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09-29

第 1 版

1. 我们伟大的祖国(图片)

第1版()专栏: 我们伟大的祖国 全国人民热烈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国家领导工作人员。昨天清早,首都的职工和市民纷纷在“行动邮车”上购买报纸,阅读着这一令人兴奋的消息。

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会

第1版()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会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组成人员和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人选并通过了民族、法案、预算三个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在九月二十八日结束最后一项议程,胜利地宣告闭会。 今天的会议在闭会之前,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并通过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 今天的会议在下午三时三十分开始。 当毛泽东主席和其他八位执行主席刘少奇、周恩来、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黄炎培、郭沫若、陈叔通登上主席台时,全场起立欢呼,掌声经久不息。 前来参加我国国庆典礼的九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全体人员应邀到会。当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波·贝鲁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金日成元帅,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格·阿波斯托尔、团员彼·格罗查博士,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扎·桑布,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瓦·柯别茨基,匈牙利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安·赫格居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洛·博尔茨博士,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拉·达米扬诺夫,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黄明鉴等出现在贵宾席上时,全场起立,热烈鼓掌,表示欢迎。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名,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的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等十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谢觉哉为内务部部长,周恩来为外交部部长,彭德怀为国防部部长,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史良为司法部部长,钱瑛为监察部部长,李富春为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薄一波为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李先念为财政部部长,章乃器为粮食部部长,曾山为商业部部长,叶季壮为对外贸易部部长,王鹤寿为重工业部部长,黄敬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赵尔陆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陈郁为燃料工业部部长,李四光为地质部部长,刘秀峰为建筑工程部部长,蒋光鼐为纺织工业部部长,贾拓夫为轻工业部部长,沙千里为地方工业部部长,滕代远为铁道部部长,章伯钧为交通部部长,朱学范为邮电部部长,廖鲁言为农业部部长,梁希为林业部部长,傅作义为水利部部长,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沈雁冰为文化部部长,杨秀峰为高等教育部部长,张奚若为教育部部长,李德全为卫生部部长,贺龙为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乌兰夫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何香凝为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习仲勋为国务院秘书长。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的提名,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的决定。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龙云等十五人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于学忠、王世泰、王宏坤、王秉璋、王新亭、王震、王树声、宋任穷、宋时轮、吕正操、李先念、李明扬、李明灏、林遵、周士第、周保中、周纯全、阿沛·阿旺晋美、洪学智、唐生智、唐亮、徐海东、孙蔚如、许世友、许光达、韦国清、乌兰夫、马鸿宾、高树勋、张宗逊、张国华、张云逸、张爱萍、张达志、陈士榘、陈再道、陈奇涵、陈明仁、陈绍宽、陈赓、陈锡联、陶峙岳、鹿锺麟、彭绍辉、曾泽生、粟裕、贺炳炎、冯白驹、黄永胜、黄克诚、黄琪翔、杨成武、杨勇、杨得志、董其武、叶飞、万毅、廖汉生、裴昌会、赵尔陆、刘文辉、刘亚楼、刘善本、刘斐、邓兆祥、邓华、邓锡侯、邓宝珊、滕代远、蔡廷锴、郑洞国、卢汉、萧克、萧劲光、阎红彦、赛福鼎、韩先楚、韩练成、罗瑞卿、谭政、苏振华等八十一人为国防委员会委员。 会议接着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的提名,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民族委员会由八十五人组成,主任委员为刘格平;法案委员会由三十三人组成,主任委员为张苏;预算委员会由二十七人组成,主任委员为刘澜涛。当执行主席逐项宣布上述各项人选已经会议一致通过时,会场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本次会议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议程至此结束。 三时五十分,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已经顺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本次会议的全部议程已经进行完毕。这时,全体代表起立,乐队奏起庄严的国歌。接着,全场热烈鼓掌,欢呼“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万岁!”暴风雨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持续达五分钟之久。代表们以无限欢欣的心情,庆贺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出席今天会议的代表共一千一百八十九人。列席的政府负责人九人,旁听的一百二十六人。各国驻我国使节和使馆人员二十二人,外宾五十四人,也应邀到会。

3. 伏罗希洛夫主席电贺毛主席当选

第1版()专栏: 伏罗希洛夫主席电贺毛主席当选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克·伏罗希洛夫电贺毛泽东主席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电文如下: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同志: 欣悉您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代表苏联全体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您,主席同志,表示我衷心的祝贺。 谨祝您和全中国人民在建设自己伟大的人民民主国家的事业中获得更进一步的成就。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 克·伏罗希洛夫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于莫斯科

4.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波兰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刘少奇委员长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第1版()专栏: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波兰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刘少奇委员长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应我国政府邀请前来我国参加建国五周年国庆典礼的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波·贝鲁特,团员: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雅·贝尔曼,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斯·英德里霍夫斯基,波兰统一农民党最高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副主席斯·伊格纳尔,在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时四十五分,乘飞机到达北京。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刘少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林伯渠都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陈云、邓子恢、陈毅、李富春、叶剑英、张宗逊、习仲勋、苏振华、王秉璋、罗瑞卿、杨尚昆、师哲。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重工业部副部长吕东,第一机械工业部副部长黎玉,交通部副部长朱理治,文化部副部长周扬,教育部副部长韦慤,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副主任阎宝航、苏联东欧司副司长刘靖宇、交际处处长王倬如,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彭真,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杨成武。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陈叔通,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李德全,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区棠亮,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秘书长阳翰笙。 波兰人民共和国驻我国特命全权大使基里洛克和使馆官员也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各国驻华使节,有缅甸大使吴拉茂,巴基斯坦大使罗查,捷克斯洛伐克大使康萨拉,印度大使赖嘉文,越南民主共和国大使黄文欢,罗马尼亚大使郭佐文,蒙古大使奥其尔巴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柯尼希,苏联大使尤金,保加利亚大使迪莫夫,阿尔巴尼亚大使纳赛,匈牙利大使希克拉丹,芬兰公使孙士敦,英国代办杜维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参赞金贵南,瑞士公使馆一等秘书史理德,丹麦公使馆秘书克里斯顿生,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三等秘书沙里尔等。 机场上高悬着波兰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国旗,以及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国旗。 以波·贝鲁特团长为首的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人员下机后,与欢迎者一一握手。乐队高奏波兰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国歌。接着,波·贝鲁特团长和代表团全体团员检阅了排列在机场上的仪仗队。 团长波·贝鲁特在机场上发表了谈话(全文另发),受到热烈欢迎。(附图片) 波兰政府代表团和前往欢迎的我国政府首长。前排自右至左:贝鲁特、刘少奇、周恩来。后排自右至左:基里洛克、伊格纳尔、英德里霍夫斯基、贝尔曼。新华社记者 刘庆瑞摄

5. 波兰政府代表团团长贝鲁特的谈话

第1版()专栏: 波兰政府代表团团长贝鲁特的谈话亲爱的同志们和朋友们! 波兰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愉快地来到你们这伟大美好国度的首都,以传达波兰人民对你们的热烈的友情。 值此中国解放五周年之际,我们愿和中国人民共同欢庆。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的兄弟民族、英勇的伟大苏联人民已取得的革命成果、自我牺牲的精神和无穷的力量,就是十年前我国人民的解放和五年前贵国人民的解放的源泉。今天,欧亚两洲及大陆上所有的善良人们都清楚地认识到为了世界普通人民的幸福,我们阵营的各个国家都紧密地团结一致热烈地渴望和平,渴望和平建设。侵略、贪婪和破坏的黑暗势力所永不能克服的不可战胜的力量就在于此。 热烈地祝贺你们并衷心地希望你们的国庆节日能成为对争取伟大中国人民的幸福、争取亚洲各国人民的自由、争取全世界持久和平的斗争事业的伟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万岁!

