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06-22
第 1 版
1. 图片
第1版()专栏: 加速中南、东北地区商品周转的大连、汉口直达定期货轮的第一艘货轮——“和平三号”,已于六月十七日到达武汉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
第1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 现在在我国关押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战争期间,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对我国人民犯了各种罪行,使我国人民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按照他们所犯的罪行本应该予以严惩,但是,鉴于日本投降后十年来情况的变化和现在的处境,鉴于近年来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关系的发展,鉴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在关押期间绝大多数已有不同程度的悔罪表现,因此,决定对于这些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宽大政策分别予以处理。现在将处理在押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的原则和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对于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可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 对于罪行严重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在关押期间的表现分别从宽处刑。 在日本投降后又在中国领土内犯有其他罪行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对于他们所犯的罪行,合并论处。 (二)对于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的审判,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进行。 (三)特别军事法庭使用的语言和文件,应该用被告人所了解的语言文字进行翻译。 (四)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或者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机关登记的律师为他辩护。特别军事法庭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五)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六)处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可以提前释放。
3.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作出严正而宽大的判决
第1版()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作出严正而宽大的判决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毛泽东主席命令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组织特别军事法庭,于六月九日到六月二十日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城野宏等三个案件共十七名战争犯罪分子进行了审判。 审判的结果,分别对十七名战争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 在沈阳审判的案件包括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他们是铃木启久、藤田茂、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船木健次郎、榊原秀夫和鹈野晋太郎。这八名前日本陆军军人都在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分别犯有坚决执行侵略战争,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等罪行。 在太原审判了两个案件:一个案件是富永顺太郎在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以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另一个案件是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案,这八名案犯是城野宏、相乐圭二、菊地修一、永富博之、住冈义一、大野泰治、笠实、神野久吉,他们以日本军政官吏各种不同身份,参加侵略中国的战争,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日本投降后,又在中国领土内,犯有组织前日本军人,参加阎锡山反革命军队,反对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阴谋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 在特别军事法庭上,国家公诉人严正地控诉了并由许多证人和受害人证实了这些犯罪分子的严重罪行。在大量确凿的证据面前,被告人都一一低头服罪。 法庭给予了各被告人以充分申诉意见的机会,并由辩护人为他们作了辩护。 根据辩护人提出的理由和被告人悔罪的表现,特别军事法庭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精神,对这十七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作出了严正而宽大的判决。 特别军事法庭判处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徒刑各二十年,判处藤田茂、上坂胜、城野宏徒刑各十八年,判处神野久吉徒刑八年,其余各罪犯被分别判处十一年到十六年的徒刑。法庭判决,各被告人刑期都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4. 毛泽东主席等接见巴西众议院议员
第1版()专栏: 毛泽东主席等接见巴西众议院议员 新华社21日讯 毛泽东主席、刘少奇委员长和周恩来总理今天晚上接见了巴西众议院议员热罗尼莫·迪克祖伊特·罗扎多·马伊亚、利库尔戈·勒伊特·菲尔荷、埃斯塔西奥·贡卡尔维斯·索乌托·马约尔和他的夫人、拉希德·萨尔顿哈·德尔集、热图利奥·巴尔博扎·德毛拉。接见的时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彭真、陈叔通,副秘书长吴克坚、余心清,外交部副部长张闻天也在座。毛主席、刘委员长和周总理同巴西众议院议员合影。 新华社记者 齐观山摄
5. 关于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之间的关系的宣言
第1版()专栏: 关于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之间的关系的宣言 在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1956年6月1日到23日正式访问苏联期间,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总书记铁托,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书记卡德尔,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委员会委员布拉热维奇、米丘诺维奇、波波维奇和托多罗维奇,作为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南斯拉夫劳动人民社会主义联盟的代表,同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赫鲁晓夫,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布尔加宁、伏罗希洛夫、米高扬、莫洛托夫和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候补委员谢皮洛夫,作为苏联共产党的代表,本着同志的真诚和坦率的精神,就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之间的关系和合作问题交换了意见。 他们在会谈中就下列各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一、1955年6月2日的贝尔格莱德宣言为两个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健康的基础,宣言中宣布的原则在它们的互相合作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二、贝尔格莱德宣言签署后两国之间的合作和关系的总的发展,以及两国人民的政治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的接触,也替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之间的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 根据上述情况,并且考虑到现代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具体条件,本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际主义原则,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和苏联共产党代表团一致认为:继续进行和发展两党目前的接触是有益的和必要的,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为了进一步加强和繁荣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实行合作,为了在国际工人运动中就许多当前社会主义发展的问题实行合作,也是为了发展社会和政治制度不同的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和平共处和合作,为了和平、各国人民的自由和独立。 同时,两党代表认为,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之间的关系和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无疑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发展苏南两国之间的合作,有助于巩固南苏两国人民的永久友谊,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是工人阶级执政的国家中的领导政党,并且两党的共同目标都是在自己的国家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及保障人类进步和持久和平。 三、双方相信:在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发展的多样形式有助于社会主义的加强,并且认为任何一方都不得有强迫对方接受它的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形式的见解的任何倾向。双方本着这种看法同意,上述的合作应当以完全自愿和平等、友好批评以及就两党的争执问题进行同志式的交换意见为基础。 四、基于上述原则,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之间的合作首先将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相互全面地介绍两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方式和方法,就对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方面共同关心的问题,以及就有关和平、各国人民之间的接近及相互来往和全人类进步的问题,进行自由的和同志式的交换意见。 五、现在世界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变化表现在社会主义力量的蓬勃增长上,表现在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上,表现在工人阶级在解决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具体问题方面的作用的增长上;这种变化向国际工人运动提出了许多重大问题。这个事实说明,也有必要对种种现象、主要的物质的和社会的因素以及现在世界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分析。由于这些原因,他们同意:将本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尽力鼓励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上和整个国际工人运动中相互合作,鼓励在社会主义科学思想方面交换意见。 六、在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之间具体的合作形式方面,双方代表团同意,将通过下列办法进行合作:直接接触、书面和口头的陈述和交换意见、代表团相互访问、交换材料和书籍,以及根据需要举行党的领导者的聚会,讨论双方关心的迫切问题,总之要利用一切建设性的同志讨论的形式来实现合作。 七、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认为,这种合作是他们同其他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以及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其他进步运动接触的组成部分。 八、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认为,为了争取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为了争取社会进步,一切进步力量和爱好和平的力量必须进行广泛的合作,这一点在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强烈地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合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这种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开诚布公的、民主的和为世界舆论所能够接受的。这种关系应当促进互相了解和就共同关心的种种问题进行协商,应该有助于在耐心解释的基础上互相了解各方面的立场和观点。同时,不用说,这种合作的每一个参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条件,在符合合作的参加者所追求的共同的进步目标的情况下自由行动。 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和苏联共产党的代表相信,南斯拉夫联邦人民共和国和苏联的工人运动在上述原则和形式的基础上进行合作,会有利于双方的人民和有利于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他们相信,这样,他们就对全世界的社会主义运动和其他进步运动之间的普遍的接近有所贡献,而这同样也有利于世界和平,有利于全人类的共同进步。 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中央委员会代表、总书记约瑟夫·布罗兹·铁托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代表、第一书记尼·赫鲁晓夫 1956年6月20日于莫斯科 (新华社据塔斯社莫斯科20日电)
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第1版()专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 据新华社21日讯 二十一日下午,有十位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负责人,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发言。他们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陈叔通,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国务院第三办公室主任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水利部长傅作义,邮电部长朱学范,人民代表许敬章、杨惟义、宋云彬、杨汉先、林文彪。(发言全文另发) 薄一波在发言中宣布:“盼望已久的国产汽车,将在十月一日开始大量生产;喷气式飞机发动机也已经试制成功。”他的话引起了热烈的掌声。 陕西省豆马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任许敬章,受他的合作社全体社员的委托,在今天的会议上把一束长得又肥又大的麦穗和一袋新收的麦粒,献给了大会和毛主席。当毛主席含笑接受这个美好的礼物并且同许敬章亲切握手的时候,会场上掌声雷动。 主持今天会议的执行主席是:沈钧儒、荣毅仁、张难先、朱顺余、黎锦熙、计晋美、吴耀宗、巴金。 据新华社21日讯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多数代表小组今天上午结束了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分组讨论。 过去几天的讨论中,有许多代表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一些条文和字句提出了修改和补充的意见。今天有一部分代表小组讨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7. 中美大使级会谈继续举行
第1版()专栏: 中美大使级会谈继续举行 新华社日内瓦21日电 中美两国大使级会谈六月二十一日十时在国联大厦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在十一时五十五分休会。下次会议定在六月二十八日举行。
8. 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到达北京 刘少奇委员长接见代表团全体人员
第1版()专栏: 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到达北京 刘少奇委员长接见代表团全体人员 新华社21日讯 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少奇委员长的邀请,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一行十三人在芬兰议会议长维埃诺·约翰奈斯·苏克舍拉宁的率领下,在二十一日下午乘飞机到达北京。 代表团乘坐的飞机在下午两点二十分降落在悬挂着芬兰和中国国旗的机场上。刘少奇委员长同副委员长郭沫若、彭真、陈叔通在飞机前面欢迎他们。维埃诺·约翰奈斯·苏克舍拉宁团长和代表团全体人员接受了献花,并且被介绍和欢迎者见面。 今天到机场欢迎的,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格平,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钱端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明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章伯钧,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和典礼局局长,政府有关各部部长、副部长,各人民团体负责人,曾经访问芬兰的人士和北京市副市长,芬兰驻华大使孙士敦等人。 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的名单如下:团长:维埃诺·约翰奈斯·苏克舍拉宁团员:伊尔玛·海莱娜·卡尔维高 伊比·吕笛阿·露卡莉宁 奥道·阿尔诺·杜尔纳 库斯达·拉法埃尔·巴西奥 达赫沃·海伊基·兰格 道尔·尼尔斯·梅南德尔 埃萨·黑埃达宁 诺斯道里·马底阿斯·努尔米宁 约翰奈斯·维尔达宁 拉乌里·拉伊奈 阿乌库斯特·奥拉维·萨莱尔沃随员:卡尔劳·约翰·拉西拉 新华社21日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今天晚上接见了芬兰议会议长维埃诺·约翰奈斯·苏克舍拉宁和他所率领的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全体人员。 接见的时候,在座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陈叔通、赛福鼎,副秘书长吴克坚、屈武、余心清。 接见的时候,芬兰驻华大使孙士敦也在座。(附图片) 刘少奇委员长接见芬兰议会访华代表团。 新华社记者 齐观山摄
9. 苏南会谈的巨大成果
第1版()专栏: 苏南会谈的巨大成果 南斯拉夫总统铁托最近在苏联进行了为期三周的访问,受到苏联政府和人民的热烈的兄弟般的欢迎。苏南两国政府和党的领导人的再度会见,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友好和合作关系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双方就两国关系和两党关系的发展,以及目前国际局势的发展所进行的真诚坦率的会谈,已经获得了重大的成果。苏南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和苏南两党关系宣言发表了。这两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充分体现了苏南两国之间和两党之间互相谅解和友好合作的共同愿望,体现了苏南两国政府和人民对促进国际和平合作和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深切关怀。 苏南两国政府联合声明标志着苏南两国人民友好合作的新阶段。去年六月签订的贝尔格莱德宣言,为恢复和发展苏南两国的传统友谊奠定了基础。在过去一年中,由于两国的共同努力,在发展两国友好合作,在加强两国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关系上,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贝尔格莱德宣言中所有同苏南两国关系有关的条款都实现了。苏南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是苏南两国人民大力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和友好合作的结果。 在苏南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的基础上,两国积极地进行着全面的合作。在这次会谈中,苏南两国已就进一步扩大经济联系达成了协议,并且认为缔结长期的经济协定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两国同意在已经签订的文化协定的基础上拟订文化合作工作计划;并且同意继续促进苏南两国政治、社会和工会组织为了交换社会主义经验和交换意见而进行的接触。所有这些方面的合作,都是符合于苏南两国人民的利益,符合和平和社会主义的利益的。 苏南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的发表是目前国际关系中的重大事件。联合声明充分显示了苏南两国在处理国际事务原则方面的一致性,显示了两国政府为巩固和平和发展各国合作的共同愿望。两国政府对于解决各项重大的国际问题都提出了积极的主张。它们欢迎国际接触的扩大,通过谈判解决国际问题趋向的发展和联合国作用的加强。它们认为:必须尽力使现在可以解决的问题达成协议,例如裁军和集体安全问题、和平利用原子能和禁止原子武器问题,以及消除阻碍欧洲各国人民合作的否定因素等问题。在德国问题上,它们主张应当通过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的直接谈判和大国的努力来达到德国的统一。它们表示将努力通过联合国和它们同各国的直接关系来促进国家间地方性冲突和摩擦的危险的消除;认为必须尽最大努力来加强各国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在不附带军事和政治的条件下援助不发达国家。苏南两国政府并且重申了以自主、独立、领土完整、互不侵犯、平等、互相尊重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基础的和平共处的政策。无疑的,苏南两国在解决目前重大国际问题上的主张和努力,有助于各国之间的谅解、合作和国际紧张局势的进一步缓和,有助于促进欧洲和全世界的和平和安全。 一年来苏南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为苏联共产党和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之间的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了加强苏联和南斯拉夫两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合作,为了加强两国在国际工人运动中的合作,同时也为了发展各国之间的和平共处和合作,为了和平和各国人民的自由独立,苏南两党认为发展它们之间的合作是完全必要和有益的。苏南两党之间有着一致的基础:它们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的;目前它们都是执政党,它们都正在领导自己国家的人民为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为促进人类进步和世界和平而努力。在苏南两党关系宣言中已经确定:在完全自愿、平等、友好的批评和同志般的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苏南两党之间将通过各种具体形式进行合作。苏南两党的合作不仅有助于苏南两国关系和人民友谊的发展,而且是对国际工人运动和一切进步运动以及世界和平事业的重要的贡献。 苏南两国政府联合声明中再一次强调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取得在联合国中的合法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解决。中国人民欢迎这一正义的支持。我们相信,中国人民维护自己领土台湾主权的努力,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同情和支持。苏南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的主张,正是这一现实的反映。 苏南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不仅对世界和平有重大的贡献,而且将进一步加强国际工人运动的团结。中国人民以及所有爱好和平和关心国际工人运动的人们,读了这两个文件都会感到兴奋和鼓舞。然而,也有一些人对此感到不安和忧虑,甚至表示不可遏制的愤怒和仇恨。美国参议员诺兰和麦卡锡之流早已忍不住地叫嚣要“重新估计”对南斯拉夫的“援助”。然而,头脑稍微清醒一点的人都会看出,诺兰和麦卡锡之流首先应该“重新估计”一下他们的叫嚣和恐吓能有什么用处。他们永远不会懂得,兄弟般的苏联和南斯拉夫人民之间的友谊,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一样,是永恒的,牢不可破的,任何力量要破坏它都是徒然的。
10. 周恩来总理写信给吴努和吴巴瑞
第1版()专栏: 周恩来总理写信给吴努和吴巴瑞 新华社21日讯 周恩来总理十九日写信给缅甸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主席吴努和新任缅甸联邦总理吴巴瑞。 给吴努的信说:“在你担任缅甸联邦政府总理的期间,你以卓越的政治家的才能,为增进中缅两国的友好合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国人民对于你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倡议人之一,为支持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巩固和发展中缅友好关系、促进亚洲团结、维护世界和平所作的一切努力,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祝你在领导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的工作中获得更大的成就,并为中缅两国的友好团结作出新的重大贡献。” 给吴巴瑞总理的信中说:“阁下荣任缅甸联邦政府总理,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向阁下致热诚的祝贺。 中缅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已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取得了日益显著的发展。这种友好合作关系的加强,将对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11. 陈云副总理接见苏联科学技术代表团
第1版()专栏: 陈云副总理接见苏联科学技术代表团 新华社21日讯 国务院副总理陈云今天上午十时接见了来中国参加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会议的以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苏联组主席、苏联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席恩·姆·基鲁扬诺夫为首的苏联代表团和苏联经济联络总局驻华经济代表处副代表恩·阿·克雷洛夫。接见时在座的有: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中国组主席、国家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孔祥祯,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中国组委员、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
第 2 版
1. 陈铭枢代表的发言
第2版()专栏: 陈铭枢代表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国务院提出的国家预算报告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并建议大会批准。 首先,我就个人对国家预算报告所获得的一些感受来谈谈。 每年一次的国家决算报告,关系到整个国计民生,是我们国家里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个报告用具体数字来说明国家财政收支情况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情况和方针,它忠实反映了我们在过去一年中做了些什么,现在正在做什么,将来要怎样做。我们看本年度的国家预算,是一个积极的预算,但它是有可靠基础的。在今后半年,执行这个预算过程中,我们的任务仍然是艰巨的。但我们相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体人民的努力(以1955年实现国家预算情况为例),一定是可以实现本年度预算的。预算报告中许多比例数字展示了我国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动的图画 从这个报告中,许多比例数字,鲜明地展示了我们国家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动的图画,也有力地显示了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从以下数字可以说明: 第一,去年国家决算总收入中,各项税收收入占第一位,为总收入的46.85%;国营企业和事业收入占总收入41.15%。今年,国营企业和事业收入比去年决算数增长了26.48%,占总收入48.19%,而各项税收收入,虽然仍增长了9.84%,但由于国营企业收入的激增,在总收入内,下降为第二位,占47.02%,比去年的比例是下降了。从以上两项收入的消长形势来看,有力证明了,国营企业收入将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积累的主要源泉,而税收收入则将日益消失其原有的重要作用。这是我国财政收支上一个重大变化,是我国经济事业向社会主义迈进的里程碑。 第二,由于我国吸取了苏联在经济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贯彻了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政策,使我们在发展国民经济中能够适当安排工业同农业、重工业同轻工业以及其他方面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需要。从今年国家预算支出中,很明显地看得出这点,如今年工业支出占经济建设费总数58.59%,其中重工业占工业支出总数88.59%,用于轻工业建设的占11.41%,约等于七比一(去年为八比一),比去年实际增长均在80%以上,用于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的占经济建设费总数13.61%,本年还将发放农贷20亿元。其他各项经济建设,也都适当地照顾到。几年来,我们的生活资料和日用必需品,不虞匮乏,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三,在今年国家预算支出中,经济建设费占预算支出52.22%,比去年增长17.04%,国防费支出占预算支出19.98%,比去年减少5.52%,而文教事业的支出占预算支出12.74%,比去年增长18.36%。以上数字,有力表明了我国在国民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还表明了我国人民和平建设的愿望。在减少国防费预算中,不仅表明了我国人民对和平的愿望,同时还证明了我国国防力量已有的强大。为积极准备解放台湾,我们仍将不松懈地致力于我们应做的工作。 今年文教事业费,如果把乡村小学经费改由地方自筹解决的部分加入计算,则今年的社会文教支出,实际增长比例为26.39%。这是符合于继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高潮而来的文化建设高潮的需要的。 其次,我要谈的是关于政府提出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我认为是完全符合于农村当前发展情况的。在目前农村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保守主义倾向以外的另一种倾向——冒进主义倾向的出现,有许多事例,可以说明。我认为在目前农村工作中,首要之务,就是要巩固已经发展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关键问题,在于使广大农民的政治要求和经济要求的一致。防止粗糙、夹生,认真作好巩固工作,这才符合于即将由大会批准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基本要求。 上面已经提到继经济建设高潮而来的文化建设高潮问题,恰巧我这次在陕西省视察,是文化方面的工作,而所看到的情景,是异常迫切的。最近由于中国共产党中央为了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繁荣的发展,曾着重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事实上,几年来我已看到文艺上的“百花齐放”的巨大成就;在今天我又看到科学上“百家争鸣”的旭日光辉。因此我对这政策,竭诚拥护,并愿在这里把我在视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和个人意见,作为这个发言的另一部分。陕西省有关文化遗产方面的情况 现在,我仅就陕西省有关文化遗产方面情况来说。 陕西省在历史上是我们祖国文化的摇篮;陕北延安是我们近代民族解放、人民革命的圣地。这一地区蕴藏着深厚的文化遗产,包括有地下的历史文物以及至今仍被保留着的民间艺术,是丰富多彩的;古典文学、科学的潜在力量是不可忽视的。这里我只举出几个数字来说明: (一)解放后,我们所进行的考古发掘工作,在获得出土文物3万件以上,都具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其中还有许多东西,是以往从没有发现过的、稀有的重要文物; (二)根据调查,有全省流行的地方剧种三种,流行于各个地区的地方剧种近十种,从业人员数以千计; (三)全省民间舞蹈形式有80种之多; (四)民歌、小曲、山歌,遍于全省 (仅陕南一带就搜集了民歌、山歌1,500首之多),其中许多是富有生活气息的艺术创作; (五)古乐演奏,应有尽有,只有极少数演奏失传; (六)散布在农村的美术工艺老艺人,据统计全省共有1,000人以上,他们长于绘画、描画、漆画、工笔画、雕塑、泥塑、石刻、木刻和剪纸等等,其艺龄少者十几年,多者四、五十年; (七)具有较高古典文学艺术的文史研究馆员(陕西省、西安市)共约有90人,其中不乏学有专长的人物; (八)在机关、学校、团体和散布在社会各方面的人材,仍不算少数。无疑的,这是一份珍贵的文化财富。只有人民作了国家主人的时候,才有可能珍视它,并把它继承下来,加以发扬。同时,也有必要把文化遗产和一切潜在力量发掘出来,来帮助我们创造民族形式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文学艺术,来繁荣社会主义的文化。 我在一些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特举出如下几个问题:对历史文物重视不够 第一,我国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国家,它有我们祖先披榛斩棘、劳动智慧创造来的不朽的文化遗产,同时也有我们这一代在社会主义旗帜下,进行我们前人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而又伟大的事业。新的事业愈发展,愈使我们珍视先人给予我们留下的光辉灿烂的历史文物,纵使片瓦寸金,也足供我们在创造新文化过程中的借鉴。几年来,我们的考古发掘工作,已随着基本建设的发展而发展,但某些基建单位的领导,对于历史文物重视不够,有的根本不重视。甚至还有这样的单位,在掘土进行中,发现了文物,仍不与文化主管部门联系,听任破坏。这里只举这一例证(去年发掘了5,000个墓葬,有3,000个是被破坏了的)。这是违反国家文物政策、违反政府保护文物法令的犯法行为。但还没听到有关方面追究责任,或给予这些人应得的处分。我认为这是一个问题。我们痛恨反动政府、帝国主义、不法商人过去长期地糟塌、掠夺、盗卖我们的历史文物,在这些糟塌掠夺和盗卖一去不复返以后,我们不要让后世子孙埋怨我们在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对历史文物保护不力。 先进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对于自己的历史文物是异常重视的,据我了解,苏联在建设费内,有一定比例的考古费,基本建设施工地区,未经文化部门勘测,不得开工,未经文化部门同意,财政部门不拨款,又听说苏联曾选择了数以万计的历史文物地区,作为保护重点。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把剧本和艺技提高到应有的艺术水平 第二,在我视察中的第二个项目,是民间艺术,包括范围甚广,发现问题也较多,无从例举。现在只就古典戏剧地方剧方面的问题之一,也许是整个艺术领域问题之一,提出管见,那就是缺乏应有的艺术性的问题。戏剧文学是艺术“十八般武艺”中重要武器之一,它和其他姊妹艺术一样,“思想性”当先,即政治标准第一。但必须通过它的艺术性来体现思想性,以符合政治要求。这次我在西安曾看了陕西省各种地方剧,以及在西安演出的各种剧种,也曾找它们具有代表性的剧本多种来看,并参加戏剧界老艺人座谈会,同时与他们进行个别交谈。经多方交换意见,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凡是保留下来的剧目,它的剧本都有较高度的艺术性。在这里我联想到一句成语是,“言之不文,行之不远”,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文,应当是体现思想性的艺术;远,包括了时间的远和空间的远。在许多戏里恰巧相反。有的不讲究剧情的艺术结构;有的不善于塑造剧中人物形象;有的不重视语言艺术——对台词(唱白)加工;有的不苦练做工——体验生活和向有成就的老艺人学习……缺少这些,很难想像如何去体现出思想性,如何为政治服务!这问题小而至于关系到某一个剧本上演得失,大而至于关系到某一剧目乃至某一剧种的存废。可是领导部门不管它(在西安文联所编的“西安戏剧”刊物中,就很少谈到这个问题),青年艺人不肯学(老艺人有过这样的叹喟),而这些事又非外行人所能代庖。我曾向地方文化主管部门建议:组织力量,成立一个统一力量整理剧本、研究艺技的机构,把剧本和艺技提高到应有的艺术水平,从而促进古典戏的繁荣和发展。 这问题我知道文化部门中已注意并有解决之道。在这里只是重提一下,作为文化部门全局安排中之一助。发现和发扬遗产的潜在力量 第三,在古典文学、科学整理、研究方面,目前还有“遗产和遗才”,这些潜在力量亟待发现和发挥。解放后,被政府所发现延揽的各地文史研究馆馆员,为数甚多,其中不乏皓首穷经,学有专长的人物,陕西省文史馆员中就有长于行将失传的“西夏文”的曹颖生馆员。又有积数十年精力专事研究语言学的张筱衡馆员,他写著的“华夏语训释”从语根来找出字的演变,对于研究古汉语和当前的文字改革是有帮助的。他这“训释”工作企图解决对中国语言障碍的著作已经写好了一部分,并且已得到西安科学院办事处的帮助,但他要求青年助手二人,写了报告两个月,期待着科学院的批准。 散布在民间的,特别是私家藏书里文化遗产也是丰富的。我这次在西安曾到一个中医生家里,发现他收藏着书、画版本甚多,其中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最珍贵的是蒲松龄本人的词稿(达一百首),是他自己的手稿,我曾阅览一遍,知这一作品与世相传的“聊斋志异”有异曲同工之妙。我介绍出来,请有关方面重视,或找出来影印。 发现和发扬遗产的潜在力量,应是多方面的,人和物都要同样重视,而且要细致地、不怕麻烦地来进行。向文化主管部门的建议 从以上三点来看,在我们的文化事业上,关于对待文化遗产方面,并不是没有问题,然仅虽是“一斑”未窥“全豹”,但为了响应中国共产党中央所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伟大号召,我们有理由向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一、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像陕西省这样地方)有重点地扩大地方文化部门机构的编制,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干部质量水平,使能符合于地方固有的特点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经费,特别是使用于发掘与发扬文化遗产方面的经费(实际上所需经费并不很大)。今年国家预算,文教经费已有显著增长,同时中央在国家预算中,已经适当地增大地方预算的增长率,同时还准备适当地扩大地方在财政管理上的权限机动性,使地方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自己的收支。陕西省地方如果根据自己的需要,我想文化经费一项,是应当考虑到的。 去年地方社会文教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数,为2,683,531,000元,但决算数用去88.22%,尚有3亿多元没有用,这究竟是没事可做呢?还是有钱不用?我特此提出疑问。 三、像陕西省这样的省份,对古典文学艺术界科学有修养的人材不少,文化部门应当在学术上重视这些人,同时,在政治上帮助他们,如发现特殊人材应即向中央推荐,使能发挥更大作用。 祖国的发展,使人百倍兴奋,我们应该把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加强,并把消极因素变为积极因素。 最后,让我们高呼为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政策、为祖国文学艺术的繁荣而奋斗! 为实现1956年的国家预算而奋斗!
