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04-17

第 1 版

1. 江西铜基地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贵溪冶炼厂正式建成投产 这是我国目前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炼铜厂 基本形成年产铜七万吨的采、选、冶综合生产能力

第1版()专栏: 江西铜基地建设取得重大成果  贵溪冶炼厂正式建成投产  这是我国目前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炼铜厂  基本形成年产铜七万吨的采、选、冶综合生产能力 本报江西省贵溪县4月16日专电 记者赵相如报道:国家“六五”计划重点项目之一的江西铜基地贵溪冶炼厂,经过六年多的艰苦努力,今天正式建成投产。国务委员方毅,江西省委书记万绍芬、省长倪献策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负责同志,芬兰驻华大使于瓦里宁和日本、芬兰专家代表团,参加了隆重的投产典礼。 方毅、万绍芬等走进转炉控制室,按动旋钮,只见产自江西德兴、永平的矿石,经过选矿加工后,随着传送带进入闪速熔炉,一秒半钟后,滚滚铜水进入转炉吹炼,最后流入圆盘浇铸机,一块块半个桌面大小的阳极铜板迅速运出车间。 江西是我国最大的铜生产基地。地处浙赣、皖赣铁路交汇处的贵溪冶炼厂,是我国目前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炼铜厂。它首次采用世界先进的闪速熔炼工艺技术炼铜。其主体设备分别从日本、芬兰成套引进。它有多套先进生产装置,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采用电子计算机和微电脑控制冶炼生产过程,铜和硫回收率高达95.5%。试生产一百天的实践证明,该厂能源消耗低,余热发电可供生产用电量的一半,环境保护设备先进。 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江西铜基地的建设。1984年9月,赵紫阳总理视察贵溪冶炼厂时,对江西铜基地的生产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并勉励铜基地的职工要以改革的精神加快建设的步伐。如今贵溪冶炼厂的正式投产,使江西铜基地基本形成了年产铜七万吨的采矿、选矿、冶矿综合生产能力,对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方毅在投产典礼上说:贵溪冶炼厂的建成投产,是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发展我国铜工业,提高有色金属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附图片)  江西铜基地——现代化的贵溪冶炼厂黎明时的景象。                   游云谷摄

2. 国务院向贵溪冶炼厂职工发出贺电 继续努力将铜基地建设好管理好

第1版()专栏:  国务院向贵溪冶炼厂职工发出贺电  继续努力将铜基地建设好管理好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国务院给今天建成投产的江西贵溪冶炼厂发去了贺电,贺电的全文如下:江西省人民政府转江西铜基地总指挥部、江西铜业公司并参加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干部同志们: 江西贵溪冶炼厂建成投产,是江西铜基地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又一重大成就,对加快发展我国的有色金属工业具有重要意义。几年来,参加建设的广大职工日夜奋战,精心施工,胜利地完成了任务。国务院向参加贵溪冶炼厂和江西铜基地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干部同志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向参加建设的外国专家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希望你们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坚持改革,将江西铜基地建设好,管理好,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为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                   1986年4月15日

3. 新形势下国防工业任务是什么?国防科技工作如何做? 赵紫阳等同电子船舶行业专家座谈 国防科技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1版()专栏:  新形势下国防工业任务是什么?国防科技工作如何做?  赵紫阳等同电子船舶行业专家座谈  国防科技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于有海)赵紫阳等中央领导同志今天下午在中南海怀仁堂同来自我国电子、船舶行业的二十位专家座谈,共商国防科技工作进一步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大计。 赵紫阳指出,我国国防科研队伍长期以来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在攻克尖端技术、增强国防实力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提高了我国的地位,为国家、为人民争了光。现在我们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实现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目标,需要我国国防科研队伍投入到这个战场上来,既要为国防工业服务,又要为整个经济建设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国防工业的任务是什么,国防科技工作如何做,希望大家发表意见。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副院长刘盛纲教授首先发言。他认为在现代科学技术中,电子信息技术处于关键的地位,从现在起就应该培养人才,打好基础,以跟踪世界高技术的发展,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刘盛纲说,在这方面,我国电子工业应该也可能作出更大的贡献。 著名流体力学专家顾懋祥在发言中,建议国家扶持原有的国防科研基地,同时主张这些基地向社会开放,以便使它们的技术、设备充分发挥作用。他还提出要重视海底资源,努力进行水下高技术的研究开发。当从事计算机科研工作的高级工程师王惠通发言时,赵总理问道:我国应该把软件的开发摆在什么地位上?王惠通回答,软件开发非常重要,它能直接推动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他又说,硬件的开发也应该受到重视,因为计算机软件的发展离开硬件的支持是不行的。 李鹏同志在今天的座谈会上也讲了话。同专家们座谈的,还有田纪云、郝建秀、宋健,以及国防科工委、电子工业部、船舶工业公司的领导同志。 参加座谈会的专家还有陈兴信、陈日华、梁仲衡、张光义、许居衍、刘村友、沙启亮、梅遂生、黄旭华、许学彦、祝源钧、师卢在(女)、黄政一、陈时宗、邓三瑞、潘镜芙、张在勇。

4. 今年全国将有四十三个县应用计算机调整作物布局 沔阳县成果表明这一做法可获最佳经济效益

第1版()专栏:  今年全国将有四十三个县应用计算机调整作物布局  沔阳县成果表明这一做法可获最佳经济效益 新华社武汉4月16日电 (记者詹仲德)记者从新近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农业结构系统分析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试点会上获悉:今年全国将有四十三个县应用计算机调整农作物布局。 应用计算机调整农作物布局,是从湖北省沔阳县搞起的。有关农业科技人员根据过去农作物布局上存在的不合理因素,着手运用计算机调整农作物布局。他们首先搜集农作物的生态环境(包括气候、土壤、水资源等),农村经济状况(包括人口、劳力、文化构成、年产值、支出等),和农田设施(包括水利设施、林地建设等),以及农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需求等情况和数据,然后将搜集到的二百多万个数据和全县的一百四十六万亩土地(划分成块、片)输入计算机,编排程序,经反复调试,求出每块耕地的最佳经济效益和最适宜种植的作物品种。1984年,沔阳县根据计算机输出的信息,将十二万亩湖滩化耕地改种池杉,将不宜种棉的四万五千亩耕地改种水稻,将五万二千五百亩低湖田改成鱼塘养鱼,还将一部分耕地改种麻类作物、瓜果、蔬菜。这样调整的结果,全县粮棉种植面积虽然减少二十万亩,但粮棉总产量却比上年增长20%和60%以上。这一年,全县经济作物产值达二亿一千八百多万元,比上年增长二点七倍。 沔阳县的这一做法,受到农牧渔业部、国家科委、中国农科院等有关部门领导人和有关专家的重视。他们听取了沔阳县的汇报,并派专人到沔阳县进行了实地考察,认为这个经验很有推广价值。 为了推广沔阳县的这一经验,全国农业区划管理部门召开了这次会议。参加会议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代表经过讨论,提出今年先在四十三个县进行试点,以便在进一步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5. 应赵紫阳总理邀请 加拿大总理五月访华

第1版()专栏:  应赵紫阳总理邀请  加拿大总理五月访华 新华社北京四月十六日电 应赵紫阳总理的邀请,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偕夫人将于五月八日至十二日对我国进行正式访问。 这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的。他说,双方将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形势问题交换意见,并探讨进一步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关系的途径。 他说,马尔罗尼曾于一九七九年以企业家身份来访。 新闻发言人还说,一九七○年中加建交以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加拿大是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一九八五年双边贸易额为十三点四亿美元。最近加拿大在上海开设了领事馆。

6. 赵紫阳会见达伊姆·扎因乌丁 中马合作领域将越来越广阔

第1版()专栏:  赵紫阳会见达伊姆·扎因乌丁  中马合作领域将越来越广阔 新华社北京四月十六日电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今天下午在中南海会见马来西亚财政部长达伊姆·扎因乌丁一行。 赵紫阳对客人说,去年十一月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对中国进行了很成功的访问。双方都希望两国的友好合作特别是经济贸易关系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赵紫阳说,中国对同马来西亚发展经贸关系持积极态度,并愿意探讨在其他领域合作的可能性。他说,中马两国在经济上都具有很大的活力,随着双方了解的不断加深,合作的领域将会越来越广阔。 达伊姆·扎因乌丁希望进一步开展两国直接贸易,并希望在金融、财政、保险等方面进行合作。(附图片)  赵紫阳会见马来西亚财政部长达伊姆·扎因乌丁。 新华社记者 李平摄

7. 局长为何不说话?

第1版()专栏:今日谈  局长为何不说话?  申尊敬 局里的几位领导同志向上级汇报工作。滔滔不绝地作汇报的是办公室副主任,而几位局长却成了列席听众。 这几名局长并非甘愿在这种场合保持沉默,无奈实在不明下情,硬着头皮汇报吧,又怕领导同志查东问西,弄个大红脸,于是只好尊口难开了。 这和他们平时不深入基层,对实际情况心中无数,大有关系。这些同志大都作了多年领导工作,也下过几次基层,但往往是“飞车”观花,汽油和出差费花了不少,对下情却不甚了了。一年中,他们也常召集下级单位的同志开会,但只是到会照本宣科地读文件、念讲稿,待到下面同志讨论、汇报时,却又“忙”得不知去向了。他们该说的话说不出来,而不该说的话,却漫无边际地说个没完没了;在上级面前噤若寒蝉,在下级面前口若悬河,就是不解决实际问题。这种官僚主义作风真该改一改了。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1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李先念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  目录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 个人合伙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 联营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 财产权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四节 人身权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第二节 监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六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三十七条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四十条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四十二条 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四十三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四十六条 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第四十七条 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企业法人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四节 联营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第六十条 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第六十二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第二节 代理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六十八条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第七十四条 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包括: (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六条 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第七十七条 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第八十条 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八十一条 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八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二节 债权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履行。 (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四)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履行;没有国家规定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或者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履行。 合同对专利申请权没有约定的,完成发明创造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权。 合同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都有使用的权利。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第四节 人身权 第九十八条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一百零二条 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第一百零三条 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百零四条 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零九条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条 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单行条例或者规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者备案;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本法生效以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主管机关批准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已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可以不再办理法人登记,即具有法人资格。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五十四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第一百五十五条 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第一百五十六条 本法自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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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全法制的重要一步