6. 毛主席接见波兰政府代表团

第1版()专栏: 毛主席接见波兰政府代表团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在二十八日下午二时十五分,接见了应邀来我国参加建国五周年国庆典礼的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波·贝鲁特,团员: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雅·贝尔曼,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委员、波兰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副主席斯·英德里霍夫斯基,波兰统一农民党最高执行委员会副主席、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副主席斯·伊格纳尔。接见时在座的,有刘少奇、周恩来、林伯渠、陈云、李富春、沈雁冰。接见时,波兰人民共和国驻我国特命全权大使基里洛克也在座。

7.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朝鲜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第1版()专栏: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朝鲜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应我国政府邀请来我国参加建国五周年国庆典礼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元帅,团员:副首相兼民族保卫相崔庸健次帅,最高人民会议议长李英,外务省副相李东建,在二十八日中午十二时乘飞机到达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彭德怀、邓小平、贺龙、乌兰夫、李先念、陆定一、杨尚昆、陈赓、邓华、宋时轮、杨得志、甘泗淇、周纯全、洪学智、苏振华、王秉璋、屈武。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李克农、章汉夫,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铁道部副部长吕正操,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副主任阎宝航、外交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冠华、交际处处长王倬如,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彭真,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杨成武。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陈叔通,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朱学范,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许广平,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副主席区棠亮。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我国大使崔一和使馆官员也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各国驻华使节,有缅甸大使吴拉茂、捷克斯洛伐克大使康萨拉、波兰大使基里洛克、印度大使赖嘉文、越南民主共和国大使黄文欢、罗马尼亚大使郭佐文、蒙古大使奥其尔巴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柯尼希、苏联大使尤金、保加利亚大使迪莫夫、阿尔巴尼亚大使纳赛、匈牙利大使希克拉丹、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三等秘书沙里尔等。 机场上悬挂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国旗,以及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国旗。 以金日成团长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人员下机后,和欢迎者亲切地握手。乐队奏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接着,金日成团长等检阅了排列在机场上的仪仗队。 金日成团长在机场上发表了谈话(全文另发),受到热烈欢迎。(附图片) 朝鲜政府代表团和前往欢迎的我国政府首长。自左至右:彭德怀、周恩来、金日成、崔庸健、李英、李东建。 新华社记者 牛畏予摄

8. 朝鲜政府代表团团长金日成的谈话

第1版()专栏: 朝鲜政府代表团团长金日成的谈话亲爱的同志们,尊敬的诸位! 我们来到朝鲜人民的邻邦——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我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的名义,谨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北京市民和全中国人民,致以衷心的热烈的祝贺。 朝鲜人民欢欣地庆祝:中国人民在光荣的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制度及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获得的成就,并热烈地祝愿保卫远东及世界和平的强大的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更辉煌的成就。 亚洲新时代到来的标志——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他的威力的不断增长不仅是中国人民的历史性的辉煌胜利,也是为自由和独立而斗争的全亚洲人民的胜利。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周年,访问贵国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向不仅在我们祖国解放斗争中而且在恢复和建设战后人民经济的时期中给予我们不断的巨大援助的兄弟般的中国人民致以深切的谢意。 朝鲜人民确信,为我们两国人民的利益和为巩固远东及世界和平,我们两国人民之间永恒的友谊和紧密合作的关系将更加巩固起来。 伟大的中国人民和朝鲜人民之间的永恒的巩固的友谊万岁! 远东和世界持久和平与安全的强大力量——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9. 毛主席接见朝鲜政府代表团

第1版()专栏: 毛主席接见朝鲜政府代表团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在二十八日下午二时接见了应邀来我国参加建国五周年国庆典礼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元帅,团员:副首相兼民族保卫相崔庸健次帅,最高人民会议议长李英,外务省副相李东建。 接见时在座的,有刘少奇、周恩来、陈云、彭德怀、彭真、陈叔通。 接见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我国大使崔一也在座。

10.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第1版()专栏: 应我国政府邀请参加我国国庆典礼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到达北京 周恩来总理等到机场欢迎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应我国政府邀请来我国参加建国五周年国庆典礼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贝·什图拉,团员、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政治部副主任哈·拉莫希托中校,在二十八日下午四时五十分乘飞机到达北京。团员、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驻我国大使纳赛已在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习仲勋、萧华。 到机场欢迎的,还有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徐雪寒,文化部副部长丁西林,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苏联东欧司副司长刘靖宇、交际处处长王倬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晗,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司令部参谋长曾美。 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团员、驻我国大使纳赛和使馆官员也到机场欢迎。 到机场欢迎的各国驻华使节,有缅甸大使吴拉茂、捷克斯洛伐克大使康萨拉、波兰大使基里洛克、越南民主共和国大使黄文欢、罗马尼亚大使郭佐文、蒙古大使奥其尔巴特、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大使柯尼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崔一、苏联大使尤金、保加利亚大使迪莫夫、匈牙利大使希克拉丹、芬兰公使馆参赞谢列克、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三等秘书沙里尔和各国驻华使馆官员。 机场上悬挂着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国旗,以及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国旗。 以贝·什图拉为首的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人员下机后,和欢迎者亲切地握手。乐队奏起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国歌。接着,贝·什图拉团长等检阅了排列在机场上的仪仗队。 贝·什图拉团长在机场上发表了谈话(全文另发),受到热烈欢迎。(附图片)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和前往欢迎的我国政府首长。自左至右:周恩来、什图拉、纳赛、拉莫希托。新华社记者 刘庆瑞摄

11.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团长什图拉的谈话

第1版()专栏: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团长什图拉的谈话亲爱的朋友们: 在我们到达你们的美丽的国家的时候,请允许我代表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向你们转致阿尔巴尼亚政府和阿尔巴尼亚人民的友谊和兄弟的敬意。 阿尔巴尼亚政府代表团来到中国,在阿尔巴尼亚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但这绝非偶然,我们代表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周年之际来到贵国,正是为着向你们致敬并和你们一道同声庆贺你们的国庆节日——人类历史上伟大事变中的一个节日。也只有在我们两个国家之内已建立了人民的政权、人民民主的制度的现在,我们两个民族建立正常关系,巩固我们之间的真诚的友谊并团结在以伟大的苏联为首的民主的、不可战胜的社会主义与和平阵营,才有可能。 我们互相之间虽然在地理上相隔千万里,但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因此我们之间是没有任何距离的。我们是在为自由、和平、民主而进行着共同的斗争,这是由于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所开辟的光明大道把我们同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紧紧地团结在一起。这是我们各个民族之间的友谊繁荣的巨大因素,是我们争取和平和社会主义斗争中取得进一步胜利的保证。 在遥远的阿尔巴尼亚,在这个以双头鹰为象征的国度里,在我们劳动党教导下的我国人民的心中,充满了对中国人民真诚的爱戴。 我们的人民对你们英勇的长期斗争一直十分关切,并充满着你们一定要胜利的信念。我们的人民曾衷心地为你们战胜外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而欢呼。我们把你们在中国共产党和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获得的成绩,看作我们整个阵营的成就,看作是我们阿尔巴尼亚人民自己的成就。 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住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最终完成解放全国的任务。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获得它合法的、应得的地位。 你们幅员广大的、自由的祖国是苏联和一切人民民主国家可靠的同盟,是一个强大的独立国家;它已是亚洲和全世界和平和进步的因素。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衷心地祝福你们,在你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获得不断的胜利。 英勇的中国人民、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阿尔巴尼亚人民与中国人民间的牢不可破的友谊万岁! 以苏联为首的世界和平民主力量日益发展与强大! 世界和平万岁!