2. 民族工作的成就和若干政策问题——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夫的发言
第2版()专栏: 民族工作的成就和若干政策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夫的发言 自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后,我国各民族人民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个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一年来,随着全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建设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民族之间和各民族内部的团结进一步巩固了,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积极性空前地提高了。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凡是条件具备的,已经在积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凡是条件还不具备的,也都在积极创造条件,走社会主义的道路。可以看出,一年来,我国各民族人民,在为实现过渡时期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而作的努力中,已经获得了显著的成绩。 各民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 两件大事 去年10月1日在原新疆省境内成立了以维吾尔族为主体,包括13个民族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今年4月22日又成立了包括西藏地方政府、班禅堪布会议厅委员会和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的、带有政权性质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的时候,中央曾派代表前去参加和祝贺,这是新疆和西藏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新的里程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新疆和西藏各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而且也进一步巩固了祖国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这是我国各民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两件大事。一年来,我们还建立了七个民族自治县;最近国务院又决定了要建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其他一些没有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正在积极筹备建立民族自治地方。去年12月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发布以后,许多民族乡也相继建立起来。现在,我国聚居的少数民族的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部分人口,已经先后建立了自治地方,尚未建立自治地方的,预计再有一两年,也都可以建立起来。各民族自治地方在行使自治权利和实现自治机关民族化方面也有进展。关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的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反复研究,现在已经草拟出来,待完成立法程序以后,即可公布施行;各民族自治地方对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都是很注意的,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民族干部204,000余人,其中仅去年一年内,新增加的干部就有43,000余人,这是实现民族自治地方干部民族化方面的一个重要收获。 几年来的经验证明:民族区域自治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而且已经完满地解决了我国各民族人民世世代代渴望的我们伟大祖国民族大家庭的平等、团结、发展和统一的问题。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年来,在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将近3千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农业区,和汉族地区一样,也掀起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并且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到今年春耕以前,这些地区的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半社会主义的或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桂西僮族自治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青海省的农业区等地,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已经占当地总农户的70%——90%以上;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参加高级社的农户则已占全县总农户的99.6%;其他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湘西苗族自治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和甘肃省少数民族农业区等地,预计到今冬明春就可以基本上实现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组织起来了不少的各民族联合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有的社内是两个民族,有的社内是几个民族。这些合作社的建立,使得各民族人民在合作化的过程中更加亲密地团结起来了。 有些没有经过民主改革的少数民族农业区,采取和平协商的方式进行了民主改革。如在云南边疆地区约有60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区也有一部分县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这些地区在完成了土地改革以后,开始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全体农民,和汉族地区的农民一样,也卷入了为增加生产和增加农民个人收入的农业生产的高潮。 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条件具备的少数民族牧业区,如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某些牧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逐渐地、稳步地进行着。到今年五月底,内蒙古自治区组织起来的牧户已占全区总牧户的7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起来的牧户占全区总牧户的40%;这些牧户大部分还是参加互助组的,但是各地畜牧业生产合作社也已发展到320多个。此外,各地还建立了将近200个国营牧场,也试办了几个公私合营牧场。 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不仅为少数民族农牧业的生产发展和农牧民的生活改善开辟了广阔的道路,使各民族劳动人民得以永远摆脱贫困的威胁,而且能够使他们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中,发展了互助友爱的关系,从而也更加促进了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 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 一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事业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去年一年内,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业产值比前年增长了24.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长了99.3%,其他许多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业产值都有增加。兰新铁路已经铺轨700多公里;包兰铁路正在从包头和兰州两面紧张修建;继青藏、康藏公路通车之后,拉萨—日喀则、日喀则—江孜公路和帕里—亚东公路已经通车;北京到拉萨的航线已经试航成功。少数民族地区的地质勘探工作也获得了很大成绩,去年一年内,全国探明的矿藏,很大部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所有这些,都为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水平,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和提高,一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也有了相当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学校和少数民族的学生比较以前都有增加。西藏地方在1952年才成立了第一所小学,现在已经发展到31所,并且准备设立中学。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但增设了专业学院,而且正在筹备成立综合大学。去年一年内,用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的报纸共有21种,杂志32种,书籍1,011种,7,343,000册。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也有相应的发展。 创立和改进民族文字工作 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改进文字的工作,一年来获得了较大的进展。我国3,500多万少数民族人民中,约有两千多万人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者没有通用的文字,帮助他们创制或者改革文字,是一个迫切的政治任务。过去几年来,我们在少数民族语文工作上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培养了一批干部,并且帮助几个民族拟定了文字方案或文字改进方案;但是,这个工作进行得太慢,不能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迫切需要。从去年起,开始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帮助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僮族设计出了文字方案,并在其他几个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了语言的重点调查。去年十二月在北京召开了语文科学讨论会,提出了今后几年内少数民族语文工作的全面规划。这个规划规定,在从1956年开始的两、三年时间内,要普遍调查少数民族的语言,并帮助那些需要创制和改革文字的民族完成文字方案的设计工作。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最近已经由600多个少数民族语文工作人员组成了7个语文工作队,到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工作。 中央的巨大帮助 在过去的一年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方面工作,特别是经济和文化建设事业,都有了显著的进步,我们相信,今后的一年会有更大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是和中央的关怀与帮助分不开的,我们从1956年国家预算中可以看出,中央今年给了少数民族地区更大的帮助。今年国家预算中经济建设费类的支出比去年增长17.04%,而内蒙古自治区则增长65.4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长54.31%,青海增长118.14%,西藏增长27.27%。今年国家预算中社会文教费类的支出比去年增长18.36%,而内蒙古自治区则增长50.3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长25.96%,青海增长71.32%,西藏增长28.72%。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教费的支出,也同样都比去年有所增长。这些巨大的帮助,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是有重大意义的。 不断克服保守思想和 急躁冒进 一年来,民族工作各方面成绩的取得,是和不断克服保守思想与急躁冒进分不开的。有些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在有关部门工作的同志,对有些条件已经具备了或者经过努力可以作到的事情,没有积极去做,这是不对的。这种情况现在已经大大地改变了。但是,有些地区和有些部门在考虑经济、文化建设问题的时候,注意少数民族利益不够的情况还是存在的,他们或者是没有更多的去注意如何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建设的问题,或者是在他们自己的工作规划中没有更多的估计少数民族的需要,没有提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经济和文化的具体计划。这种情况还需要在今后继续改正。急躁冒进的作法在任何时候也是错误的。我们的工作应该“慎重稳进”。在目前还作不到或者不应该作的事情,是不能勉强去做的。勉强做了,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在当前全国社会主义高潮的形势下,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和在有关部门工作的同志,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看到少数民族地区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的有利条件,也还要看到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的不同情况。我们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工作必须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照顾到当地的民族特点,务必使我们在民族地区的远景规划、改革计划、工作计划和实行的措施等等,都建立在有把握的、稳妥的、切实可行的基础上。 汉族和少数民族互相帮助 互相支援 汉族和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互相帮助、互相支援,是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保证。今后,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过去几年一样,除少数民族自己的努力以外,仍然需要汉族的帮助。我们必须向少数民族干部和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占全国人口94%的汉族人民对他们的帮助,是使他们能够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力量。同样的,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离开少数民族的共同努力,也是不行的。因之,我们也必须向汉族干部和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我国领土的60%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那里有着无穷无尽的物质资源,那里绝大部分地区又是我国的边疆。应该看到,少数民族人民,在我们伟大祖国的缔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以及几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已经提供了伟大的贡献,今后一定还会有更大的贡献。我们说汉族帮助了少数民族,这是对的;但是同时必须说少数民族同样也帮助了汉族。我国各民族人民必须互相帮助,互相支援,共同来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 中的一些政策 一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一律采取了和平的方法,工作的进行是顺利的、健康的,少数民族广大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是热烈拥护的;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由于认识到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对于本民族发展的好处,特别是看到在改革中、改革以后不改变他们个人的政治地位和不降低生活水平的事实,因而绝大多数对于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也是积极赞助的。但是应该指出,实行社会改革,毕竟是要改变那里的旧制度,不可能没有一点阻碍和必要的斗争。个别少数民族地区曾经发生过少数不明大义的分子在反革命分子的煽动下,采取了违背本民族大多数人民志愿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人民政府在当地少数民族人民和上层人物的协助下,采取适当方法,已经基本上解决了那里的问题,争取了绝大多数犯错误的人悔改过来。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的政策,从来是很明白的。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如果要改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方面的落后状态,彻底解放自己的民族,发展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内部进行必要的社会改革。但是,有关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必须依据少数民族人民的意愿,并且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去做,别的民族不能代替进行,上级人民政府也不能包办。由于各民族的情况不同,改革的方法、步骤和时间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在这些问题上都要和各有关少数民族的人民和公众领袖充分商量,商量好了再办。对于各少数民族中的各方面的上层人士,人民政府坚持长期团结教育的政策,在改革的时候和改革以后,人民政府都采取必要的办法,不但不改变他们的政治地位,还要使他们的工作职位得到适当的安排和生活水平不至于降低。就是对于那些曾经反对过民主改革的分子,只要他们愿意悔改,不再反对了,人民政府也一律不咎既往,过去在政府和协商机关任职的,仍然保留职务,允许他们继续参加工作。过去没有参加工作的,如果愿意工作,还可以安排适当的工作。对于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宗教寺庙,人民政府采取保护的政策。过去如此,现在和将来也仍然不变。对于少数民族畜牧业区,人民政府继续执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和发展畜牧业经济的政策。牧业区也要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这是肯定的,现在有些牧业区就已经办起了合作社,并且这些合作社是办得很好的,发展了畜牧业生产,提高了牧业区的生产力,也提高了牧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但是,根据畜牧业经济的特点和牧业区的情况,牧业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可能要更长一些。牧业区如何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国家将充分照顾到各个牧业区的特点;同时,允许牧业区的人民和公众领袖从容加以考虑,考虑好了再稳步去办,没有考虑好就不要去办。 克服和防止大民族主义和 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倾向 一年来的少数民族工作是获得了显著成绩的,但是也还是存在着不少的缺点。现在,在少数民族工作中必须警惕和防止的主要危险是大民族主义的思想倾向,自然,警惕和防止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倾向也是很重要的,但是只有在克服和防止了大民族主义思想倾向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克服和防止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倾向。为了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经常检查我们对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是完全必须的。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现在贵州、云南、四川等地已经在开始进行检查,其他一些地区也正在准备进行检查,这是很好的。可以预计,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各有关地区和有关部门,普遍地进行一次关于民族政策各方面的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后,对于克服少数民族工作中还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防止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倾向,加强民族团结,发挥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实现过渡时期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方面的任务,一定能够产生重大的良好的效果。
3. 搞好对资本家的思想改造工作——刘佩芝代表的发言
第2版()专栏: 搞好对资本家的思想改造工作 ——刘佩芝代表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和拥护李先念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廖鲁言部长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和彭真副委员长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我们黑龙江省民建会和工商联各级组织,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省工商业者,在党政的领导下,积极地以实际行动为实现国家预算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为全面提早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特别是为继续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所负担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全国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省各市县的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以空前的速度、壮阔的规模、健康的步伐,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这是一个伟大的胜利。这个胜利是由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正确领导,是由于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人民委员会及各地党政对工商业者不断的教育:工商业者思想觉悟得以提高,因而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这个胜利也说明了国家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广大工商业者只有接受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光明前途。 在这次改造运动高潮中,我省工商业者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而实际的社会主义教育,思想觉悟有显著的提高,特别是毛主席深入人心的指示,像太阳一样照亮了工商界前进的道路,使工商业者得到了无限的温暖和希望,明确了社会发展规律,认清了国家和自己的伟大前途,懂得了如何掌握自己命运,更加热爱祖国和积极接受改造,因而有许多工商业者不论在会议讨论中或者在报刊上,深刻地检讨自己过去剥削行为和错误思想,在工商界中开展了一次比较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纷纷表示一定听毛主席的话,走社会主义道路,并以实际行动争取在改造中立功。许多工商业者在企业合营时以及合营后的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生产经营中间,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的工商业者还自动地以增加企业投资,清缴税款,归还企业对外欠账以及还清自己在企业中的长支等实际行动,来表示他们接受改造的决心。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在原有工商界进步核心分子队伍的基础上,又涌现出了一批新的核心分子,进一步壮大了工商界中的进步核心分子队伍;他们在运动中发挥了带头、示范和桥梁作用,为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作出了有益的贡献。工商业者家属和子女在改造工作中,也有许多很好的积极表现。目前我省市县工商界所有私方实职人员都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照顾下,按照量才使用的原则得到了适当的安排,并得到了职工的支持。他们对国家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都认为是过去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搞好生产经营来报答党和政府。现在正与职工群众一起,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竞赛,并已作出了初步成绩。 但是,还有部分工商业者由于学习不够,觉悟不高,对政府政策还不够全面了解,在思想上仍然还存在着很多顾虑,动荡不安。譬如在合营过程中,甚至曾发生过个别资本家趁机抽走资金和安插私人等现象。也有的人在合营之后,又产生了新的错误思想:他们斤斤计较自己的职位高低,错误地把人事安排看成是获得个人名利地位的机会;有的人被安排后,便马上骄傲起来,脱离群众,闹不团结;有的人认为一经合营,就万事大吉,就可立即摘掉资本家的帽子,因而产生了消极情绪和单纯依赖思想。他们说:合营了,到时候开支,有了铁饭碗,我怕啥。又说什么合营后上有公方,下有工会,得过且过。甚至还有个别的合营后集体贪污,挥霍浪费等违法行为发生。上述问题证明工商界的思想改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那种认为企业合营后就改造完毕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我省工商业者在合营之初,曾出现过部分行业和小商店经营不够积极,甚至对于顾主的服务态度不够亲切,卖钱额下降的现象。后来经过当地党政和各级工商联反复教育,近一两个月以来普遍的迅速转变,各行各业的卖钱额都有不同的逐月上升,各地已出现欣欣向荣的新气象。目前,我省工商业者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合营后私方实职人员福利待遇(即医疗费)有些问题,部分资方家口多,依靠个人收入,生活有些困难,以及部分工商业者还有债权债务和产不抵债的情况等等,需要积极设法逐步解决,希望政府给予支持和指示。 为了适应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迅速发展,我省民建会和工商联各级组织的当前主要任务,是积极协助政府搞好对资本家的思想改造工作。目前企业改造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人的思想改造,还远远落后于客观实际,必须迎头赶上。个人对此提几点不成熟意见: 一、要号召和鼓励工商业者积极参加本企业生产和经营,努力培养自己的劳动习惯、劳动观念,认真学习技能,学习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方法,并经常检查自己工作中的缺点,虚心地倾听群众的批评,使自己进一步了解工人阶级的伟大智慧及劳动创造一切的道理,进一步明确资本主义经营的盲目落后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从而认识劳动光荣。在工作与劳动实践中锻炼,提高和改造自己。这是把自己从一个不劳而获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关键。特别是当前我们所有合营企业的私方实职人员,都应热烈地积极地投入社会主义竞赛里来。这是我们在劳动生产中立功的机会,也是改造自己的好机会。 我们工商业者必须主动地自觉地接受公方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保证做到守职尽责,和全体职工一道为在本企业内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营管理水平而努力。也就是说,党和政府对工商业者是信任的,寄予很大期望的,我们应该更加积极起来,克服和防止在生产经营上缩手缩脚,怕这怕那不敢负责的消极依赖现象;树立正确态度,再接再厉,以当家作主的精神,来把自己的才能贡献给伟大的祖国建设事业。 二、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工商业者进行正规的学习,通过这一学习更加有效地改造自己。最近我省有关部门已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指示,对我省工商界的学习问题进行了全面规划。这是一项适时的必要的措施。过去工商界在学习上虽然也有一定成绩,但是那种学习的内容还不够系统和具体,学习面仅限于部分中上层的工商业者,而广大中小工商业者还未组织起来。今后我们必须改变这种情况,在统一的学习规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正规的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工商业者今后必须积极参加学习,要参加短期讲习班,也要参加工商联或者合营企业所组织的时事和政策学习。这样私营工商业者都能获得学习的机会。目前有些工商业者已经有了加强学习的要求。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可以得到满足的。但是应该指出,也还有些工商业者对学习存在着不少的思想障碍。如有的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信心,认为难懂不好学;有的认为自己是国家的干部了,思想改造差不多了,产生了自满松劲情绪,不愿参加学习;有的认为学习在合营企业学习好,不愿到工商联学习;也有的工商界核心分子背起进步包袱,骄傲自满,在学习中夸夸其谈,不愿联系实际,等等,这些都是应当纠正的。我们知道学习是为了改造自己思想,工商业者必须重视和努力学习,特别是对政治理论学习,要刻苦钻研,不能仅以背条文为满足,还要领会它的精神实质,并与自己的实践结合起来,作到言行一致,同时要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大胆地揭露自己在工作上所存在的缺点,以求自己的彻底改造。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把自己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光荣的劳动者。 现在,我被任命为哈尔滨市国营食品工业公司经理。以我的工作能力来看,是很不称职的。但党和人民还给予我这么大的荣誉和信任,使我深深感谢党和人民对我的照顾。我只有在今后工作中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党和人民对我的期待。首先,我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努力加强学习,进行自我改造,坚决消灭我的资本主义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思想,养成劳动习惯,迅速地把自己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其次,我要戒骄戒躁,密切联系群众,克服过去不深入下层,不经常了解工商业者真实思想情况和不及时向领导反映工作情况的缺点,努力提高自己,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最后,让我们信心百倍地、坚定不移地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周围,为胜利地完成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而奋斗。