第2版()专栏: 健全法制的重要一步 本报评论员 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一部指导我国公民和法人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在健全法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的深入发展,民事活动日趋活跃,民事纠纷成倍增加,急需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来进行调整。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改革时期,许多民事法律关系都处于发展和变动的过程中,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未成熟。现在颁布的《民法通则》,虽然还不是一部完备的民法典,但它规定了民事活动中共同遵循的规范,概括了民法典应当具有的一些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不仅与作为法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密切的关系,而且与每一个公民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法人从成立到终止,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他们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准则,基本上都包含在《民法通则》之中。 根据我国立法的原则,民法与经济法的根本区别,在于经济法是调整国家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纵向的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而民法则是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横向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强调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民事活动中,一方当事人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或者废除合同,不能尔虞我诈,强取豪夺。民法的核心内容,是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法人应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民事义务。《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财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等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侵犯。《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法人必须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应当偿还的债务必须偿还,应当履行的合同必须履行。 在各个法律部门中,民法、经济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最密切的,为经济基础服务也最直接。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民事活动不得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经济秩序,禁止侵占、破坏集体财产,这可以有效地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民法通则》规定的保护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以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规定实行法人制度,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规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经过法定手续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它们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中国法律保护,这都体现了保护、促进改革和开放搞活的精神。认真执行《民法通则》,一定会进一步巩固我国的安定团结,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使公民、法人的民事活动有了共同遵循的准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有了法律依据。《民法通则》关系到所有公民、法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所有公民、法人了解掌握。希望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的公民,都认真学习《民法通则》,积极宣传《民法通则》,使《民法通则》的基本精神家喻户晓,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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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1986年4月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第3版()专栏: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  ——1986年4月2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汉斌 各位代表: 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制定民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保障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需要,加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五十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曾着手起草民法。1979年,法制委员会专门组成民法起草小组,到1982年起草了民法草案四稿。由于民法牵涉范围很广泛,很复杂,经济体制改革刚开始,我们还缺乏经验,制定完整的民法典的条件还不成熟,只好先将那些急需的、比较成熟的部分,制定单行法。几年来,陆续制定了一批民事的或者与调整民事关系有关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专利法、商标法、婚姻法、继承法等。但是,民事活动中的一些共同性的问题,如公民和法人的法律地位、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代理、民事权利、民事责任、时效等,还缺乏法律规定。同时,这几年民事纠纷、特别是经济纠纷大量增加,迫切需要制定共同遵循的规范,使民事活动可以有所遵循,调整民事关系有法可依。总结几年来制定有关的单行法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实践经验,参考我国处理民事关系的民间习惯,现在已有可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的问题作出法律规定,但是仍然有些问题还看得不很清楚,考虑到民法通则还不是民法典,草案可以对比较成熟或者比较有把握的问题作出规定,一些还不成熟、把握不大的问题,可以暂不规定。 根据这个原则,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法律专家经过反复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法律专家、中央有关部门、各地方以及法律院系、研究单位的意见,参考国外有关法律资料,在民法草案(四稿)的基础上,起草了民法通则草案,于1985年11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初步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又召开了有全国民法专家、各级人民法院民庭、经济庭一些负责干部以及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一百八十多人参加的座谈会;还邀请在京的经济法专家座谈;并再次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律院、系师生征求意见,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初步审议提出的意见,对草案的许多条款做了修改和补充。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将民法通则(草案)提交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现在,我将草案的主要内容和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民法通则的基本原则和调整范围 1.民法是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民法的准则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我国民法是社会主义的民法,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民法通则的规定,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体现社会主义原则,研究改革、开放、搞活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规定民事活动共同遵循的准则,并体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某些特色,包括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横向经济联系,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以及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的个体经济等。因此,民法通则在公民、法人、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民事责任、民事权利等方面,应当有反映这些特色的规定,使它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法。 2.草案规定,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规定体现了民法的两条基本原则:第一,民法有很大一部分是以法律形式反映商品经济关系的,而商品交换的当事人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在民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民法基本上不作规定。 3.民法还要调整属于民事范围内的人身关系。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等,不仅受刑法的保护,而且也应受民法的保护。 4.民事关系的核心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民法通则应当规定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以及民事权利的保护、民事责任等。 二、关于法人 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是民事权利的主体。它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要使国营企业“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建立法人制度,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具有重要作用。草案提出法人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依法成立,即开办的企业或者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的。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至于哪类企业需要多少数额的自有资金,可以另行规定。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些没有必要的财产、机构,买空卖空、牟取暴利的所谓公司或中心,不具备法人条件,不但不能成为法人,该取缔的还应当依法取缔。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企业法人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责任,适用公民个人的规定。其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我国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向法人登记机关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关于企业法人在债务方面承担民事责任问题,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由于它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企业不能完全独立处分,但又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草案规定,以国家交由它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债务不另行承担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还规定企业法人如有超出登记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以及从事法律禁止的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还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对于防止违法经营和不正之风、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是有必要的。 除企业法人外,草案还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民事活动中具备法人条件的,也可以取得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为了有利于企业之间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联营的健康发展,草案作了以下规定:第一,企业之间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二,企业之间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依照法律或者协议规定负有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企业之间和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各自独立经营的,其权利义务由合同规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目前企业之间、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各种形式的横向联营正在发展,草案对此只作一些原则规定,有些问题还看得不很清楚的,暂不规定,以便企业之间、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横向联营有灵活发展的余地。 三、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全国现有个体工商业一千多万户,农村有大量承包经营户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明确经济责任,以利于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健康发展,草案规定:第一,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二,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随着经济的发展,有不少个体劳动者合伙经营,财产由合伙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分享收益,分担责任。现在这种个人合伙内部、外部责任不清,存在的经济纠纷也比较多,为此,草案规定:第一,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的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二,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规定承担;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此外,还有的个人合伙已经发展成为带有集体经济性质的组织,因为情况比较复杂,而且还正在发展,草案未作规定。 四、关于民事法律行为 为了使公民和法人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有必要的共同遵循的准则,避免和减少民事纠纷,防止违法投机分子钻空子,草案规定:第一,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循自愿原则。这一点与行政关系中的上下级关系不同。第二,遵循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在国内和涉外经济活动中,都发生过一些采取行贿受贿等违法手段或者以权谋私,使国家、集体遭受损失的情况,为此,草案规定,违背法律、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第四,不得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经济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指令性计划。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代理活动越来越多,有不少代理活动手续混乱、权限不清、责任不明,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问题时有发生。草案对这些问题作了相应的规定,并规定了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在各种情况下各自承担应负的民事责任。 五、关于民事权利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人身权等。草案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财产所有权是民事权利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草案强调要保护全民和集体所有的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同时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经营权、使用权是与所有权有密切关系而又可以和所有权适当分开的重要财产权。草案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规定:第一,国营企业对国家授予它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二,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其使用、收益的权利。第三,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依法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经营,国家保护其承包经营权。草案对公民承包乡镇企业,集体或者公民承包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未作规定,可由有关经济法律另行规定。第四,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第五,根据农村改革出现的新情况,考虑到农村过去长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拟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草案规定,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受法律保护,不得剽窃、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这对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和文化事业的繁荣,引进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都是有必要的。 六、关于民事责任 为了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草案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的,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我们一般采取过错责任的原则,即对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一些虽然没有过错的行为,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草案对几种民事责任专门作了规定:第一,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宪法已有规定的。它不但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是为了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纠正不正之风和官僚主义。至于具体执行问题,还需要另行规定。第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促进改进产品质量。第三,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仍然应当依照合同规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补救措施,再由有关上级机关对其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七、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国际交往日益扩大,涉外民事纠纷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对法院处理涉外民事、经济纠纷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草案总结我国处理这些问题的实践经验,参照国际惯例规定: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涉外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涉外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但是我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我国的法律。第四,依照民法通则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既有利于对外开放,又能维护我国主权和利益。 八、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条例或者规定问题 鉴于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同,情况各异,草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本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变通的或者补充的单行条例或者规定。 民法通则(草案)和以上说明是否妥当,请审议。 (新华社)

第 4 版

1. 走勤劳致富道路 为振兴农业奋斗 全国农业先进人物演讲团在中南海首次演讲

第4版()专栏: 走勤劳致富道路 为振兴农业奋斗  全国农业先进人物演讲团在中南海首次演讲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记者许西记、周贻昶)举世注目的我国农村改革,造就出一大批有理想、有才干的模范人物。今天上午,十二名全国农业先进人物神采飞扬地登上中南海国务院礼堂的讲台,向中直和国家机关六百多名工作人员讲述了农村的巨大变化,汇报了他们对理想和事业的执著追求。 这些来自农业第一线的先进人物中,有农民企业家,有农村专业户,有农业科技工作者,还有流通、服务领域的干部。他们走勤劳致富道路,为振兴农业奋斗,在各自的岗位上开拓进取,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作出了贡献。 演讲团的四位成员今天作了发言。他们用一口乡里话,叙述身边事,讲得朴实生动,引发阵阵掌声。郑长禄,这位吉林九台县西营城镇三十七岁的共产党员,1983年与人合办冰果店走上了富裕路。他说,没有党的富民政策,咱们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端着金碗也得饿着。如今在勤劳致富的道路上跑在了前边,得回头看看有没有掉队的。他倡导办起了扶优、扶贫、扶残“三扶”中心,专门招收那些贫困户和残疾人,使八十多名烈军属、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的农民得到了妥善安置。如今,一些过去被认为是社会累赘的人,有了用武之地,致富有了希望,生活有了保障。过去心情苦闷、整天和酒交“朋友”的盲人薛利辉,来到“三扶”中心食品车间包挂面,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实现了自食其力。现在他有说有笑,车间里经常传出他“党啊,亲爱的妈妈”的欢快歌声。 倪振亮,北京市房山县窦店村党总支书记,他演讲的题目是《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农村干部》。这位今年五十八岁的优秀共产党员,亲身经历了农村的巨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他们村是全县有名的“破集烂镇穷窦店”,如今被誉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雏型”。去年这个村各业总产值达一千三百多万元,人均收入九百四十元,都比1977年增长十几倍。窦店变了,经济变富了,人民生活变好了,但倪振亮一尘不染、廉洁奉公的本色没有变。他当干部三十年,一直坚持“给烟不抽,给酒不喝,给物不要,请吃不去”。当社会上不正之风袭来时,他说“我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不能干共产党员腐蚀共产党员的事”。他在今天演讲会上说:“给年轻人树立一个好样子,是一个老同志的责任”。 徐静斐,我国著名爱国画家和卓越的美术教育家徐悲鸿的女儿,现任安徽农学院副教授、蚕桑系主任。她用几十年来的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这位五十六岁的副教授尽管经历的道路坎坷不平,但她始终怀着强烈的愿望,努力把自己的知识和精力全部奉献给壮丽的社会主义事业。她自愿把南京一幢两层楼房捐赠给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一心扑在祖国科技、教育事业上。无私的奉献,执著的追求,使她在科研上取得丰硕成果。她先后被评为省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1984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 周波,一位淡水河蚌育珠能手。1980年他二十九岁时毅然挑起了南京市顶山乡北圩珍珠养殖场场长的重担。北圩村珍珠收入年年猛增,1983年为四十万元,1984年六十三万元。这期间,一个单位以年薪两万元聘请他,并答应给他一幢小楼,帮助家属落户,但被他婉言谢绝了。他的亲属多次劝他单独搞珍珠养殖,说一年赚它十万八万是很容易的,但他没有这样做。周波立志育珠,带领乡亲共同致富,去年全村珍珠收入一百零六万元,人均达一千零四十元。全国农业先进人物演讲团是由中央宣传部、国家机关党委和农牧渔业部联合组织的。农牧渔业部部长何康主持了今天的演讲会。

2. 李鹏在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说 希望中苏成为友好邻邦但中苏不会结盟

第4版()专栏:  李鹏在回答美国记者提问时说  希望中苏成为友好邻邦但中苏不会结盟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虞家复)国务院副总理李鹏今天在回答美国记者提出的关于中苏关系前景问题时说,我们愿意在消除障碍的基础上同苏联实现国家关系正常化。我们希望中苏两国能成为友好的、和睦相处的邻邦,但中苏两国不会结盟。 李鹏是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由斯特林·斯莱皮协调员率领的美国乔治城大学国际战略研究中心记者团时讲这番话的。由这个研究中心组织来访的十三名记者均为美国全国和地方报纸的采访人员,涉及一百二十五家报纸。 会见一开始美国记者就向李鹏提了十几个问题。李鹏一一作了解答。在谈到对外经济合作问题时,他说,中外合资企业或外国独资企业的产品主要是进入国际市场。如果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中国的市场也可以向这些企业开放一些,但它们不能以中国市场为主。他认为中外合资企业应是赚取外汇而不是花费外汇。 李鹏还指出,当前石油价格下跌,不仅可能对近海石油的勘探带来影响,还会给整个世界经济带来影响。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外国公司撤销同中国签订的合同。今年3月下旬,又有三家外国公司同中国签订了合同。他说,一个有远见的企业家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应该看到中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潜力。 几位美国记者请李鹏谈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李鹏说,去年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迈出较大的步子,总的效果是好的。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这是为了更好地前进。 他指出,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决不会改变其社会主义制度,导致资本主义。他列举了五个方面的理由: ——我国的经济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的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很小; ——我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防止在分配上不合理的悬殊差别; ——我们的商品经济是有计划的; ——我们既注意物质文明的建设,也注意精神文明的建设; ——我们对经济犯罪活动绳之以法。 李鹏说,中国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不会影响改革,只会有利于改革的健康进行。他说,中国对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持严厉的态度,但完全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同时,我们要分清正常经济活动和非法经济活动的界线。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不是通过搞运动的办法解决。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开始受理一九八六年申请

第4版()专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开始受理一九八六年申请 本报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开始受理一九八六年的科学基金申请。在今年的国家财政预算内科研经费的安排中,用于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的科学基金数额比去年增加了一倍。 最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就申请一九八六年科学基金的有关事项发出通告。《通告》对基金的资助范围、申请者资格、申请程序和经费使用范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通告》指出,国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的基础性工作,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符合资助范围而又缺乏经费的研究工作均可按规定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科技人员。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申请者,而且项目组中又无高级科技人员参加的,一般须由两名同行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申请基金须填写《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申请书》,经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和学术组织审查、筛选,签署具体审核意见,报送国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一九八六年国家科学基金的受理时间截至五月底。 (胡剑)

4. 人民文学奖授奖会在京举行

第4版()专栏:  人民文学奖授奖会在京举行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李光茹、卓培荣)首届“人民文学奖”授奖大会今天下午在这里举行。 在欢快的乐曲声中,十三部获奖长篇小说的作者,从邓力群、王首道、王任重、黄华、雷洁琼等同志手中接过青铜铸成的奖盘。奖盘的图案是,少女手擎盛开的鲜花,象征文学创作的兴旺、繁荣。 “人民文学奖”是我国最大的文艺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今年建社三十五年之际设立的。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孟伟哉在今天的大会上说,截至目前,他们已出版图书七千多种,发行近六亿册。如果把这些书排起来,长度相当于十一座半万里长城。孟伟哉评价它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上的万里长城。这次获奖的十三部长篇小说,是他们出版的优秀图书的一部分。 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出版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的负责人先后在会上讲话,希望作家们不断为人民创作更多优秀的作品,赞扬作品的编辑们甘做人梯的精神。今天的会上,还宣读了首届“人民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的名单。 首都文化界人士近千人出席了今天的授奖会。

5.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说 目前中苏两国领导人举行会晤不现实

第4版()专栏: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说  目前中苏两国领导人举行会晤不现实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有碍中苏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障碍消除以前,两国领导人进行会晤是不现实的。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苏方向中国政府特使钱其琛提出戈尔巴乔夫同邓小平主任会晤是否属实,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的问题时,新闻发言人说,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在会见钱其琛特使时提到了提高政治对话级别和两国领导人进行会晤的问题。中方认为,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关键在于消除障碍。在障碍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举行这样的会晤是不现实的。

6. 民政战线理想汇报团在首都作首场报告 为社会默默献身 有理想万难不惧

第4版()专栏:  民政战线理想汇报团在首都作首场报告  为社会默默献身 有理想万难不惧 本报讯 由全国民政战线的十六位优秀代表组成的理想汇报团的五位代表,4月14日上午在民政部干部学院礼堂作首场报告,为首都八百位民政系统的听众作了生动的理想教育演讲。 作报告的有早在五十年代不顾世俗偏见、把自己的爱情毅然献给一等残废军人的湖北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护士长李祖珍;为聋人造福的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主任赵鸣之;自愿当火化工的黑龙江鸡西市殡葬管理所女青年衣紫云;被社会誉为“特殊教师”的天津市河东区李公楼街弱智学校二十四岁的女教师樊建英;克服重重艰难,用盲文写成二十七万字长篇小说《琵琶情》的盲人作家、天津市残疾人活动中心副主任郑荣臣。 当自幼失明的郑荣臣讲到 “他克服重重困难,把七百多万字的大学中文教材翻抄成盲文,写出了一部二十七万字的长篇小说《琵琶情》,决心创出一个自幼失明的盲人从事小说创作的奇迹”时,他的话被全场的阵阵掌声打断。 十六位经年累月默默为社会献身的无名英雄,将在首都高校、部队以及全国十六个省、区巡回报告。 (马运生)