第 2 版

1.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第2版()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刘格平(回)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刀京版(傣) 王其梅(汉) 王海民(彝) 王国兴(黎) 王德安(苗) 召存信(傣) 札喜旺徐(藏) 田富达(高山) 申云浦(汉) 石邦智(苗) 安尼瓦尔·加库林(哈萨克) 朱早观(苗) 朱德海(朝鲜) 艾斯海提(塔塔尔) 吕剑人(汉) 李光华(拉祜) 李光荣(瑶) 李和才(哈尼) 邦达多吉(藏)赤江·罗桑意西(藏) 依敏诺夫(维) 周仁山(汉) 周保中(民家)和万宝(纳西) 帕提汉·苏古尔巴也夫(哈萨克) 松布(土) 果基木古(彝) 金信淑(朝鲜)阿不列孜·木汉买提(维)阿旺嘉错(藏) 奎璧(蒙) 胡忠华(佧佤) 计晋美(藏)降央伯姆(藏) 夏克刀登(藏) 夏康农(汉) 桑吉悦希(藏) 乌兰(蒙) 特木尔巴根(蒙)马玉槐(回) 马鸿宾(回) 马腾霭(回) 张仲良(汉) 张冲(彝) 张执一(汉)陈永康(布依)陈基义(侗) 陈经畲(回) 陆庆美(水家) 喜饶嘉错(藏) 普照(彝)华尔功成烈(藏) 覃应机(僮) 买买提艾沙(柯尔克孜)费孝通(汉) 黄正清(藏) 黄现璠(僮)杨代蒂(彝) 杨汉先(苗) 达理札雅(蒙) 雷春国(?颇) 廖志高(汉) 蒙素芬(布依)裴阿欠(傈僳) 赵世同(僮) 赵志强(回) 赵乐群(僮)欧百川(苗) 欧根(民家)翦伯赞(维) 噶喇藏(蒙) 穆义提(维) 鲍尔汉(维) 龙明传(侬) 谢扶民(僮)谢富治(汉) 谢鹤筹(僮) 赛夫拉也夫(维) 蓝昌法(瑶) 罗常培(满) 关山复(满)苏新(羌) 苏谦益(汉) 龚绶(傣)

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第2版()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张苏 委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甘泗淇 何世琨 何 遂 吴昱恒 周新民 周鲠生 邵力子 武新宇 俞寰澄 高克林 梅汝璈 章 蕴 许德珩 许宝驹 张云川 陈其尤 陈铭枢 黄绍竑 黄琪翔 雷洁琼 刘子久 刘斐卢 汉 钱昌照 钱俊瑞 钱端升 薛暮桥 谢雪红 韩幽桐 蚁美厚 罗隆基 罗毅

3.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第2版()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刘澜涛 委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芸生 王绍鏊 吴 晗 李明灏 李承灝 李范五 周叔弢周纯全 屈 武 邱 及 侯连瀛 姚依林 盛丕华 许之桢 许广平 陈绍宽 汤桂芬 曾昭抡 程子华 甯 武 邓宝珊 刘文辉 刘景范 刘导生 潘震亚 鲍尔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2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于北京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2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召集。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二条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第一次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时候,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代表当选证书,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宣布个别代表的当选无效。 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出代表的选举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小组。 各代表小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前,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会议的准备事项交换意见;在会议举行期间,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的事项进行小组讨论。 第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每次会议开始的时候,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 第五条 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互推若干人轮流担任会议的执行主席。 主席团互推常务主席若干人,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第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 第七条 国务院的负责人员和各部、各委员会的负责人员,国防委员会的负责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的负责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员,如果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主席团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委员会,国务院,都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 第十条 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 第十一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有关委员会单独审查或者联合审查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 第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对于宪法的修改案、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的通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通过议案,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应当为少数民族代表准备必要的翻译。 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举行秘密会议。 第二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由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第一次会议中选出。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因为健康情况长期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委员长中推选一人代理委员长的职务,直到委员长恢复健康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长为止。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常务委员会设立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命。 第二十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每月两次,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和委员,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国务院,都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的个别任免案和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案,由国务院总理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免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案,由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二条 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有关委员会单独审查或者联合审查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的时候,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委员会。各委员会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 各委员会都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副主任委员由委员互推。 主任委员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十六条 民族委员会的工作如下: (一)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关于民族事务的议案和其他议案有关民族事务的部分; (二)审查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民族事务的议案和意见; (四)研究关于民族事务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 法案委员会的工作如下: (一)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法律案和其他关于法律问题的议案,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法令案和其他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拟定法律和法令的草案; (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和意见。 第二十八条 预算委员会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交付的预算、决算案和其他同预算有关的议案。 第二十九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的时候,根据代表当选证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于补选的代表的资格进行同样审查。 第三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组织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临时决定。 第四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代表的任期,从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第三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主动地协助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提出的质问,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问的机关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答复。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的职务的时候,国家根据需要给以适当的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 第三十六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代表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随时撤换本单位选出的代表;代表的撤换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不能担任代表职务的时候,由原选举单位补选。补选的代表的任期,到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届满为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2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制定。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各部和各委员会: 内务部, 外交部, 国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监察部,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建设委员会, 财政部, 粮食部, 商业部, 对外贸易部, 重工业部, 第一机械工业部, 第二机械工业部, 燃料工业部, 地质部, 建筑工程部, 纺织工业部, 轻工业部, 地方工业部, 铁道部, 交通部, 邮电部, 农业部, 林业部, 水利部, 劳动部, 文化部, 高等教育部, 教育部, 卫生部, 体育运动委员会, 民族事务委员会, 华侨事务委员会。 国务院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各部设部长一人和副部长若干人,并且可以按照需要设部长助理若干人。 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各若干人。 第四条 国务院会议分为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秘书长组成,每月举行一次,在必要的时候由总理临时召集。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秘书长组成。 第五条 国务院发布的决议和命令,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者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第六条 国务院可以按照需要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办各项专门业务。 这些机构的设立、合并或者撤销,由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可以按照需要设立若干办公机构,协助总理分别掌管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国务院设立秘书厅,由秘书长领导。 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九条 国务院任免下列行政人员: (一)国务院副秘书长,各部副部长和部长助理,各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各部门的司长、副司长、局长、副局长; (二)各省、各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厅长、副厅长、局长、副局长; (三)各专员公署专员; (四)各自治区相当于上列第二、第三两项职位的人员; (五)驻外使馆参赞和驻外总领事; (六)高等学校校长、副校长、院长、副院长; (七)其他相当于上列各项职位的人员。