第 3 版
1. 上海各界代表一万多人举行盛会 热烈欢迎苏联海军友好访华舰队
第3版()专栏: 上海各界代表一万多人举行盛会 热烈欢迎苏联海军友好访华舰队 本报上海21日电 今天下午,上海市各界代表一万三千多人举行盛大的欢迎会,欢迎苏联海军友好访华舰队。下午两点钟,当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军事委员波丘巴伊洛海军少将、海参崴市苏维埃代表彼得罗夫海军少将、苏联驻华大使馆参赞苏达利柯夫、苏联驻上海总领事奥西波夫、苏联驻华大使馆武官朱道夫少将和一队队苏联海军军士出现在会场的时候,全场一万多人有的挥动着手,有的热情鼓掌,向贵宾们致敬。 三点钟,欢迎大会正式开始,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代表上海市六百万人民在会上讲话。他说:上海用这样热烈的友情来欢迎外国舰队的到来还是第一次。从1842年第一只外国军舰来到上海,就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限灾难,上海人民和中国人民斗争了一百多年,才把侵略者驱逐出中国。现在苏联舰队带来的是全体苏联人民对中国人民的深厚友谊和无比的关怀,带来的是快乐和幸福。柯庆施详细介绍了上海人民几年来和平建设的成就,并且对苏联友人无私的援助表示感谢。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也在会上讲了话,他感谢上海市劳动人民对苏联舰队的热诚欢迎,并一再说中苏两国人民的牢不可破的友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接着,海参崴市苏维埃代表彼得罗夫海军少将代表海参崴市全体劳动人民向上海人民赠送锦旗。上海市副市长刘季平代表上海市人民接受了锦旗,同时向海参崴市人民赠送锦旗一面。当这两面象征着中苏两国人民永恒友谊的旗帜同时在台上出现的时候,乐队奏起了音乐,全场一万多人跟着站起来,再一次为和平和友谊热情欢呼。
2. 萧劲光、柯庆施等参观苏联巡洋舰
第3版()专栏: 萧劲光、柯庆施等参观苏联巡洋舰 本报上海21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海军大将,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等三十五位领导人员,今天上午参观了正在上海作友好访问的苏联“德米特里·波日阿尔斯基”号巡洋舰。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等引导客人们进行了两小时的参观。 参观以后,切库罗夫海军中将设宴招待了客人们。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的军官们参观了苏联雷击舰“启蒙”和“智谋”号。
3. 苏联军舰接待上海人民参观
第3版()专栏: 苏联军舰接待上海人民参观 本报上海21日电 停泊在上海黄浦江上的苏联友好访华舰队,今天热情地接待了第一批登舰参观的人们。前往参观的有驻上海的人民解放军陆、海军军官和士兵,以及工人、学生、机关工作人员和居民。当载着参观者的小艇靠近军舰时,苏军军官和水兵在舰舷列队热情欢迎。 军舰上到处贴着欢迎的标语。甲板上还为参观者搭起了遮阳的凉篷。军官们热情地为参观者讲解舰队的光荣历史和设备。苏军官兵们并同参观的群众亲切地交谈,相互交换礼物。有的在军舰上照相、签名留作纪念。 当人们参观完毕登上小艇时,苏军官兵们又排队欢送,高唱“莫斯科—北京”,并用才学会的中国话喊着“中苏友好万岁”。 今天上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政治部文艺工作团还在苏联巡洋舰上表演了歌舞。
4. 为苏联舰队访问上海苏联驻上海总领事举行盛大酒会
第3版()专栏: 为苏联舰队访问上海 苏联驻上海总领事举行盛大酒会 新华社上海21日电 苏联驻上海总领事奥西波夫今晚为苏联舰队访问上海举行盛大酒会。中共中央上海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在酒会上向苏联太平洋舰队的海军将领们举杯祝贺他们访问上海成功。 这个在上海中苏友好大厦大厅里举行的酒会上有四百多位客人,其中包括国防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员萧劲光海军大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驻军和东海舰队的负责人以及上海市党、政机关的负责人等。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奥西波夫总领事和萧劲光海军大将都在酒会上为苏联舰队的访问上海和中苏两国牢不可破的友谊而举杯祝贺。 由苏军官兵组成的苏联太平洋舰队歌舞团在酒会后举行了在上海的首次演出。在演出的二十个节目中,表演者用中国语合唱了中国的民歌“东方红”,还用俄语唱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和描述苏联太平洋舰队光荣战史的“太平洋之歌”。演员们还表演了好几个舞蹈节目。客人们的表演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
5. 苏舰队官兵在上海参观
第3版()专栏: 苏舰队官兵在上海参观 本报上海21电 苏联友好访华舰队的一部分官兵,今天上午第一批出发参观了上海的一些工厂、学校、工人文化宫、孙中山故居和鲁迅纪念馆等地。贵宾们受到了各单位人们热烈的欢迎。 在上海汽轮机厂的各个车间,客人们都看到了为欢迎苏联舰队出的黑板报。在新建的高大明亮的汽轮机车间,客人们围住一部苏联磨床,非常感兴趣地观看它磨削一根六千瓩汽轮机主轴。厂长、工程师、工人们和客人手挽着手参观了整个工厂。 苏联海军官兵们在国营上海第一棉纺织厂,和纺织女工们纷纷在车间里和工厂的花园里合照留念,并且交换礼物。 参观工人文化宫的时候,贵宾们和正在进行排演舞蹈的工人业余舞蹈训练班的学员一起进行了联欢。复兴中学的学生把自己创造的两个雷击舰模型送给客人们。在参观同济大学的时候,宾主双方互相照相、赠送礼物留作纪念。铁道专科二年级的几个学生拿出一包书籖送给苏联朋友。工业测量系毕业班学生尼景贤把照片送给了客人,苏联水兵沙夏也把他妹妹娜嘉的照片转送给工业测量系二年级同学王璧珍。(附图片) 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海军中将切库罗夫(前右)受到上海市市民的热烈欢迎。左为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 新华社记者 王义摄
6.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沈阳审判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第3版()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沈阳审判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新华社沈阳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六月九日到十九日在沈阳对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铃木启久等八人进行了审判。 这八名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是:前日本陆军第一一七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第五九师团中将师团长藤田茂、第五九师团第五三旅团少将旅团长上坂胜、第三九师团中将师团长佐佐真之助、第五九师团第五四旅团少将旅团长兼济南防卫司令官长岛勤、第一三七师团第三七五联队大佐联队长船木健次郎、前日本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一六二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和第三九师团第二三二联队本部中尉俘虏监督军官兼情报宣抚主任?野晋太郎。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是军法少将袁光,审判员是张向前和军法上校牛步东。国家检察机关出席法庭的首席检察员是军法少将王之平,检察员是权维才、军法上校田志洪、王宝祺。 律师徐平、王敏求、孙仆、邓毅、韩凤路是被告人的辩护人。 到庭旁听的有从北京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代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的代表,沈阳市工厂、学校和机关的代表,以及许多新闻记者。 正式开庭前五天,法庭将起诉书副本连同日文译本送达各被告人,辩护人并会见了被告人。 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审判长袁光将军宣布正式开庭。审判长向被告人说:“你们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向证人和鉴定人发问,除辩护人为你们辩护外,你们还可以自己辩护,另外你们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接着,审判长请国家公诉人首席检察员王之平将军宣读了起诉书。 从九日下午到十三日下午法庭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在确凿的证据和证人的证词面前,八名被告人都当庭服罪。 庭审调查证实了被告人铃木启久、藤田茂、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等五人坚决执行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在战争中公然违背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都是犯有严重罪行的战争犯罪分子。 法庭首先审问了铃木启久。证实铃木启久指挥所属部队在1941年12月到1944年10月,在河北省冀东地区和河南省浚县等地进行残酷“扫荡”和“讨伐”时,制造了六起集体屠杀和平居民的罪行。 1942年10月,被告人为了执行“三光政策”,曾向所属第一联队和骑兵队下过“彻底肃正潘家戴庄”的命令。在潘家戴庄集体屠杀了一千二百八十多名和平居民,烧毁民房一千多间。 证人周树恩是位四十四岁的农民,他是在潘家戴庄集体屠杀中从埋人的坑里逃出来的受害人,至今身上还有伤痕。他在法庭上作证,详细叙述了1942年10月28日早晨,铃木部队在潘家戴庄进行集体屠杀的情况,并诉说他的一家十二口人,被杀害了六口。村中粮食牲畜被抢劫一空。 被告人铃木启久低着头听完了证人的证词后说:“这完全是事实,我诚恳地谢罪。” 铃木启久所犯的各项罪行,为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的控诉书一百八十一件、证人的证词四十五件、查讯笔录八十九件、调查报告一件、照片三十八张等证据所证实。法庭继续审问了被告人藤田茂、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船木健次郎等五名前日本陆军的指挥官。证实这些被告人,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残杀和平居民,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惨案;有的命令部队大量掠夺和平居民的粮食和财物;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杀害我被俘人员;有的命令部下把我人民当作训练新兵刺杀的“活靶”;有的命令所属部队把我国人民作为战场上的“扫雷工具”。被告人船木健次郎公然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除指挥命令所属部队残杀中国和平居民外,还曾经在1941年9月在河北省宛平县杜家庄命令所属部队施放毒气,使和平居民四百余人中毒。 庭审证实了被告人?野晋太郎在参加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犯有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杀害三十三名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以及对被俘人员百般虐待等罪恶事实。 最后,法庭调查了前日本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第一六二支队少佐支队长榊原秀夫的犯罪事实。1942年11月至1945年8月,被告人榊原秀夫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原则,亲自领导部下在中国黑龙江省培养细菌和制造细菌武器,从事准备细菌战的活动。在用活人试验细菌效能的时候,杀害了和平居民四人。 十四日休庭一天,十五日上午开始辩论。检察员权维才指出:庭审调查已经完全证实了起诉书中所控诉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虽然被告人的种种罪行仅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我国所犯滔天罪行的一小部分,就此已经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灾难。对于本案各被告人必须给以应得的惩罚。对他们的惩罚,同时也将是对于一切妄图再走日本帝国主义可耻道路的侵略分子一个严正的警告。 接着,律师徐平为被告人铃本启久、藤田茂和佐佐真之助辩护说,他们虽是日本陆军的高级指挥官,但他们的重大行动必须受战地最高司令官的指挥。徐平律师还提供了一些有关被告人认识到罪恶的严重性和向中国人民低头认罪等表现的情况,作为法庭对被告人量刑时考虑的因素。他请求法庭对各被告人从宽处理。 律师王敏求、孙仆为上坂胜、长岛勤、船木健次郎作辩护。 律师韩凤路为榊原秀夫辩护。 律师邓毅为被告人?野晋太郎作了辩护。 在辩护人进行辩护以后,公诉人就辩护词中的某些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辩护人又发表了意见,直到公诉人和辩护人都说没有意见需要再陈述时,审判长才宣布辩论结束。 法庭接着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 铃木启久陈述意见说:“对自己的残暴行为,起初曾企图隐瞒,但在中国人民对我人道主义待遇的感召下,启发我进行了反省,认识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根据我的罪行,我在法庭上本无辩护的余地,但是,法庭给我指定了辩护人,还告诉了我在法庭上的权利,我感谢中国人民,我诚恳地谢罪。” 藤田茂说:“我现在认识到:对中国进行的残暴的侵略战争,不仅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的罪行,同时,也给日本人民带来了空前的灾难。今天,通过代表六亿中国人民意志的法庭,向中国人民特别是被害者们表示痛改前非,真诚接受法庭的裁判。” 被告人上坂胜、佐佐真之助、长岛勤、船木健次郎、榊原秀夫和?野晋太郎也都对他们的罪行表示了忏悔,愿诚恳接受法庭的正义裁判。长岛勤说:“我的罪行是已经写在历史上的事实,对这罪行我负全部责任,请法庭给我应得的惩处。”榊原秀夫说:“我制造细菌武器准备进行细菌战的罪行,公然践踏了世界人民神圣的公约,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愿受法庭严重处罚。”他又说:“法庭给我的处分,我想也可以作为一个警告,使那些帝国主义分子们再不敢使用大规模杀人的武器。我在悔罪的痛苦过程中,已经认识到战争的可恨。只要我的生命能够存在一天,我就向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道路前进。” 法庭在听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退庭进行评议。经过十六、十七、十八三天的评议以后,在十九日上午八时三十分开庭宣判,宣读了特别军事法庭的判决书。特别军事法庭判处铃木启久徒刑二十年,藤田茂、上坂胜徒刑各十八年,佐佐真之助、长岛勤徒刑各十六年,船木健次郎徒刑十四年。?野晋太郎、榊原秀夫徒刑各十三年。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7.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富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
第3版()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富永顺太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案 新华社太原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六月十日、十一日在太原对富永顺太郎在日本侵略中国战争期间和战争结束以后,战争犯罪和特务间谍犯罪一案进行了审判。审判结果,法庭认定:被告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犯有参与策划和推行各项警务、特务措施,建立傀儡政权,组织领导特务间谍活动,抓捕、刑讯、奴役、残害中国人民等罪行;在日本投降后,又犯有阴谋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继续潜伏中国,勾结汉奸和蒋介石集团特务组织,进行间谍活动,破坏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等罪行。法庭在十九日宣布判处被告有期徒刑二十年。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长是朱耀堂,审判员殷建中、军法上校张剑,国家公诉人军法中校丁明。 被告人的辩护人有王乃堂、倪彬彬。 在旁听席上的有太原市各界人士和人民解放军驻军代表约三百人。 法庭在宣读起诉书后开始进行事实调查。在事实调查过程中,法庭除听取了被告的供述外,还听取了六名证人的证言,并根据种种证物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 在事实调查过程中,证实了富永顺太郎是一个长期对中国进行间谍活动的日本特务骨干分子,自1933年起,就一直依托东北和华北的日伪铁路机构,参与策划、组织、领导对中国人民的警察特务统治和间谍活动。 被告人自1937年9月到1940年5月在华北日伪铁路系统参与策划了扩充和加强交通警察机构的计划,并督导所属贯彻实施了“抗日思想言动取缔”、“集会结社取缔”、“警备情报搜集要领”等多项特务措施。由于被告人这些罪恶的计划,使各铁路线警务机构构成了一个刺探抗日军民活动的庞大的情报网。 自1940年起至日本投降,被告人又在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资业局第二交通课任课长职务,这个课后期改为北支那交通团防卫本部交通地志室,是一个持有军事目的特务间谍机关,通称“富永机关”。它的任务是搜集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内蒙古等地区的交通、军事、政治、经济的情报,搜集到的最主要的情报有陕西、宁夏、甘肃、新疆、青海、河南等省的军用地图资料和西北地区抗日潜力的调查研究资料等。此外,他还搜集了建筑从东亚到柏林的所谓“欧亚横贯铁路”的有关中国部分的资料。当审判长问到当时日本军国主义分子策划建筑这条铁路的目的时,被告人回答说是“企图强化当时‘轴心国家,的联系,扩大侵略战争。” 被告人在1939年4月至1940年5月和1941年7月至1942年11月期间,还兼任华北交通株式会社警务部(后改称警务局)铁道外事警察班(后改称中央特务班)班长,组织、领导了大批特务分子在北京设立班本部,并且在北京、天津等地设立分驻所和伪装为商店的“中外兴信所”等特务分支机构,刺探抗日军民活动情报和以刑讯、暗杀等手段,迫害旅客、平民及铁路员工。 日本投降后,被告人仍然继续潜伏中国境内,妄图为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并且为再度侵略中国作内应。被告人曾经为组织潜伏武装和原北支那交通团长官宇佐美宽尔进行了密谋,并通过他的亲信伪华北交通株式会社爱路训练处主任宋大为和汉奸荣耀、蒋介石集团特务分子徐文乔相勾结,以原北支那交通团属下的路警和装备为基础,企图组成一支庞大潜伏武装——“护路总队”,并且实际上在富永机关旧址成立了这个护路总队的司令部。 法庭传宋大为出席作证,宋大为向法庭揭发了被告人潜伏的目的,他说:被告人在日本投降前后向他说:“日本势力一定会重来中国,我们要留在中国作为内应。” 被告人在1945年冬,曾通过特务分子富施富吉娜搜集了中国东北地区军政活动等情报达六十四件之多。 被告人还和蒋介石集团军统特务分子马汉三等相勾结,以原“富永机关”的全套侦收设备为基础,并以所属特务分子为骨干,组成蒋介石国防部第二厅北平工作队 (后改北平电讯支台),进行间谍活动,“北平工作队”上尉资料整理员金伯群等三人被传到庭作证。他们证实:被告人在充任副队(台)长期间,积极领导这一特务组织侦收我解放区军事、政治、经济等情报,报送蒋介石国防部并曾获得奖金。1946年5月和1948年10月,被告人曾两次去南京参加蒋介石国防部召开的电波情报会议,并出谋献策,建议在青岛、沈阳、归绥等地建立无线电测向台和侦察电台,侦察我人民解放军动向。被告人还曾向反革命特务头子戴笠提供了我解放区通讯网图表。 庭审调查完全证实了被告人所犯的种种罪行。 法庭在辩论过程中,王乃堂律师替被告人辩护指出:被告人对他所犯的罪行已经有所悔悟。辩护人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审判长给予了被告人以最后申诉的机会,富永顺太郎说:“审判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光明正大进行的,我只有低下头来对自己的罪恶加以反省。”他还说:“但是苏醒了的我的良心,不容许我要求对我宽处。多么重的处分我都愉快的接受,我低下头来,向中国人民请罪。”
8.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分子
第3版()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 在太原审判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分子 新华社太原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于六月十二日到二十日在太原市审判了前日本军政人员城野宏等八名战争犯罪案件。 这八名战争犯罪分子是:伪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总队附兼政工部(处)长城野宏,前日本陆军独立混成第三旅团第九大队大尉大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团长相乐圭二,前日本陆军独立混成第三旅团独立炮兵大队大尉大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炮兵团长菊地修一,伪闻喜县、安邑县保安队联队本部指导官、阎锡山暂编独立第十总队上校团长永富博之,前日本陆军独立步兵第十四旅团第二四四大队大尉中队长、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上校团长住冈义一,伪大同省应县县公署参事官、阎锡山第二战区炮兵集训团中校教官大野泰治,伪山西省壶关县政府顾问、阎锡山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少校军需事务长笠实,伪大同省公署直辖警察队首席指导官、阎锡山大同保安总队司令队少校情报主任神野久吉。 法庭审理后确认:各被告人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分别以日本军政官吏等各种不同的身份,参加侵略中国的战争,都是犯有严重罪行的战争犯罪分子。日本投降后,又犯有在中国领土内组织前日本军人,阴谋复活日本军国主义,参加阎锡山反革命军队,反对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罪行。 特别军事法庭出庭人员有:审判长朱耀堂、审判员郝绍安和军法上校张剑,国家公诉人首席检察员井助国、检察员军法大校黄泽湘、军法中校郭轩和张焕新。 被告辩护人是律师冀贡泉、王克勤、崔玉华、何士英、黄文忠和梁振寰。 到庭旁听的有太原市各界人士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三百多人。 法庭在十二日上午八时半开庭。首先审讯相乐圭二。庭审调查证实:相乐圭二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战争期间曾多次命令和亲自指挥部下杀害中国和平居民,俘虏抗日军队的伤员。日本投降后,相乐圭二又鼓吹复仇主义,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煽动日本士兵参加阎锡山反革命军队,并以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团长等身份,率领所部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 第二个被审讯的是山西省日伪政权的参与操纵者、日本侵略军“残留山西运动”的参与策划者和组织者城野宏。 城野宏在担任伪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期间,曾参与制定了“民国三十三年度山西省施政大纲”,这个施政大纲的总方针是“集中全省人力、物力,支援大东亚战争,完成大东亚兵站基地使命”。按照这个方针,被告人操纵伪山西省保安队、警务厅和剿共委员会等机构,扩充伪保安队,并且组成了二十多个以消灭各县边区抗日根据地为目的的联防区,“以中国人杀中国人”;被告人并且多次向伪道尹、县长指示:保安队要多出动“扫荡”、抢粮和配合日军作战,并且以此作为考绩的标准。被告人还主谋策划和亲自指挥省直属保安大队进行了多次“扫荡”。被告人的罪行为被传到庭的伪山西省保安队副司令赵瑞、伪冀宁道保安队指挥牛新田等证人分别证实。 证人证实:在日本投降以后,被告人主谋发动了煽动日本军政人员留在山西的“残留运动”。1945年9月,他和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第一军参谋岩田清一,先后会见了阎锡山的代表赵瑞、梁綖武和阎锡山本人。并且组成了协助阎锡山反共的日阎合组的“合谋社”。他在“合谋社”中一方面著作了作为“残留运动”理论基础的“日本人的立场”一书,煽动日人的复仇主义,要他们“卧薪尝胆,为了复兴祖国而残留”。一方面组织了大批日本宣传员分别在太原、榆次、阳泉、忻县、大同等地的日军部队、医院中进行煽动。在被告人和岩田清一等策划下,先后纠合了前日本军政人员五千多人,在1946年春组成了变相的侵略武装部队“特务团”,后来改为“暂编独立第十总队”、“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被告人亲自担任少将总队附兼政工部(处)长。直到1949年4月24日太原解放,这支部队被全部歼灭为止,被告人一直参与指挥它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 当时任阎锡山第七集团军司令的赵承绶也出庭作证。他详细地叙述了被告人城野宏主谋策划和组织日本军政人员成立武装部队的经过。他说:被告人是非常主动、积极地进行这一阴谋活动的。他在煽动前日本军政人员“残留”时,采取了威胁、利诱、欺骗等各种手段。 被告人和岩田清一等为进一步扩充这个变相的侵略武装,曾多次向阎锡山建议从日本招募“义勇军”。1948年5月,被告人亲自草拟了从日本国内动员“义勇军”五十万人来华以及建立“防共政务局”和“实施全世界规模的反共解放运动”的计划,多次派人回日本活动,并且派永富博之等赴上海、北京等地,企图建立同日本的连络据点以及开辟中日间的密航路线。 另外,被告人还在1948年10月草拟了一个情况报告,向蒋介石国防部提出在日本招募五百名军官来华的建议。 法庭审讯了被告人永富博之和菊地修一。他们曾经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中指挥部下残杀我和平居民和被俘人员,在日本投降后又都积极追随城野宏,煽动前日本军政人员残留山西,参加反革命军队,破坏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 永富博之在山西省闻喜县主持伪横水镇情报工作处期间,曾以极其残酷的手段刑讯中国和平居民,逼索情报,先后亲自指挥和命令部下杀害了一百多人。他在1943年10月7日,在沁源县自强村将党翠娥等妇女和儿童十一人赶入窑洞纵火焚烧。幸免于难的六十来岁的党翠娥从沁源县赶来太原控诉被告人的罪行。 接着,法庭进行对大野泰治、笠实和神野久吉的事实调查,他们都是傀儡政权和伪警察的直接操纵者,犯有进行经济掠夺、毁灭城镇和残酷镇压和平居民的罪行。他们并且都积极参与了复活日本军国主义的“残留运动”,煽动和组织了大批日本军政人员参加阎锡山军队。大野泰治在1936年在伪满时,曾经以残酷手段刑讯中国民族英雄赵一曼。 法庭最后审讯了住冈义一。住冈义一在1942年7月下旬和8月上旬曾两次参加了日本侵略军在太原小东门外赛马场屠杀我被俘人员的暴行。在这两次暴行中,八路军被俘人员袁立夫等男女三百四十余人被作为日军新兵“试胆锻炼”的活人靶。 在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各被告人对他们所犯的罪行都供认不讳。 律师们根据被告人服罪和悔罪的表现,请求法庭从宽处刑。 法庭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首先发言的是城野宏,他说:“我犯了严重罪行,是个不可饶恕的罪犯,可是中国人民,却给我人道主义的待遇。我完全错了,我的确有罪,请给我以严厉惩处吧!” 接着相乐圭二说,他从他的血腥的罪行中了解到自己过去所走的战争的道路,是完全错误的,他不仅使中国人民受到了无穷尽的祸害,而且也为日本人民带来了不堪忍受的灾难。“我决不再拿起侵略武器,我宣誓要重新作人。” 菊地修一、永富博之、住冈义一、大野泰治、笠实和神野久吉在他们的最后陈述中,也一致地认罪悔罪,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惩处。 特别军事法庭在十九日休庭进行评议,二十日下午二时半宣布了对各被告人的判决。法庭判处城野宏徒刑十八年,相乐圭二徒刑十五年,菊地修一、永富博之、大野泰治徒刑各十三年,住冈义一、笠实徒刑各十一年,神野久吉徒刑八年,各被告人刑期自判决之日起算,判决前关押的日数,以一日抵徒刑一日。