7. 随州淅河镇降落陨石雨

第4版()专栏:  随州淅河镇降落陨石雨 本报讯 4月15日下午六时五十分左右,湖北省随州市淅河镇挑水村、大堰坡村、永丰园村降落了一场罕见的陨石雨,范围约二十五平方公里。截至次日,已发现的陨石最大的重五十五公斤,最小的重二点三五公斤。陨石表面呈褐黑色,里面呈灰白色。据当地科委的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初步鉴定:这些陨石含有金属和非金属。 (张先富 肖正东)

8. 赵紫阳赞扬张洁世的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作风

第4版()专栏:  赵紫阳赞扬张洁世的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作风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赵紫阳总理赞扬张洁世的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作风是时代精神的体现。 赵总理4月10日为即将出版的《廉洁奉公的改革者张洁世》一书题词:“坚韧不拔的改革创新精神,一心一意为人民的廉洁作风,是张洁世同志的突出优点,也是我们时代精神的体现。希望《廉洁奉公的改革者张洁世》一书的出版,有助于我们学习这位平凡而伟大的改革者的崇高品质,从而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张洁世同志生前是北京市特等劳模、长城风雨衣公司经理。今年3月22日,张洁世因患肝癌不幸逝世。

9. 对外友协举行招待会庆祝民主柬埔寨国庆

第4版()专栏:  对外友协举行招待会庆祝民主柬埔寨国庆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国柬埔寨友好协会今晚在这里举行招待会,庆祝民主柬埔寨国庆十一周年。 对外友协会长章文晋在讲话中祝贺柬埔寨人民和爱国武装力量在以诺罗敦·西哈努克亲王为首的民柬联合政府的领导下在反对越南侵略者的第八个旱季斗争中所取得的新胜利。他说,中国人民高度评价并坚决支持民柬联合政府在一个月前提出的八点建议。这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合情合理的建议。 民主柬埔寨驻中国大使江裕朗在讲话时说,由于得到世界上热爱和平的国家,包括东盟国家的一贯坚定的支持,在以西哈努克亲王为首的民柬联合政府领导下,柬埔寨人民团结抗越斗争取得了可喜的胜利。 他指出,越南不仅在军事上陷入困境,而且由于它拒绝民柬联合政府八点建议而在政治上陷入更加孤立的境地。

10. 苏里南和玻利维亚外长将访华

第4版()专栏:  苏里南和玻利维亚外长将访华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应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吴学谦的邀请,苏里南共和国外交部长亨克·海仑贝格和玻利维亚共和国外交部长吉列尔莫·贝德雷加尔·古铁雷斯将分别于4月下旬和5月初访问中国。 这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今天下午在这里宣布的。 他说,贝德雷加尔外长是中、玻1985年7月建交后来中国访问的第一位玻利维亚政府高级官员。

11. 陈慕华将出席亚行理事会第十九届年会

第4版()专栏: 陈慕华将出席亚行理事会第十九届年会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今天下午在这里宣布,国务委员兼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亚洲开发银行中国理事陈慕华将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亚洲开发银行理事会第十九届年会。这次会议将于今年4月30日至5月2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新闻发言人说,这将是中国成为亚行成员后首次出席亚行理事会年会。中国愿与亚行各成员共同努力,为促进亚太地区的社会与经济繁荣和国际金融发展作出贡献。

12. 贾石设宴欢迎加拿大企业家代表团

第4版()专栏:  贾石设宴欢迎加拿大企业家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任贾石今晚在这里设宴欢迎以加拿大前总理特鲁多为团长的加拿大私人企业家代表团。 贾石在祝酒时称特鲁多率加拿大企业家来访是中加经济贸易往来的一件大事。他希望加拿大企业家为减少中加贸易中中方逆差作出贡献。 特鲁多在祝酒时说,我们发展同中国的贸易是为了表达这样一个信念:中国是世界中起稳定作用的因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黄华出席宴会作陪。 今天上午贾石和特鲁多就扩大两国经贸关系交换了意见。

13. 康克清会见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代表团

第4版()专栏: 康克清会见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代表团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今晚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由署长玛·卡特莱·卡尔逊女士率领的加拿大国际发展署代表团。会见后,康克清设宴款待加拿大客人。

14. 王丙乾宋健分别会见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总裁

第4版()专栏: 王丙乾宋健分别会见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总裁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和国务委员兼国家科技委员会主任宋健,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分别会见了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总裁有田圭辅一行。 会见后,宋健设午宴招待了日本客人。

15. 第二届多国仪器仪表学术会议暨展览会在京揭幕

第4版()专栏: 第二届多国仪器仪表学术会议暨展览会在京揭幕 本报讯 记者艾笑报道:第二届多国仪器仪表学术会议暨展览会,四月十六日在北京开幕。李鹏、严济慈、周培源、汪德昭、何光远等出席了开幕式。 这次学术会议暨展览会,是继一九八三年在上海召开的第一届多国仪器仪表学术会议暨展览会之后,国际仪器仪表界的又一次盛会。参加学术会议的有中国、美国、日本等十二个国家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一百八十名专家学者,将讨论八十七篇学术论文和五篇综合学术报告;参加展览会的有十六个国家和地区的二百多家公司,展出“节能、能源开发与管理系统”,“生物医学系统”等十类数千种仪器仪表。 我国代表将在会上宣读三十六篇学术论文和一篇综合学术报告,机械、电子、邮电、航天等部门的一批产品参加展出。

16. 声学语言信号处理国际会议在京举行

第4版()专栏: 声学语言信号处理国际会议在京举行 本报讯 记者何黄彪报道:中国科学院声学所与美国电子电气工程师协会声学、语言和信号处理学会联合举办的北京声学语言信号处理国际会议,四月十六日在友谊宾馆开幕。 信号处理是当代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交流经验,来自美国、法国、联邦德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十二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七十多位代表参加了这次会议,将在会上宣读一百四十一篇论文。

17. 国际标准化组织明渠水流测量技术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第4版()专栏: 国际标准化组织明渠水流测量技术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 本报讯 国际标准化组织明渠水流测量技术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四月十四日在北京开幕。 参加会议的九个国家四十多位中外专家,将对八十余份文件进行讨论,作出新的决议。 (王欣)

18. 国家科委举办科技管理高级研究班

第4版()专栏: 国家科委举办科技管理高级研究班 本报讯 记者鲁南报道:最近,国家科委科技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由中央部委科技司(局)长、地市以上科委主任、骨干研究院(所)长参加的科技管理高级研究班,从提高管理水平入手,促进科技体制改革。

19.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离京赴委内瑞拉和秘鲁访问

第4版()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团离京赴委内瑞拉和秘鲁访问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应委内瑞拉和秘鲁最高法院的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建新代表郑天翔院长率代表团今天离开北京前往委内瑞拉和秘鲁进行友好访问。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派代表团访问拉丁美洲。行前,任建新对记者说,这次访问旨在增进中国法律工作者和委内瑞拉、秘鲁的法律工作者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发展合作和交流。

20. 谷牧会见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代表团

第4版()专栏: 谷牧会见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代表团 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国务委员谷牧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由总经理宫内义彦率领的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代表团。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徐昭隆等参加了会见。

21. 姬鹏飞会见汤加前副首相图波纽阿

第4版()专栏: 姬鹏飞会见汤加前副首相图波纽阿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国务委员姬鹏飞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汤加前副首相、南太平洋经济合作局前局长马赫·图波纽阿。 姬鹏飞重申中国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发展关系。图波纽阿说,他希望中国在太平洋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守库人欣然开闸 风格水流向邻省 待到丰收日 再谢荆州地区 贪利者非法敛财 昧心钱刮自病家 今朝整歪风 批评广州某院

第4版()专栏:今日首都和各省市区报纸要目  守库人欣然开闸 风格水流向邻省 待到丰收日 再谢荆州地区  贪利者非法敛财 昧心钱刮自病家 今朝整歪风 批评广州某院 《湖北日报》荆州地区洈水水库顾大局,为邻近春旱严重的湖南省澧县开闸放水,该县三万亩农田解除旱情 《南方日报》广州市民办友谊医院乱收费,以停医、停药要挟拒绝多交费的病人家属。市卫生局责成该院整顿 《健康报》崔月犁希望医生和家长等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儿童聋哑防治工作 《长江日报》华中工学院邀请边远、偏僻地区的国家重点单位和骨干企业来学校与学生座谈、演讲,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 《宁夏日报》自治区党委领导与厅局级以上干部二百六十多人一起参加普法考试 《陕西日报》空军工程学院二百七十多名应届毕业生主动报名去边疆工作 《四川日报》隆昌县农村妇女李长珍发现铁路钢轨断裂,立即跑到养路工区报告,防止了一起旅客列车颠覆事故 《大连日报》瓦房店市公安局信访民警王恩波八年办案七百多件,无一差错 《贵州日报》贵阳市一群少先队员上街纠正错别字,受到一些商店人员的刁难和辱骂,省委副书记丁廷模投书《贵阳晚报》,谴责那种不文明行为 《河北日报》隆化县即墨营乡把各村的村干部家属请到乡里,评选“贤内助” 《广州日报》恩平县一千多名业余护税员去年协助财税部门征收零散税和清理拖欠税共九十万元 《深圳特区报》航运总公司改革下属企业会计使用制度,会计全部由总公司委派,既对所在企业负责,又对上级负责,在执行财务纪律方面收到良好效果 《哈尔滨日报》哈尔滨电机厂三年为厂办子弟学校投资一百八十万元 《云南日报》楚雄彝族自治州采取三项特殊措施,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 《甘肃日报》文县城关镇青年农民张文贵今春在承包的荒山沟里种树十二万株 《浙江日报》杭州丝绸企业大力增产真丝绸,今年一季度出口八百多万米 《辽宁日报》鞍山高压容器厂对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和目标任期制,对工人实行固定工、后备工、临时工和待用工制度 《中国有色金属报》我国最大的镍基地——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抓安全制度的落实,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千人负伤率只有0.5%,重大事故下降95% 《重庆日报》全市交通系统体制改革见成效,现已基本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卫星城为网结、农村集镇为网点、经济流向为脉络的开放型交通网络 《山西日报》临汾地委领导群众划清改革中的失误与不正之风、缺点与经济犯罪等的界限,大胆支持改革 《湖南日报》慈利县七百多国家干部下到山区农村,帮助贫困户致富,其中四百零九人住进了农民家 《中国机械报》江苏南通机床厂培训既懂机械又懂电子的两用人才,开发出具有八十年代水平的铣床十八种 《大众日报》山东德州地区地县乡三级八千六百多名干部深入基层蹲点包村

23. 中国女排访意获胜

第4版()专栏:体育  中国女排访意获胜 据新华社罗马4月15日电 (记者李振刚)中国女子排球队今晚在这里同意大利国家女排进行的第二场友谊比赛中再次以三比零获胜。三局的比分是十五比九、十五比四和十五比十三。 中国女排今晚出场的队员是梁艳、侯玉珠、杨晓君、姜英、苏惠娟和郑美珠。 意大利国家女排是最近改组重建的。中国的卜庆霞现出任这支球队的教练。

24. 生机勃勃的茂名石油公司业余体校

第4版()专栏:体育  生机勃勃的茂名石油公司业余体校  《南方日报》记者 王政富 本报记者 黄振中 茂名石油工业公司是全国职工体育先进单位。当体育社会化的浪潮兴起时,他们在市体委的指导下,用较短的时间办起了一所业余体校,设有六个项目,招收了一百五十名学员。 创办业余体校,公司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能为国家输送体育人才,茂名是个大型企业,在这方面应当做出贡献;二是能提高职工身体素质,企业职工的娃娃将来有许多要成为石油工人,他们身体的好坏关系到企业职工的素质,办业余体校可以带动全公司职工子女开展体育活动,使他们从小练好身体;三是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需要一批体育骨干,自己动手培养,就不至再到各地去求援。石油公司的这些考虑,照顾到国家和企业本身利益,又和每一个职工有密切的联系。 业余体校草创阶段,牵动了企业各方力量。办校的指导思想、规模和发展方向一经确定,人事部门挤出编制,调入五名专职教练,其中有的原是优秀田径运动员,有的是经验丰富的老教练。工会买来垫子和体育服装送给体校,连职工疗养院也借出游泳池。体校的经费、场地器材等问题,在公司统筹安排和各方支援下,都顺利解决。如今,石油公司业余体校已有标准跑道运动场、体育馆、篮球场和联合训练器。 业余体校红红火火地办起后,确定了以田径为基础项目,优先选拔了一批有希望的苗子,聘请广东著名田径教练来指导。体校还以茂名的优势项目作为自己的传统项目。航空模型的成绩过去一直较好,体校就重点抓好这个项目的选材、训练和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该项的运动水平。 茂名石油公司业余体校去年参加省、市比赛,取得较好成绩,为全公司赢得了荣誉。他们在第五届市运会上,获得田径总分第一。许多职工高兴地说,“公司成立三十多年还未拿过第一,业余体校的娃娃们却替我们夺到了,后生可畏。”

