武钢还应该找地方。虽然这两个厂矿今年8月份终于上市,但武钢在改革中因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所遇到的曲折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我认为目前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对企业的评价标准。武钢在这方面深有感触。 在不少地方,部门领导都从“利润”的要求评价企业,却很少从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看待企业的经济效益。6年来,武钢的资产增值达200%多。武钢6年来技术改造投入达18.6亿元,没有要国家一分钱,而且,武钢在引进技术的过程中,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最后将技术反输给卖技术的企业,从而实现技术产业化。例如,武钢从德国进口了一项生产技术,工人技师对其作了改造,改造后的技术获尤里卡金奖。可以说,在所有的技改投入中都蕴含着企业的潜在利润和长远利润。 我们认为,企业应该讲效益,但效益不仅仅体现在当前的利润中,这就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一套科学、正确的评价体系,综合、全面、公正客观地评价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企业领导人的业绩,促进企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不能急功近利,否则,会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使企业误入歧途。(附图片)
6. 不怕挑战勇于实践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不怕挑战勇于实践 中国石化长城润滑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毓霜 企业管理者,是一个企业不断向前发展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中国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将愈来愈激烈。面对眼前的和可以预见的挑战,企业管理者队伍将越来越显示出特有的重要作用,这支队伍的建设,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影响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在企业改革、扭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当中,按照市场化、职业化的改革取向,加强企业管理者整体队伍的建设,培育一支跨世纪的高素质的企业管理者队伍,应当成为企业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得到全社会的重视、理解和支持。 加强企业管理者队伍的建设,目的是要以此有效推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所以国有企业管理者本身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时代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用“三改一加强”、用高科技手段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市场营销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武器武装自己和企业。对企业管理者们来讲,必须全面地分析目前企业所面临的有利的和不利的条件,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实事求是,敢作敢为。这都需要企业管理者要有很大的勇气、能力和魄力。1992年后,外国润滑油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对国产润滑油企业带来很大冲击。长城润滑油公司是国内同行业的龙头,面对美孚、壳牌等国际巨头的挑战,我们没有气馁,而是奋起迎敌,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把企业做大,把牌子做响,把质量搞好。几年来,长城润滑油公司立足于“三改一加强”,把企业管理者队伍的建设和企业的建设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是依靠高科技手段,在技术改造方面下了功夫。1997年创造性地引进高速制桶灌装一体化生产线,1998年引进全套润滑油自动调和装置,全部利用自有资金,实现了配套,大大改变了原来高档润滑油的落后生产状态,达到了世界一流。