第 4 版
1. 中芬友谊
第4版()专栏:观察家评论 中芬友谊 昨天,来自远方的友好国家的贵宾——芬兰议会代表团到达了北京,受到中国人民的热诚欢迎。这个包括芬兰议会中六个党派的代表团的访问中国,是中芬两国友好关系发展的一个新的标志。 芬兰在北欧,中国在东亚,距离是相当远的,但是地理上的阻隔,并没有影响这两个爱好和平的友好国家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往来。中芬两国从来没有发生过纠纷,一向互相尊重,又有维护和平的共同愿望,这构成了两国友谊的良好基础,在这个基础上两国自建交以来,短短六年多时间里,无论在外交、经济和文化方面,都获得了令人满意的发展。 几年来,中芬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友好交往,大大增进了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加强了友谊。1953年以现任总统吉科宁的夫人为首的芬兰文化代表团和1955年以于尔柏为首的芬兰文化代表团的先后访问中国,1954年中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的访问芬兰,以及中国杂技团、中国古典歌舞剧团和芬兰艺术家们的互相访问,一次次交流了相互的友情,使两国人民更加接近起来。 在经济关系方面,自从1952年两国贸易关系正常化以来,贸易额逐年都有增长。根据双方的协定,1952年两国进出口各为三千四百万卢布,1953年为四千七百万卢布,1954年为五千万卢布,1955年增至六千万卢布。协定执行的情况是比较好的。这些不断扩大和发展的贸易,是完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符合于两国发展和平经济的利益。这种贸易还有它宽广的前景。 芬兰人民从自己的历史经验中,深深地体会到和平中立政策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几年来他们坚决地推行和捍卫了这个政策。芬兰前总统巴锡基维曾说:在芬兰的历史上一再发生这样的情况,就是用枪杆所造成的损失不得不用笔杆来补偿。吉科宁总统在一次驳斥要求改变这个政策的谬论时指出:“应当诚心诚意地遵循现行的外交政策,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巩固我们国家的地位,巩固我们国家的自由和独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始终不渝地忠于促进各国人民友好和国际合作的事业,对芬兰政府执行和平中立政策的成果,有着很高的评价。这个政策,不仅符合于芬兰的根本利益,而且是对维护世界和平和发展国际合作的事业的一种贡献。正在从事建设社会主义的和平劳动的中国人民深切理解芬兰人民在国际和平和合作的环境中建设自己的国家的愿望。 芬兰同苏联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关系,最近也有了很大的增进。这都是有利于巩固欧洲和世界和平和安全的事业的。 芬兰政府执行独立的和平外交政策,使芬兰走上了和平发展的道路。和那些依附侵略性军事集团的国家的遭遇不同,它不受可能被拖向战争冒险的威胁,无须承受扩军备战的沉重负担。这种政策符合于芬兰人民的愿望,因此得到芬兰人民的支持。 和平是不可分割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和平共处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最近一个时期来国际上的许多事实证明,各国人民之间增加交往和接触,对于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增进友谊,从而加强和平有极重要的作用。中芬两国人民几年来友好关系的发展和这种友好关系带给两国人民的好处,是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和友好合作的良好实例。它以日益增强的力量证明和平共处原则作为国际关系准则的正确性。 中国人民是愿意同一切国家的人民交好的。来到中国访问的朋友们都会感到,他们是来到了亲切而友好的国土。通过芬兰议会代表团的这次访问,中芬两国的友谊将会得到更大的增进。
2. 和平谈判还是继续战争?
第4版()专栏: 和平谈判还是继续战争? 从世界各地发出的要求结束阿尔及利亚流血事件的呼声是愈来愈响亮了。六月十八日,联合国亚非集团的十三个国家又提出建议,要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立即讨论阿尔及利亚问题。这说明各国人民都认为阿尔及利亚的局势已发展到了极为严重的地步,必须迅速求得解决。但是遗憾的是,一直到现在为止,法国政府对于这样广泛的国际舆论的严正呼声还没有表现令人满意的反应。 法国的政府领袖曾经不止一次地宣布过,阿尔及利亚问题要通过谈判而不是依靠武力来求得解决。最近,阿尔及利亚共产党和阿尔及利亚民族解放阵线都公开表示准备和法国谈判。因此,法国政府如果真是愿意同阿尔及利亚的代表举行谈判来解决问题,谈判的门是敞开着的。各国公正舆论都认为,印度政府五月二十二日提出的五点建议,是恢复阿尔及利亚和平的正确途径。这个建议敦促法国结束强暴行动,而在承认阿尔及利亚的民族实体和人格的基础上同阿尔及利亚的代表举行直接谈判。但是法国政府当局却以不愿意“把第三者引进这个局势”为借口,一口予以拒绝。法国政府的这种态度,只能够被认为是还没有诚意在合理的基础上和平解决阿尔及利亚问题。 法国当局最近在阿尔及利亚的做法,也远不符合于它所表示的愿意停火和谈判的希望,而只能说明它还想依靠武力来压服要求独立的阿尔及利亚人民。近半个月来,法国殖民军队接连向阿尔及利亚人民武装部队发动大规模军事进攻;而且在“扫荡”和“围剿”当中采用了比过去更加残暴的手段。数以万计的援军还在源源开往阿尔及利亚。法国政府还准备征收新税来支付在阿尔及利亚的军事开支。法国政府所采取的这一切措施,同恢复阿尔及利亚和平的真诚愿望没有丝毫共同之处。 人们不禁要问:法国政府这种作法究竟能给法国带来什么好处呢?法国政府中的某些人物如果到今天还在幻想着阿尔及利亚人民会在法国的武力政策面前屈服,那末也未免过于主观和健忘了,他们终将不得不从美妙的幻想回到痛苦的现实中来。阿拉伯人的一句谚语说得好:“当沙漠中的马发觉有水的时候,任何缰绳都不能把它勒住。”任何强暴手段都绝对不能使已经觉醒的阿尔及利亚人民放弃他们独立和自决的要求。殖民军队愈是疯狂地实行野蛮的镇压,被压迫人民的反抗力量将愈加成长壮大,他们争取独立的决心将愈加坚强。这是在印度支那早经证明了的真理,也是阿尔及利亚一年多来斗争的实际所证明了的真理。法国殖民主义者迟早终要承认,在阿尔及利亚也和在印度支那一样,军事镇压是很不合算和得不到好结果的。 法国政府在阿尔及利亚问题上迄今固执镇压政策,已经使法国的民族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肮脏的殖民战争每日耗费了法国大量的生命和资财,同时大大影响了法国的国际威望。各国人民严厉谴责法国目前在阿尔及利亚奉行的政策。许多亚非国家发表的正式声明,各种国际组织发出的庄严呼吁,各国人民群众举行的示威抗议运动,都表明了一切崇奉正义和爱好和平的人们,都坚决反对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所作所为。法国驻阿尔及利亚总督拉戈斯特不久以前说:法国在阿尔及利亚的军事行动遭到了“几乎全世界的反对”,这是说得一点也不错的。只有北非殖民集团希望把战争继续进行下去。只有心怀叵测的美国殖民主义者怂恿法国加紧采取军事行动,正像它曾经在印度支那怂恿和“支持”过法国殖民主义者一样。法国政府是听取各国人民的忠言呢?还是甘愿充当很不光彩的殖民主义势力的工具到底呢?法国的政治家是作出明智的抉择的时候了。 摩勒总理六月十七日表示:他的政府准备授权同阿尔及利亚抵抗运动进行“必要的接触”,以便实现停火。如果这是意味着法国政府开始考虑改变它的武力政策,愿意承认阿尔及利亚人民的自决权利,以谋求恢复阿尔及利亚的和平,那末摩勒总理的表示是值得欢迎的。但是如果摩勒所说的“接触”不过是想诱迫阿尔及利亚人民放下武器,接受法国的条件,而军事镇压仍然继续进行,那末他的这些话就不过是一种欺骗,而欺骗是终究会被揭穿的。
3. 和平民主国家争取解决裁军问题的又一努力 越南民主共和国宣布裁军八万人
第4版()专栏: 和平民主国家争取解决裁军问题的又一努力 越南民主共和国宣布裁军八万人 新华社河内21日电 越南“人民报”今天发表的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部长会议的公报宣布,越南政府部长会议决定裁减军队八万人。 公报指出,裁减军队的目的是为了在保证保卫国家和和平的同时,使国家有充分的人力和物力来进行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 公报说,政府部长会议已经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军队复员的具体措施,保证复员军人能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力量。 “人民报”的社论说,这个决定具体表明了越南政府和人民始终如一的和平政策,这也是越南政府和人民对于目的在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裁减军备问题的切实的响应;并且对于医治越南北方的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发展文化事业有重要的作用。
4. 开罗举行盛大阅兵式庆祝埃及独立共和日
第4版()专栏: 开罗举行盛大阅兵式庆祝埃及独立共和日 新华社21日讯 开罗消息:昨天在开罗的共和国广场举行了一次空前盛大的阅兵式,庆祝埃及的国家节日——独立共和日。 埃及总理阿卜杜勒·纳赛尔和埃及武装部队总司令兼国防部长阿卜杜勒·哈基姆·阿密尔检阅了部队。 约二十万群众不顾炎热的天气,拥挤在广场四周观看检阅。当苏联外交部长谢皮洛夫登上阅兵台的时候,群众向他热烈欢呼。 出席阅兵式的还有摩洛哥王太子穆莱·哈桑、许多阿拉伯国家的部长和其他外宾。前驻苏彝士运河区英军司令罗伯逊也参加了阅兵式。 上午九时阅兵式开始,阿卜杜勒·纳赛尔到达共和国广场升起了埃及国旗。 代表约旦、苏丹、叙利亚、沙特阿拉伯、黎巴嫩、利比亚和也门的武装部队的分队同埃及部队一起接受了检阅。 埃及军事学院学员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接着是埃及步兵部队、海军陆战队部队、伞兵部队、国家近卫军部队和骑兵部队。参加阅兵式的还有埃及的摩托部队、炮兵部队、坦克部队和空军。 阅兵式进行了三个半小时。 在广场外面的街道上,几十万群众拿着旗帜,高呼着口号。他们欢呼共和国的成立和英国军队对苏彝士运河区的占领的结束。 同一天,埃及海军也在亚历山大港举行了检阅。
5. 纳赛尔在开罗共和国广场宣布 埃及愿同苏联和其他国家合作 全力支持阿拉伯国家的独立运动
第4版()专栏: 纳赛尔在开罗共和国广场宣布 埃及愿同苏联和其他国家合作 全力支持阿拉伯国家的独立运动 新华社20日讯 开罗消息:埃及总理阿卜杜勒·纳赛尔昨天在一篇充满热情的演说中对上十万埃及人说,“埃及是我们大家的,现在除了埃及的国旗以外再没有别的国家的国旗在埃及的领土上飘扬了。” 埃及总理对聚集在开罗的共和国广场上的群众发表演说,庆祝英国军队在苏彝士运河区的七十四年的占领的结束。广场上装饰着红、白、黑革命旗帜及有一个白色新月和三颗星星的绿色的埃及国旗。他的话不时被群众巨大的欢呼声所打断。他说,英国已经完成了它根据撤军协定所负担的义务。我们不咎既往,我们对它没有侵略意图。但是我们将同那些同我们敌对的人敌对,对那些对我们和平的人和平。 阿卜杜勒·纳赛尔强调说:“今天不同于昨天。属于过去的语言不再影响我们了,因为帝国主义不能在这里呆了。”他又说:“俄国向我们伸出手来。我们将同它合作。我们也将同英国和美国进行合作,但是不是牺牲我们的独立和尊严来这样做。” 他声明说,“我们将用一切办法来保卫我们自己免遭外国侵略。我们的政策是明确的。 “我们将同愿意同我们合作的任何人或任何国家进行合作,在经济方面和各个方面建设我们的国家。” 阿卜杜勒·纳赛尔强调埃及对阿拉伯国家民族独立运动的支持,他说,“我们所需要的是所有阿拉伯国家都得到独立。今天独立的摩洛哥的代表穆莱·哈萨尼王太子和独立的突尼斯的一位代表第一次同我们在一起。我们希望下一次我们在一起看到来自一个独立的阿尔及利亚的代表。” 他强调说,“我们的外交政策出自埃及而不是任何外国。” 这位总理宣布结束在埃及实行了四年的戒严令。他还说,“同时由于戒严令的结束,将有新闻自由。”
6. 苏驻德第二百强击空军师解散 勃兰登堡举行盛大集会 欢送苏军空军人员回国
第4版()专栏: 苏驻德第二百强击空军师解散 勃兰登堡举行盛大集会 欢送苏军空军人员回国 新华社21日讯 据塔斯社勃兰登堡二十日讯:六月二十日,勃兰登堡举行盛大集会,欢送根据苏联的裁军决定而解散的第二百强击空军师全体人员回国。 驻德苏军总司令格列奇科、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副总理努舍克、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艾伯特和数以万计的勃兰登堡劳动人民参加了欢送会。 驻德美、英、法军司令部的代表以及其他国家军事使团的代表也应邀参加了欢送会。 努舍克在会上讲了话。他说,裁军问题现在变成了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关键问题。苏联在裁军问题上以身作则。这表明苏联一贯执行和平政策。如果西方国家政府采取这样态度,大量裁减和在最近的将来撤退驻在德国的外国军队的问题就可以圆满解决。 努舍克向德国人民的解放者和朋友——苏联军人表示惜别。 最后由库兹涅佐夫上校代表回国人员在大会上讲了话。
7. 约旦政府打算修改英国—约旦条约
第4版()专栏: 约旦政府打算修改英国—约旦条约 新华社21日讯 安曼消息:约旦新首相穆弗蒂六月二十日在议会中宣布,他的政府打算修改英国—约旦条约。 他在宣读新政府的政策声明的时候说,由于民族利益和军队结构改变的结果,修改1948年签订的英国—约旦条约是不可避免的事。这个条约规定英国有权在约旦保持空军基地,并且控制“阿拉伯军团”。约旦政府已经在今年三月间解除了英国军官格拉布的“阿拉伯军团”司令的职务。 穆弗蒂还宣布,约旦不打算参加外国条约。他说,这个决定是根据约旦认为阿拉伯世界的防御只是阿拉伯国家的责任的看法作出的。 他对埃及、叙利亚和沙特阿拉伯三国建议提供的财政援助表示欢迎。 约旦议会预定在六月二十七日举行会议,讨论穆弗蒂的政策声明。
8. 庆祝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两周年 全印和平理事会将举行“潘查希拉日”
第4版()专栏: 庆祝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两周年 全印和平理事会将举行“潘查希拉日” 据新华社新德里20日讯 全印和平理事会已经决定在六月二十八日举行“潘查希拉(印地语五项原则)日”,庆祝中印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两周年。 理事会六月十五日到十七日在拉贾斯坦邦首府斋浦尔举行了会议,会议还决定以八月六日为“广岛日”,在这一天将广泛宣传要求禁止一切核子和热核子武器试验的主张。会议决定在今年十月或十一月召开第五次全印和平大会。 会议通过决议说,亚洲各国人民对在太平洋地区爆炸原子弹和氢弹越来越感到不安。决议吁请美国、英国和苏联同意停止一切核子武器试验,并且说“这样不但会是就裁军和完全禁止核子武器的这一棘手问题取得国际协议的第一步,而且会恢复全世界人民的信心。” 全印和平理事会通过的关于“裁军问题”的决议,欢迎“某些国家,包括苏联和英国去年作出的关于裁减它们的军队人数的决定。理事会特别欢迎苏联政府最近作出的关于把它的军事开支和它的军队人数进行大规模削减的决定,并且要求其他的大国赞同这种行动。” 关于“军事条约”的决议,谴责“东南亚条约组织和巴格达条约,认为它们的内容和目的都是侵略性的”。决议说,“这些条约威胁着我们国家和所有亚非国家的独立和国家主权。最近为了把它们装扮成为经济援助的工具所作出的努力并没有改变它们的性质和目的。”决议呼吁“所有亚非国家不同这些条约发生联系”。决议对于“巴格达条约和东南亚条约组织不正当地干涉克什米尔问题”的做法提出抗议。 会议还通过了一项关于印巴关系的决议。这项决议对于最近印度同巴基斯坦之间的关系的恶化感到极为不安,这种恶化是美国给巴基斯坦的军事援助增加的结果”。理事会号召印度和巴基斯坦人民共同努力“制止使得两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加剧的外国干涉”,组织两国之间的贸易和文化交流。 理事会在关于“殖民主义问题”的决议中指责“殖民主义者继续执行种族歧视政策”。决议指责殖民主义者拒绝接受马来亚和塞浦路斯自由运动所提出的关于通过和平谈判来解决问题的建议。决议要求在尊重人民的自由和独立权利的基础上举行新的谈判。 理事会通过另一个决议,支持尼赫鲁总理所提出的关于解决阿尔及利亚问题的五点方案,并且号召印度人民举行“阿尔及利亚日”支持阿尔及利亚人民的民族独立运动。
9. 阿富汗地震造成严重破坏
第4版()专栏: 阿富汗地震造成严重破坏 新华社19日讯 据喀布尔电台报道,最近阿富汗发生的地震使阿富汗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因地震而伤亡的有两千多人。 在肯哈尔河流域,整个山都崩溃了,据说山脚下的所有村庄都被埋没。
10. 芬兰共和国
第4版()专栏:国际知识 芬兰共和国 芬兰共和国在欧洲的北部。它的北面是挪威,西北是瑞典,东面、东南面都与苏联接壤,南面西南靠海。全国人口有四百二十一万五千人,其中芬兰族占91%,瑞典族占9%。面积共三十万零五千三百九十六平方公里。芬兰有四分之一的领土是在北极圈内,气候特别寒冷,只有西南岸受到北海暖流影响,气候较温和。在北极圈里的地区,整个冬季不见太阳。到夏季白天很长,在某一时期,甚至半夜也能见到太阳。 芬兰的首都是位于南面芬兰湾上的赫尔辛基。这是一个三面临海的美丽城市,距苏联的列宁格勒仅约二百八十公里,有铁路相通。1952年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曾在这里举行。 芬兰在历史上曾长期遭受瑞典的统治,前后共达五百多年。1809年俄瑞战争后,瑞典把芬兰割让给俄国,成为帝俄的大公国。1917年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芬兰才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 芬兰共和国采取总统制。根据宪法,总统为国家元首,任期六年。总统兼军队统帅,并拥有对外交和其他方面的广泛权力。今年二月十五日,举行总统选举,农民联盟领袖、前总理吉科宁当选。 芬兰议会是一院制,有二百名议员,按比例代表制普选产生,议员任期三年。议会有立法权和监督政府之权。政府通常是由总统任命国会多数党领袖组成。吉科宁当选总统后,由社会民主党、农民联盟、瑞典人民党和芬兰人民党组成四党联合政府。现任总理是社会民主党的法格霍姆。 芬兰资本主义经济相当发展,工业运输业占国民经济54.2%,农业占15.2%,其他为渔业和打猎等。工业以造纸和木材加工工业为主,占全国工业产值35%;还有一些加工性质的金属工业。由于湖泊很多,有“千湖之国”的称号,内陆水运发达,并拥有丰富的水力资源,水力发电的年产量为25亿瓩时。芬兰的森林面积很广,70%以上的土地是大森林地带。但工业原料钢铁、煤、石油和粮食等,都很缺乏,需要仰赖国外供给。芬兰工业也要依靠出口,木材、木制品和纸的出口占对外贸易的80%。 芬兰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是西方国家。但近年来芬兰和苏联的贸易关系有很大的发展。1950年签订了芬苏五年贸易协定,1954年又签订了新的五年贸易协定,大大增加了两国之间的贸易额。同时,在过去两年,苏联曾经两度以优惠条件贷给芬兰八千万卢布,来帮助芬兰发展本国的经济。此外,芬兰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贸易关系也有了增长。 芬兰政府实行和平中立的外交政策,使它的对外关系日益扩展,国际地位日益提高。 1950年芬兰和我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后,中芬两国友好关系,也有了很大的发展。1954年9月我国和芬兰双方同意把公使馆升格,互派大使。 在苏联和其他国家的积极支持下,芬兰在1955年正式参加了联合国。 (林生)
11. 反对美军强征土地扩建军事基地 冲绳岛四十万居民一齐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
第4版()专栏: 反对美军强征土地扩建军事基地 冲绳岛四十万居民一齐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 据新华社讯 四十万冲绳岛居民昨天在五十六个市、镇、村一齐举行抗议集会和示威游行,反对美国强征他们的土地来扩建军事基地。居民们并且通过决议,表示决心保卫冲绳岛的领土权。 琉球群岛的民主党、社会大众党、人民党、工会、律师组织、青年联合会、妇女联合会等十六个社会团体,在十八日举行第一次联络会议,通过决议坚决反对美国租借冲绳岛的土地来建立军事基地。十六个团体并且支持冲绳岛立法院、政府和城乡负责官员表示在必要时以辞职来抗议美国把冲绳变成永久基地的态度。 日本和平委员会在十九日发表声明,要求美国政府立即撤销众议院军事委员会的建议,把冲绳岛归还日本;并且要求日本政府同美国正式谈判,促使上述要求实现。据美国众议院军事委员会的建议,美国要把冲绳岛变成永久性原子战争基地,并且要增加征收一万二千英亩的土地。日本和平委员会指出,这个建议不仅要使冲绳岛居民失去故乡,并且不久还要剥夺他们的生命。旧金山和约使美国对冲绳岛握有行政权,美日“安全条约”给予了美国在日本保有军事基地的权利。
第 5 版
1. 在东北视察后的感想——鲜英代表的发言
第5版()专栏: 在东北视察后的感想 ——鲜英代表的发言 我对李先念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所作的关于1955年决算和1956年预算的报告,农业部长廖鲁言所作的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及彭真副委员长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表示完全同意。 我这次前往东北视察,地区包括沈阳、旅顺、大连、鞍山、抚顺、安东、长春、吉林、哈尔滨等九个省市的工厂二十余个及其他部门等共四十几个单位。现在,就我所见到的部分来谈一谈,是否有当,乞予指正。 从前有句老话说:不到东北不知中国之大,不到东北不知中国之富。我想现在应该添上一句:不到东北不知新中国工业建设成就之惊人!当我看到鞍山钢都、抚顺煤都、小丰满水电站和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处以后,才深深感到我们工业建设规模的宏伟。同时更见到工人弟兄以忘我劳动的精神,在生产战线上一再突破生产指标的优异成绩。从而使我对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充满了信心,对祖国的工业化远景为之兴奋鼓舞。举例说,大孤山露天铁矿是供鞍山炼铁的原料,大孤山露天铁矿原高270米,前日本经营该矿40年挖掘70米,还剩200米高,我国从解放起至今经营不过几年工夫就开采了30米,较之日本经营时作一对比,其生产速率之高就不言而喻了,其余不必详述。这就说明社会主义建设的优越性,也是我所受到的第一个教育。 前面所说我所看到的那些伟大成就,处处都体现着中苏友好的标志,换句话说,那些成就是和我们伟大盟邦苏联兄弟般的无私援助分不开的。除了我亲眼见到各处厂矿里的苏联专家们不辞劳苦地在帮助我们建设种种工作之外,最具体、最动人的一个事例无过于哈尔滨的量具、刃具制造厂了。那个厂的设备是苏联供应的,机器安装是苏联专家协助完成的,管理和操作技术是苏联专家教授的。一切好了,专家们才分别回去了。像这样从头到尾、慷慨热情的具体援助,真是古今中外莫有的事。这种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是我受到的第二个教育。 这些事实,本来早已为众所周知的,但是“耳闻不如目见,”我在亲眼看到了这些事实之后的深刻感受和兴奋情绪,真非言语所能形容,所以我特别要把它说出来。 现在,我想谈一谈从我看过的一些工业中所发现的几个问题: 第一,各种工厂有关工业之间的发展,有不平衡的表现,因而有不协调现象。如抚顺石油第一厂感觉露天煤矿方面供应的原料不够增产需要,假如原料能增加若干,则增产若干油量是不成问题的。而露天煤矿方面则以为供应的数量已经超过原订计划很多了。又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与其供给原料厂之间的供应常常脱节,供给的规格、质量亦不尽符合要求,因而常有停工待料影响质量的问题发生。这种情况常相互影响,如甲厂怪乙厂,乙厂怪丙厂。像这种彼此间不协调的缺点,对生产的影响很严重,应尽快加以克服。 第二,绝大多数的厂矿都有很好的职工宿舍,但还有一些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我们的工业发展得太快,工人增加迅速,房屋建筑赶不上,就有一些工人无宿舍可住而住在外面。于是就发生住宿地点距离工作地点太远,往返费时的困难。个别情况有住宿与工厂相距至四、五十里之远的,以致工人为了不误上班时间,每天早晨四、五点钟便要起床动身,否则便要误工,这就会影响休息。同时还有些男女工人因为无宿舍而无法解决婚姻问题。据知有一工厂就有五、六百对青年等着宿舍解决婚姻大事。说到婚姻问题,鞍山还有单身男工八、九万人,是应当注意解决的问题。 第三,东北的生活费用原来较关内高些,多少技术人员裹脚不前,现在仍未解决。因见到有些职工们家庭儿女多的生活很感困难。他们反映:一样的工作,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相差悬殊。对某些转业到重工业部门的人,说他们太幸运了。这种情况,希望这次调整工资的时候予以注意。 此外,还附带谈一下,有些高级知识分子反映不能保证每周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时间的问题。他们虽则规定了有六分之五的工作时间,但常因为那六分之一的工作中所发生的问题而被挤掉了不少。尤其是党团员干部,事事要起带头作用,对学术钻研的时间特别感到不够,顾虑在十二年内赶不上国际水平,有些人一面带头干各种工作,一面又加紧学术研究,但健康受极大影响。某大学的某系在五月份就有五个人进了医院。他们希望能够贯彻周总理对知识分子问题报告的精神。
2. 孙晓村代表的发言
第5版()专栏: 孙晓村代表的发言主席、各位代表 我以欢欣鼓舞的心情听了李先念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和各位首长的报告和发言,对于1955年的国家决算和1956年的国家预算,表示完全同意。 今年的国家预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收支数字最巨大的一个预算,收入方面的特点是国营企业的收入增长得特别快,占收入中的第一位;支出方面的特点是经济建设的支出不但同过去几年一样占居首位,而且数字特别大,占到全部预算支出的一半以上。此外,预算中还表现出重工业、轻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等生产事业的发展保持着一种比过去更为合理的比例关系,表现出对文化教育科学事业的极大的重视,以及对人民生活的高度的关切。这个预算反映了我们国家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六年多来国民经济的巨大发展和物质力量的迅速增长,反映了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所起的作用,指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景远。 我是高等学校的一个工作人员,下面,请允许我就社会文教部门的预算执行方面提出两点意见: 仪器设备买不到 第一,今年国家预算中高等教育经费有显著的增长,为1955年的139.61%,科学经费增加得更多,为1955年的253.27%。这两笔经费中有很大的一部分是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研究材料的。但目前的情况怎样呢?别的地方,我不知道,以北京、天津来说,市场上缺货的情况十分严重。为便于说明起见,请允许我举几个例子:北京农业大学有气象课,下半年还要成立农业气象系,但几个月来我们想买气象教学和研究上所必不可少的自记温度计、自记湿度计都没有买到;农业经济系要买14架计算机,结果是半年以来跑遍京、津两个市场,从北京文化用品公司到天津红星工厂,连一架都没有买到。此外,兽医产科器械、物理和化学的某些仪器都有同样情形。更严重的甚至化学实验室常用的胶皮管、玻璃仪器如60CC的白色滴瓶、标本瓶、标本缸等也都缺货。这是国内的情形,国外订货方面,就我所知,这几年来也没有做得很好。大家知道,科学工作不能离开仪器设备,而目前这种缺货现象已严重地影响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在向科学大进军的今天,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给予重大的注意。我建议中国科学院和高等教育部约请有关的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迅速组织一定的人力研究这个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不但要使今年预算中有关这方面的数字能成为具体的建设,而且要作出今后的根本打算。 学校建筑困难多 第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今年将达38万余人,比1955年增加9万余人,为此,今年高教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基本建设的。根据几年来的经验,一个高等学校要造房子,在施工前要与三个方面打交道,即高等教育部主管司,城市规划机构和设计机构。这些单位为了对国家负责,有的主张节约,有的强调市容,有的重视美观。这种负责精神和积极性都是好的,遗憾的是有时大家考虑自己的要求过多,考虑学校的特性太少。例如一个高等学校的工作与学习的单位时间不是按半天而是按小时计算的,每一小时就有千百位师生要上上下下,进进出出,所以房屋层次不宜太高,一般三层最好;又如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要求安静,精密仪器怕震动,怕尘灰,所以不宜临街;又如教室、实验室每天有成百上千的学生上课下课,这些学生都是20来岁的青年,走起路来不可能像老年人那样规行矩步,从容不迫,他们总是蹦蹦跳跳的,因此房屋的震动率与损耗率都特别大,所以质量不能不要求高一些,单价不能不要求多一些。1955年决算中文教经费只用了预算的82.82%,我们在肯定节约得好的同时,还必须指出有一部分基本建设由于单价压得过低,质量差,有的教室才用了一年已显破旧,有的教师宿舍由于省掉了隔音设备,弄成“一儿夜啼,四邻不安。”还有,当年基建,当年招生,经验证明不但使学校手忙脚乱,还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过去不得不这样做,今后应该考虑改变。总之,一个高等学校和一个工厂一样有它的特殊性,节约、市容、美观以及其他各项原则在贯彻时必须与这个具体对象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相结合,这样才真正符合国家的“实用,经济,美观”的方针。 认真执行1956年的国家预算是每个国家干部的责任,作为一个高教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一定根据李先念副总理的报告和各位首长的报告和发言中所指出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中为执行这个社会主义建设的预算而努力!
3. 高等教育部长杨秀峰的发言