第 3 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3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二)专门人民法院; (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由司法部报请国务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机关报请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自治区自治机关批准。 第三条 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保障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地遵守法律。 第四条 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六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可以委托律师为他辩护,可以由人民团体介绍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为他辩护,可以由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为他辩护。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议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第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列席。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议。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间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议,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终审判决和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判决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死刑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不申请复核,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议。 第十三条 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裁定。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第二章 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第一节 基层人民法院 第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 (一)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 (二)自治县人民法院; (三)市辖区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或者二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基层人民法院可以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庭设庭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庭长。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除审判案件外,并且办理下列事项: (一)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三)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职权范围内管理司法行政工作。 第二节 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较大的市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一人或者二人,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二条 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议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第三节 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高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其他审判庭。 第二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议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第四节 专门人民法院 第二十六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 (一)军事法院; (二)铁路运输法院; (三)水上运输法院。 第二十七条 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五节 最高人民法院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一人,副院长若干人,庭长若干人,副庭长若干人和审判员若干人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其他需要设的审判庭。 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下列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议案件;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议案件。 第三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 第一节 院长、庭长、审判员 第三十一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任免。 在省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各级自治机关选举或者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四年。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由司法部任免。 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 第三十五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任期和产生办法由司法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六条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同审判员有同等权利。 第三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必须按人民法院通知的时间到人民法院执行职务。 人民陪审员在执行职务期间,由原工作单位照付工资;没有工资收入的,由人民法院给以适当的补助。 第三节 其他人员 第三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事项,办理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管理其他有关事务。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法院的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司法部另行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通过,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3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需要可以设立分院。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需要可以设立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各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若干人和检察员若干人。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领导下,处理有关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检察权。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二章规定的程序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是否合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实行监督; (二)对于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三)对于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的执行和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有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民事案件有权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 第五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于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地方国家机关的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并且一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程序 第八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有权提出抗议。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有权要求纠正;如果要求不被接受,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它的上一级机关提出抗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上级地方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和措施违法的时候,应当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违法的决议、命令和措施,无权直接撤销、改变或者停止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或者抗议,有关国家机关必须负责处理和答复。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应当通知他所在的机关给以纠正;如果这种违法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并且确认有犯罪事实的时候,应当提起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侦查或者交给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认为必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本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给以纠正。 公安机关提起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需要起诉的,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第十二条 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经人民法院决定的以外,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要求逮捕所作的不批准的决定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所作的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或者控告。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者由他指定的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于不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的审判,检察长也可以派员参加并且实行监督。 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必须派员出席法庭的时候,检察长应当出席或者指定检察员出席。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有权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议。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议。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如果对审判委员会的决议不同意,有权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处理。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第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监督刑事判决的执行,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给以纠正。 人民检察院监督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主管机关给以纠正。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为执行检察职务,有权派员列席有关机关的会议,有权向有关的机关、企业、合作社、社会团体调阅必要的决议、命令、案卷或者其他文件,有关的机关、团体和人员都有义务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要求提供材料和说明。 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人员的任免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期四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分院和县、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任免。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人员编制和办公机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另行规定。

第 4 版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的里程碑

第4版()专栏:社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发展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等各项组织法,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选出了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员,完成了它所担负的各项重大的历史任务,已经圆满地闭幕了。 这次会议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开幕词中所说的,“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以五年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为基础,指明了我国人民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前进的方向和具体道路。我国六万万人民将更加勇气百倍地向前迈进,争取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工业化的具有高度现代文化程度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次会议的整个进程,充分地显示了我国政治的真正民主的性质和全国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高度的团结一致。所有代表的发言,都一致赞扬我国五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新成就和新发展,一致赞扬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正确而有效的领导,一致拥护我国的人民民主制度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目标,一致拥护为实现这一伟大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步骤。在通过宪法、各项组织法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在选举新的国家领导人员的时候,这种政治上的团结一致都表现得极其明显。这种高度的团结一致,是我国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克服一切困难的最大保证。 会议所一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个伟大的划时代的法典。它标志着我国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事业走上了新的里程,它确定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道路。我国现有的各种主要经济成份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前途,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步骤,都已经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就预示着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稳步增长,最后将使我国国民经济成为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宪法中关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所作的规定,保证我们的国家能够有效地动员和集中全国人民的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刘少奇同志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深刻地阐明了我国过渡时期制宪的原理原则。从这个报告里,人们更加认识了这个宪法将从各方面极大地加强我们的国家机器,加强我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各项法律的产生,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治和人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我们的政治生活的基础。我国人民因人民革命胜利而取得的各种民主权利,将得到宪法的切实的保障。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和监督国家工作的活动,将进一步发展和加强。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机关的工作将进一步正规化,工作的效率将进一步提高;革命的社会秩序将更加巩固。民族平等政策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和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将使我国各民族的互助友爱和团结合作的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加强。所有这些,都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 会议所一致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不但扼要地总结了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而且指出了目前时期经济建设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的缺点和今后的前进道路。政府工作报告用不小的篇幅讨论了我国的国际环境和外交方针,着重地阐明了我国对朝鲜问题、对东南亚公约问题以及对解放我国领土台湾问题的立场,这种阐明对当前的和平事业有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一致拥护政府工作报告,拥护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同时也对各方面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提出了严肃的和有益的批评。这些批评,反映出解放了的中国人民的蓬勃朝气和奋勇前进的决心,他们不满足于已得的成就,强烈地要求国家各方面的工作不断地改进,以便取得更大的成就;同时也反映出我国人民的国家主人翁的责任感有了很大的提高,他们要对自己的国家负责,同时相信自己的国家领导人员一定能够忠实地执行人民的意志。 会议选举了久经考验的我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还选举和决定了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等同志及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担任国家的重要领导工作。人们可以相信,我们国家的领导人员将在集体主义的原则下,以他们的丰富的政治经验和组织经验,引导我国人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沿着正确的轨道把我们的祖国建设成为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次会议闭幕以后,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学习并且普遍地向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刘少奇同志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使人民群众了解我们的国家制度——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各种民主权利和宪法对于这些权利的保障,号召人民群众掌握和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加并且监督国家各方面的工作,推动各方面的工作加速前进;同时还应该号召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履行自己对国家所担负的义务,切实遵守宪法、法律、劳动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和保卫公共财产,保卫伟大的祖国。应该使人民群众懂得:尽义务就是保卫自己的权利,就是扩充这些权利的物质基础。只有在人民群众以高度的自觉性参加和监督国家工作,并且以高度的自觉性履行自己的公民义务的时候,国家经济建设的高潮才会真正出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胜利才会有真正的保障。 认真地学习和宣传周恩来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是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会议闭幕以后必须积极进行的重要工作。广泛宣传这个报告所总结的我们国家的各方面建设的成绩,将进一步鼓舞我国人民更加努力建设自己国家的信心和勇气。我们应该切实重视报告所指出的当前各方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努力去解决这些问题。显然的,在经济建设中如何加强计划工作、加强节约和加强技术管理,在一切国家机关中如何克服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分散主义等问题,都必须经过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地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爱国热情,高度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够逐步解决。报告中强调提出解放台湾的任务,这是保卫我国领土完整、保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卫亚洲和全世界的和平所必需的。我国人民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人民,应该积极参加和支援解放台湾的正义斗争。我们的正义事业必然得到全世界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同情和支援,是任何敌人所攻不破的,我们一定要胜利。 经过这次会议,我国各民族人民无疑地将更加亲密地团结起来,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将更加巩固。我国人民将更加信心百倍地为全人类的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事业作更多更大的贡献。正如毛泽东同志在这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所说的,“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一切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为了保卫国际和平和发展人类进步事业而奋斗。”这任务是极其光荣的,也是极其艰巨的。任何自满和松懈的情绪,都会影响这一历史任务的完成。所以毛泽东同志又恳切地提醒我们,要“努力工作,努力学习苏联和各兄弟国家的先进经验,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互勉互助,力戒任何的虚夸和骄傲”。所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都应该深切地体会和执行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指示。