25. 中国青年足球队访匈比赛失利

第4版()专栏:体育  中国青年足球队访匈比赛失利 4月12日,中国青年足球队在匈牙利北部城市六十里铺与当地铁路、制糖厂和罐头厂联队比赛时,以零比六的悬殊比分失利。 4月15日,中国青年足球队在珍珠市以零比一负于珍珠市足球队。 (据新华社)

26. 全国围棋桥牌赛决出团体冠军

第4版()专栏:体育  全国围棋桥牌赛决出团体冠军 上海男队和解放军女队15日在苏州结束的1986年全国围棋团体赛中都保持了一场不败的纪录,分别蝉联男、女团体冠军。 1986年全国桥牌比赛团体赛经过五天的激烈角逐,15日晚在天津结束。上海男队连续第十二次荣获全国冠军。北京女队夺走了女子组团体赛桂冠。 (据新华社)

27. 图片

第4版()专栏:图片新闻 北京市第二十中学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学校建立了运动队,进行业余训练,体育成绩年年提高。图为学生们在认真地做广播操。                   郭汉新 王嘉陵摄影报道

第 5 版

1. 辽宁水灾说明了什么——要认真抓好江河清障工作

第5版()专栏:建议 辽宁水灾说明了什么  ——要认真抓好江河清障工作  张学俭 王友恭 去年八九月间,我国七大江河之一的辽河,接连发生四次洪峰,近二千立方米每秒流量的洪水,冲毁了辽河防潮大堤和小柳河水堤,致使盘锦市大面积农田和许多住房受淹,一些工厂及辽河油田的近三百眼油井、三十多座输油站、十一个钻井队被迫停产,造成了六点五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这场无情的大水退去之后,人们不禁提出了这样的疑问:泄洪能力在六十年代就已经达到五千立方米每秒的辽河,为什么到了八十年代反而经受不住不足二千立方米每秒流量的洪水冲击? 经过调查,现在人们找到了答案。在一份有关总结这次辽河大水经验教训的文件上,记载着这样一段话:近十年来,辽宁省对辽河、浑河、太子河等进行了清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决心不够大、态度不够坚决,辽河河道内尚有六百多公里民堤、套堤,四万多亩阻水树木,二万多间居民住房;行洪的滩地上还种植了大面积的高秆作物。……显然,正是这些人为设障的存在,才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洪水水位,影响了洪水渲泄,降低了河道防洪能力。再加上泥沙淤积、堤防失修老化等因素,最终酿成了辽河这次水灾。难怪在这次大水之后,一些报纸惊呼:辽河不治,辽宁不宁! 由辽河大水,人们自然想到了全国的防洪形势。据了解,目前我国许多江河的河道不仅行洪障碍重重,阻水严重,而且每年因人为设障,阻碍洪水下泄而造成的水灾事件,也屡有发生。这里仅举发生在1982年的几件事: 7月29日,湖北十堰市发生了一场暴雨洪水,使第二汽车制造厂受到三千六百多万元的直接损失。据了解,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这个厂违章在河道中布设建筑物和倾倒土石,引起行洪不畅。 黄河下游自1958年大洪水后,河两岸的村民在滩地上修筑了大量的生产堤。这样,一方面影响了河道排洪,另一方面因洪水漫滩机遇减少,形成了“悬河中的悬河”。1982年汛期,黄河下游发生一万五千三百立方米每秒流量的洪水,艾山以上河段的生产堤全部被扒开、冲毁,淹没面积达一百九十多万亩。 山西省沁水县城的一条大街和百货公司仓库都建在河滩里,将原为一百六十米宽的杏河河道缩窄到六十米左右。结果汛期的一场洪水,将上述建筑物全部冲光,经济损失二千万元。 辽宁大水和上述这几件活生生的实例说明,河道和河滩地是千百年来河水为自己开辟出来的一条必然通道,谁违反这个自然规律,不给洪水以出路,谁就必然要遭到大自然的惩罚。在我国春秋时期,各诸侯国为防止洪水泛滥,于公元前651年在葵丘(今河南兰考、民权县境)之会上曾订立过盟约:“无障谷”,“毋壅泉”。意思是说,不允许只顾自己不顾大局地拦河筑堤,堵塞河道。二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知道了“百川流行,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的道理,那么生活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我们,不是更应该明白“河定民安,千载无患”之理吗?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令人高兴的是,目前我国的防洪清障工作,不仅进一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方党政部门的重视,而且已引起水利、城建、交通、林业等许多部门专家的关注。为总结辽宁大水的经验教训,去年10月中旬,来自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百名部门领导和专家汇集于辽宁水灾现场,参观了辽河的防洪清障情况,并交流了经验。大家一致认为,从现在起,下大力量进行河道清障,力争两三年内见成效,是完全必要的。 为保证河道清障的顺利进行,提高江河的防洪能力,专家们建议: 一、河道清障一定要坚持“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河障未清而决了堤,要追究设障者的法律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 二、河道清障工作,是涉及到群众、部门和地方三方利益的一个大问题,应结合当前的改革,研究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以妥善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 三、防洪工作是一件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做好防洪工作又涉及到各个方面和各个部门。因此,防洪工作要立法,以法治河。 四、当前我国各江河河道的管理落后,因此,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构,并且依靠各级政府尽快划定河道管理的范围和护堤地。 五、目前,我国的一些新兴城市和新近建设的工矿企业,没有考虑到配套的防洪建设,一旦出事,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各地在城乡建设、工矿企业建设中,对防洪排涝工程都应做到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2. 建筑设计应重视防火

第5版()专栏:科学园地  建筑设计应重视防火  蔡智敏 随着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近年来,高楼大厦大量出现。这对于节约城市用地、降低征迁费用、减少国家市政建设投资、改变城市面貌以及增加住宅面积,无疑都有着积极意义。但同时也应看到,高层建筑物内人员密集,易燃装饰材料及电气设备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快,人员疏散慢,灭火难度大。在我国,高层建筑因火灾造成重大伤亡损失的事例已发生多起,如1985年4月19日凌晨,位于哈尔滨市中心的“天鹅”饭店的十一层楼着火,共有十人死亡,七人受伤,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 要杜绝工程的火险隐患,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严格把关。设计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但是,现在尚有不少设计部门没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一文件,有的设计单位甚至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也找不出一本。因此,在工程设计中,尤其是高层建筑设计中,防火问题往往被忽视。有的设计人员及建设单位,盲目追求建筑造型装饰美观,忽视了消防安全因素。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单位的设计机构和设计人员,既不贯彻实施建筑设计的两个“防火规范”,也不将图纸报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进行防火审核,留下了许多重大火灾隐患。这些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纠正: 一、设计单位应抓紧检查是否备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文件,并及时组织设计人员学习,提高他们对防火设计重要性的认识。 二、公安消防机关的建审人员要按照消防条例的要求,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深入设计单位和重点建设单位,提供、交流防火设计技术资料,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工程竣工时,应逐项参加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限期整改。改好后方能批准交付使用。 三、设计单位在承接高层建筑和重点工程设计任务时,应主动邀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参与设计方案的研究,共同制定出防火设计方案,然后再着手进行设计。各设计部门应设立安全防火设计自审小组,严格把关,做到防火安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出图。设计部门在上报设计说明时,应把消防问题作一个专门章节加以阐述。 四、凡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同意的设计,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申述理由,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否则,造成的停工、返工、拆除等各种经济损失,由擅自修改设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后果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五、今后评选优秀建筑设计方案时,除了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外,还应检查防火设计上是否周密、合理。凡不符合防火要求的,不能评为优秀设计。 除了以上各点之外,还需要各有关单位,如计委、银行、建工、劳动、环保、公安等单位协同把关,紧密配合。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工程的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3. 夏时制与节约用电

第5版()专栏:科学园地  夏时制与节约用电  贡光禹 采用夏季时间制度,是节约电能的有效措施,特别是节约照明用电的有效措施之一。早在1916年,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奥地利、丹麦、荷兰、挪威等欧洲国家就已采用夏季时间制度。1966年美国国会通过法令,实行“经济时”制度。欧洲共同体各国于1981年第一次共同采用夏季时间制度。八十年代以来苏联、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东欧国家也实行夏季时间制度。解放前,我国上海等地也曾实行过“日光节约时间”。 各地区的昼夜长短取决于该地区的地理纬度和季节因素。实行夏季时间制度就是充分利用夏季日照时间长,进行自然采光,把时钟往前拨一小时。各国根据所在的纬度,有的是3月至11月,有的是4月至10月,一般是3月至10月共八个月实行夏季时间制。在此期间,每天比冬季提前一小时上班。还有“双倍日光节约时间”,是每年5月至8月把时钟再往前拨一小时,即提前两小时上班。 我国各地的日照时间夏季约十四个小时,冬季约九个小时。为了使时差变化过渡的影响小一点,一般可放在4月份第一个星期日零点和10月份最后一个星期日零点为变更时间,全国统一改点。实行夏季时间制度,提前一小时上班、学习和工作,利用日光节约能源,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受许多因素的限制,要精确地计算其经济效益比较困难。但根据英国1970年的调查,采用夏季时间制度,每年节约燃料费用约一亿英镑。1979年捷克斯洛伐克实行夏季时间制度,照明用电节约5%—10%,节约的电能约占生活用电的2.5%—5.0%。1979年苏联动力及电力化工业部建议在苏联欧洲部分每年3月至10月实行夏季时间,仅家庭照明用电一年可节约三十亿度;如5月至8月采用“双倍夏季时间”,可再节约十亿度。1981年苏联实行夏季时间制度,82%的住户用电量明显减少,实际节电二十五亿度。 美国、日本、欧洲大部分地区所处的纬度与我国相近。我国实行夏季时间制度,根据各方面的资料和估算来看,可以节电数十亿度,经济效果将是显著的。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行夏季时间制度的经济效益将更加显著。 实行夏季时间制度不需要投资和设备,每年全国只需统一拨动时钟两次。国外的经验表明,人们对夏时制是会逐步习惯的,对生产、生活和学习也不会带来不便。

4. 不必担心不适应夏时制

第5版()专栏:科学园地  不必担心不适应夏时制  窦莘元 每年大地春回时节,人们就会感到白天渐渐地变长,黑夜渐渐变得短了。这是因为自春分以后,太阳的直射就逐渐自赤道北移,北半球由春分的昼夜平分,逐渐转为昼长夜短。直到9月下旬的秋分时,又回到昼夜平分。从春分到秋分的这一段时期里,北半球的白天比夜晚长,每天太阳照射的时间,都在十二个小时以上。 以北京为例,从4月1日到9月30日,日长平均十三个小时五十二分钟,最长的夏至那天,达十五个小时一分钟,早上四点四十五分太阳就出来了,直到下午七点四十六分才落下去。在这春分到秋分的一段时期里,若把钟表适当拨快(作息时间实际就相应提前),按照日、地运动的规律办事,就可以充分利用日光,节约能源。 刚开始实行夏时制,人们往往有些顾虑。 我国幅员辽阔,从东到西经度约有62°,最西的一些地方,与北京要差两小时半,若再拨快一小时,不是差得更多了么?如乌鲁木齐及哈密所在的时区,与北京地区时间相差两小时,人们对这个时差已经习惯,并不感到有何不便。这些地方实行夏时制,北京也实行夏时制,同时拨快时钟,两地的实际时差仍是两小时,不会使人们感到不方便的。 我国南北地域也很长,有人担心在纬度低的地方,效益不大。其实,北纬20°的地方,如海南岛海口市附近,从4月1日到9月30日,日长平均十二个小时四十一分钟,夏至那天,日长达十三个小时二十一分钟。日长达到这样程度的地方,实行夏时制也是有效益的。实行三班制的工厂和机关,实行夏时制仍按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住宅及一般办公室能早熄灯,亦可收到节能的效果。 至于铁路改点,也不用担心。据铁道部运输局的同志说,只要全国统一实行夏时制,而不是一些地方实行,一些地方不实行,铁路改点是没有困难的。 有人问:在夏天用提前一小时上下班来实行夏令作息时间就行了,何必要拨快钟表来实行夏时制呢? 这是人们普遍存在的想法。其实,采用夏时制,只要仍按平时的钟点起床与就寝(实际都已提前了一小时),休息不会不够。 夏令作息时间与夏时制是两回事。夏时制必须在全国实行,不能在一些城市试点先实行。很明显,一个城市与周围地方时间不一致,是会十分不便的。 有人认为:南方夏季炎热,夜间就寝迟,再提前一小时上班,更会影响人们的休息与健康。是的,在南方最热的七、八两月人们睡得晚,以前南方夏季也多实行提早一小时上下班的夏令作息时间,人们也逐渐地适应了;而实行夏时制,电视等娱乐也提前一小时结束,为提前一小时就寝创造了条件。 夏时制对农村也有效益,将钟表拨快一小时,也能收到节电的效果。 开始不习惯是一个实际问题。但习惯是可以改变的,只要明白了夏时制的由来与作用,克服怕麻烦的思想,把以往在标准时间的作息观念改变过来,不久即能习惯。