第5版()专栏: 高等教育部长杨秀峰的发言 根据去年全国文教工作会议的方针,一年以来,高等教育工作以提高质量、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为中心任务。在提高入学新生质量、整顿在校学生队伍、克服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增进学生健康、加强理论同实际的联系、改进教学和开展科学研究等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不少的成就。特别是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鼓舞下,广大师生热烈响应了向科学进军的号召,教师们普遍订立了个人进修提高、改进教学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长期计划,学校到处呈现着蓬蓬勃勃的朝气。 1955年招生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超额录取了4,000余人;全国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达到292,400余人,比较1954年增加了13%;1955年高等学校毕业学生共计56,000余人,比较1954年增加了18%;夜校和函授部共招生8,400余人,在校学生将近16,000人;派出留学生2,093人。 1955年增加了高等学校7所,调整合并一所,现在全国共有高等学校194所。部分工科、综合大学和极少数农科、医科、外国语院校,延长了学制一年。工科、理科各专业的专修科已基本上停止招生,不再办了。 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力求最急需的科学部门能够在12年内(即第三个五年计划末)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任务,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了更大更高的要求。总的要求是:积极地扩大培养干部的数量,同时保证一定的质量,特别是争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多有一些毕业生。必须积极创造条件,把为国家所迫切需要而目前在我国还是“缺门”的或者是基础还薄弱的专业,尽快地设置或加强起来;必须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增进学生健康的工作。还必须采取种种办法,来大力培养工农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回国华侨干部。同时,积极而有步骤地开展夜校和函授教育,以提高在职职工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这就是我们高等教育工作者今后的艰巨任务。 现在我就高等教育工作几个主要问题扼要说明,并提出我们的意见。 一 关于现有学校的扩建和新校的设置地点问题——高等学校师资、学生的来源必须保证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指示,半年以来曾摸索着对今后12年培养干部任务作了初步规划,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加强领导的办法作了初步研究。 根据中央各部门几次提出关于干部的要求,估计在今后12年内,高等学校需要招生300多万至400万,需要增设300多所新校。 就1956年来说,已定全国高等学校招生任务为163,000人,在校学生将达到38万多人,比较1955年将增长32%,业余高等学校招生53,000人还不在内。此外,1956年将招考四年制正规研究生600人,二年制研究生2,200余人(不包括师范),派遣出国留学生2,100余人。发展速度都是很快的。预计到1957年暑期招生后,按照目前所定的招生任务,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可以达到51万多人,将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指标的19%左右。 从现在高等学校主观力量来看,这个招生任务和新校数字已经很大了,保证一定质量已经有不小的困难,而最近各方面还在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以为,进一步核实需要,摸清高级的同中级的以及各类专业之间的合理的培养干部比例,并充分估计到可能条件,作妥当的安排,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现有学校的扩建和新校的设置地点问题,今后应该根据经济发展布局和发挥原有学校潜力相结合的方针,在全面规划中进行适当考虑。关于“缺门”和薄弱专业,应该根据掌握重点、保证急需的原则,会同科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在三、四年内,分别缓急,陆续设置与加强起来。 由于争取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多有些毕业生,以适应国家建设的迫切需要,去年原定的改变学制延长学习年限的计划,在部分学校不得不作适当地推迟。今后必须在不过分影响培养干部计划的前提下来逐步实施改变学制。同时,为了适应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干部质量的要求,并使高等学校可以集中力量来多办和办好本科,今后除师范专科外,在其他专业,除非有紧急需要,一般不再设置专修科,改以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特别班来替代。 以上这些问题,国务院已组织培养干部规划小组,进行研究。一经确定,我们当努力创造条件去完成。 迅速扩大培养干部的数量并保证一定质量,从当前各种条件看,最大困难是师资力量不足,必须大力补充和提高。特别是最近几年内,师资的需要最迫急,而同国家建设部门和科学研究机关的需要矛盾也最大。我们认为为了培养建设干部与科学力量后备军,各方面大力支持高等学校多留质量较好的毕业生作母鸡,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招来学生,将会无人上课,更不用说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了。 学生来源,在最近四、五年内困难也很大,除了扩大高中招生外,还需要采取动员一部分在职干部、小学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报考的办法来补充,这对各部门工作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为了国家长远利益,还希望各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 总之高等学校完成培养干部任务,师资、学生的来源和质量必须保证,这正如工厂制造产品必须保证工人和原料的供应是一样的。二 高等学校领导关系应该按学校性质划分——校、院长的职权应该适当扩大 为了顺利实现今后高等教育艰巨的发展任务,还必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共同办好学校。现有的高等学校的事业体制、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领导关系以及毕业生全部统一分配的制度等等,过多地强调了集中统一,影响和限制了各业务部门和地方上办理高等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应该适当加以改变。我们认为,高等学校领导关系应该按学校性质划分为:主要为地方建设事业培养干部的高等学校,由地方负责直接领导;主要为中央各业务部门所属事业或全国性的某项建设事业培养干部的高等学校,其中除综合大学、与几个业务部门有关的多科性专门学院和个别单科专门学院由高等教育部直接领导外,其余应分别由有关中央业务部门直接领导。领导分工应该是:凡是由中央各业务部门或地方上领导的学校,高等教育部应该在方针、政策和教学业务上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制订及审批统一的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有计划地培养和调度师资,以及协助国家计划委员会考虑新校和专业的设置与平衡事业计划;其余如日常教学工作的领导,师资的补充,基本建设、教学设备、人事编制、财务领报等等工作,都应该直接由主管部门或地方向中央有关部门负责;毕业生的分配也应该本着有利于发挥各部门、各地方积极性的精神加以适当变通。 校、院长的职权应该加以适当扩大。过去我们在基本建设、财务领报制度和人员编制等方面积极贯彻精简节约的方针是对的,但是有些方面不免限制过紧过死,使各校很难有灵活变通的余地,在其他规章方面也有类似情况,不同程度地妨碍了学校工作。几年来学校行政与教学工作已逐步走上轨道,积累了一些经验,他们应该有较多的机动灵活的权限,这是有好处的。 三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工作能力——改进教学制度、内容和方法来逐步提高教学效果——大力改变学校搞运动的作风 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工作能力、克服学生学习和生活过分紧张的现象是当前急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去年上半年不少高等学校曾有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现象。全国文教会议以后,各校采取措施,修订教学计划,加强教学法工作,平衡学生作业,学习情况已有改进。虽然还是紧张的,但已不是那么忙乱了。可是最近几个月来,有不少学校反映学生课外自学的时间不足,没有充裕的时间消化和掌握所学的理论和技术,而同时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有过分紧张现象。多数学生星期日不能得到完全休息,一般要学习半天。据我部了解,上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人数比例在不少学校增加了,学生健康方面患肺结核和消化器病症的虽有减少,但是患神经衰弱和血压高等症状的一般没有下降,有的学校且有增加。这种情况应该引起我们的严重注意。 形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有些专业的学习负担还有些重,有的教师教学方法还不够好,不少学生的学习方法还存在着问题,这些都会是一部分原因,都是需要我们加以研究改进的。但是就许多学校来说,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各种课外活动太多太乱,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因而造成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两方面都过分紧张,这是必须抓紧解决的。 高等学校学生应该参加一定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活动,才能丰富生活,扩大见闻,并有助于增进健康。但过多且乱,不顾学生学习和休息,不管条件,强求一律,就不仅要影响教学秩序,造成紧张忙乱,更要影响健康。例如推行劳卫制锻炼、开展体育活动,对于增进学生健康是有益的,必要的,也确实收到了增进健康的效果;但是我们执行时如果缺乏准备,不配合医务监督等必要的条件,不分情况,一律要求,乃至占用过多时间,就会妨碍学习,影响健康。又如参加义务劳动对于培养学生劳动观点是有好处的,但次数过多,或去处过远,影响学生正常休息,也就会影响正常学习。有的还要学生包干扫盲与捕鼠、捉雀,就更增加学生负担。再如发展学生科学小组,本来是培养学生研究兴趣,锻炼学生研究能力的,但是如果不顾学生条件,普遍开花,就会使得有些学生花费许多时间,把基础理论课的学习都耽误了来搞力所不及的研究工作。有些学校党、团的传达报告又多起来了。“班三角”(班长、班主席、团支部负责人)特别忙,管的事情范围过广,有的连评助学金管伙食都要他们来做,“班三角”之下就不得不设许多干事,有些班级设置干事20多个。这许多活动和工作挤在一起,就必然又会产生会议过多,尤其是学生中担任工作的“学生干部”,时间精力不够支配。 由于我们不少高等学校领导者习惯于搞运动作风,同时广大的青年又不免热情激荡,求成过急,于是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高潮鼓舞下,就又发展了用搞运动的方式来推动工作的作风,不少学校并且不适当地强调了集体活动,造成群众压力,使每个学生不得不在各科学习中,在各种课外活动以至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中,争先恐后,争取集体荣誉,因而也就实质上开展了班级之间在学习上以及在一切活动中的竞赛。学生学习本是一种艰苦的、循序渐进的脑力劳动,学校的责任在于不断改进教学制度、内容和方法来逐步提高教学效果,而不能靠搞运动、搞竞赛的方式来推进教学工作,企图速成。对不同程度、不同爱好的学生,在学习和政治思想教育中以至在社会活动中提出一般化的平均主义的要求,并使每个学生在集体压力下勉强跟随,紧张忙迫,这种作法显然又是有害的。 有的同志片面地了解“全面发展”和“三好”的教育方针,把“全面发展”理解为“平均发展”,不顾学生的不同情况,平均主义地要求他们各门功课齐头并进,要求每个学生样样向优秀生看齐,要求全班做到模范班,要求既多,管得又死;这样不仅抹杀了学生的个性和特点,而且必然会造成学习负担过重,生活过分紧张。“全面发展”和“三好”是使学生身体、政治和专业知识随各人情况的不同,都获得一定的发展,同时也要同“因才施教”、“发挥专长”相结合,不忽视学生的个性和爱好。 由于强调集体,一切活动齐头并进,因而对学生的社会活动要统一安排,自学的时间和内容也要统一安排。这除了造成紧张以外,还更加重了我们向来就存在的学生作息生活机械刻板的缺点。学生很少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来从事个人特长的活动,也就影响了他们的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 大力改变学校搞运动的作风,克服学生学习和生活过分紧张状况,改变学生机械刻板的生活,使学生能有较充裕的自由支配的时间,消化、巩固所学的知识、技能,并合理的发挥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锻炼和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这是当前提高培养干部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必须立即着手加以解决。过去对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工作注意不够,高等教育部在领导上是有责任的。 四 怎样解决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间的矛盾 关于高等学校同科学院、各业务部门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问题。 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是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水平的高级建设人才与科学后备力量;同时为了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高等学校教师又必须进行科学研究工作。高等学校中的科学力量占全国科学力量的很大一部分,为了争取在12年内使我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接近世界先进水平,高等学校除了应该积极完成培养干部任务外,在科学研究方面也负有很大的责任。为了提高高等学校的科学水平,为国家建设事业和培养专家作出重大贡献,高等学校必须有一部分学术水平很高的教师来指导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培养大量博士、副博士、研究生。 目前科学院和各部门都在结合编制12年的科学研究规划,考虑如何增设新的或扩大原有的科学研究机构的问题,因而也就不可免地要考虑抽调高等学校水平较高的教师来加强本部门的科学力量。但是如果削弱高等学校已经十分紧张的师资力量,尤其是降低高等学校的教师水平,也就会削弱培养科学干部与技术干部的力量,从长远着眼,这样对培养干部、对发展科学研究都是不利的。现在科学研究机关的“缺门”或薄弱环节,一般也正是当前高等教育方面的“缺门”或薄弱环节。不首先将这些“缺门”和薄弱的专业设置和加强起来,培养这方面的科学干部,科学研究工作也就很难开展。这是当前调配使用科学力量方面的一个矛盾。 应该承认,目前高等学校教师的教学任务很繁重,今后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也就不可免地会在时间的安排与力量的使用上,产生一定的矛盾。 怎样适当减轻这些矛盾呢?我们以为可以采取如下的具体措施: 第一、科学院着重有关国家命脉的重大科学问题、大规模的综合性的研究工作,同时统一指导全国各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直接有关生产的技术问题的研究,主要应由业务部门的研究机构担负起来。高等学校则应该根据国家总的研究工作和培养干部工作的要求,在科学院总的指导下,根据学校的类型和教师的特长,分担部分科学院所进行的理论性研究工作,接受各部门的委托,分担一部分技术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任务;并根据高等学校本身的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在当前情况下,我们建议:科学院和业务部门新设的研究机构,尽可能同有关高等学校结合,设在一起,这样既便于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互相兼职,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干部,也便于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的互相利用,节省国家投资。最好在初期就同高等学校相关教研组结合,利用高等学校教师的力量在高等学校内设置相关的科学研究室。这些研究室由高等学校领导,接受科学院和业务部门交付的任务,接受它们 的业务指导。除利用学校的人员和教学设备外并由有关机关投资其他必要的设备,负担必要的研究费用,补充不足的人员。这样就是使高等学校在科学研究方面成为各方面科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或分布网,可以兼顾教学和国家的科学研究任务,而减少矛盾。 第三、培养研究生和博士生的任务,应由科学院同高等教育部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统一安排,共同订立培养计划;在招收和培养工作方面,也要互相配合,以便合理地使用导师的力量。 第四、高等教育部和各高等学校应该大力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指示,改善教师们的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坚决保证他们每周有六分之五用于业务工作的时间。对于科学研究有显著成就的教师,减免他们的行政工作,配备助手,必要时减少他们的教学任务;对教研组应该增加必要的教学辅助人员(我部正在大力解决中);这都是使教师们能够多抽出时间来改进教学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和进修提高的重要条件。 自从中共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以后,各校在改善教师生活条件方面都作了一些工作,但有的问题,如住房问题还待逐步解决。如方才鲜英代表所讲的目前教师健康状况还不好,深可忧虑,体育、医疗设施极须改善。在改善教师工作条件方面,各校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教师们所迫切需要的图书、资料和实验设备等购置,还存在很多问题。方才孙晓村代表发言中所提的建议,我部当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地努力加以解决,而国外书刊和科学器材的购置,更希望有关部门大力予以支援。在保证从事业务工作时间方面,大部分教师虽已相当满意,但仍有部分教师社会活动和会议还是过多,兼职情况也很少改善,而这部分教师又恰恰多是科学骨干力量,因此值得特别予以注意,还须各方面协力进一步加以解决。 我们相信,采取上述各方面合作办法,可以在培养干部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两方面避免顾此失彼;通过高等学校贯彻改善教师们生活条件和工作条件的积极努力,会更有力地加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力量和培养干部的力量。因而我们以为,这可能是当前调配使用科学力量、有效地开展各方面科学研究工作的较好道路。 以上所述,是否有当,尚请各位代表审查指正。 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基础差,我们的努力又不够,工作中存在着许多缺点,远远落后于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了要赶上新形势的要求,迅速地尽可能地扩大培养干部的数量和努力提高培养干部的质量,我们必须注意结合中国具体情况来更好地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创造性地加以运用;要更有效地发挥苏联专家的作用,并充分发挥本国专家的力量,改进教学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同时,还必须注意学习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先进经验,批判地吸收其他一切国家的优良经验和科学技术特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活跃学术气氛,发扬本国文化遗产。过去高等教育部的领导工作中,在这些方面都是有严重缺点的,今后当注意改正。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加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各省市以及其他有关方面大力协助支持下,发挥全体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致努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是一定能够胜利前进的。
第 6 版
1. 改善材料供应工作和职工生活——言仁海代表的发言
第6版()专栏: 改善材料供应工作和职工生活 ——言仁海代表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廖鲁言部长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以及彭真副委员长的工作报告。在预算报告中听到了1955年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有了不断的增长。这使我感到非常的兴奋,在1956年的预算中,对于重工业和轻工业、工业和农业的投资比例的安排,我认为是完全恰当的。 我想就关于工业材料和职工工资住宅问题发表一些意见。当然这些问题在中央负责同志的报告和重要发言中已经提到了,甚至有些还已经作出解决的决议,我认为作为我一个群众中来的代表,还有提出一些参考意见的必要。 几年来,我们湖南的工人和全国所有的工人同志一样,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为我们祖国社会主义工业化,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自去年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与工业建设的高潮以来,我们全省的工人同志都积极的投入了先进生产者运动的浪潮中,涌现了大批的新人新事,但是,在当前的生产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原材料供应不上,特别是钢板和钢材缺乏,以致使有的工厂引起了严重的待料情况,有些厂矿甚至因为没有材料,造成计划不能按时完成,质量提不高的恶果。在我所工作的湖南一个工厂内,今年第一季以来,待料情况严重,有时应该交货了,但是材料呢?还不晓得来自那里。有的工人甚至因为没有料子,连续几天不能开工,有时厂里派人到全国各地去拨借,好容易等到材料搞来了,可是计划又快脱期了。怎么办呢?为了争取时间只有赶吧。于是上面的干部,下面的辅助工都轰起来赶任务,日日夜夜加班加点。今年三月我厂有一个周建勋同志两天一晚没有沾枕头。五月间有一个陈天然整整工作27小时未离工地。这样由于材料缺乏带来的后果是质量不高,工人疲劳过度,安全事故百出,也就影响了工人身体的健康。我看这样的问题不是个别单位的问题,而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当然,质量不高,加班加点,还有其他的因素存在,但材料缺乏却是一个主要原因。李先念副总理在报告中提到,今年1至5月份有几项重要的产品的产量没有完成计划,其中包括钢和钢材在内。同时也提到有些基本建设单位的计划在过去5个月没有完成,主要是由于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和机器设备的供应不足,因此我们一些受到停工待料之苦的工人们,除了自己尽量节约原材料的使用和提高产品的质量以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解决这个问题。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们对于1956年国家预算规定经济建设支出的分配比例表示完全拥护。 几年来,我们国家对于工人的工资福利事业是非常重视的,工人的工资得到了不断的增多,生活也得到了改善,这对鼓励职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如果拿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和工人的工资提高的速度相比,那是不相适应的。在企业中低级的工人特别是辅助工人,他们的生活仍然是很困难的,我厂有一个技工赵正富同志,他家7口人,全靠他工资收入,从1952年起,他工资是3级,现在仍旧是3级,平均每人分不到6块钱。这虽然为数不多,但他们的生活是困难的。当然领导上作了一些的补助,但还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问题。现在旧的不合理的制度已经取消,新的制度没有跟上来,虽然,建立了很多的奖励制度,但这种奖励制度,只可能鼓励部分人,不可能解决全部工人生活困难问题。自去年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以来,有个别的工人,看见有些社每个劳动日报酬达到1元5角,于是就不安心,羡慕农民兄弟。这种情况当然是不对的,这也完全反映了工资不合理的情况。最近政府机关对工资福利问题作了详细的研究和解决,我认为这完全是正确的,这样才能更加刺激工人的积极性。 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职工人员增加了很多,职工的住宅和非生产性的建筑跟着也增加了,但是职工的住宅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应该想办法快点解决,例如有的工厂不在城市里,所以职工连民房也佃不到,有的工人甚至找到了房子实在太不适用,非常的狭小,在我们工厂也是这样的情况,有一个姓刘的工人有一次告诉我,他说我老子、儿子、孙子一家三代住在一间房,有的工人进厂年数很久,房子问题没有适当解决,情绪很不安定,人在工厂心在家里。我想关心职工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福利,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策,因为只有这样把个人生活的提高和集体的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大大发挥所有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胜利前进。
2. 安文钦代表的发言
第6版()专栏: 安文钦代表的发言 关于李副总理一九五五年国家决算和一九五六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廖部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彭副委员长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敬聆之下,第觉辞严义正,磊落光明,井井有条,事事尽善,再四思维,无瑕可指。总之,能把题目认得真,自然做出好文章,凡有血气者,奉之如金规玉律,书绅不忘,所以坚决的一致的拥护到底。在旧中国时代,有人讽刺我们说:中国人说了不做,这是中国人的大耻辱。所谓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者是也。每念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来,举凡宝成铁路、兰新铁路、武汉铁桥、治淮、治黄,各种工业,各种厂矿,莫不突破定额,提前完成。不但在生产战线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尤要为早日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今蒙毛主席英明领导下,把中国人只说不做的耻辱洗刷的干干净净。虽然,更希望各级政府诸公,须要虚怀纳谏,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莫讳己过,自我检讨,自行匡正,当守勤慎廉明,奋斗到底。诚如是,以之治国,国无不治,以之安民,民无不安,从此国治民安,其不至于富强大国之一者几希!凛之,慎之,其各勉旃!
3. 陈叔通副委员长的发言