2. 解放军和志愿军广大指战员 庆贺国家领导人员的选出

第4版()专栏: 解放军和志愿军广大指战员 庆贺国家领导人员的选出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广大指挥员、战斗员,二十七日都以最大的热情欢庆中国人民最敬爱的领袖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当选为副主席,刘少奇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周恩来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以及当选和通过的其他国家领导工作人员。中南军区各部队一千多个收音站和一百个有线广播台同时收听和转播了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实况广播。驻守在万山群岛上的战士们都欢欣鼓舞地奔走相告,把喜讯从这个海湾传到那个海湾,并和当地渔民共同举行了庆祝会。海南岛上某部的战士们听到喜讯以后,在椰树林里一边跳舞,一边唱起“东方红”、“歌唱祖国”等歌曲。 华东军区各部队在收听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实况广播时,从陆地到海洋的岛屿和军舰上,到处响起一片掌声和欢呼声。在毛主席曾经到过的某军舰上,水兵们都穿起了新军服,以最隆重的仪式升起旗帜,并把毛主席和水兵们合摄的照片和毛主席的画像,从会议室里搬到甲板上,大家团团围转,高歌欢舞。水兵郑梅生激动地说:“毛主席要我们爱岛屿、爱海洋,我们一定把毛主席的指示变成行动,保卫我们伟大祖国的领海,坚决解放蒋贼盘踞的沿海岛屿和台湾!” 浙东前线某飞机场的人民空军的飞行员们,二十七日下午驾驶着飞机从海洋上空飞返机场时,立即冒着蒙蒙细雨在机场上和指挥员、地勤人员一起欢欣地收听了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实况广播。入夜,飞行员们怀着欢欣的心情又起飞了,警觉地守卫着海防前线的天空。在前线某地的雷达站上的战士们,严密地监视着两架向近海飞来的蒋贼飞机。当我空军把蒋贼飞机击退以后,雷达兵们向友邻部队打听到了选举的喜讯,大家都兴奋得跳了起来。为了庆祝毛主席和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当选,他们保证提高警惕,练好本领,配合兄弟部队坚决打击蒋贼飞机。 【新华社平壤二十八日电】中国人民志愿军广大指挥员、战斗员热烈庆祝毛主席和其他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当选。 二十七日下午在各部队的千百个收音机前面站满了收听喜讯的指战员。当伟大领袖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当选为副主席的喜讯传出时,“毛主席万岁!”“万万岁!”的欢呼声和鼓掌声顿时漫山遍野地响开了。驻守在一千多公尺高的五圣山上的战士们高声唱起“东方红”的歌曲。电话总机值班员从电话中向海防部队传达了喜讯。当天朝鲜前线锣鼓喧天,到处唱起了“歌唱祖国”、“歌唱毛主席”的歌声。 二十七日晚上,志愿军许多部队都举行了庆祝会。五圣山上某部战士们在毛主席、朱副主席画像上围了红幅丝带,轮流抬着、高歌欢舞。某坦克部队连夜出版了黑板报的号外,用大字写了毛主席当选的消息。某炮兵部队和大德山地区、“老秃山”地区的部队,也都在当晚召开了庆祝晚会。二十八日,东海岸志愿军某领导机关的干部和战士,并在驻地举行了庆祝游行。某连战士在听到毛主席及其他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当选的喜讯后,当即在毛主席像前举行了宣誓,他们说:毛主席,你是我们胜利的希望,幸福的保证,我们一定遵照你的指示,老老实实、勤勤恳恳、互勉互助、力戒任何的虚夸和骄傲,更加警惕地守卫阵地,为保卫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争取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而斗争到底!

3. 苏联等国驻华大使尤金等 分别致函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祝贺

第4版()专栏: 苏联等国驻华大使尤金等 分别致函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祝贺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九月二十七日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苏联、波兰、蒙古、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保加利亚、越南、阿尔巴尼亚等国驻华大使,在二十八日分别致函毛泽东主席表示热烈的祝贺。苏联驻我国大使尤金并分别致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刘少奇委员长和国务院周恩来总理,祝贺他们担任新职。

4. 我国自制飞机成功并且性能良好

第4版()专栏: 我国自制飞机成功并且性能良好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我国自制飞机成功。这是我国航空制造工业的光辉的开端。 七月二十六日,在某地隆重地举行了试飞典礼大会,在雷动的欢呼声中我国首批自制飞机飞上了祖国的天空。 最近两个月来所有出厂的飞机,都按照试飞计划进行了严格的试飞鉴定。鉴定结果证明,飞机性能良好,完全合乎标准。

5. 图片

第4版()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九月二十八日宣告闭会。当毛泽东主席和其他执行主席走上主席台时,全场鼓掌欢迎。图为在主席台上的执行主席(自左至右):陈叔通、黄炎培、李济深、宋庆龄、周恩来、毛泽东、刘少奇、郭沫若、张澜;秘书长李维汉。新华社记者 齐观山 钱嗣杰 邹健东摄

6. 我国航空制造工业的光辉开端

第4版()专栏: 我国航空制造工业的光辉开端 李大年 我国首批飞机制造成功,今年七月二十六日并在某地隆重地举行了试飞典礼大会。这是我国航空制造工业的光辉的开端。 这天清早,人们就兴奋地排着队从四面八方走向会场。这里有飞机制造厂的领导人员,有亲手制造第一批飞机的工人和设计师,有前来祝贺的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当地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代表和来宾。 会场设置在跑道边的宽阔的草坪上,四周旗帜飘扬,灿烂的阳光照射着被彩绸簇围着的飞机。 剪彩仪式开始了。在掌声中,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庄严地剪开了彩带。这时,讯号弹升向天空,飞行员们迅速地跨进了飞机的座舱,马达匀称而高亢地响起来。人们像等待婴儿的诞生一样,兴奋而紧张地等待着第一批自制飞机的起飞。这时,火红色的第一架飞机昂首滑出,后面是两架油绿色的飞机并排前进,它们闪着夺目的光彩,从人群面前驰过。 飞机轻捷地滑离地面,会场上掀起了喜悦的欢呼。欢呼合着掌声,合着马达的轰鸣,春雷般地滚过原野。 马达声震人心弦地在天空轰鸣着,飞机急速地打着横滚,翻跃前进着,时而连续地打着筋斗,时而凌空直上,隐没在高空里……。地面上的人们凝神注视着天空,赞扬着这些复杂的特技飞行。忽然飞机又编成紧密的队形,像追捕猎物一样,从会场上空闪过去。这时,人群里又响起了“万岁”的欢呼,像奔腾的浪潮一样,人们尽情地跳着,欢呼着,歌唱着这一伟大的胜利。 为了制造首批飞机,全国许多工业部门都给飞机制造厂以大力的支援,正如飞机制造厂厂长所说:“我们和全国的每一个角落都是血脉相通的,如果没有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钢铁企业的支持,我们就得不到高级合金等材料的供应。”全厂职工在全国的支援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鼓舞下,为胜利地制造新中国的第一批飞机而展开了热烈的劳动竞赛。许多先进生产工作者和青年突击队出现了。工作像战斗一样地进行着。工厂和车间的领导干部及工程师们,常常到车间和工人们一起研究解决生产组织上和技术上的困难问题。许多人都为第一批飞机的制造成功而紧张地工作着。 我国第一批飞机制造成功了。今天,中国人民自己制造的飞机已经在祖国的天空里飞翔;明天,千百个国防战士、民航驾驶员、农业技师和航空运动员,将驾驶着我国劳动人民自己制造的各种类型的飞机,飞翔在祖国辽阔的天空。 (新华社)

7. 苏联科学院举行会议庆祝我国庆

第4版()专栏: 苏联科学院举行会议庆祝我国庆 【本报莫斯科二十八日电】苏联人民开始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周年。 苏联科学院的历史科学部,经济、哲学和法律科学部,文学和语言科学部于二十七、二十八两日举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周年的科学会议。出席的有苏联的科学家、莫斯科研究院的领导人,社会团体的代表,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民主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使节。苏联科学院院长湼斯米扬诺夫主持会议。他在开幕词中说:全体苏联人民、全体进步人类同中国人民一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周年。他希望更加扩大中苏科学界的联系和交流经验。 二十七日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古贝尔报告了“苏联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友谊”,经济学博士马斯达尼科夫报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制度”。二十八日,苏联科学院通讯院士奥尔洛夫斯基将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济学博士阿瓦林将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走向社会主义”。 苏联科学院的东方学院和莫斯科大学的历史系东方组,将于二十九、三十两日举行纪念会。会上将由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们报告“中国人民的伟大历史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际和平和安全的强大因素”,“中国人民民主国家建设的成就”,“中国工人阶级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而斗争”等专题。 苏联艺术工作者、中央俱乐部在二十七日举行了庆祝晚会,莫斯科无线电广播台和电视广播台从二十五日起连续播送关于中国的讲话、音乐、歌曲、戏剧、电影。报刊杂志开始登载纪念中国的文章和照片。