5. “摇钱树”——苎麻

第5版()专栏:草木“百家姓”  “摇钱树”——苎麻  远夫 在我国麻乡农民眼里,苎麻是“摇钱树”、“聚宝盆”。 我国栽培和利用苎麻这种多年宿根植物,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苎麻可利用的部分是韧皮,它含经济价值很高的纤维。纤维一般长五十至一百五十厘米,最长可达二百五十厘米以上。这种纤维洁白有光泽,拉力比棉纤维大九倍,遇水湿润后拉力更大,而且不易霉烂。它容易染色而不易褪色,弹性大于亚麻和大麻,耐热力强,吸湿性小,富有绝缘性,是优质麻之一。苎麻织物凉爽、挺括、牢固、舒适、有光泽,深受消费者喜爱。苎麻的根可入药,叶可食用。苎麻的这些特长,使得它在国内外市场上身价倍增,行销不衰。苎麻出口,精干麻每吨达九千美元。 发展苎麻生产,投资少、见效快、销路好,前途广阔。苎麻在良好的环境下,栽种一次,多年受益,有的甚至达百年以上。一般亩产一百公斤左右,亩产高的可达一百五十公斤以上。我国南起海南岛,北至山西、陕西、甘肃等地均能种植,可谓“无土不生”。由于苎麻是杂交异质体,一般多采用无性繁殖。但因繁殖系数较低,品种优良性状难以保持,不能满足苎麻生产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华东师范大学生物系创造了设备简单、成本低的嫩枝扦插繁殖法。湖北省沔阳县农牧部门也研究和试验成功了苎麻嫩梢带叶沙插法。专家们认为,这是在苎麻嫩梢带叶水插法基础上的进一步改进,是一种快速的无性繁殖法,适于推广应用。

6. 高赖氨酸玉米品种“中单206”

第5版()专栏:科技新成果  高赖氨酸玉米品种“中单206”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1980年育成高赖氨酸玉米新品种“中单206”。其产量接近或略低于目前全国推广面积最大的“中单2号”,而赖氨酸含量却比“中单2号”高102%,1984—1985年参加全国高赖氨酸玉米品种区域试验,名列第一。经“六五”玉米育种攻关专家组鉴定,一致认为“中单206”是目前国内最好的高赖氨酸玉米品种,赖氨酸含量达0.47%。在新疆、四川、浙江、江苏、湖南、辽宁等地都有种植,春、夏、秋播都获成功。 “中单206”品质好,也是优质猪饲料。新疆石河子兵团两年试验表明:喂高赖氨酸玉米,猪日增重五百三十六克至六百五十四克,比用普通玉米饲喂高29%—36%;每增重一公斤可节省饲料零点六七公斤至一点三八公斤,经济效益明显。(中国农科院作物所 黄中崟)

7. 旱稻新品种A7927

第5版()专栏:科技新成果  旱稻新品种A7927 我国北方地区水源紧缺,选择适宜的耐旱水稻品种是获得高产稳产的重要技术条件之一。中国农科院作物所育成了适宜旱种的粳稻新品种。其中A7927近年在京、津、冀、鲁、豫、皖北等地试验示范,表现早熟、耐旱、抗稻瘟病、穗大、粒大、出米率高、适口性好。1985年河南省伏旱无雨,A7927麦茬直播普遍生长良好,亩产二百五十至四百公斤。来自北方八省市观摩者认为其综合性状好,是目前适宜旱种的较理想品种。1985年推广一万余亩,今年将有较大发展。 A7927在黄淮地区的河南、皖北、苏北、鲁西南等地作麦茬直播,生育期一百一十五天左右;在京、津、冀、关中及山东其它地区生育期一百二十五天左右,可在初夏直播或育秧麦茬移栽;辽宁和吉林部分地区可一季旱种。 (中国农科院作物所 陈善葆 刘伯林)

8. 水旱两用新稻种

第5版()专栏:科技新成果  水旱两用新稻种 沈阳农学院杨守仁教授及其助手利用抗稻瘟病、株形好的籼、粳、水、陆稻的八个品种为亲本,进行多次复交,选育而成的“沈农1033”,是适宜水、旱两用的水稻新品种。 1983—1984年在辽宁、河北、安徽等省试种近八万亩,大面积单产水平在六百公斤左右。 1981年开始进行旱作、旱种多点试验,单产亦达三百五十至四百公斤。1984年在辽宁省海城市耿庄乡前甘村连片旱种四十亩,单产达五百五十公斤。 大面积种植试验证明,由于该品种分蘖力强,栽培时应注意平稳促进,有效穗数保持在三十万至三十五万穗,即可达到单产六百公斤的水平。 (沈阳农学院科研处 张树林)

9. 新疆育成高赖氨酸玉米新组合

第5版()专栏:科技新成果  新疆育成高赖氨酸玉米新组合 新疆农垦科学院农业所自1979年以来,在中国农科院李竞雄先生的指导下,开展高赖氨酸玉米的选育和利用研究,育成了可在新疆良好生长的高赖氨酸玉米杂交组合。这些杂交组合抗病、不倒伏、穗大整齐,亩产在五百公斤上下。 高赖氨酸玉米的赖氨酸含量在0.4%左右。通过三次养猪试验,用这种高赖氨酸玉米饲喂,猪的日增重较饲喂普通玉米高29—30%。每头育肥至九十公斤的猪,可节省饲料四十公斤,降低成本八元多。 (新疆农垦科学院 陆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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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专栏:科学园地 海南岛琼山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站副站长陈焕雄为开发我国红树林资源作出了贡献。他正在观察新育红树林生长情况。  新华社记者 杨武敏摄

第 6 版

1. 美利冲突局势依然紧张 利比亚炮艇轰击意大利美军雷达站

第6版()专栏: 美利冲突局势依然紧张  利比亚炮艇轰击意大利美军雷达站 综合本报驻开罗、大马士革记者4月16日专电 据利比亚电台广播,美国15日晚再次空袭的黎波里,轰炸持续七分钟;利比亚防空部队击落四架美机。 据悉,美国国防部昨天否认美国发动了第二次空袭,但承认在对利比亚的第一次空袭中,有一架美国轰炸机和两名机组人员失踪,目前美方正在海上和空中搜寻。 利比亚电台还说,为报复美机空袭,利比亚炮艇15日下午轰击了意大利兰佩杜萨岛上的美军雷达站,摧毁了北约组织在该岛上的通讯联络设施。意大利政府证实了这次袭击,但否认雷达站受损。美军方人士则说,利比亚发射的导弹在离目标三公里的海上爆炸。 来自的黎波里的消息说,在美国15日凌晨的空袭中,利比亚领导人卡扎菲16个月的养女被炸死,两个儿子受重伤。另外,除法国使馆,还有日本、瑞士和伊朗驻利使馆被击中。 另据报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15日说,美国驻苏丹的一名外交官在喀土穆街头遭到枪击,头部受重伤。 他还证实,15日晚间,一辆载着火箭发射器的卡车在距日本横田美国空军基地一公里外的地方爆炸。这位发言人拒绝评论上述事件是否与美国空袭利比亚有关。

2. 安理会讨论美国空袭利比亚事件 德奎利亚尔呼吁按联合国宪章解决争端

第6版()专栏:  安理会讨论美国空袭利比亚事件  德奎利亚尔呼吁按联合国宪章解决争端 本报联合国4月15日专电 记者陈忆村报道:联合国安理会根据利比亚、布基纳法索、叙利亚和阿曼的要求,今天召开紧急会议,讨论美国出动军用飞机再次袭击利比亚领土的问题。多数与会国代表在发言中谴责美国的这一军事行动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要求安理会迅速采取适当行动制止美国武装入侵利比亚,呼吁有关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利比亚代表拉贾卜·阿扎鲁克发言强烈谴责美国“野蛮袭击”利比亚平民区、杀害无辜平民,驳斥美国所谓“为了自卫”入侵利比亚的借口,要求安理会立即通过决议明确谴责美国的野蛮袭击。 叙利亚代表阿卜杜勒·阿塔西谴责美国的这一军事行动“公然违反《联合国宪章》的条款和国际法准则”,“使国际社会感到震惊”。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常驻代表穆罕默德·沙利发言,对安理会未能采取预防性措施制止美国的武装入侵表示不满。他说,安理会成了“聋子对话”,由于安理会的沉默和无所作为,使弱小国家付出巨大代价。 阿曼常驻代表沙特·安西代表阿拉伯集团发言。他要求安理会通过决议“强烈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侵略”。 印度代表萨维特里·库娜迪说,美国对利比亚的军事行动是“明显侵犯利比亚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苏联常驻代表尤里·杜比宁宣读了苏联政府声明之后说,“坚决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武装入侵是安理会的一个明显责任”,“安理会必须要求美国立即停止对利比亚的武装进攻,并不得在将来再发生类似事件。” 中国常驻代表李鹿野发言指出,美国以海空军事力量袭击利比亚领土,急剧恶化了地中海和中东局势。他对美国这种违反国际关系准则的行为深表关切和不安。 美国常驻代表弗农·沃尔特斯在会上重复了里根昨晚的辩解,声称美国对利比亚的空袭是所谓“行使自卫权”。 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今天发表声明,对美国的军事行动表示遗憾,并指出:“诉诸武力不是解决争端的有效办法,只能导致进一步的动乱。”他在声明中同时对“恐怖活动”表示遗憾。他呼吁:“有关国家不要使紧张局势升级,而要保持克制,按联合国宪章寻求解决这一严重局势的办法”。(附图片) 4月15日,联合国安理会就美国对利比亚发动大规模军事袭击召开紧急会议。利比亚代表(前左)和美国代表(前右)在会上相互指责。  传真照片(新华社发)

3. 第三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在东京开幕 促进中日友好维护亚洲及世界和平 王震、伊东正义致辞 冈田春夫作基调报告

第6版()专栏:  第三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在东京开幕  促进中日友好维护亚洲及世界和平  王震、伊东正义致辞 冈田春夫作基调报告 本报东京4月15日电 记者孙东民报道:以促进中日友好、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为议题的第三次中日民间人士会议,今天上午在东京隆重开幕。 中日双方一百多名代表出席这次开幕式,日本委员会代表向坊隆主持会议。中国委员会代表团团长、中日友协名誉会长王震以及日本委员会代表伊东正义致辞,冈田春夫代表日方作基调报告。 冈田春夫说,1984年第二次会议之后,日中两国政府、民间通过大量的协议与交流,取得不少成果,其中特别值得注目的是肩负着承前启后重任的青年之间的交流有了重要发展。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举。 冈田春夫指出,日中两国社会制度不同,我们能够超越这种不同建成今天的友好合作关系,这在世界史上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但同时两国又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维持友好合作关系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在所难免。为了发展永恒的和平友好,不管是风平浪静还是在风急浪高的时候,要在认识“差异”的基础上加深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 冈田认为,日本应当正确地认识过去的历史,严格反省过去的侵略战争,从中汲取教训。根据两国签署的日中联合声明和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的大原则,日本不应参与象是支持“两个中国”立场的活动,首先应该尊重十亿中国人民对日友好的真切情意。 冈田说,邦交正常化以来,日本政府多次表明要信守日中联合声明、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和日中关系四项原则,以及应赞同胡耀邦总书记提出的“四点意见”。冈田春夫认为,明年是“七·七”卢沟桥事变五十周年,邦交正常化十五周年,在这个年头,从坚决不许复活军国主义,不再重犯历史错误这个意义上说,各界要相互配合,开展种种纪念活动,重新体会两国人民不再战的誓言,使之成为永恒友谊的明灯。 在谈到中日经济关系时,冈田说日本政府提供的经济合作正在顺利进行,正处于应该更积极地予以推进的阶段。去年两国贸易中出现的不平衡必须尽快改善。日本方面努力就石油、煤炭等资源进行合作开发,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合作。有必要从多方面促进从中国的进口,也希望中国方面开展包括传统商品在内的商品开发,并在质量管理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中国代表团团长王震在讲话中说,自1982年举行首次会议以来的实践证明,中日民间人士会议为两国开拓了一条增进相互了解、发展各个领域里友好合作的崭新渠道,赢得两国政府和两国各界人士和社会舆论的肯定和好评。 王震指出,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关系全人类命运和前途的两大根本问题,维护和平是各国人民共同关注的头等大事。中国人民饱经长期战祸之苦,深知和平的可贵。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正一心一意地致力于现代化建设,渴望有一个永久和平、持续安定的和平环境。王震说,当前首要的问题是,两个超级大国应当率先大幅度裁减核军备,从而为所有的核国家的核裁军创造条件。 王震强调,近两年来中日两国关系的发展总的说是令人满意的,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去年以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不能不说中日关系在前进中还存在着消极因素。对此我们应当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要在恪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在中日关系四项原则的基础上,相互尊重,坦诚相见,求得圆满、妥善、及时的解决,排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王震指出,中日友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经验证明,中日两个民族合则两立,抗则两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中日友好的深远意义,以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 在谈到中日经济贸易关系时,王震说,发展两国的经济贸易关系是友好关系的重要基础,全面深入地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对确立长期稳定的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具有重大意义。王震希望与会双方以长远的观点,高瞻远瞩地认真研究探讨和解决两国贸易中出现逆差等问题,克服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存在的不足,献计献策,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济贸易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这次会议预定18日结束。

4. 利比亚叙利亚伊朗三国外长磋商

第6版()专栏:  利比亚叙利亚伊朗三国外长磋商 新华社德黑兰4月15日电 利比亚对外关系秘书(外长)、伊朗和叙利亚外长今天在这里举行会议后发表联合声明,谴责美国空袭利比亚。 据德黑兰电台广播的这项声明说,三国外交部长讨论了共同关心的问题,其中包括美国空袭利比亚、以色列的扩张主义和帝国主义在中东的侵略活动。 在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侵略时,声明指出,美国在地中海的存在是对所有本地区国家的侵略和对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宁的威胁。声明说,美国必须对本地区最近的紧张局势和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利比亚对外关系局秘书哈桑·马古尔在德黑兰国际机场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利比亚绝不向美国投降,它将以牙还牙。