第6版()专栏: 陈叔通副委员长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廖鲁言部长“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和彭真副委员长的工作报告。 1956年是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李先念副总理的报告证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已在我们国家里日益鲜明地、以无可争辩的事实显示出来了。1956年国家预算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是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的迈进道路上的一件大事。我建议大会,将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以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予以审查通过。 李先念副总理在报告中批评了某些国营工业和国营商业的缺点。陈云副总理“关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发言中,李富春副总理“关于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的发言中,以及其他部门的领导人发言中,对于已经发生过的缺点和错误,也都提出了批评,这都是为以后改进的殷鉴。关于这方面,我想提一点意见。 第一、关于防止错误的问题 我们的事业都是新的,是我们的前人所没有做过的。在事业的进展中,我们缺乏经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错误。过去我们发生过一些错误,今后还会继续发生错误。但是我们所有的错误,是进步中的错误,而不是倒退中的错误。只要错误被发现出来了,我们就能够及时改正,这也是大家所能看到的。中国有一句古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种圣贤自古以来没有降生,今后也不会降生,这是迷信,这是幻想。只有如古训所说的:“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才是我们当前应该采取的态度。 但是,不论任何性质的错误,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究竟是一种损失。我们虽然不可能不发生错误,但应该尽可能少错,要尽可能事前防止错误的发生;已经发生过的错误,不要一再地重复;已经发现了的错误,要及时改正,又要尽可能改得彻底。这也是我们在工作上必须掌握的精神。 有一些错误,是不可避免的,是没有法子进行事前防止的;但有一些错误是可以预见得到的,是可以事前防止的。比如,像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到来的时候,要进行这样一种广泛迅速而缺乏经验的改变,我们的工作不可避免地会粗糙一些,并在工作中会发生一些缺点和错误。即使我们能够在事前估计到这种缺点和错误,也是很难完全防止的。但是,在我们进行批判保守思想的同时,是应该考虑到急躁冒进的一面的;在我们号召粮食增产的同时,是应该注意到经济作物及其他副业生产的一面的。这里我想到了毛主席说的:“对联是两幅的,一幅不成联。”是不是先挂出一幅,劲头来得大,两幅同时挂出,会把第一幅冲淡呢?我的意见,还是两幅同时挂出来好,不然,就会发生错误。两幅都挂出来,是不是绝对不会犯错误呢?不是的。但是至少可以减少一些错误。 有一些错误,虽然经过批评和纠正,但是同一性质的错误,还会在我们的工作中重复发生,因而使国家一再遭受损失。这种事例也是经常碰到的。比如,在工业生产上只注意数量,而忽视质量问题;在商业上逢季脱销、过季积压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中央一再提出批评,但错误还是重复发生。我认为,重复发生即使是情有可原,但错误的程度应该有所减轻。 还有,在发现错误以后,我们应该把造成错误的原因找出来,迅速地加以克服和纠正,这也是减少错误的一种有效方法。比如,我们国家的各个部门应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求互相配合,互相支援。如果有关部门之间存在着不协调的工作关系,必然会影响国家计划的完成。但目前某些地方工业部门与某些商业部门之间就存在着不很协调的“工贸关系”,其中问题不少,一般牵涉到产品质量、成本价格、验收标准、原料好坏、新产品的试制和产供销计划的配合等等方面,也牵涉到干部思想作风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某些地方工业部门与某些商业部门各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单位不是互相支援,而是互相扯皮;有的只打算本单位的利益,而不考虑其他单位的利益;有的只打算局部的利益,而不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情况,各地都有发现,有的还相当严重。而且还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报上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加以揭露和批判,但问题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解决。我建议有关部门,从体制上,从制度改革上,从干部的思想教育上,进行研究和解决,从而更好地完成国家的计划。 此外,如原料的质量必然会影响成品的质量。要生产合格的成品,就必须有合乎规格的原料。一个工厂设备的好坏,也会影响产品的质量。目前很多合营工厂的机器设备是比较陈旧的,劳动条件是比较差的。要提高产品质量的话,就应该考虑到原有设备的改进问题。还有,在合营企业中,缺乏技术人员的情况也是相当普遍的。这也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提高。因此,如何集中技术人员,统一调配使用,就成为目前迫切的课题。这一切说明,我们应该从各方面创造条件,提高产品质量,使质量下降问题尽可能不再继续发生。仅仅指出错误和缺点还是不够的。 第二、关于学习先进经验与独立思 考问题 我们国家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必须依靠苏联的无私的援助,必须学习苏联的先进经验。在世界划分为两大阵营的时代,只有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才肯在技术上,物质上帮助我们,支援我们,使我们有机会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而且很赤诚地教会我们掌握他们的先进技术。事实上,我们受到苏联先进经验的好处是很多的。是数不清的,说不完的。 学习先进经验,应该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不是机械的教条主义的搬运。这就是说,在学习先进经验的过程中,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从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有所创造。而且要发掘我们的遗产。遗产不都是好的,但是好的也不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先进经验推进一步,我们才能在社会主义阵营中作出贡献,才能不辜负苏联对我们的期待。 当然有一些人并不能独立思考,而假借这个名词来拒绝学习先进经验,这是很不好的。 有一些人认为苏联的先进经验不会错,根据苏联的先进经验办事,即使走了弯路,也不会受批评。这叫做“先进靠山”,有了这个“靠山”就不愿接受更新的技术,也不愿支持进一步的创造和发明。这是一种情况。 还有一些人,对于别人独立思考的能力估计不足,对于新的事物,自己不了解,但也不相信别人,因而只愿接受苏联先进经验,不愿支持别人独立思考的成就。这又是一种情况。 所有这些情况,都可以成为独立思考的障碍。只要这些障碍还存在的话,发挥独立思考的主动性,是得不到足够的支持与鼓励的。 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并不是要拒绝吸收不同制度的国家甚至敌人的科学知识。我们应该善于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只要是先进的科学,我们都要虚心学习,把它们吸收过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 最后,请允许我就私营工商业社会 主义改造问题讲几句话 我完全同意陈云副总理“关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发言,这个发言说明了政府对于工商业者的关怀和照顾。定息定得很宽,各种办法考虑得很详尽,很周到,完全符合和平改造的政策,解决了目前工商业者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对于工商业者的生活,一向是很关心的。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国家采取了原薪不动的办法,把私方人员的生活维持下来,因而安定了人心。以后,了解到部分私方人员和小商小贩的生活有一定的困难,政府就在待遇上和业务上给以必要的照顾。现在政府对于小商小贩的生活和业务,将给以进一步的安排;对于私方人员的工资,将实行合理的调整;对于私方人员的疾病医疗,已考虑到合理的办法。这对于工商业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鼓舞。目前部分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确是需要急迫地解决,而不是一个等待从容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希望有关部门在工资待遇上从速进行调整;同时,全国工商联也在考虑生活互助的办法,提供有关部门参考。 目前,合营企业中公私工作关系,一般是正常的。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改善公私工作关系,要经过一定的过程。一方面要对职工群众、公股代表和资方人员进行教育,同时还需要在合营企业中建立一定的工作制度。这在陈云副总理的发言中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今后各地民建会和工商联更要紧密地主动地配合政府,积极推动私方人员加强学习,进行自我改造。我们工商业者也应该在公方代表的领导下和职工群众的帮助下,积极搞好生产经营,在具体业务实践中,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4. 我们一定能消灭螟灾——杨惟义代表的发言
第6版()专栏: 我们一定能消灭螟灾 ——杨惟义代表的发言 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我表示完全同意。 过去的反动政府,不做什么建设的事而年年闹亏空,财政上的赤字,不断增高,除了依靠所谓“美援”,借外债度日外,就穷得没有办法。解放以后,百废俱兴,建设事业,突飞猛进,国家的财政经济,又能日益雄厚而非常巩固。这些事实,全国人民所共睹而感到最欣慰的。听了李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以后,使我有无限的兴奋和感想。去年我国的建设,比前几年更多而规模又更大,不但是不会因为建设的任务多而国家的经济上会感到不够,并且在年终结算时,还盈余了101,000多万元,事体越做得多而经费越用不完,把以前的一个穷国家,在短短的几年中,就变为现在很富足的国家,这真是国家财政上的奇迹,值得庆贺。 现在我想向各位介绍一些关于江西方面治螟工作的情况,这与国家的粮食增产很有关系,或许可供大家参考。 解放以前,江西常有螟灾,有时全省稻谷所受到螟害的总损失可达百分之二、三十以上,即是平常年岁,亦有10%左右的损失,没有螟害的年成,那是绝少的。个别地方会严重到全郊都是白穗,颗粒无收。1949年刚解放时,本省党政领导,曾亲眼看到这种现象,非常关心,就在1950年冬季起,掀起了全省性的群众灭虫运动,直到现在,经过6年,基本上已经是克服了螟灾。以前那样满郊都是白穗的景况,现在是不复见了。近几年来,由于广大群众,在治螟的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新的经验,对于粮食生产,可以有些帮助,请让我稍为谈谈: 一、“三耕”治螟——自1950年以来,江西治螟所用的方法是一种三耕治螟法。什么是三耕?即是积极秋耕,普遍冬耕和提早春耕。用这种方法何以能治螟虫?因为稻谷收割后,所遗留在田里的残余稻根以及田里的各种杂草,就是各种害虫和螟虫的巢穴,应用耕耙的方法,把它们耕埋到深土里,就可以杀死它们。在解放以前,自秋收以后,江西全省约有三分之二的稻田,都是不利用来再种植,让它荒芜休闲,保护螟虫和其他各种害虫过冬。问题就出在这里,以前螟灾之所以年年有,这是最主要的原因。针对这个毛病,所以应用耕耙的方法,来作根本的消灭。能在秋季把休闲田耕完最好,否则应在冬季去普遍耕完,冬季不能耕完,必须在次年于螟虫未化蛾飞出以前,就要提早去耕,才可杀死螟虫和其他害虫。经过这6年来,由群众证明,凡是三耕工作做得很彻底的地方,不但不会有什么螟灾,其他害虫,亦可相应减少。三耕工作,如能结合深耕,更有杀虫的功效。只是农民种植红花草的习惯,是不耕而种的,这里面的螟虫等,还不易消灭,必须另找其他办法,来补救这个缺点。 二、随割随耕——从江西农民的生产经验中,得出这样的总结:即是不论早、中、晚稻田,收割了以后,如能争取时间,随即耕耙,是最能杀虫的。早稻和中稻收割时,最要注意这一点,可把早、中稻田中的害虫,杀死在原来的稻田中,而免迁移到其他稻田里去为害。早稻收割时,最好要做到“上午割早稻,下午插晚稻”,“上午黄,下午青”。 这是杀虫最扼要的技术。因为早稻收割了以后,若是不立即去耕耙,原有稻田中的各种害虫,失了隐蔽物而又没有食料可吃,就会四处纷飞,各方蹦跳,迁徙到附近晚稻苗上,或其他作物上去求生,晚稻或其他作物,就要遭殃。如能随割随耕,便可把各种害虫,立即耕埋到深土中去,收拾它们的老命。要想晚稻上的害虫少,这一个措施,是不可不注意的。即是不种二季晚稻的田,也不能不耕,让它荒弃,这是最有害的。应当赶快耕耙,种植秋季的旱作。这个办法,不只是水稻田应当如此去做,其他庄稼田地,收割了以后,都应当抢快去把田地耕翻起来,这是很有益处的。 三、早播早插——近年来,江西农民群众,创造了一个很好的生产技术,即是早晚两季水稻,都要争取早播早插。应用这个方法,不但能起到增产作用,同时亦可减少螟害和其他虫灾。迟播迟插都不相宜,常会减产而受螟害。早稻采用早熟丰产的品种如南特号,实行早栽,就可早收。早稻早收,晚稻亦可以早插。晚稻早插,自然可以早收而能避免当地的秋旱和第四代的三化螟为害,因此就可以得到丰收而没有螟害。这种办法,江西各地正在推行。 四、推行“三变”——近年来,江西省委大力推行“三变”的种稻制度,已经成功。什么是“三变”?即是要把“旱地变水田”,“单季稻变为双季稻”和“中稻变早稻”。事实证明,这种制度是很好的,已经推行全省,可以增加土地的利用率,可以扩大耕地的复种指数而能起到很大的增产作用。同时,因为扩大了复种的指数,即可减少秋冬季的休闲田。这种休闲田,以前每年仅在夏季种一次水稻,而秋冬两季多是不耕的,让它长满杂草,保护各种害虫过冬,所以螟虫就不易除治。现在推行“三变”,增加秋冬季的复种,把它耕掉,害虫亦被杀灭。推行“三变”,又可以逐渐减少混栽区、间栽区和一季中稻区的面积。这三种稻区,最易使螟虫得到不断的食物,给螟虫和其他害虫的发生,造成最有利的条件,顶要不得。推行“三变”,可使这些害虫有一段时间得不到食物而自行消灭。 五、消灭杂草——杂草等于恶霸,社会中有恶霸,人民不得安生,田里有杂草,庄稼斗争不过它,就生长不起来,道理是一样的。它不仅是能夺取田土里的肥料,妨碍作物的生长,并且还能隐藏各种害虫和植物病菌,招致各种病虫灾害。尤其是田埂上的杂草,所隐藏的害虫更多,已经查出了有五百多种。田里没有东西可吃时,它们就藏在田埂上度日;田里种了庄稼,它们就由田埂上跑下田去为害。所以田地中和田埂上以及田地附近的杂草,都必须把它铲得精光,既可以消灭病虫害,又可以大量积肥,真是一举两得。这项工作,江西农民现在是很注意了,尤其是赣南各县,比较做得更好,有的地方,能把田埂铲得三面光。杂草中尤以稗草为害最大,必须注意。如能消灭稗草,全国稻谷自可得到更多的增产。 六、用药除治——现在我国自己能制造杀虫药,对于害虫的防治工作有了莫大的便利。江西方面和其他各省一样,亦预备应用六六六等药来作重点的防治,主要是用在二季晚稻上,当然是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是药剂的数量还不够普遍应用,没有药剂供应的地方,仍是应用上面所说的各项方法,来防治害虫。 七、保护蛙类——蛙类对于农事极其有益,能吃不少的害虫。田间如无蛙类,害虫不知要多到如何程度。江西境内和其他各省一样,常有人大量捕食青蛙,这是很不合理的。应当劝告群众,注意保护蛙类。 总的来说,防治螟灾和其他虫害,都是极有办法的,并且方法很多,千头万绪,也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完的。上面所述,只是几项最有关键性的方法,如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而灵活运用,不但可以防治螟灾,其他害虫亦多少可以防治。各地农民在生产实践中,已经创造出不少的好方法,只要能杀灭螟虫,能防止其他虫害,任何方法,都可应用。不要以为治虫没有办法,而是方法很多,各地没有很好地去总结,没有很好地去推广应用。当然,现在所用的防治方法,不能说是已经尽善尽美,但在目前,尚可解决问题,以后再加调查研究,再去总结群众的经验,自然可以逐步提高技术。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的第十八条已经指出: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7年或12年内,在一切可能地方,基本上消灭全国10大病虫灾害。我认为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螟灾是10大病虫灾害中为害最大的虫灾,必须赶快去消灭它。我们要有信心,要有决心,要为消灭全国螟灾而共同努力。贵州省民族工作情况——杨 汉 先 代 表 的 发 言 李先念副总理、彭真副委员长和廖鲁言部长的报告,我认为完全符合实际,我完全同意和拥护。现在我就贵州省民族工作方面的情况,发表一点意见。 一年来,由于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认真的贯彻执行了民族政策,贵州省各族人民的建设事业,得到了很大的进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截至今年春季全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已和汉族地区一道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并且还办了一批高级社。少数民族较多的县分入社农户也都达到了80%以上。合作化运动中,注意照顾了民族特点,少数民族人民的生产情绪很高,去年的冬耕积肥和今春的播种工作,大都已完成了计划。例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今年的播种工作比去年提早约半月左右,该县龙街区的播种面积和施肥量平均比去年增加50%左右,有的社出工人数达到了98%。据少数民族聚居的册亨、望谟、关岭、黄平等十来个县的统计,1954年还不很习惯翻犁冬田冬土的地区,在去年冬天翻犁的田土就有80%以上。合作化运动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已获得很大的成绩。 但是,在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中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对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调查了解不够,宣传民族政策也不够深入,因此,有的地区不能很好的在现有基础上切合实际的开展工作,发生了一些问题,例如在合作化运动中,有的地区对少数民族历史上遗留下的应当适当照顾的“麻园”照顾得不够,以致在某些地区引起了部分少数民族的思想顾虑,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因为“麻园”是少数民族衣服原料的来源地,他们经过多少年,甚至十年才搞好一个“麻园”。合作化运动中,在留给少数民族的自留地时,“麻园”留少了或者是没有留,少数民族的“麻园”少了,衣服就成了问题。又如有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建社较快,事前没有作好充分准备,事后缺乏具体领导,曾经在一个短时期内使副业生产停顿,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例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法地、龙街几个区,今年四月间有少数农民原系缺粮户,他们已经得到购粮证,但由于合作化后副业生产停顿,手边没钱,一时感到生活困难。据了解,该地天桥小学、石门小学、石门中学等的学生数均比去年下半年减少了约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这都是由于片面强调集体化,只注意农业生产,忽视副业生产,使社员收入减少所造成的结果。此外,在推广新式农具中也有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作法,如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在贵州的某些地区都不很合用,有的地区只盲目追求推广数字,不顾是否适用,结果许多农具被放着和“挂”着,贵筑县高潮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就挂有几部双轮双铧犁和两部七寸步犁。希望有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供给适用山区的农具。上述这些缺点,有的是工作中或多或少难于避免的,但也有的是由于粗枝大叶缺乏预见性所产生的。这些缺点虽然已经克服或者正在逐步克服,可是今后仍然必须注意,特别是在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更要注意。 培养民族干部方面,几年来本着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的方针,通过各项工作,已经培养出一万名左右的脱产干部。这些干部有不少在各级领导岗位上担任着重要职务。关于提高民族干部的质量问题,注意了在工作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帮助和采取轮训的办法,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目前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发展得尚不平衡,今后应注意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加强培养少数民族的科学技术干部。这样才能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 我们一定要和贵州各族人民一道更好的把我们的工作作好,努力克服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学习和宣传高级社社章,为彻底实现1956年的国家预算而努力。
5. 视察中的八个印象——马寅初代表的发言
第6版()专栏: 视察中的八个印象 ——马寅初代表的发言 1、声势浩大的农业增产运动;2、工人农民广泛开展社会主义竞赛;3、群众性的农田水利工程;4、广大群众劳动观念加强;5、集体思想正在萌芽;6、耕牛和双轮双铧犁问题;7、农民学会运用科学知识;8、农民歌颂新生活。 我视察浙江先后三次,第一第二两次的视察方式是先听取领导报告情况,然后根据情况分别开座谈会实地视察,并选择比较好的,比较坏的,中等的三种类型同时进行。因为许多代表联合起来进行视察,每人所问不过几次,且各人皆凭个人兴趣发问,很难得出一个系统。最近一次视察,改变了视察方式,我依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个人亦可以单独进行视察,座谈时采用对谈方式,一问一答,均由同去的友人 (现任会议纪录秘书)用速记法录下,共视察了10个县、市,约2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个渔业合作社。全部记录,因字数太多,尚未加以分析和整理,在这里我只能把视察所得的印象分别说一说,以供大家参考: (一)我第一个印象是: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一个声势浩大的农业增产运动,正在全省范围内顺利进行,这个事实有力的教育了农民群众,坚定了他们参加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特别在全省基本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民群众抓住当地的增产关键,采取了许多打破常规的办法,发挥高度的劳动积极性,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去冬以来,在若干地区,不少群众下雨披着蓑衣,晚间点着汽灯,忍寒冒雨地抢修水利,兴建扩建和恢复大、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大大地减轻了旱涝威胁。他们从各方面挖掘肥源,无论男女都在挑塘泥,播绿肥,并积其他各种土肥,很多地区积累的肥料超过去年一倍以上。今年因晚稻缺少肥料很多,全省人民群众用了脑筋四处找寻天然肥料,已有20多个县30多处发现了一种坭炭。这就是很早以前,当湖泊沼泽地区水生植物的遗体逐年累积起来以后,因土壤通气条件不好经过长时期的腐烂分解,就变成像煤炭一样的东西,其中氮素含量一般在1.5%以上,最高达4.77%。 浙江在改变耕作制度,改进技术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如扩大双季稻,有的地区去年不过有几十亩田的试种,而今年已扩大到几千亩,甚至几万亩,并普遍地采用了密植。双季稻中的连作稻在头作割起二作种下的时候,往往需要很多人力,于是历来不下田的妇女,也普遍下田耕作了,而且有的已经学会了栽秧的技术,且少数妇女所掌握的技术反在男子之上,不过好多妇女也因此得了血吸虫病,她们的大肚子不一定是可喜的。 浙江著名的四明山区是抗日游击区的中心,在过去从来没有人种过双季玉米,但是有人种过夏玉米,也有人种过秋玉米,并且都获得丰收,于是技术推广站认真地总结这个增产的经验,分析了全区的自然条件后,肯定种双季一定能够增产,结果全区推广的1,630亩双季玉米全部获得丰收,像四明山区这种事实全省各地是不少的。 (二)第二个印象是:现在在农村中城镇中,开展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目前工人农民正在广泛地开展社会主义竞赛,不但有乡与乡的竞赛,社与社的竞赛,还有队与队、人与人的竞赛,不过我觉得农村中无论男女,工作的强度太高,于身体健康定有妨碍,若再不顾一切积极推动竞赛,在长时期内,会不会出现得不偿失的后果? 我在视察中把重点不但放在竞赛上,也放在生产指标上。浙江省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但有全年增产指标,还有季度、月度及小队生产计划;有的地区,既有集体主义精神,又有个人的责任;既有指标,又有措施,这就是他们工作越干越有兴趣、劲头越大的道理。但也有些社不考虑实际的具体条件和可以利用的潜力,把指标规定得往往偏高,以致谁也不敢相信能够按时完成,在强度过高的基础上,若再迫他们完成这样的任务,他们或会置之不理,索性不管。有一社在我询问生产指标时,社长以修订过的指标答我,说得头头是道。但在散会后,从别的社员中得悉社长没有以原来偏高无法执行的指标告我。不过在若干地区,一般指标是妥当的,既有具体内容,又符合实际,可是副业往往不包括在内,而且副业种类亦太少,主要原因是领导同志把正业估得高一些,把副业估得低一些,使农民有一种 “副业不合算”的错觉。这是由于数年前因粮食生产不足,曾片面强调粮食增产之所致。至于家庭副业则根本谈不上。 (三)第三个印象是:浙江省多少年来,由于盲目开荒,滥伐树木,破坏了地面被复,以致大雨时期,“水顺山流洪水大,雨停天干地遭殃”,各级领导为了满足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曾努力发展群众性的农田水利工程,开展了大规模的开渠挖塘筑坝运动,个体农民从来办不到的事,合作起来就能办到了,对抗旱排洪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后兴修水利,党领导决心进一步贯彻民办公助的方针和费省效大的原则。现在山坡上已经育起幼林,沿江岸已经修堤植柳,但要消灭干旱威胁,避免洪水灾害,还有待于大水库的修建,大河流的根治。目前广大群众在雨季时还不能欣赏“随下随渗无洪水,雨后多泉水长流”。不过大水库的修建,大河流的根治 (如浦阳江、曹娥江),需要庞大的财力、复杂的技术和较长的时间,在短时期内很难得到显著的成就。 (四)第四个印象是:无论在农村或在山区,广大群众的劳动观念已经产生,劳动习惯已经养成,这是最可喜的一件事。——“社会主义真是好,就得大家搞,坐着等不到。”“山上全是宝,勤人挖得到。”比过去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无柴烧”的依赖思想大不相同了。“到社动一天是一天工,在家坐一天是一天空”。这是一般的普遍的认识。就是地主以及反革命分子在合作社由初级转到高级的过程中日益在分化,也表示愿意遵守政府法令,积极劳动改造,立功赎罪,顽固的反革命分子越来越少了。今日富农的地位: “出租土地无人要,想找雇工无人当,投机买卖无门路,放贷私款怕告状”,除了安心劳动以外别无出路了。 劳动亦产生了幸福的婚姻。青年男女在选择对象时,总以劳动能力为第一条件,然后再谈进步,婚姻观念根本改变了。劳动也产生了幸福的家庭,妇女参加了生产,逐渐脱离了从属地位,受到尊重,昔日的夫妻不和、婆媳不和、邻里不和的气象,现在一去不复返了。剥削思想,无论男女老幼均认为可耻,浙江新登县全县已无一个窃盗,足见在马列主义光芒照耀之下,新的婚姻新的家庭,新的道德风尚,正在一天一天成长起来。 (五)第五个印象是:集体思想正在萌芽。几千年来,习惯于小农经济的农民,很难迅速地把个人主义的思想转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思想,这样的转变必然是长时期的过程,但很显然地这个转变已经开始了。以浙江新昌县的新民高级合作社为例,社里有这样的情形:去年社里有12户的小麦折价入社,还有11户当初也同意折价入社,但因为资金较足,劳动力较强,一看小麦丰收,就不愿折价入社了,并且不信社里能比他们增产多,社里无法说服,只得同意这11户不折价入社,结果他们吃了大亏,而折价归社的12户,比去年增加50元以上的有5户,其他7户都比去年增加5元以上。新民社春花总收入合起来是5,238元,不折价入社的11户除外,每户平均比去年增产27.6元,这是预分数,实产还要超过。这11户,受了这样大的教训,他们的个人主义思想不能不受到影响。 同是这个新民社,以整个社而论,不能说无集体思想。据新昌县长谈,全年全县蚕种比去年增加了300张,但因为桑叶不够,倒掉了800张,实际反比去年减少了500张,但产量不受影响,因为今年比去年每张多收10斤茧。如果桑叶足,800张蚕种不倒掉,全县可多收入4万元。新昌派人到嵊县、绍兴、余姚、上虞等七县去调剂桑叶,但因为调拨来迟,便受影响减产。主要原因是过去都养土种,今年全部改养改良种,改良种比土种每张多吃90斤到100斤桑叶,领导人员对这一点估计不足,所以倒掉了800张,损失了4万元。但是这个新民社虽然自己的桑叶还不够吃,反把桑叶调拨出去供给别的社,因为别的社的蚕快要上山,如果没有叶吃,便全部要倒掉,新民社抱自我牺牲的精神,使自己的一部分蚕饿了三天,造成减产,这是集体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据高级领导者谈,这样的高度集体精神在全省范围内还不多见,但无疑地各地一天一天在增长着。 (六)第六个印象是:各地所看到的耕牛不甚肥壮,有的是瘦弱的。主要原因是:(1)因饲养有问题;(2)牛栏不经常打扫消毒,牛身上生牛虱,吸牛血,耕牛当然难得肥壮,而看牛者也不经常刷牛体,除牛虱,夏天夜里很少熏烟驱蚊,我所看到的几个牛栏猪圈,根本谈不上卫生。看牛者大半是小孩,一人看一头,待遇每月不过10元左右,不负责任,所以耕牛到处乱跑,损害农作物。我以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尚须等待若干年;在短时期内,尚须利用牛力耕田,耕牛问题不能不重视,尤其在集体思想还未普遍发达的时候,更不能不重视,似应订立一种制度,有专人负责饲养,及时检查评比,并及时对社员进行爱护耕牛的思想教育。 以上所说的情况当然不是普遍的,浙江也有好多地方把耕牛养得很好很健壮的,如宣平县大源乡之先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海盐县歟城乡之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繁殖耕牛和饲养耕牛都有很好的经验,当可推广至省内各地。 至于新式农具如双轮双铧犁,在浙省大都搁置不用,一因犁身太重,加以铁轮,容易陷入泥沼,虽水牛亦拖、拉不动;二因两只耕牛向无合作的习惯,先后快慢不一致。我足迹所到的地方,都用旧式木犁耕田,故绍兴有“双轮双铧犁,小孩当马骑,干部看了一肚皮气”之歌。最受农民欢迎的是抽水机(机械水车),首先是因为农民认识了扩大水浇地是战胜自然灾害、保证农业增产的重要关键之一,且除灌溉原有的水稻田外,还可变旱地为水浇地。其次因为使用抽水机比使用人力或畜力水车效率大,成本低。 (七)第七个印象是:农民亦认识了科学知识之可贵,开始利用之以为自己谋利益。杭县良渚乡,在养蚕生产中推行了“稚蚕高温,夜间感光,多回给桑”的快速养蚕法,获得显著的增产。感光的好处,是使蚕室内日夜有光,小蚕到夜间便不会伏在吃剩下来的残余桑叶和蚕沙中,减少小蚕的遗失,并且日夜能够平衡食桑,发育也就整齐。最好蚕室上方及东西南北四方墙壁,用白纸裱糊或石灰粉刷,使反光能射到上层及内边蚕?,不过乡村中多茅棚,根本不能用白纸裱糊或石灰粉刷,这是无可避免的一种限制。 我到过著名的“龙井茶”产地——杭州市郊区梅家坞村,村里的“十月”高级社于1955年利用了科学知识,战胜了自然灾害,使茶叶生产获得丰收。“十月”社数次接到气象台的寒流(降晚霜)警报,全社由青年突击队带头,连夜在茶园里烧烟堆,终于战胜了晚霜的危害。 浙江嵊泗县有35个渔业生产合作社,入社的渔户占渔户总数的95.3%。到 “小雪”边,全县500多个生产单位开洋,平均每个单位产鱼二、三十担,有一个捕鱼40多年、62岁的老社员李阿林,从来没有到过这样远的洋面去捕过鱼,现在人心齐 (意思有组织)且及时发布气象消息,保证安全生产,再远他也不怕。 像这样利用科学知识来生产的例子,全省范围内是不少的,兹不谈。 (八)第八个印象是:农民在新旧生活对比之下,对于党的感激,对于现在幸福生活的满意,对于美满前途的信心,是到处流露出来的。浙江萧山县城北区荣星高级社交我带给毛主席的一封信,是一个好例子,它说:“在反动统治时代,我们有七个‘多’,(一)破舍多(全村共有52户,其中23户是破舍),(二)破衣多 (占全部),(三)黄胖多(36人), (四)长工多(26人),(五)讨饭多 (24人),(六)屈死多(23人),(七)卖女多(8人)。自分得土地后六年来,感谢毛主席的英明领导,这七个‘多’的痛苦已经基本上消灭了”。新登县在解放前流传着这样的两首歌, 长衫畈,看看一大畈, 秋收一箩担, 稻桶一竖起, 无米烧年饭。 × × × 长衫畈,东塘畈, 挑出一大担, 回来一提篮; 日亦忙, 夜亦忙, 大水来了哭一场。 今日情形大不同了,总听到这田是千斤田,那家是万斤户,他们就是过去“稻桶一竖起,无米烧年饭”的人家,现在碰到洪水,他们再不是哭一场,而是奋勇地战胜了洪水,有人力可以胜天之信心。 绍兴县亭山乡贵山片现在流传着这样的歌谣: 衣裳穿得簇簇新, 马路铺得天天平, 产品起到一千二百斤(连作稻每亩产量高达一千二百斤),肚皮吃得结等等, 参加合作社都吃的有得多, 单干户互助组饿煞自之过。 × × × 人民政府理勿错, 各到各处马路做, 造起桥高又高大又大, 小工一个都不“抓”(读“可”)。 日佬时候炮台造一个, 走到城里小工“抓”(读“可”), 我话勿去做, 巴掌吃得老老大, 话话无处话, 下昼出来鸡要“抓”(读“可”), 看见妇女要强霸, 青年妇女打扮老太婆。 在别的地方,农民反映说,在吃的方面,“过去是糠菜半年粮,现在是年年卖余粮”。在穿的方面,“过去是有吃无戴,少铺无盖,现在是身上穿的市布衣,黑夜盖的花贡呢。”过去所穿的衣服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现在是:“新一件,旧一件,洗一件,换一件”。 (二、五、六、七版发言的标题、插题和提要都是本报编者加的)