8. 志愿军国庆节归国观礼代表团到京

第4版()专栏: 志愿军国庆节归国观礼代表团到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中国人民志愿军国庆节归国观礼代表团在二十八日下午到达北京。前往车站欢迎的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梅龚彬,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办公厅主任曾昭生、组织部副部长莫艺昌,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副秘书长刘其人,北京市抗美援朝分会常务委员柴泽民、李宗恩,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薛子正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代表等六十多人。 到车站欢迎的还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我国大使馆参赞李忠翼。

9. 中央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举行宴会 欢迎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工作团

第4版()专栏: 中央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举行宴会 欢迎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工作团 【新华社二十六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二十六日晚举行宴会,欢迎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工作团。 以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主任鲍里辛科为首的全体人员应邀出席了宴会。 参加北京苏联展览馆建馆工作的总设计师安德烈耶夫、结构工程师郭赫曼、艺术家克利马辛和苏联国立民间舞蹈团艺术领导人莫伊塞耶夫,也都应邀出席了宴会。 应邀出席宴会的还有苏联驻我国大使馆参赞华司考及商务代表米古诺夫。 我国方面出席宴会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雷任民、商业部副部长吴雪之、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宋裕和、铁道部副部长武竞天、文化部副部长丁西林、郑振铎、出版总署副署长叶圣陶、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晗。 我国方面出席宴会的还有: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会长楚图南、中苏友好协会总会副总干事廖经天、戈宝权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长、接待苏联来华展览办公室主任冀朝鼎等。 叶季壮在宴会上致词说:中国人民将从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中看到苏联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伟大成就,它将使中国人民更深刻地认识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苏联走过的道路,就是中国要走的道路。 鲍里辛科在答词中感谢中国工人和工作人员在建设苏联展览馆和筹备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工作中创造性的劳动,以及和苏联工作人员的亲密合作,保证了这一展览会即将胜利展出。这个展览会的展出,对于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中苏两国人民牢不可破的友谊将作出很大的贡献。

10. 泽登巴尔总理等接见我驻蒙大使

第4版()专栏: 泽登巴尔总理等 接见我驻蒙大使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乌兰巴托消息: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理尤·泽登巴尔、第一副总理巴·锡林迪布二十四日分别接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何英。陪同何英大使前往的有大使馆陈应参赞。 同日,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书记达姆巴也接见了何英大使。接见时在场的有蒙古人民革命党书记拉·杜格苏伦和我大使馆陈应参赞。

11. 意文化代表团到京 塞浦路斯工会代表团到京

第4版()专栏: 意文化代表团到京 塞浦路斯工会代表团到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应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邀请前来我国访问的意大利文化代表团一行八人,在团长帕勒尔摩(上议院议员)率领下,在二十八日乘飞机到达北京。 意大利文化代表团团员中有意大利著名的经济学家、文学家和大学教授等。他们将参加我国国庆观礼,并了解我国经济、文化建设成就。 应中华全国总工会邀请前来参加国庆观礼的塞浦路斯工会代表团一行四人,也在二十八日乘飞机到达北京。

12. 锡兰文化代表团到京

第4版()专栏: 锡兰文化代表团到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应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和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的邀请,锡兰文化代表团团长瓦山塔·库马尔和团员三人已抵达北京。

13. 缅甸华侨回国观光团到京

第4版()专栏: 缅甸华侨回国观光团到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参加今年国庆节观礼的缅甸华侨回国观光团第一批十人由团长黄则山率领,在二十八日下午乘火车抵达北京。 到车站欢迎的有: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铁民、办公厅主任张幹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华侨事务组、北京归国华侨联谊会等单位代表,北京归国华侨学生中等补习学校学生等。

14. 港澳国庆观礼团到京

第4版()专栏: 港澳国庆观礼团到京 【新华社二十七日讯】港澳国庆观礼团一行十五人由团长费彝民,副团长马万祺率领,在二十六日下午乘火车抵达北京。 到车站欢迎的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秘书长沙千里及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

15. 根据中波、中德、中罗文化合作协定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 波兰文化代表团和德、罗两国记者到京

第4版()专栏: 根据中波、中德、中罗文化合作协定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 波兰文化代表团和德、罗两国记者到京 【新华社二十八日讯】根据中波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的波兰文化代表团一行十人,在团长、波兰作家协会机关报“新文化”总编辑帕维沃·霍夫曼率领下,已在二十八日下午乘飞机到达北京。 到机场欢迎的有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副部长丁西林,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会长阳翰笙等人。 波兰驻我国大使基里洛克也到机场迎接。 代表团中间有波兰著名作家、艺术家及科学家。 根据中波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的波兰汉学家扬努什·赫米列夫斯基及“华沙生活报”编辑鲍里斯·埃佩尔也在同日到达北京。 同日到达北京的还有根据中德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记者两人。 在这以前,根据中罗文化合作协定一九五四年执行计划来我国访问的罗马尼亚记者一人已在二十六日到达北京。

第 5 版

1.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闭幕(图片)

第5版()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九月二十八日圆满闭幕。大会闭幕的前一天,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图为执行主席宣布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时,全体代表起立向毛主席热烈鼓掌欢呼的情形。 本报记者 朱 波摄 毛主席和代表们在一起。 新华社记者 齐观山摄 九月二十七日,会议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朱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图为朱德出席会议的情形。 新华社记者 邹健东摄 九月二十七日毛泽东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提名周恩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经会议表决通过。图为周恩来出席会议的情形。 新华社稿 侯 波摄 九月二十七日,会议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刘少奇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图为执行主席宣布刘少奇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时,代表们起立向刘少奇鼓掌欢呼的情形。 本报记者 朱 波摄 出席会议的科学、文学、艺术方面的代表们在会议休息时互相交谈。(自左至右):数学家华罗庚、作家舒舍予、建筑学家梁思成、京剧演员梅兰芳。 新华社记者 邹健东摄 九月二十七日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通过国务院总理人选。图为工业劳动模范李永在投票。  本报记者 朱 波摄 九月二十日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为军队代表在投票。 新华社记者 钱嗣杰摄 九月二十日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用无记名方式投票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为新疆代表在投票。 本报记者 朱 波摄 出席会议的妇女代表,在会议休息时互相交谈。(自左至右)吴志珍(贵州、苗族)、李凤莲、戎冠秀。 本报记者 朱 波摄 出席会议的宗教界代表们。(自左至右)胡文耀、李维光、达浦生、吴耀宗、吴贻芳。 新华社记者 钱嗣杰摄 九月二十六日,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一致举手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新华社记者 邹健东摄