5. 美国空袭利比亚激起各国强烈反应

第6版()专栏:  美国空袭利比亚激起各国强烈反应 综合新华社消息和本报专电 美国15日对利比亚的空袭激起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应。 许多伊斯兰国家纷纷发表声明谴责美国,并重申对利比亚的支持。科威特政府的声明指出,美国的轰炸是一种明目张胆的侵略,呼吁阿拉伯国家团结起来。伊朗政府说,对利比亚的轰炸就是对整个伊斯兰世界的轰炸。埃及政府发表声明说,埃及政府对美国的行为感到气愤,呼吁阿拉伯国家团结一致,保卫阿拉伯的利益。约旦政府指出,美国轰炸只能导致更危险的后果。黎巴嫩总理卡拉米谴责美国借口反恐怖主义对一个主权国家进行侵略。摩洛哥国王哈桑二世打电报给卡扎菲,向他表示摩洛哥人民的声援。阿拉伯也门总统萨利赫和巴解组织主席阿拉法特15日发表联合声明一致要求召开阿拉伯首脑紧急会议讨论美国对利比亚的入侵。叙利亚、沙特阿拉伯以及阿拉伯联盟秘书长卡利比也都发表声明谴责美国,支持利比亚人民。 非洲统一组织秘书长奥马努15日发表声明,对利比亚人民深表同情,希望美利冲突能通过和平方式而不是军事手段加以解决。伊斯兰会议秘书长皮尔扎达15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武装进攻,说美国的行为粗暴地践踏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阿拉伯议会主席法耶兹15日在声明中指责美国的行动给地中海地区的和平与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奥地利政府15日发表声明说,奥地利政府主张通过其它途径来解决国家之间的分歧,而不应该诉诸武力。西班牙政府首相冈萨雷斯15日说,他不同意美国对付利比亚的手段,因为这种手段同预定的目标并不相符。他主张欧洲共同体继续努力,以防止利美冲突继续升级。丹麦首相保罗·施吕特15日说,美国对利比亚采取的这种行动无助于解决恐怖主义问题。他要求对地中海事件的反应持克制态度。葡萄牙总理卡瓦科·席尔瓦、外交部长皮雷斯·德米兰达和国防部长莱昂纳多·里贝罗·德阿尔梅达分别发表声明说,他们希望和平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不应该诉诸武力。 意大利总理克拉克西15日下午在众议院发表讲话说,意大利政府不同意美国政府对利比亚采取的军事行动。他要求欧洲国家表现出团结来防止局势恶化。联邦德国总理科尔强调,应采用政治手段铲除恐怖主义根子,因此必须加强同愿意合作的阿拉伯国家的对话。正在南斯拉夫访问的芬兰总统毛诺·科伊维斯托15日在贝尔格莱德发表声明说,在国际关系中不能同意使用任何形式的武力。他指出,暴力行动轮番升级必须予以制止。荷兰外交大臣汉斯·范登布鲁克15日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他对美国被迫采取这种形式的行动“感到遗憾”。法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15日在一项正式声明中说,法国政府已经决定禁止美国飞机飞越法国的领空。比利时外交大臣廷德曼斯15日通过电视台发表谈话,对美国军事行动可能带来的后果表示忧虑。瑞典外交大臣斯滕·安德松15日发表讲话说,美国飞机对利比亚的袭击是“非常严重和危险的”。这种行动将会引起新的暴力。希腊政府发言人在1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希腊已经要求欧洲共同体召开十二国外长紧急会议,以讨论美国对利比亚空袭后出现的“不正常和危险的情况”。 罗马尼亚总统齐奥塞斯库15日呼吁里根采取一切措施,停止对利比亚的轰炸和其它军事行动。齐奥塞斯库强调,美利两国之间的问题应通过谈判解决,罗马尼亚时刻准备为通过谈判解决问题作出自己的贡献。 南斯拉夫联邦主席团15日发表声明说,美国武装进攻利比亚是对一个独立的不结盟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肆无忌惮的侵犯,严重地危及这一地区以及世界广大地区的安全、稳定与和平。保加利亚政府发表声明声援利比亚,“坚决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新的国家恐怖主义活动”,“坚决要求美国当局立即停止这一不仅威胁地中海和平、而且威胁世界和平的侵略行动”。民主德国领导人昂纳克要求美国政府采取谨慎态度。他说,“不审慎的行动会招致一场灾难,使全人类陷入一场新的世界战火”。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联合发表的关于波兰总理梅斯内尔访捷的公报,坚决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武装侵略。匈牙利通讯社受权发表的声明对美国对利比亚采取的军事行动表示“严重不安”,重申匈牙利政府对利比亚的声援。

6. 苏联领导人谴责美国空袭利比亚

第6版()专栏:  苏联领导人谴责美国空袭利比亚 新华社莫斯科4月15日电 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今天在会见来访的瑞典首相英·卡尔松时,表示“坚决谴责美国政府对利比亚的非法行为和霸道举动”。 他说,美国对小国的武装侵犯揭穿了它对解决最重要的国际问题所持态度的实质。这一行动是美国对苏联倡议的回答,也是旨在破坏寻求改善苏美关系的整个挑衅性行动中的一个环节,意味着美国蓄意加剧苏美关系。 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今天在为瑞典首相卡尔松举行的宴会上指出,白宫在这一侵略行动中表现了对小国、小国人民利益的藐视和对禁止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的联合国宪章的践踏。他表示苏联政府“要求立即结束这一行动”。

7. 苏联宣布取消苏美外长近期会晤 美国宣称苏联的决定是一个错误

第6版()专栏:  苏联宣布取消苏美外长近期会晤  美国宣称苏联的决定是一个错误 新华社莫斯科4月15日电 苏联政府15日晚发表声明,“坚决谴责”美国对利比亚的“侵略和强盗行径”,并宣布,美国的这类行为不能不影响苏美关系,“在现阶段,计划中的两国外长会晤不可能实现”。 据苏联报纸4月10日报道,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和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原定于5月中旬在华盛顿会晤。 新华社华盛顿4月15日电 白宫发言人斯皮克斯15日声称,苏联决定取消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和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的近期会晤是“一个错误”。 斯皮克斯对记者说,“苏联的这一决定表明了它在国际恐怖主义活动这一重大问题上采取的立场”。

8. 英国加拿大为美军事行动辩护

第6版()专栏:  英国加拿大为美军事行动辩护 据新华社北京4月16日电 英国、加拿大等国政府发表声明,为美国对利比亚采取的军事行动辩解并表示“支持”。 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15日为美国袭击利比亚的军事行动辩护,她说,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一条明确承认自卫权利。她作出了准许美国飞机使用英国空军基地的决定。

9. 一次难忘的会见——纪念恩斯特·台尔曼诞辰一百周年

第6版()专栏:  一次难忘的会见  ——纪念恩斯特·台尔曼诞辰一百周年  王炳南 今年4月16日,是德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和反法西斯斗争的英勇战士恩斯特·台尔曼诞辰一百周年。在纪念台尔曼同志诞辰的日子里,我不禁回想起1932年秋天在柏林同他一次会见的动人情景。当时,他那充满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和富有预见性的谈话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至在事隔五十四年的今天,我仍记忆犹新。 我是1931年春到达柏林的。当时的德国正处在革命高潮中。以台尔曼为领导的德国共产党正在为争取德国人民的民族解放和社会解放,为阻止希特勒法西斯攫取政权进行英勇顽强的斗争。当时的德国共产党是合法的,它在全国是第四大党,第一大党是德国社会民主党。但是,德国共产党在首都柏林和最大的海港城市汉堡却是第一大党,因此,那里被人们分别称之为“红色的柏林”和“红色的汉堡”。尽管法西斯势力在这一时期已相当猖獗,但是在德国工人群众中,德共仍然有着很大影响。例如,1932年3月在希特勒上台前的最后一次总统选举中,德共的总统候选人台尔曼同志仍然获得了五百万张选票。 当时,我在德国是德共的党员。我们中国同志被编在中国语言组里过组织生活。中国语言组属于双重领导,一方面属于中共中央驻莫斯科的共产国际代表团领导,同时又从属于德共中央领导。我刚到德国的时候,中国语言组的负责人是张鹗和成仿吾同志。不久,他们相继离开德国,分别前往莫斯科和国内中央苏区。接替他们担任中国语言组支部书记的是谢维进同志。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内掀起了抗日救国运动的高潮。我们在国外的留学生中间也积极开展了工作。当时,我们在德国成立了“反帝同盟”、“社会科学研究社”和“抗日救国会”等群众性的组织。1932年夏,中共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杨秀峰同志前来柏林检查中国语言组的工作。由于革命工作的需要,对中国语言组支部的领导进行了改组。杨秀峰同志指定我担任支部书记,江隆基同志负责宣传工作,另外还有一位从法国来的辛安石同志。我们支部的领导班子组成后不久,德共中央负责同我们联系的联络员奥托同志便通知我们,台尔曼同志要接见中国语言组支部的新领导成员。 我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心情十分激动。因为,尽管在此以前我们曾在柏林的鲁斯特公园或体育宫举行的群众集会上多次看到过台尔曼同志,并且听过他的演讲,但是,多么想有机会能单独见见这位德国工人阶级领袖,并聆听他的谆谆教导!此外,当时德国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十分紧张,日理万机的台尔曼同志竟能在百忙中专门接见我们中国同志,我们大家都被他的这种崇高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深深感动。 1932年8、9月间的一天,德共中央主席台尔曼同志在德共中央机关报《红旗报》总编辑部会见了我们。台尔曼同志十分关心中国的革命运动,一见面就询问中国革命的情况。他说,德国工人阶级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着中国革命发展的每一个进程。德共将竭尽全力支持与声援中国革命,为此德共提出了“不准干涉中国!”的口号。他强调指出,中国是个大国,中国进行的革命斗争在国际上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他接着指出:拿破仑曾讲过这样的话,亚洲的中国象一头睡狮,让它好好睡着吧,如果这头狮子醒来的话,会使世界震惊的。这时,台尔曼同志满怀激情地说,现在,中国共产党已经把中国这头睡狮摇醒了!接着,台尔曼同志又说,据他了解,中国革命曾建立过广州公社,最近又成立了中华苏维埃政府,目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武装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他认为,中国革命即使取得了小小成就,对德国和其他国家人民的革命斗争都是不无好处的。因此,他建议中国语言组的中国同志在参加德共的街道支部会议时,要向德国同志多讲讲中国革命的发展情况和经验教训。台尔曼同志还说,虽然今天德国共产党所处的地位同中国共产党不同,德共今天是合法的,正在进行合法的斗争。但是,目前希特勒法西斯势力在蠢蠢欲动。今天我们的党虽是合法的党,在进行合法的斗争,而将来也可能要转入地下,搞非法斗争。因此,中国同志应多讲讲中国共产党进行地下斗争的经验,使德共的同志在思想上有所准备。台尔曼同志还建议中国语言组支部指定专人给《红旗报》撰写一些介绍中国革命的文章。 台尔曼同志在谈话中,还提到有一位从德国回去的中国同志,现在正担任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领导工作。我对他说,那就是朱德同志,他在格丁根大学学习过。现在,朱德同志在井冈山同毛泽东同志一起领导中国革命。 最后,台尔曼同志还十分关心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他说,如有什么困难,可向联络员奥托同志提出来,他会尽力帮助解决。 自从我同台尔曼同志这次会见以来,已经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但这位德国工人阶级领袖的崇高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他对我国革命和对我国人民满腔热情的关怀,我永远不会忘怀。今天,我国人民正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捍卫世界和平,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努力工作着,战斗着。我们将以这一伟大斗争的宏伟成就告慰中国人民的朋友台尔曼同志。

10. 中曾根访美同里根会谈 讨论日美贸易和国际恐怖活动问题

第6版()专栏:  中曾根访美同里根会谈  讨论日美贸易和国际恐怖活动问题 新华社华盛顿4月14日电 美国总统里根和日本首相中曾根13日在戴维营举行了近三个小时的会谈,主要就双方的贸易问题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问题进行了磋商。 美日贸易不平衡问题是双方会谈的一个主要问题。去年日本对美国的贸易顺差达五百亿美元。里根政府的一位高级官员说,中曾根已向里根保证,他决心使日本的经济实现“历史性的变革”。 据报道,在会谈中,中曾根向里根阐述了日本政府决定从出口导向经济转为以进口和国内消费为基础的经济所进行的努力。这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官员说,里根对中曾根计划调整日本经济结构以减少其巨大的贸易顺差的“决心和承诺”留有深刻印象。 美日首脑还就东西方关系和武器控制问题举行了会谈。中曾根表示希望早日实现美苏首脑会晤,在裁军问题上照顾到亚洲利益。 在谈到国际恐怖主义活动时美国官员说,虽然两位领导人在正式会谈中没有专门提到对利比亚进行军事袭击的问题,但里根很可能会在同中曾根私下共进午餐时谈到这一问题。双方都表示要加强国际合作对付恐怖主义活动。 美国官员说,现在双方还未就日本是否参加“星球大战”计划作出任何决定。日本仍在“谨慎地研究这一问题”。 参加这次会谈的还有日本外相安倍,美国副总统布什,国务卿舒尔茨和白宫办公厅主任里甘。 中曾根是12日到达华盛顿对美国进行访问的。 另据报道,日本首相中曾根4月14日结束了对美国的两天访问,在启程回国前与里根总统一起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中曾根对记者说,日本必须解决调整经济结构的问题,使依靠出口的经济变为依靠国内消费的经济。他说,日本将增加进口,尤其是增加制成品的进口。 里根对记者说,美国将努力促进对日本的出口。他说,双方还讨论了亚洲局势等问题。