第 7 版
1. 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
第7版()专栏: 国务院关于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决议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 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几年来,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根据上述政策和原则,在劳动保护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旧中国遗留在企业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伤亡事故、职业疾病的比率也都有了下降。但是,目前某些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对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仍然重视不够,同时国家还缺乏统一的劳动保护法规和完整的监察制度,因此劳动保护工作还远不能赶上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并且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有的企业还没有认真地建立全安生产的责任制度,在检查和布置生产工作的时候,常常忽视检查和布置安全工作;有的企业非但不去积极解决安全卫生的设备问题,甚至错误地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移作他用;有的企业只片面强调完成生产任务,不注意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滥行加班加点;有的企业把“打破常规”错误地理解为可以不要操作规程,个别基层领导人员甚至带头违反规程,冒险作业;有的企业在发生伤亡事故以后,缺乏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和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这是对于工人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是根本违反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国务院现在制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并即发布施行。 各企业单位和它们的主管部门都应该切实执行这些规程的各项规定。在实施“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过程中,各企业或者它们的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规程,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单行的细则。在“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发布施行以后,原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1951年12月31日发布的“工业交通及建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办法”应该废止。 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必须组织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研究这些规程,根据文件的精神,检查目前存在的问题,订出具体贯彻执行的办法;并且由上而下地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实行。某些企业对于“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某项条款,如果目前执行确实有困难的时候,在取得基层工会同意,并且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查认可后,可以推迟执行的时间;但须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求得实现。 各级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经常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地总结和交流经验,为这些规程的贯彻实施而努力。 各级工会组织应该广泛地向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群众关心和监督这些规程的实施,向一切漠视和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斗争。
2.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
第7版()专栏: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工厂的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大型工厂。 第二章 厂院 第三条 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轨道交叉处必须有显明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者落杆。 第四条 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或者盖板。 第五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第六条 厂院应该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要定期疏浚。垃圾应该收集于有盖的垃圾箱内,并且定期清除。 第七条 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条 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或显明的警告标志(离地二点五公尺以上的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三章 工作场所 第九条 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 第十条 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一公尺。 第十一条 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一公尺。 第十二条 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 地面、墙壁和天花板都应该保持完好。 第十四条 经常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应该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的渗透。 第十五条 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第十六条 排水沟渠应该加盖,并且要定期疏浚。 第十七条 工作场所的光线应该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 第十八条 工作地点的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符合操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 第十九条 通道应该有足够的照明。 第二十条 窗户要经常擦拭,启闭装置应该灵活;人工照明设备应该保持清洁完好。 第二十一条 室内工作地点的温度经常高于摄氏三十二度的时候,应该采取降温措施;低于摄氏十度的时候,应该设置取暖设备。 第二十二条 对于和取暖无关的蒸汽管或者其他发散大量热量的设备,应该采用保温或者隔热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经常开启的门户,在气候寒冷的时候,应该有防寒装置。 第二十四条 通风装置和取暖设备,必须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管理,并且应该定期检修和清扫,遇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经常在寒冷气候中进行露天操作的工人,工厂应该设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 第二十六条 工厂要供给工人足够的清洁开水。盛水器应该有龙头和盖子,并且要加锁;盛水器和饮水用具应该每日清洗消毒。 第二十七条 在高温条件下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盐汽水等清凉饮料。 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第二十九条 工作场所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备,并且供给肥皂。 第三十条 工作场所要设置有盖痰盂,每天至少清洗一次。 第三十一条 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 第四章 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十三条 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 第三十四条 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三十五条 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 第三十六条 起重机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第三十七条 起重机的挂钩和钢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第三十八条 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第三十九条 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第四十条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五章 电气设备 第四十一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四十二条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第四十三条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四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四十五条 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四十六条 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第四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第四十八条 电气设备的开关应该指定专人管理。 第六章 锅炉和气瓶 第四十九条 每座工业锅炉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五十条 工业锅炉应该有保养、检修和水压试验制度。 第五十一条 工业锅炉的运行工作,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五十二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的时候,必须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第五十三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五十四条 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 第七章 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 第五十五条 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 第五十六条 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七条 发生大量蒸汽的生产,要在设有排气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 第五十八条 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和粉尘的设备要严加密闭,必要的时候应该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 第五十九条 散放粉尘的生产,在生产技术条件许可下,应该采用湿式作业。 第六十条 有毒物品和危险物品应该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且应该严格管理。 第六十一条 在接触酸咸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该设有冲洗设备。 第六十二条 对于有传染疾病危险的原料进行加工的时候,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毒或者有传染性危险的废料,应该在当地卫生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六十四条 废料和废水应该妥善处理,不要使它危害工人和附近居民。 第八章 供水 第六十五条 工厂应该保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分供给。饮水非经当地卫生部门检验许可,不许使用。 第六十六条 水源、水泵、贮水池和水管等都应该妥善管理,保证饮水不受污染。 第九章 生产辅助设施 第六十七条 工厂应该为自带饭食的工人,设置饭食的加热设备。 第六十八条 工厂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浴室、厕所、更衣室、休息室、妇女卫生室等生产辅助设施。上列用室须经常保持完好和清洁。 第六十九条 浴室内应该设置淋浴。浴池要每班换水,禁止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性病的人入浴。 第七十条 厕所应该设在工作场所附近、男女厕所应该分开。 第七十一条 厕所要有防蝇设备。没有下水道的厕所,便坑必须加盖。 第七十二条 妇女卫生室应该设在工作场所附近,室内要备有温水箱、喷水冲洗器、洗涤池、污物桶等。 第七十三条 更衣室、休息室内要设置衣箱或者衣挂。沾有毒物或者特别肮脏的工作服必须和便服隔开存放。 第十章 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一)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二)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 (三)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 (四)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第七十五条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第七十六条 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工人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 第七十七条 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第七十八条 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 第七十九条 高空作业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安全带。 第八十条 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第八十一条 经常在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晒、防雨的用具。 第八十二条 在寒冷气候中必须露天进行工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根据需要供给御寒用品。 第八十三条 在有传染疾病危险的生产部门中,应该由工厂供给工人洗手用的消毒剂,所用工具、工作服和防护用品,必须由工厂负责定期消毒。 第八十四条 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工厂,应该备有防毒救护用具,必要的时候应该设立防毒救护站。 第八十五条 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 第八十六条 工厂对于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应该负责清洗和修补,并且规定保管和发放制度。 第八十七条 工厂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性工作的工人(如电气工、瓦斯工等),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各该产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八十九条 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3. 关于“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说明
第7版()专栏: 关于“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说明 劳动部长 马文瑞 一、为什么要制订“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几年来,工厂企业在安全卫生工作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劳动条件有了改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因而鼓舞了职工的生产热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在工厂安全卫生工作中也还存在有许多问题:许多工厂的厂院和工作场所存在着肮脏零乱,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乱堆乱放,人行道阻塞等现象,浴室、厕所、更衣室等生产辅助设施也不清洁、不卫生;许多工厂的生产卫生工作进行得很差,窗户的玻璃长期不加擦拭,灯光照明不足,自然通风不良,机械通风设备使用效率不高,特别严重的是对散放有害健康的蒸汽、气体及粉尘的生产,缺乏密闭,通风、排尘等有效措施;在不少工厂中,职工的操作条件是极不安全的,电气设备绝缘不良,行灯的电压不合乎安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没有接地或接零,锅炉、吊车等特种机械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等,甚至还缺乏牙轮罩、防护栏杆等简单的防护装置,或者有了装置而拆除不用。 事实证明:凡是不清洁、无秩序和不安全的工厂,最易发生伤亡事故和疾病,使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受到严重障碍。为了迅速改变上述情况,保障职工在安全和卫生的劳动条件下从事生产,用规程的形式对工厂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加以规定,是完全必要的。 二、本规程的性质和内容 本规程是有关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定,向工厂提出关于厂院、工作场所、机械和电气设备、锅炉和气瓶、气体、粉尘和危险物品、供水、生产辅助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管理上的要求。现有工厂应在现实的基础上,按照本规程规定,采取改进措施;建成后的新工厂,一般应当按照本规程执行;至于新建、改建工厂的设计,应该按照有关的设计标准执行。 工厂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很多,本规程只对具有共同性的问题加以规定。因此,属于某些企业的特殊问题,如化学工厂的塔和管道的布置,石油厂的防火,炸药工厂的防爆等,就没有包括在本规程内。至于机械、吊车、电气、锅炉、氧气瓶和乙炔装置等安全问题,虽然是许多企业所共有的,但由于这些问题很复杂,应另有单行规定,本规程只对其中的主要问题作了规定。 本规程对生产场所的采光面积,人工照明的照度,有毒气体、粉尘最高允许含量等标准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各部门可以在制订单行的细则时,加以具体规定。 三、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本规程所说的大型工厂系指具有机械动力,工人和职员总数在十六人以上的工厂;或者没有机械动力,工人和职员总数在三十一人以上的工厂(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名词简释)。 铁路系统的机务段、车辆段和矿山地面的运输、修配等工段的设备和生产条件都和工厂类似,因此,本规程也适用于这些部门。
4.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第7版()专栏: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建设(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第二章 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癎病的人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于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工具袋。 第七条 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条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工作,除应该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第十一条 寒冷地区的施工单位,冬季施工的时候,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所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该合乎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进行汽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采取防止工人被蒸汽或者配汽设备烫伤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进行电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在作业地区设置围栏和悬挂警告标志。用六十伏特以上电压加热的时候,除测温工作外,应该在作业地区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第三章 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乎安全卫生的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乙炔管道、乙炔发生站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六条 工地内的沟、坑应该填平,或者设围栏、盖板。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八条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吊高度和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者工作地点保持安全的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 第二十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二十一条 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坡度不能大于3%。上述车辆都应该备有制动闸。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第二十二条 轨道和人行道、运输道的交叉处所,应该满铺和轨顶取平的木板;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该设落杆、标志和信号。 第二十三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二十四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第二十五条 在山沟、河流两岸,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都应该事先了解地形、历年的山洪和最高水位的情况,以防灾害。 第二十六条 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必须和厂矿、房屋、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和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耐火的材料(砖、石等)建筑,库顶应该采用轻型结构和安设避雷针,库内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和温度表,门窗应该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地板的铁钉不能外露。仓库周围应该设防爆掩护物,五十公尺内严禁烟火,并且应该设有消防设备。 第二十七条 工地临时存放少量的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以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该派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雷管、引线和炸药应该分库存放,不能混淆;各库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在存有爆炸物的仓库内,严格禁止火药加工和装插雷管引线等工作。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内,应该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第二十九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第四章 脚手架 第三十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三十一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竿做脚手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公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竿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五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七五公尺。 第三十三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结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三十四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竿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竿。竹脚手的小横竿,它的两头伸出大横竿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竿和立竿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三十五条 搭架子可以根据各地经验采用坚韧的麻绳、棕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三十六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五公尺;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三十七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拴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三十八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斜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栏杆。 第三十九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四十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空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四十一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者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四十二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第四十三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第四十四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或者拆除。 第四十五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二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该随墙身提高。 