二是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导入CIS企业识别系统,重塑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实力,为进入国际市场作好充足的准备。三是实施质量发展战略,1996年一次通过了北京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现场审核,1997年公司又通过了德国莱茵技术有限公司的ISO9002质量认证。连续三次通过了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监督抽查。四是依托石化集团,走集团化发展道路。1998年与燕山润滑油公司联合组建长城润滑油集团,当年实现利润5100万元。今年分别接收武汉长江公司、天津华海公司和华北制桶厂,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今年到目前为止实现润滑油产销29万余吨,利润近6000万元。(附图片)
7. 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11版(经济生活)专栏: 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深圳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太峰 在中兴通讯的发展过程中,企业的领导层一直在不断探索适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企业管理特色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中兴通讯的母公司深圳市中兴新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是1993年由民营企业中兴维先通与国营691厂和深圳广宇工业(集团)公司共同投资组建。两家国有企业控股51%,民营企业中兴维先通占49%股份,在经营管理上,公司采取“国有控股,授权经营”的经营机制。国有股东控股的董事会与经营者签订授权经营责任书,规定经营者必须保证国有资产按一定比例增值,若经营不善,经营者须以所持股本和股本分配收益抵押补偿;若超额完成指标,则获得奖励;补偿与奖励均为不足和超额部分的20%;并明确公司人、财、物的经营权全部归经营者,董事会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经营者是企业的创立者,也是企业风险的最大承担者。如果企业经营不善,遭受的损失不仅是人力资本,还包括实实在在的物质资本。这样,企业就建立了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面向市场的灵活的经营机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而且避免了企业经营者的短期利益行为,在体制上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应该说,在目前的发展状况下,中兴通讯的高层领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公司目前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技术骨干、市场及管理骨干员工的激励机制问题。公司现有员工7000人,其中博士后、博士150多人,硕士2000多人,1998年以来的新进员工占企业人数的65%。由于政策条件的限制,新进技术骨干与持有公司职工股的老员工在薪酬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必将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要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和约束都重要,但首先是激励,这两个不能倒过来,否则约束也是不会有效的。激励既包括物质激励,也包括精神激励;既包括即时激励,也包括预期激励——如经理股票期权等要过若干年以后才兑现的激励。 与传统薪酬制度相比较,经理股票期权的特点是将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报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更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业绩增长将推动股票价格的上涨,员工和股东都能从中受益,而股票价格上涨又进一步转化为企业内部的积极性。因此,它能更有效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从以上各方面看,我认为股票期权对国有企业来说是一种值得探索的激励机制。由于股票期权关涉到股权结构的变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在具体设施上还存在一定法律、法规的障碍。但是,一切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东西,我们都可以去积极地探索,有了探索才会有更多发展的机遇。(附图片)