11. 菲总统发言人说绝大多数人支持新政府 前新社会运动议员举行集会反对新政府

第6版()专栏:  菲总统发言人说绝大多数人支持新政府  前新社会运动议员举行集会反对新政府 新华社马尼拉4月15日电 菲律宾总统发言人雷内·萨吉萨格今天在总统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相信科·阿基诺政府不会倒台,因为它仍得到菲律宾绝大多数人的支持。 萨吉萨格的这番话是对前国民议会议员托伦蒂诺昨天号召人们反对新政府一事作出的反应。 他说:“只要我们绝大多数人民愿意给新政府一次机会,并希望它好起来,那么新政府就不会倒台。”他指出,前马科斯政权与科·阿基诺政府的区别之一就在于后者没有掠夺国家的财富。 萨吉萨格最后说,新反对党的错误观点会使他们继续蛮干下去。另一方面,新政府及其数百万支持者将为每一个国民的利益而尽职尽力。 据新华社马尼拉4月14日电 包括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竞选伙伴托伦蒂诺在内的菲律宾前新社会运动议员九十三人今天在马尼拉集会,指责科拉松·阿基诺总统取消国民议会是不符合宪法的,号召人民起来反对现政府。 科·阿基诺于3月25日宣布执行菲律宾临时宪法,同时宣布取消国民议会和原来的宪法。当这些议员们集会时,有几千名群众聚集在会场前表示支持。

第 7 版

1. 取缔这些违法收购站

第7版()专栏:建议与要求 取缔这些违法收购站 最近,我们发现我矿一些职工将工业器材盗卖给矿山附近的个体收购站,大的有放炮器、风钻、电煤钻、电缆、钢轨,小的有道夹板、螺丝、马钉等。然而,这些个体收购站都有营业证,我矿对他们无可奈何。建议有关部门取缔这些非法收购国家工业器材的个体收购站。 湖南涟邵矿务局 群言 编者按:国家严禁收购矿山、铁路、油田等专用物资。取缔那些无视这项禁令的个体收购站,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企业领导者也应对职工加强教育,并采取防范措施;对偷盗情节严重的,要加以处置。否则,尽管违法个体收购站被取缔了,但企业的这类盗窃行为依然存在,问题还是得不到根本解决。

2. 管好铁路器材,严禁收购倒卖

第7版()专栏:建议与要求  管好铁路器材,严禁收购倒卖 今年一月,我在哈尔滨市香坊废品回收公司,发现存有钢轨约十五吨;在哈尔滨市太平区乡镇企业管理局所属的太平轧钢厂,发现存有钢轨三十余吨;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乡民用建材商店,发现他们竟经销钢轨,以三百五十元一吨买进,以六百元一吨卖出,仅在一九八五年,这个商店就经销了二十七吨。 有单位经销铁路器材,就有人走村串寨非法收购铁路器材。如哈尔滨汽轮机厂一个退休工人和哈尔滨市南岗区新春乡一个农民,竟开着小拖拉机四处非法收购,仅今年三月九日一天,就收购铁路器材一吨多。 这种现象应引起哈尔滨铁路局和地方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哈尔滨铁路局香坊车站公安派出所 迟宏伟

3. 加强对发货票的管理

第7版()专栏:建议与要求  加强对发货票的管理 前不久,我县有关部门在税收、财政大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和个体户使用发货票十分混乱,出现了乱撕、乱借、乱用、短张、短份、丢失发货票等现象,有的人还利用发货票拉关系,互行方便,化公为私;有的为熟人伪造发货票存根联,帮助偷税漏税;有的故意拆散发货票;有的非法使用那些作废的发货票单。 发货票是会计记账的原始凭证,是纳税单位依法纳税的重要依据。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加强对发货票的管理工作。         山西阳城县委办公室 原维宁

4. 伪劣药物 概不进货

第7版()专栏:新风集  伪劣药物 概不进货 我县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共产党员武文斌,负责医院医疗用品的订购工作。他秉公办事,把进药关把得很严。去年年初,一家药品生产单位的推销员前来推销“金银花冲剂”。老武拿过样品一看,认出是假药,生气地说: “拿人命当儿戏,想骗人,就别登我们医院的门!”去年7月间,在一次订货会上,一名推销员向老武推销药品,老武见大都是滞销药,就没有订购。那个推销员赶忙向老武说:“如果订货,可以赠送折叠伞、马蹄表、毛巾被……”没等那人说完,老武就斩钉截铁地说:“不能治病的药,就是给我金疙瘩我也不要。”去年年底,江西一家针头毛刷厂的推销员找老武,商谈订货合同。合同签好后,那个推销员将一包东西塞给老武,便急匆匆地走了。老武打开一看,见是二百元人民币,就急忙追了出去,可是人已不见了。他将这一情况及时地向医院党总支做了汇报,并将钱如数交给了院部。 老武家的住房不宽敞。一个医药供应单位的领导人几次找老武,要求老武对医院需要的医疗用品全部从这个单位进货,如果同意,就给老武盖三间房子,外加工资、奖金。老武回绝了。 在工作中,武文斌同志坚持做到“回扣钱”、“好处费”一分不要;伪劣药、滞销药,一点不订。 辽宁义县县委整党办公室 高连学

5. 黄果树瀑布污染严重

第7版()专栏:消除污染 造福人民  黄果树瀑布污染严重 我省六枝河位于黄果树瀑布的上游。这条河里的污水脏物严重地污染着黄果树瀑布。工业污水、废水大量流入六枝河,六枝河两岸垃圾成堆。 更为严重的是,现在沿河的地宗洗煤厂,每天要向六枝河排放一小时的煤泥水;沿河的四个矿的矿井废水和城镇十万人的生活废水也都排入六枝河;还有沿河的几家医院,每天排放近千吨污水。这些废水污水,日日夜夜不断地流向黄果树瀑布。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认真治理黄果树瀑布的污染问题。           贵州六盘水市 吴秋林 刘毅

6. 外贸活动宴请不可毫无节制

第7版()专栏:街谈巷议  外贸活动宴请不可毫无节制 最近,我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外贸单位宴请活动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这就是宴请规格越来越高,陪同的人数也越来越多。有的领导者为了照顾某些人的情绪,竟让与业务无关的人轮流参加宴请。这种作法,对内对外,影响都不好。有些人不懂业务、不懂外语、不懂外事纪律和外事礼节,参加宴会时,光是一味吃喝,实在不大象样。 外贸活动中,正当的宴请,是允许的,也是必要的,但不能毫无节制地胡花乱来。希望外贸单位能建立与健全必要的宴请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国家审计署工交局 庄恩岳

7. 拉萨市东郊监理站无理卖掉被扣汽车

第7版()专栏:心里话  拉萨市东郊监理站无理卖掉被扣汽车 1983年5月26日,拉萨东郊监理站以“三证”(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司机违章记录证)不全为由,扣留了我驾驶的解放牌汽车。1984年3月1日,我办好“三证”到拉萨领车时,监理站站长马希平已于1983年7月11日把我的汽车给卖了。为这件事,我曾写信给中央有关部门。 1985年10月8日,拉萨市监理处给我发了一份电报,让我去拉萨,由他们赔偿损失。10月31日,我又来到拉萨。不料东郊监理站和市监理处的同志在会上硬说我已委托人把车开走了,可又拿不出什么证据。 我来拉萨市已几个月了,为解决问题,我曾找过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和区信访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同志曾作过批示,可至今问题未得解决。 甘肃兰州市 赵进忠

8. 要注意钞票上的病菌

第7版()专栏:街谈巷议  要注意钞票上的病菌 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看到有些人用手在舌尖上蘸着唾液点钱;有些人把手帕及其它生活用品同钱装在一个口袋里;不少人用拿过钱的手去拿食品,特别是熟食;……这很容易受到病菌感染。 据卫生部门统计,一张人民币上至少有四百多个病菌,最多的达三十多万个。这些病菌中,以沙门氏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为最多。因此,有上述习惯的人,应该提高警惕,自觉改正不良习惯;人们在进餐前,更要把手洗干净,以防病从口入。 另外,各单位食堂用的饭票、地方粮票及其它票证,因为流通转手多次,都附有很多病菌,也应引起人们注意。 吉林龙井县农业银行 徐宝华

9. 一点希望

第7版()专栏:一点希望  一点希望 ☆ 目前,我县农村中小学生有两愁:一愁买不到白光纸做作业;二愁上晚自习既没有照明电,又买不到点灯的煤油。希望有关部门为学生排难解愁。 江苏射阳县 徐荣义 ☆ 我家去年办起了酒坊、磨坊、豆腐坊,使养猪、种田形成了“一条龙”。目前,令我非常着急的是:家里饲养的三十二头肥猪,足有六千多公斤,硬是找不到销路。国营食品单位不收,个体屠户销售量又小。希望上级帮我解决这一难题。 湖北黄梅县濯港区濯港村 养猪户 胡松荣 口述 黄梅县濯港区文化站 蔡桂茂 整理 ☆ 《史记》、《汉书》、《后汉书》等二十五史,是学习、研究我国历史的必读书。目前,市场上买不到这些书。希望出版社出版这套书。 安徽南陵县奎湖乡 秦耕耘

10. 乘人之难多收费的08754号司机

第7版()专栏:千万不要忘记为人民服务  乘人之难多收费的08754号司机 去年12月28日晚,我和一位老教授等三人,坐中北汽车公司的出租小车从首都机场回家。当时下着小雨,司机借口路滑,公开索要小费。途中,我们中的一人在东大桥下了车。当我在王府井下车时,司机公然叫老教授也下车。教授是全国政协委员,家住西三环路。不得已,我们给了他七元小费。这个司机的服务证号码是08754。农牧渔业部畜牧局 贾幼陵  答复 08754号车司机朱志军接受小费的情况属实。为此,我公司领导人和车队队长两次向贾幼陵同志赔礼道歉,并退还了小费。贾幼陵同志对此表示谅解。 为严肃纪律,公司决定对朱志军做如下处理:一、停职反省,扣发当月工资30%,在职工大会上做检查;二、罚款七十元;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吊扣驾驶证,改变工种。以上决定,已于2月27日在公司职工大会上宣布。公司要求各车队讨论,全面开展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教育。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对出租汽车司机的管理。 中北汽车公司

11. 如何提高树苗的成活率?

第7版()专栏:问事窗  如何提高树苗的成活率? 问:每到植树季节,我们这里有不少农户都要栽些树。可是,树苗的成活率很低。如何才能提高树苗的成活率呢?江苏射阳县鲍墩乡  杨定岭 胡晓明 答:要提高树苗的成活率,我认为,起码要做好如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要因地种树。各种树木都有适宜它生长的土壤。例如,我国南方沿海的盐碱地,以栽种较耐盐碱的榆树、枫杨、杨树、紫穗槐等树种为宜。山区中性或酸性土壤,适合种植杉木、马尾松等树。我国北方以种植落叶松、樟子松等耐寒树种较好。人们如果违反这个自然规律,树木就不易成活或不能正常生长。因此,建议各县组织专业人员,对当地的土壤作一次调查,然后选用最适宜当地栽种的树种。 二、要挑选良种壮苗。据了解,不少地方存在着有什么种育什么苗,有什么苗造什么林的情况。要改变这种情况,苗圃必须选用适宜本地栽种的良种树苗。试验证明,在同样的条件下,用三级树苗造林,比用一级树苗造林的树苗成活率要低30—50%。确定是不是优良树苗,主要看根系是否发达,苗木是否粗壮,木质化程度是否良好,是否受到损伤和病虫害的感染,等等。苗圃出苗时,应选苗分级,淘汰三级树苗。 另外,根据不同造林目的,应选用不同的树种。如营造用材林,要挑选生长快、树杆直、材质好、繁殖快的树种;营造护岸护堤林,就要选择根系发达,不怕水涝的树种。 三、要适时栽植。在不适合植树的季节栽树,容易造成苗木死亡。即使是植树造林的季节,如果时机不利,也不要勉强栽树,以减少损失。树苗应随起随栽,避免长途调运和根系风干。试验证明,杨树苗暴露二十四小时,成活率降低30—40%。 四、要保护好幼苗。当前,有些单位只重视植树造林的进度,而忽视抚育管理和保护幼苗的工作,致使一些已成活的树也逐渐枯萎。从各地的经验来看,幼林抚育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三至五年。如果有些单位没有力量抚育和管理幼林,不如适当少栽一些树,以便加强对幼林的抚育管理。这样做,造林的实际效果会更好。 林业部造林经营司 郭连庆

12. 爱护绿化地带,人人有责

第7版()专栏:耳闻目睹  爱护绿化地带,人人有责 上海市杨浦区文明一条街的平凉路、齐齐哈尔路口的街心花园绿化地带,经常有居民将衣服、被褥等物晒在绿化区的栏杆上,有的甚至压在花草树木上。这不仅影响了市容美观,而且影响绿化地带花草树木的生长。晒衣物,讲卫生,预防疾病,人人赞同;可是,在公共绿化区这样晒衣物不会有人赞同。请记住:爱护绿化地带,人人有责啊! 上海小主人报记者 沈琪 王兴华(附图片)