第四十六条 里脚手使用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作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空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四十七条 跳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一·二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第四十八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四十九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五十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六十度为适宜。 第五十一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五十二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第五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五十三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第五十四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五十五条 在深坑、深井内操作的时候,应该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于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十八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十九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六十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梃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六十一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十二条 一切爆炸物的运输,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许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的时候,应该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严禁抽烟,或者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运输途中,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休息。 第六十三条 爆炸石方工作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进行,并且应该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 (二)在闪电打雷的时候,禁止装置炸药、雷管和联接电线。捣填炮药,严禁使用铁器。所用引线,要加以检验。 (三)使用电雷管的时候,应该指定专人掌握电爆机,并且必须等待电线完全接妥,员工全部避入安全地带后,才可以通电点炮。电爆机距炮眼电线的长度应该视现场情况决定。联接雷管和引线要用特制的钳铗挟紧,严禁用牙齿咬紧和用力敲压。 (四)使用炸胶爆炸石方的时候,应该以挤压办法使炸胶结实,严禁捣击。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者半溶化的炸胶。已冻炸胶的解冻处理工作,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谨慎进行。取用炸胶应该带手套。炸胶溶化时避免和皮肤接触。 (五)在城镇房屋较多的场所爆炸石方的时候,最好放闷炮(药量较少的炮),并且要在施放前在石上架设掩护物。 (六)放炮后要经过二十分钟才可以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六十公分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 (七)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危险区内的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并且在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 第六章 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六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六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或者插肖,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 第六十七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六十八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六十九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七十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一条 每座工业锅炉都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七十二条 工业锅炉应该有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和水压试验制度,并且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司炉工作。 第七十三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七十四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七十五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七十六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设施。 第七十七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七十八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它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七十九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八十条 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八十二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八十三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八十四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取材料。传送机运传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八十五条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十六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 第八十七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转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者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 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八十八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八十九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 第七章 拆除工程 第九十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九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九十四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站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九十五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九十六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九十七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九十八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按照本规程有关爆破的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第八章 防护用品 第一○一条 施工单位应该供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且要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办法。 第一○二条 对下列工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一)架子工:供给套袖、裹腿、垫肩、风镜。 (二)砌砖工:供给帆布指套或者手指涂胶的线手套。 (三)不使用卡砖器的搬砖工:供给手垫。 (四)抹灰工:供给套袖、手套、风镜。 (五)喷灰工:供给工作服、风镜、口罩、手套、鞋盖。 (六)淋筛、合白灰工:分别供给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风镜、口罩、手套、披肩头巾。 (七)混凝土搅拌、捣固、平灰、养护工:分别供给围裙、手套、胶靴(或者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 (八)石工:分别供给防护眼镜、口罩、帆布手套。 (九)打桩工:供给手套、裹腿。 (十)水磨理石工和电磨理石工:分别供给胶鞋或者胶靴,电磨理石工加发绝缘手套。 (十一)水暖工:供给手套,在水道中工作的时候供给工作服、胶靴、口罩。 (十二)钢筋工:供给帆布手套、垫肩、帆布围裙、口罩。 (十三)白铁工:供给手套、围裙。 (十四)油漆工和喷漆工:油漆工供给带袖围裙、手套;喷漆工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五)扛挑工:供给垫肩或者有领垫肩,搬运水泥、石灰的时候,加发披肩头巾、口罩、风镜、鞋盖、长袖手套。 (十六)木工:分别供给套袖、围裙。 (十七)电锯工:供给口罩、风镜、帆布围裙、套袖。 (十八)挖土机、平土机、推土机、起重机的司机和助手:分别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九)电气操作工: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线手套、风镜、套袖、裹腿等。 (二十)钳工、铆工、焊工、锻工、起重工:根据工作不同情况,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三条 对于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分别供给坚实的棉布或者麻布的工作服、防护眼镜、防护口罩或者过滤式呼吸器、帆布手套、帆布鞋盖和防护油膏。工作完毕后必须洗澡。 第一○四条 对于从事下列工作的工人,都要加发柳条帽或者藤帽: (一)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进行工作的工人。 (二)在深坑、深槽或者井下工作的工人。 (三)拆模板和架子的工人。 第一○五条 对于在水中工作的工人,应该供给胶靴,在深水工作的时候,应该供给胶皮工作服。 第一○六条 对于在高空工作的工人,如果没有防护装置,应该供给安全带。 第一○七条 对于在雨中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胶鞋、胶靴、蓑衣、雨衣、斗笠等防雨用具。 第一○八条 对于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寒用品。 第一○九条 对于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一○条 对于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指本规程内未提出的工种),都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第九章 附则 第一一一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程制订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一一二条 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5. 贵州省民族工作情况——杨汉先代表的发言
第7版()专栏: 贵州省民族工作情况 ——杨汉先代表的发言 李先念副总理、彭真副委员长和廖鲁言部长的报告,我认为完全符合实际,我完全同意和拥护。现在我就贵州省民族工作方面的情况,发表一点意见。 一年来,由于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各级党政领导认真的贯彻执行了民族政策,贵州省各族人民的建设事业,得到了很大的进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截至今年春季全省的少数民族地区已和汉族地区一道实现了初级形式的合作化,并且还办了一批高级社。少数民族较多的县分入社农户也都达到了80%以上。合作化运动中,注意照顾了民族特点,少数民族人民的生产情绪很高,去年的冬耕积肥和今春的播种工作,大都已完成了计划。例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今年的播种工作比去年提早约半月左右,该县龙街区的播种面积和施肥量平均比去年增加50%左右,有的社出工人数达到了98%。据少数民族聚居的册亨、望谟、关岭、黄平等十来个县的统计,1954年还不很习惯翻犁冬田冬土的地区,在去年冬天翻犁的田土就有80%以上。合作化运动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已获得很大的成绩。 但是,在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中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对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调查了解不够,宣传民族政策也不够深入,因此,有的地区不能很好的在现有基础上切合实际的开展工作,发生了一些问题,例如在合作化运动中,有的地区对少数民族历史上遗留下的应当适当照顾的“麻园”照顾得不够,以致在某些地区引起了部分少数民族的思想顾虑,甚至影响到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因为“麻园”是少数民族衣服原料的来源地,他们经过多少年,甚至十年才搞好一个“麻园”。合作化运动中,在留给少数民族的自留地时,“麻园”留少了或者是没有留,少数民族的“麻园”少了,衣服就成了问题。又如有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因为建社较快,事前没有作好充分准备,事后缺乏具体领导,曾经在一个短时期内使副业生产停顿,影响了农民的收入。例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法地、龙街几个区,今年四月间有少数农民原系缺粮户,他们已经得到购粮证,但由于合作化后副业生产停顿,手边没钱,一时感到生活困难。据了解,该地天桥小学、石门小学、石门中学等的学生数均比去年下半年减少了约五分之一至四分之一。这都是由于片面强调集体化,只注意农业生产,忽视副业生产,使社员收入减少所造成的结果。此外,在推广新式农具中也有一些不切合实际的作法,如七寸步犁、双轮双铧犁在贵州的某些地区都不很合用,有的地区只盲目追求推广数字,不顾是否适用,结果许多农具被放着和“挂”着,贵筑县高潮农业生产合作社,现在就挂有几部双轮双铧犁和两部七寸步犁。希望有关业务部门调查研究,供给适用山区的农具。上述这些缺点,有的是工作中或多或少难于避免的,但也有的是由于粗枝大叶缺乏预见性所产生的。这些缺点虽然已经克服或者正在逐步克服,可是今后仍然必须注意,特别是在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更要注意。 培养民族干部方面,几年来本着大力培养民族干部的方针,通过各项工作,已经培养出一万名左右的脱产干部。这些干部有不少在各级领导岗位上担任着重要职务。关于提高民族干部的质量问题,注意了在工作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帮助和采取轮训的办法,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目前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发展得尚不平衡,今后应注意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加强培养少数民族的科学技术干部。这样才能适应各项工作的需要。 我们一定要和贵州各族人民一道更好的把我们的工作作好,努力克服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大力宣传民族政策,学习和宣传高级社社章,为彻底实现1956年的国家预算而努力。
第 8 版
1. 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说明
第8版()专栏: 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说明 劳动部长 马文瑞 一、为什么要制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基本建设任务的日益繁重,各地区和部分产业部门均先后制订并颁布了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安全卫生办法,这对推动建筑工程安全卫生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鼓舞了职工的劳动热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在现有的一些办法中,其安全卫生的要求标准有高有低,有的要求过高,超过了实际需要,增加了成本,有的标准定得过低,不能保证安全;同时,地区与地区间、产业与产业间、地区与产业间均极不一致,造成同一地区内或同一产业内有各种不同的标准,具体执行时颇感困难。 为了克服上述矛盾,并适应建筑施工的迫切需要,我部在各地区、各部门实施现有办法的基础上,参照苏联建筑施工中的先进经验,草拟了“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提请国务院会议批准发布,以作为全国各地、各产业改善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工作的统一依据。至于建筑工程中的卫生要求,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二、本规程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只是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标准的规定。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即一切工厂建筑及住宅、文化福利、公共建筑、商业和其他民用房屋建筑的施工单位。至于铁路、公路的新线工程和水利工程、航道工程、筑港工程以及矿井建设工程,因施工性质特殊,暂不包括在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内,应由各该主管部门参照本规程制订适合各该企业的单行的办法。关于施工单位的附属企业(如木工加工厂、混凝土搅拌厂)的安全技术要求,可参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执行。 三、本规程的几个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的范围很广,所涉及的安全伤技术问题很多。根据几年来建筑施工中亡事故最多的几个方面(如倒塌、土方塌陷、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及触电)的情况,我们着重的把这些方面带有共同性的几个主要部分(如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以及拆除工程)作了较明确的规定,而且尽可能地规定了适当的标准。其属于施工管理方面的部分(如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则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 在防护用品方面,本规程根据“必须使用的就供给”的原则将主要工种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性质类同的工种则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至于与生产厂相同的工种,其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均应按“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办理。 关于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建议由公安部、建筑工程部另行制订。
2.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第8版()专栏: 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工人职员的伤亡事故,以便采取消除伤亡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和公私合营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伐木业的企业,地质和水利系统的工程单位,机械农场和农业机器站。 第三条 企业(指第二条所列各单位,以下同)对于工人职员在生产区域中所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事故,以下同),必须按照本规程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甲企业的工人职员在参加乙企业生产时发生伤亡事故,应该由乙企业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并且通知甲企业。 第四条 企业的厂长(或者总工程师,以下同)、车间主任和工段长(或者相当于上述职务的人员,以下同)应该对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五条 工人职员发生负伤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的时候,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的人应该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该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必须在下班前报告厂长。 第六条 工人职员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和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一切事故,车间主任必须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和车间工会劳动保护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并且将调查结果按照本规程附件—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填写其中第1项至第9项,分送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分送的时间不能迟于事故发生后四十八小时。 第七条 发生多人事故(指同时伤及三人和三人以上的事故)、重伤事故(指经医师诊断负伤人员成为残废的事故)或者死亡事故的时候,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的人应该立即报告工段长,工段长应该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该立即报告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厂长应该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伤亡者姓名、年龄、工种和职称、伤害程度——死亡、残废、负伤,事故经过和发生原因。)用电报、电话或者其他快速办法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未设劳动部门的地方为人民委员会,以下同)和工会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立即用电报、电话或者其他快速办法转报上级。 第八条 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应该由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工会基层委员会组织调查小组(必要的时候组织调查委员会)尽速进行调查,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派员参加。调查后必须确定事故原因,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负责人的处分意见,并且按照本规程附件二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分送厂长、工会基层委员会、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参加调查的单位。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收到“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后,应该将调查报告书副本及时转报上级。 企业中发生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后,除按照本条规定办理外,还要按照本规程第六条规定编制“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 第九条 在伤亡事故的情况查清以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负责人的处分不能取得最后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劳动部门应该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交厂矿领导机关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办理。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可分别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第十条 在伤亡事故已经报告后,如果有负伤人员死亡,厂长应该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主管部门补报。 第十一条 厂长应该保证实现“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9项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第14项所提出的改进措施。 在改进措施完成期限届满后,厂长和工会基层委员会主席应该检查完成情况,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10项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第15项并且盖章。 第十二条 在负伤的人伤愈恢复工作、确定为残废或者因伤死亡的时候,厂长应该填写“工人职员伤亡事故登记书”第11项并且盖章。 第十三条 企业行政应该在每季终了后十日内,将工人职员连续丧失劳动能力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负伤事故,按照本规程附件三编制“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连同季度伤亡情况的文字说明,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且送工会基层委员会。如果在报告季度内没有连续丧失劳动能力超过三个工作日的负伤事故发生,以前季度发生的负伤事故在本季度内也没有结束,就应该填写季报表的表头和职工人数栏,分别报送。 第十四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该根据“工人职员负伤事故季报表”编制综合季报,连同季度伤亡情况的文字说明,按照系统逐级上报,并且分送同级统计部门。各级企业主管部门的综合季报和文字说明,应该同时分送同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 第十五条 负伤事故季报表和综合季报应该按照生产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分别编制。 第十六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应该将死亡事故按照本规程附件四编制“工人职员死亡事故月报表”,逐级上报,并且分送同级统计部门。 第十七条 劳动部门对企业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报告和处理,实行监督检查。 企业行政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对于多人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负责人的处分,要取得当地劳动部门或者上级劳动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工会组织有权监督企业对本规程的执行。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职工伤亡事故,如果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的情况,除责成补报外,责任人应该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该受刑事处分。 第二十条 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制订实施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附表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