第 11 版
1. 电信改革,IP电话实验,电子商务,两次降价,VCD、DVD大战,加上WTO,1999,信息产业好热闹——评点1999信息产业
第12版(市场专题)专栏: 电信改革,IP电话实验,电子商务,两次降价,VCD、DVD大战,加上WTO,1999,信息产业好热闹—— 评点1999信息产业 本报记者冉永平 即将过去的1999年对于信息产业来说,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热闹。这一年,信息产业界可谓大事多、新事多;好事多,烦心事儿也不少。 最大的事: 电信改革 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人心所向。 是不是信息产业部的头等大事我们不好说,但电信改革绝对是社会关注信息产业的第一焦点。 凭良心讲,这些年中国电信业发展够快。十几年前别说手机、BP机,就是公用电话都难找,打个长途您得坐几站车跑趟邮电局,搞不好还得排队。装部电话五六千元,贵不贵?贵得吓死人,可您还生怕钱交给人家人家不要,得拿着钱托门子。是这状况吧?可这才几年呀,如今BP机不敢别在腰上了,怕人说您土。卖菜的都用上了手机已不再是笑话。至于装电话,还用求人?电话局得求您了。稍微想一想,您不能说咱们国家电信发展不快吧? 可也怪了,装不上电话的时候,大家伙儿对电信没那么多意见,如今通信条件改善了大家伙儿的气儿却来了,电信一夜间成为舆论抨击的第一焦点。 其实,说怪也不怪,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到什么庙念什么经,10年前,咱老百姓要解决的是有没有电话打,现在咱追求的是打得好不好,便宜不便宜。对中国电信业也同样,10年前要迫切解决的是如何尽快满足强烈的市场需求,现在要解决如何保证市场有持续的需求,解决用户对服务日益提高的要求。说到这儿,就要提到大家今天都深恶痛绝的垄断。 10年前我们没觉得垄断可恶是因为,那时它适合电信跨越发展的需要。咱国家底子薄,到处等着花钱,要迅速改变电信落后面貌所需的投入大得吓人。出于特殊时期的特殊国情,只有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个思路,才能使大家尽快用上电话。 现在,我们声讨垄断是因为,我们已经度过了“饥渴”阶段,我们的需求理所当然要提高层次,要求高服务、高质量、低价格。而且,方方面面都进入了买方市场阶段,“两高一低”的享受已日益广泛,如果电信业继续高高在上,当然是有悖历史潮流的。在这一背景下,垄断就成了人民公敌,因为它限制了竞争,而没有竞争,我们很难享受到“两高一低”。 于是,从今年年初,国家启动旨在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电信体制改革,把中国电信这个庞然大物分解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通信、无线寻呼四大块,使之相互独立,以期相互竞争。经过近10个月的运作,新组建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国信寻呼集团公司(现已并入中国联通)先后挂牌成立,或即将挂牌成立,中国电信重组已经基本接近完成。 但是,电信体制改革只能说是阶段性完成。明眼人一眼看出,目前的格局,大家在业务上不交叉,卖酱油的只卖酱油,卖醋的只卖醋,因此竞争并不充分。今后,搞市话的也搞移动,搞移动的也干市话,每一项电信业务都让消费者有多种选择,那样才是最有效的竞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年的电信改革只能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起点。特别是加入WTO以后,电信改革的戏还长着呢。而对于老百姓而言,竞争越充分,得到的实惠就越大。 好事成双: 电信两次降价 电信价格合理与否,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一年之内,两次调价,电信界少有,其他领域也不多见。 3月1日,电话初装费、手机入网费降了(全国平均下降57.2%和44.5%),国际通话费降了,同一地址装第二部电话不要钱了(工料费除外),几项政策下来,营业厅装电话排起长队,久违的火爆人气又回来了。 10月的再次调价虽然没有第一次那么大的反响,但“网虫”们看到了资费日益合理的希望,别的不说,上网费超过一小时以分钟计费就让人感到合理多了,否则超一分钟也收好几块,冤。 据说,电信资费调价的效果挺明显,仅新增电话用户的数量就比上年高了20%多。但是,虽然降价是好事,可苛刻的舆论仍对电信价格提出质疑。 对于第一次调价,有舆论认为是明降暗升,堤内损失堤外补。其理由是虽然降低了初装费,但通话费涨了,一次性开支小了可今后的开支有可能加大。虽然降低国际电话资费,但咱普通老百姓有几个打国际长途的? 对于第二次调价,有舆论认为,上网费仍太高,普通消费者还是承受不起。更有人不辞辛苦,找来国外资料,证明我们的资费高,或者证明我们的资费与收入比太高。总之一句话,许多舆论认为,中国的电信资费还是高,降得还是不过瘾。 我国现行资费到底高不高是特别敏感也特别受人关注的话题,由于今年一头一尾的两次调整价格,更使这一话题成为全年争论的焦点。 