第 6 版

1. 新疆各族人民在胜利前进

第6版()专栏: 新疆各族人民在胜利前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 鲍尔汉(维吾尔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成就之一,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正确地解决了国内民族问题。在我们国家里,各民族之间已经建立了真正的平等、友爱、团结、合作的新关系。各个少数民族在一切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成立自治机关,使各个民族都能实现其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民族自治权利,按照本民族的特点,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逐步进入先进民族的行列。 中国共产党从一九三三年起就陆续派遣了它的优秀的党员到新疆为各族人民的解放事业服务。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陈潭秋,以及毛泽民、林基路、乔国桢等许多革命同志在新疆培养了各民族青年,散播了共产主义的种子,对新疆的解放事业作了重大贡献。这些革命同志后来虽然都被蒋介石的特务盛世才杀害了,但是他们的鲜血并没有白流。新疆各族人民与汉族人民之间的友谊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建立和巩固起来。 新疆省一九四九年和平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中央人民政府和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下,在驻新疆人民解放军、汉族人民兄弟般的帮助和伟大苏联友邦无私的援助下,在各民族人民团结努力之下,落后的社会面貌已经有了基本的改变。各民族之间日益巩固的平等、友爱、团结、合作代替了过去的民族仇视和隔阂,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我们从下面所举的事实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五年中所获得的成绩。 新疆省解放后,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肃清了美国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所组织的乌斯满、贾尼木汗等政治股匪。以后又进行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减租反恶霸等斗争,巩固了社会治安。并自一九五二年九月起除阿勒泰专区外,在九个专区,五十多个县,三个市郊区,一千五百多个乡大约包括四百万人口的农业区胜利地进行了土地改革,使农民们从封建剥削制度下获得了翻身解放。随着土地改革的胜利,在广大农村中,互助合作正在稳步开展。现在已拥有包括一百一十户的、有七万亩田地的集体农庄;有包括一千四百二十五户的、有六万五千三百零二亩田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七十九个;有互助组五万多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民,占全体农民的百分之三十三点八四。并有供销合作社三百四十四处,社员已达四十九万七千六百人。全省的农业区目前并有三百一十多台拖拉机在工作着,如果按十五匹马力的拖拉机计算,就折合成一千多台。农民爱国生产的积极性一天天增涨,农业生产一年比一年发展。现在全省耕地面积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以上,粮食产量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农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购买力提高了。如全省一九五三年服装布料的销售量就比一九五○年增加了五倍,同时期糖的销售量增加了三倍。 畜牧业也迅速地得到了发展,牲畜的数目比解放前增加了百分之四十以上。牧区人民解放前用一只绵羊才能换到川字大茶(砖茶)一块,现在用一只绵羊可以换得砖茶十二块。各族牧民都开始过着自由幸福的生活。 解放前,新疆基本上是没有现代工业的。解放后由于人民解放军积极参加了工业建设,由于各族人民的努力和伟大苏联在各方面的无私援助,现在已经建立了许多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的工业。一九五三年的工业产品总值,较一九四九年增加了三十六倍。这些工业不仅解决了新疆各族人民生产与生活资料的一部分需要,而且为兰新铁路建成后建设大规模的工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对加速新疆农业、畜牧业和其他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改造事业和发展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事业方面都起着巨大的作用。新疆各民族的工人阶级也随着成长起来了。 随着生产的发展,新疆省的文教卫生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现在小学生人数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七点五,中学学生和专科学校学生都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三倍。一九五三年出版了书刊五百三十万册,其中百分之六十五是用各民族文字出版的。全省现有电影放映队二十八个,文工团十六个;有医疗机构一百九十八处,医务人员二千五百多名,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五倍。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全省居住着十三个兄弟民族,所以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便成为解决民族问题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从去年十月起至现在为止,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成立了四个相当于专区级的蒙古族、回族、柯尔克兹族的自治区,四个相当于县一级的回族、锡伯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的自治区,七个相当于区一级的蒙古族、回族、柯尔克兹族、达呼尔族的自治区,九个相当于乡一级的锡伯族、回族、柯尔克兹族、塔吉克族、蒙古族的自治区,共计成立了二十四个自治区。此外,相当于行署级的包括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专区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和相当于县一级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区、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区等都将于今年内先后成立。目前正积极准备于明年五月前后成立新疆省的自治区。 从成立了的各民族自治区来看,由于各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自治区内各族人民的政治积极性和爱国主义精神大大地提高了,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友爱团结更加巩固了,党和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了,各族人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发展文化教育的要求空前地提高了。各民族人民都高唱着“天山上的水永远流不完,毛主席的恩情永世不能忘!”这些都具体地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钥匙。从下面的一个例子中更可以看出自治区人民生活的改善、生产的提高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克孜勒苏柯尔克兹族自治区,在一九四九年,即解放前有牲畜二十五万二千四百只,现在牲畜已达到六十三万二千五百只。也就是说增加了一倍半。一九四九年有小学四十六所,学生五千三百七十三名;现在有学校八十八所,学生一万二千一百九十八名,并有二百十三名中学学生。此外还有供销合作社十六处,有医院和兽医院三所,解放后,培养了干部一千一百八十八名。 因此,从前在反动统治下遭受压迫的新疆各族人民已从事实上看到和认识到: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劳动人民掌握了政权,才能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彻底消灭民族压迫,在各民族之间建立新的真正的友爱关系,才能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的落后状态,使各民族达到真正的平等。所以他们一致保证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在汉族人民兄弟般的帮助下,为建设繁荣幸福的社会主义社会而贡献一切力量。(附图片)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到现在止,全国经过学校和其他方法培养出来的少数民族干部已有十四万多人。一九五○年至一九五一年,并先后创办了中央、西北、西南、中南、云南、贵州、广西等七个民族学院,为国内各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以及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培养干部。中央民族学院是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成立的,现在在院学习的有四十六个不同民族的学生一千二百零六人。这是中央民族学院一部分学生的合影。