第 8 版

1. 似曾相识话顾荣

第8版()专栏: 似曾相识话顾荣  邵燕祥 有人看了电视剧《新星》,说顾荣是个官僚主义者。我没有立即表示赞同。记得当年相信官僚主义者除了“三餐不食”这一点不象以外,其他方面都很象一具泥塑木雕:“一声不响,二目无光,三餐不食,四肢无力,五官不正,六亲无靠,七窍不通,八面威风,久坐不动,十分无用。” 跟这个典型形象相比,顾荣似乎并不尽然。就拿头两条说吧,他哪是一声不响?他有沉默不语、含威不露的时候,而他更能在大会上有板有眼、抑扬顿挫地作一些既原则又抽象的指示;对他来说,重要的不在于他具体指示什么,而是他在这里作指示——行使权力是最有力的显示权力,显示权力常常又是最有力的巩固权力。他的谆谆教诲能让李向南闻到一种很熟悉但很难忍受的气息,以至感到压力、约束感和有针对性的警告。他不会象冯耀祖那样露骨失态地说:“有机会才下手”,并且会当场嗔责:“这是共产党的语言吗?”这个顾荣又岂是二目无光?单是林虹就碰上他阴沉的、干燥的、不露声色然而含着锋刃的目光,这样的目光也使一些部下如鼠避猫地不敢正视。别看他有时眯着眼,迈着方步,他却在处变不惊中等待对方犯错误,在谈笑之间捕捉一切大有文章可作的战机。……老谋深算的顾荣,在一县之内举足轻重,谁能把他比成“十分无用”的神像呢? 然而即使在封建时代,为官的功过也不是全凭老王卖瓜。有个县官向阎罗王辩解说:“某虽无功,亦无罪。”阎罗说:“公一生处处求自全,某狱某狱,避嫌疑而不言,非负民乎?某事某事,畏烦重而不举,非负国乎?三载考绩之谓何?无功即有罪矣。”对顾荣且不必考核三十年的政绩,光就他在对林虹打击报复和小学校舍倒塌伤人这两件事上的“领导责任”来说,叫作官僚主义也不算言重吧? 如果说过去有人自称“为艺术而艺术”,则顾荣也许可以算是 “为做官而做官”的类型。他爱做官,会做官,深通“为官之道”。他每天早晨背着手在城里转一圈,在人们笑脸相迎的充满敬意的招呼中,还只是领略一种当家长的权威地位和心理满足;而如同他行动坐卧都念念不忘要获得威信一样,保持手中权力已经成为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为了满足这个需要,他尽管做的是共产党的“官”,满口是“共产党的语言”,行动上却已经不惜乞灵于从太极拳悟出的以静制动的拳经,还有旧官场政客那一套恩威并施的手段了。 清代一位当过大官的文人说过:“仕宦热中,其强悍者必怙权,怙权者必狠而愎;其孱弱者必固位,固位者必险而深。且怙权固位,势必躁竞,躁竞相轧,势必排挤。至于排挤,则不问人之贤否,而问党之异同;不计事之可否,而计己之胜负。流弊不可胜言矣。”这番十分清醒的话,简直可以一字不改地移作顾荣这个又强悍又孱弱的人物的画像。是工笔肖像,不是漫画。 不过据说“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其实是没有的,然则顾荣也不会单纯“为做官而做官”,当然更不会是为了为人民服务了;那末他之“做官”在主观上和客观上究竟是为着什么呢?——“我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是愿与观众和读者一起深思。

2. 春风掠过百县林

第8版()专栏:  春风掠过百县林  韩雨 在红都瑞金沙洲坝,有一处郁郁葱葱的园林,宛如镶嵌在大地上的一块碧玉,泛光溢彩,煞是迷人。这就是胡耀邦同志在五十年代领导创办的四省百县林。春天,我来到这里,立时被这撼人的绿色所吸引。举目静观,只见大门弧形钢架上挂着胡耀邦同志的亲笔题字——“赣湘闽粤四省百县林”。步入林中公路,偌大树林筛金摇翠,幽静无比。旷野阔岗,只听脚步轻响;花前叶中,犹闻蜂蝶振翼,到处充溢着难言的恬淡和高洁。我大口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精神为之一振,仿佛拂去了心中一切尘埃,勾起对百县林久存的向往与浓烈的思念……1958年3月,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四省一百个县的团委负责同志,在当时身任团中央第一书记胡耀邦同志的带领下,来到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事革命实践的瑞金沙洲坝,植树造林共五十亩。胡耀邦同志欣然提议,称为“赣湘闽粤四省百县林”。从此,百县林成为广大青少年热切向往的一个地方。 如今,我的前脚已迈入中年的门槛,对百县林的景仰之情也就愈加强烈。 我把目光洒向树林,但见路旁幼樟浓如绿焰,山岗林木如股股绿云涌向蓝天。啊,百县林,你是何等的宽阔,面积扩延到六百亩,怀抱林木七万余株;你又是何等的慷慨,向人们奉献出柑桔、茶叶、茶油、树苗和栋梁之材。你虽然没有经历革命战争的炮火硝烟,却跟祖国一同战胜了一个霜雪相逼的漫长寒冬。你深深扎根于红色土地,那是任何 “野火”也摧毁不了的生命根基。在你的胸怀里,多少青少年风尘仆仆,带来珍贵的树种和美好的追求,又脚步匆匆,带走崭新的理想和绿色的希望。青少年用双手创造了你的生命和财富,而你也以自己常绿的青春陶冶了千百万青少年的心灵。这正是百县林久盛不衰的根本。 登上高处极目远望,翠柏浓樟遮掩处,隐约可见当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工作和居住过的旧址,以及妇孺皆知的“红井”。沙洲坝人民通过绿化,巧妙地把百县林和革命红都连成一块,成为一个完整的园林和游览区。“这就是老区人民的眷眷之心呵!”思前顾后,细探精微,一股激情在我心中萌动奔突:眼前的景致不正是一部写在大地上的史诗么?吟诵这些诗行,我感受到革命历史绵延相连的渊源;领略到革命进程中各个阶段的战斗风貌。 我漫步走进绿色的深处,走向百县林的心脏,去触摸它的脉搏,去倾听它的心声。“沙洲坝严重缺水现象一去不复返了!”哦,这是该乡党委书记曾对我说的豪迈话语。在这块“三天不下雨,无水洗手帕”的贫困地方,当年毛主席曾带领群众开清泉,建“红井”,解决了群众饮水难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老区人民又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植树造林,修库筑坝,开渠引流,使全乡95%的面积不再缺水,四千多户农民均摆脱了贫困。当年的“红井”水源远流长,滋润万物;今天的百县林蓄水防旱,永保活泉。这是历史的巧合,还是客观的必然? 呵,百县林,一代青年的骄傲!百县林,绿色的丰碑!

3. 一套有价值的《小图书馆丛书》

第8版()专栏:  一套有价值的《小图书馆丛书》  沙汀 我十分高兴地向全国少年儿童推荐一套美好的精神粮食——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小图书馆丛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少年儿童的良师益友。当今“知识爆炸”,人们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读完无限的书籍是不可能的,因此,读好书、读必要的书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我们的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较重,读什么课外书籍才好,日益成为家长、教师很关心的问题。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正是从这儿出发,为帮助小读者们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结构,在有关专家、学者的指导下,编辑出版了这套大型丛书。 《小图书馆丛书》由文学名著、思想教育、文体卫生、科学技术四大类组成,共一百二十本,是少年儿童的知识宝库。它通过精选、改写、节编、翻译等多种方法,编得很有特色。如文学类,几乎精选了古今中外第一流的名著,又使之儿童化。《茅盾童话选》有文献价值,巴金的《童年的回忆》,能帮助小读者认识这一文学大师,曹禺等人的戏剧改编成故事,使名剧普及了。《史记》、《汉书》、《左传》、《国策》以及《堂吉诃德》、《汤姆大叔的小屋》等改编成故事也是可喜的尝试。又如思想类,寓教于乐,饶有风趣。《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讲哲学深入浅出;《亭亭山上松》、《雏凤声》、《生命的诗篇》,发扬了我国诗教的传统。再如自然科学类,也很注重生活化,趣味化。《少年生活小顾问》成了儿童的知心朋友,《在飞向宇宙的道路上》五光十色,引人入胜。总之,这套丛书能使读者在较少的时间内读到较多的文学名著,获得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受到思想品德教育。 我们的教育应该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把少年儿童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一代新人。我们能否完成这一伟大任务,这是一个战略问题。学校应该关心,家长应该关心,全社会都应该关心。我们的教育要适合儿童的特点,深入到他们心灵中去,否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在诸多方法中,读书活动是卓有成效的,所以在这套难得的好丛书问世之际,我写了这么几句话。  一九八六年三月三十日 于北京

4. 一年只写三四篇

第8版()专栏:文坛风景线  一年只写三四篇  方诚 青年作家史铁生自打一九七九年在《当代》发表了《法学教授及其夫人》以后,更多的人熟悉他了。他的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和《奶奶的星星》分别获得一九八三年和一九八四年的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从那时起,到这位下肢瘫痪的年轻人的家里来约稿的、采访的络绎不绝。 前些天我到他家串门儿,就遇到一位报社的同志正在向他约稿:“我们打算近期出试刊,希望你多支持,给我们写篇小说。”报社同志单刀直入,表明来意。史铁生坐在双轮车上,微笑着,爽快地回答:“不是驳您的面子,我写不出来,我每年只能写三四篇。” 对方又说:“两千来字的也行。你是名家。”“恐怕不行,我的手可没那么快。”史铁生说。 对方觉得事儿有点不好办,又退一步:“写篇散文或者杂文也行。”“我有感才能发呀。”史铁生笑着摇了摇头。 两个人拉大锯,扯大锯,足有个把钟头。到了儿,那位同志的愿望也没能实现。 两年前,我到他住的大杂院去过,他那间小平房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写字用的桌子。如今两年过去了,他的名声大了,可他的家里仍没什么时髦的高档家具。他的生活来源,主要还靠民政部门每月救济的几十块钱。 如今,全国报刊多得数不清。说真格的,他若多发几篇稿,没得说。可他觉得,写小说,或为了与人同享快乐,或为了分担哀伤,或为了互相理解,或为了共同探讨问题,决不能不负责任、图名图利。 史铁生年纪轻轻,他倒真有个主意!

5. “红烛奖”散文征文

第8版()专栏:  “红烛奖”散文征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举办的《人民教育》杂志从今年3月起举办“红烛奖”散文征文。 这次征文的总题目是:《教师一日》。通过对教师平凡而有意义的一天工作、生活的描述,来反映当代人民教师为祖国四化建设哺育新人的高尚情操、精神风貌和思想境界。征文活动自1986年3月1日起至9月底截止。 征文评选委员会由冰心等著名散文作家、文学评论家、散文研究专家、教育家和优秀教师组成。  (刘堂江)

6. 美国来的信

第8版()专栏:  美国来的信  於梨华 春夏的公园里,秋冬的大型购物中心(有冷暖空气调节的),经常可以看到老态龙钟的婆婆,独坐:眼光迟滞,神情落寞。独行:纸口袋里装着自己也搞不清的杂物,不合时的衣裳里是松弛的身子,慢慢移动两条盘着青筋、或是被关节炎发得扭曲了的腿。为了躲避日来日去的寂寞,她们把时间消磨在购物中心。买点小东西,坐下休息,看着别人家的小儿女,解脱一些自己对孙儿女的思念。坐累了,慢慢游逛。逛累了,进入友好小吃店叫一客热狗、喝一杯咖啡,暖暖常觉瑟索的身子。下午,购物中心人稀少了,坐在有阳光的长椅上打个盹,梦里寻找往时的繁华热闹。醒来,再绕绕,吃一客冰淇淋,看看散了学、随父母或朋友来逛店的中学生。让他们的吵闹赶走一些自己的无声。傍晚了,买个三明治,一片苹果饼,拖着一身疲乏,搭上拥挤的车回那个独居的家。进门第一件事是锁上门,两三道;第二件事是开电视,开得响,然后才坐下,漫漫长夜的开始。 我有一个好朋友,一家住在一幢漂亮的两层楼房,孩子长大离家了,楼上五间卧室,倒有四间空着。她的婆婆住在本州的南面,车行四小时。七十七岁的老妪,一个人住在古老的木屋里。她每年7月,搭灰狗旅行车来我的朋友家,住一个月。我的朋友对我说,这是她当初同她丈夫结婚时定下的规矩:婆婆每年只能来住一个月,作客。老婆婆瘦怯怯的,倒是背不驼,耳不聋,也不唠叨。每次我去朋友家,她都同我攀谈几句,然后识相地走开去。 但我的朋友却不断在我们跟前诉苦:啊呀,我这个婆婆呀,整天坐在电视机前,从不来厨房帮忙!天晓得,每天她都要问,今天吃什么呀,真被她烦死了!哎,昨晚上她说心跳得很,今天非让她儿子带去看医生哩!她婆婆一共才同她住了三十天,她倒是诉了二十多天的苦。我忍不住,对她说,我刚结婚不久,婆婆即来同我们住,一住三年。呵哎,她先是目瞪口呆,然后摇头,怎么可能!我说,朋友,你也会老的,也会做婆婆的,也要同儿子或女儿去住的!我不,她又摇头。我不,她说,我去住老人院。 小青,你说你有一个朋友全家移民美国。家里如有老人,劝他们多考虑考虑吧!在美国的老人,不管是在老人院内还是老人院外,不快乐的占多数。                於阿姨                   1985年10月5日                   纽约奥本尼                   (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