持我国电信资费高的一方有他们的道理,比如我们的上网费比美国还高。即使我们的通话费等虽然比国外低,但由于我们收入低,我们在电信上的支出占我们收入的比重仍过大。据说,美国一个月的上网费相当于普通收入者两个小时的工资,我们要占收入的1/3,因此价格高限制了电信消费。 持相反意见的一方也不无道理,我们目前除上网费外,几乎所有电信价格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任何价格的核算离不开成本,因此仅以收入来衡量价格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缺乏合理性。比如说,我们的人均收入是美国的1/20,但我们几乎所有东西的价格都不可能是美国的1/20,因此这样要求电信价格不公平。 资费问题很复杂,很难笼统讲清,如果再带一点感情色彩就更不容易扯清。我认为,与我们的收入比,目前的资费的确还不合理,因为,1/3的收入用于电信消费是有问题的。但是,要求电信价格一下子降到目前水平的1/20,也未免太心急,那样还不如干脆让电信业关门算了。 因为电信也是企业,它要计算成本。目前管理水平不高,人员过多是成本高的原因之一,但是,你让它一夜之间就把管理水平提高到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平,再一下子把几十万员工解雇一多半,可能吗?不光电信业,我们的整个国有企业都面临着管理落后,冗员过多的难题,破解这个难题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艰苦努力,没有“速效救心丸”可吃。 而且,电信领域还是高投入的领域,最大的成本不是人工成本而是设备的投入成本,买设备可不能因为你的人均收入是美国的1/20,就能用美国1/20的价钱买来。因此,我们用与美国相同的钱投入设备,再用美国1/20的资费去回收,再加上管理落后、人多,你说电信不关门等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它落后它倒闭关我何事,落后的就应该淘汰,“入世”后国外电信公司进来,只要能提供“两高一低”的服务,对消费者何妨。 这话也对也不对,对的一面是我们不能保护落后,竞争就是优胜劣汰。不对的一面,先不说民族利益,就是对国外电信的期望值可能也未免高了点。因为,国外电信公司来经营同样要有利可图,他绝对不会平白无故来扶贫。最初进入时,它凭借实力,可能赔本打价格战,但要长期经营同样要面临“1/20”的难题,因为管理降低成本有极限,再先进的管理也难解决“1/20”的问题。 因此,要缩小电信收入占我们收入的比重是合情合理的要求,也很必要,但急不得,更不可义气用事。发展是硬道理,解决这个矛盾也要靠发展。我们不能仅仅盯着减少分母,扩大分子也是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咱收入不断提高,电信改革不断深入,管理不断进步,成本进一步下降,两头努力,这个矛盾也就解决了。 新事不断: IP电话实验 电子商务 信息家电 新技术一日千里,新机遇层出不穷,但要真正抓住也非易事。 新鲜事、新热点不断是今年信息产业的明显特点。 IP电话,作为一两句话很难说清的新技术,却在一夜之间走出实验室不说,而且成为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这在科技成果转化上也堪称奇迹。IP电话之所以如此受关注是因为,这一基于互联网上的话音技术,成本非常低,特别是打国际长途,价格极具优势。因此,有聪明人开始弄台电脑上网,租间门脸就地做起了IP电话业务。 由于是新技术,现行电信管理体制有说不清的地方,因此,围绕经营IP电话业务是否非法成为不大不小的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其中福建的纠纷直接打上了法庭。 分歧归分歧,IP电话作为市场看好的新技术,应该大力发展是各方的共识。3月,信息产业部正式下文,准许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吉通三大公司进行IP电话商用实验,IP电话正式走出地下,登堂入室。从实验这大半年看,由于价格优势,电信消费者对IP电话还是欢迎的。 作为新名词,电子商务没有IP电话那么广泛的群众基础,但在业内也着实带来一阵旋风。而且,今年5月17日世界电信日的主题就是电子商务。所谓电子商务,就是运用电子手段进行商务活动。它的最大特点是效率高成本低。据说,到2002年,全球电子商务的交易额将接近1万亿美元。 我国电子商务应该说是方兴未艾,目前的规模还并不大。这除了观念上的问题以外,电子商务的平台——互联网在我国虽然发展速度惊人,联网计算机每年以近200%的速度增长,但,由于起步晚,我们的规模并不大,到今年年中才400万台。难怪电子商务与IP电话比,得势不得分,人气没有后者旺。但从长远看,电子商务代表着发展方向。 信息家电作为业内热点,来得快似乎去得也快。年中,家电厂家纷纷推出能上网的电视机、机顶盒甚至VCD,大有就此拉开家电革命的架势,但是,几个月过后,市场响应寥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信息家电到底是基于新技术还是出于商业炒作。 应该说,信息家电的出发点有合理性,它走的是电脑、电视、电话的三电融合或三网融合的路子。融合是不是未来家电、电信、电脑共同的发展方向,目前还有争论,但至少是一种思路。不过,思路归思路,实施起来可绝非一加一那么简单,寄希望于浮躁的炒作而完成一次革命是不切实际的。 烦心事儿: 千年虫作怪 重复建设难除 这虫儿真这么厉害?不当回事者真有人在。VCD大战尚未落幕,DVD大战粉墨登场,中国根治重复建设咋这难? 就这么一条虫,害我们投这么多钱进去,千年虫的确让人心烦。而往年,可以眼不见心不烦,今年没了退路,不捉也得捉,因为,这虫子捣起乱来的后果谁也说不准。 烦归烦,捉虫还得当回事。据信息产业部组织的捉虫大检查显示,目前最要害的金融、民航、电力、通信等系统捉虫得力。不出意外,在这些领域,千年虫兴不起浪。但据说,也有不少单位,心存侥幸,至今对千年虫等闲视之,大有任你兴风作浪,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将风度”,只可惜在对待科学的问题上,这种风度害多利少。不知大检查过后,这些单位的“风度”是否收敛,否则见了棺材,哭也没用了。 如果说千年虫是全世界共同的烦心事儿,那么,重复建设就是多年来咱中国特有的烦心事儿。这事在信息产业界也烦了多年,远的是上百家彩电企业,近的是铺天盖地的VCD,正在上演的是大有后浪推前浪的DVD。 其实,彩电、VCD、DVD的重复建设只是表现出来的,而且,彩电、VCD的问题目前靠市场的力量已基本解决了,DVD最终也会在竞争中逐步变得有序。但信息产业界隐藏着的重复建设还不少,你留意以下各省的发展规划,别管有没有条件,几乎都把发展信息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他们也有道理,全世界都在发展信息产业,我们怎么能落后。记得,去年8月,信息产业部吴基传部长就在本报呼吁,要警惕信息产业界的重复建设。但看来尚未引起各方足够重视。 对于重复建设这一痼疾,舆论还是要大说特说,因此,在评点99信息产业时我们特地再把它拎出来,说一说。虽然人微言轻,但制止重复建设,匹夫有责。 利大于弊的事: 面对WTO 是机遇还是挑战,关键看自己身板儿是否够硬。 今年信息产业的最后一个热点恐怕是WTO。对于信息产业界,WTO很难简单地归于好事或坏事,所以,我们把它拎出来特别说一说。 在中国“入世”谈判中,开放电信市场一直是一个焦点问题。随着与美国、加拿大等国达成协议,我国正式加入WTO日期的日益临近,我国电信市场将进一步开放,这对我国信息产业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其实,在电信市场中应该分为两块,其中电信设备市场我们早已开放,世界各大电信设备制造厂商早已登陆中国,与国内企业同台竞争。而电信服务市场将在我国“入世”后,逐步开放。 开放就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对手,对于多年习惯于垄断经营的我国电信服务业,肯定会有冲击。但这种冲击是好是坏,我们同样不能简单下结论。 过去你的市场份额是100%,现在允许别人进来,他哪怕只拿走10%,对于100%来讲也是损失,因为你是失去了10%。更何况闯进来的都是大块头,他将拿去的可能绝不止10%,因此,从这种意义上讲,是对被开放者的不利。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虽然你将失去部分市场,但由于压力大了,你发展的内动力已上升到生存的高度,因此你在市场上的表现会更加积极。结果从绝对量看,有可能你的份额虽然只有70%了,但这70%的饼比以前那块完整的饼还大。这就是所谓的“鲶鱼效应”,虽然一些沙丁鱼被吃掉,但由于有了生存危机,更多的鱼会活得更好。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对于强者还是弱者,竞争都有好处,通过竞争,强者可能更强,而弱者也可能变强,这里的关键就是要正确面对竞争,要勇于面对竞争。 当然,平等的竞争环境,包括对弱小者的扶植保护也是合理竞争的必要条件。就像拳击比赛要分重量级别一样,在开放的市场中同样要有健全的游戏规则。而且,从全世界看,越是开放的国家,游戏规则越健全,市场监管越严密。面对WTO,我们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要补的课还很多很多。(附图片) 商场DVD、VCD琳琅满目,消费者有多样选择。
2. 致谢读者
第12版(市场专题)专栏: 致谢读者 本报《信息产业》版开办近一年来,得到了广大读者的热情支持。一年来,读者的来稿来信不断,有的为我们办好《信息产业》版,提出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就我们的一些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值此新年到来之际,特向关注本版的读者朋友们致以深深的谢意。 明年由于本报版面调整,《信息产业》版将改在十一版刊出,依然在每周一的《经济周刊》刊出,隔周推出,希望读者明年能继续关注本版。 ——编者
3. 业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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