2. 桂西僮族自治区农村新面貌

第6版()专栏: 桂西僮族自治区农村新面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广西省桂西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覃应机(僮族) 桂西僮族自治区各族人民,在反动统治时代深深遭受民族压迫和地主阶级压迫的痛苦,为了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早在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三○年,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左江右江一带进行过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运动,前仆后继地坚持着艰苦斗争。一九四九年冬,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广西,全区各族人民从黑暗的深渊中得到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长期被歧视、被遗忘的僮族开始了新的生活,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实行了区域自治,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 解放后不久,我区即逐步进行一系列的社会改革运动。首先是取得剿匪和反恶霸斗争的胜利,根绝了历史性的匪患,社会秩序出现了从来未有的安定,人民生命财产有了保障;接着又开展了群众性的减租退押运动,大大提高了群众政治觉悟。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要求和各民族自愿以及同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赞同下,首先是在汉族、僮族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最后于去冬今春在汉族、僮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及边缘地区进行土地改革。现在全区八百多万人口地区,已全部胜利地结束了历史性的土地改革运动。 经过土地改革,农村的面貌起了根本的变化。过去农民连脚踏的石头都是地主的,山场、森林也是地主的,现在这些都重新回到农民手里。过去骑在各族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地主阶级彻底被打垮了,农民真正成了农村的主人。群众经过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觉悟性和组织性大大提高,普遍地组织起来。过去受人统治、压迫的少数民族,现在都有了本民族的干部来管理自己的事情。在斗争中还有许多经过锻炼出来的各民族积极分子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和青年团。 土地改革的完成使过去被束缚的农村生产力获得解放,各族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在总路线的照耀下,各族农民热烈响应了“组织起来”的号召,互助合作运动在农村蓬勃地开展起来。现在全区已建成农业生产合作社二百一十一个、常年互助组五万多个、季节性互助组十四万个,组织起来的农户已占农民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五点八。由于实行了互助合作,解决了生产上、生活上的许多困难,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高涨,改变着农村的面貌,也改造着农民自己。据八十二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今年头糙田收成统计,都比去年早稻增产三成以上。邕宁二区联兴农业生产合作社今年的早稻比去年增产八成多。互助组也普遍比个体农民增产。这些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充分教育和鼓舞了全体农民。“搞好生产,争取转社”已经成为群众普遍的要求。全区计划今年秋收前后再建农业生产合作社五千七百九十个,并重点试办林业、畜牧业生产合作社。 农民把土地改革中分得的斗争果实投入了生产,又把丰收的粮食投入再生产,农民还从人民政府得到了大批救济、贷款,购买耕牛、农具、肥料。如马山县东良乡土地改革刚完成即买进耕牛四十二头和三百件农具。武鸣县林培华农业生产合作社从组织互助组以来,年年都增加了生产投资。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五三年前后就发放社会救济款二百六十亿元,农业贷款一千九百一十五亿元。这就使生产有了飞跃的发展,农民也有条件进行一系列的技术改革,逐步改变历史上遗留的落后面貌。一九五三年又开展了群众性的抗旱防旱运动,全自治区新建和修复小型水利三万零一百五十处、中型水利八处,建成了大型的可灌溉十八万亩的塘来水库和西云江水库,全部水利共可灌溉一百一十五万七千多亩田地。许多地区群众都积极改进耕作技术,挖掘土地潜力,将旱田变水田,一糙田变两糙田,冬种也普遍开展起来。据十五个县的统计已有百分之四十的一糙田变两糙田,去年冬种面积达五百万亩,增加了粮食的储备,有效地解决了春荒问题。山区也已改变了过去“刀耕火种”“广种薄收”的落后状况,由没有农具到添置农具,将木制农具换成了铁制农具。 正由于逐步改变了农民旧有生产组织形式,以及改进了耕作方法,我区各种作物都获得连年的丰收。全区粮食产量一九五三年超过了解放前水平百分之三十,已解决历史性的缺粮问题,并能有部分粮食外调,支援其他地区的经济建设。今年早稻收成甚好,玉米也获得丰收,晚糙禾苗生长繁茂,各族农民现在正积极劳动,以超额完成增产任务。 各种作物的丰收,带来了农民生活的改善。在反动统治时期,我区很多群众终年累断筋骨,流干了眼泪,还靠着木薯、野菜充饥,逢年过节还见不到一两盐巴,终年缺衣少穿,甚至一家人才有一条裤子。这些痛苦生活现在已一去不复返了。隆林县各族联合自治区的民族乡磨俄屯的十九户苗族,过去长期受着“冷”“饿”“病”的折磨,解放后他们辛勤地耕作在自己的土地上,生产一年比一年增加。解放前全屯每年生产的粮食最多为三万多斤,一九五二年增至四万多斤,一九五三年增加到六万多斤,解放前全屯只有几头耕牛,现在已有二十九头耕牛,还有十匹马,并且家家都养有一只到三只猪。随便你走进那一户人家,人们都可以看见挂在屋梁上的玉米棒子和稻谷穗子,他们现在每天都能吃得上一顿干饭和两顿稀饭了。如百色县罗甫乡,现在不但家家吃得上盐,而且每家都能存上二、三十斤盐,男女都穿得上新衣服。 解放前我区病疫长期流行,疾病和穷困交织在 一起,被认为是一种无法逃避的劫运。几年来由于群众生活状况改变,开展了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展开了预防工作,现在全区已基本制止疟疾、天花、伤寒、痢疾等传染病的流行,改变了过去 “稻谷黄、病满床”的现象。过去妇女生育就像一种不祥的征兆,难产夺去了不少母子的生命。现在这种状况已在逐步改变,新法接生已经逐渐地推广了,婴儿死亡率大大降低,从根本上扭转过去“只见娘怀胎、不见儿行路”的悲惨情况。由于疾病减少,几年来各地人口都有了增加,东兰西山瑶族自治区,一九五三年六月三十日统计全区人口比解放前增加百分之八强,弄林乡的六十九户瑶族,解放后就增添了三十个小孩。 各族人民学习文化的要求也日益高涨。各地人民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动地积极建校,过去没有学校的地方,现在建立了学校,过去没有机会上学的苗、瑶人的子弟,现在已有二万五千多人上学。现在全区在学的中小学生已达一百一十万五千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百分之十二点九,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落后状态正在一步步地消除。 民族自治区的建立,以及经过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更加促进了民族团结。几年来在一系列运动中解决了很多民族纠纷。有的地区两寨之间,因历史纠纷长期都不吹“芦笙”(侗、苗族人民歌舞娱乐用器);解放后,由于受到一系列的团结教育,和谐的芦笙又吹起来了。许多汉、僮族农民群众还自动让出荒坡给地少的瑶族农民耕种。天峨县桂花乡农民见甘洞乡瑶族农民地少,连有泥土的石头缝里都种了玉米,便自动划出三十七个土山给瑶族农民耕种。凤山县隆深峝有二户瑶族、八户僮族农民,解放前这乡的地主利用一块土地挑拨瑶、僮两族农民闹不团结,两族人民朝夕相见,连一句话也不说。解放后,隆深峝瑶族农民认识到过去的不团结应归罪于地主阶级,向地主阶级进行了斗争。穷苦的瑶、僮两族农民分得了土地、耕牛及农具,从此民族团结互助代替了民族歧视。去年冬天,隆深峝瑶、僮农民在总路线的照耀下,二户瑶族、八户僮族打破了历史上不互助不帮工的习惯,组织了一个互助组,有困难互相帮助解决。由于他们共同积极生产,今年早玉米增产一千多斤,比过去那一年都好。他们都认为这是民族团结的果实。这种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事实。已是全区普遍的新现象。 我区每一个人从亲身体验中都懂得今天美好的生活不是凭空得来的。这是中国共产党正确领导的结果。各族人民回忆悲惨的过去,看看现在,憧憬着美好的将来,更对共产党寄予无限的信任和支持;对毛主席百倍的爱戴。许多群众在自己的祖宗牌上贴上了毛主席像,朝夕瞻仰。永远跟着中国共产党,永远跟着毛主席走,就是幸福和光明,已成为全区人民共同的誓言和信念。

3. 彝族人民团结起来了

第6版()专栏: 彝族人民团结起来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西康省凉山彝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瓦渣木基(彝族) 彝族是西南各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一个民族,它分布的地区很广,四川、西康、云南、贵州、广西等省都有。大小凉山是比较大的彝族聚居区。大小凉山包括西康的凉山彝族自治区和四川乐山专区的雷波、马边、屏山、峨边、沐川各县。一般估计,单是在四川、西康、云南边界这个区域内的彝族就约有一百五十万人左右。 由于历代反动皇朝的残酷统治,居住在四川、西康、云南边界地区的彝族,千百年来,一直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国民党蒋介石匪帮继承这种反动统治后,在“见蛮不整三分罪”、“要过太平年,除非蛮杀蛮”的谰言下,一面直接大规模地使用飞机大炮来屠杀彝人;一面在各地培养封建反动武装来镇压彝人;更毒辣的是使用挑拨离间、“以彝制彝”的手段,来达到它统治、残杀以至消灭彝族人民的目的。彝族人民在他们这种压迫、剥削、挑拨、离间、欺骗之下,弟兄相杀、郎舅相杀,多少家门亲戚都变成了“冤家”。 “打冤家”是一件非常惨痛的事情,但在国民党反动统治时代,它又是彝族地区发生得最多的事情。有些地方,有时一天要打两次“冤家”。第一次打死的人还未烧埋,第二次打死的人又抬回来了。由于不知“冤家”会在什么时候来袭击,彝人男子们差不多整年都是荷枪实弹地生活着,上山打柴、放羊,下地耕种,都要带枪。在这种情形下,很多“冤家”接壤地区的土地都荒芜了。冤家多的人, 一辈子也不敢离开自己的村落。村落四周的道路都挖得窄窄的,甚至吃团年饭也得在住地四周安好警戒。 有些“冤家”打起来规模很大,一九四二年罗洪矢鲁支在蒋匪靖边司令邓秀廷的挑拨下,进攻住在达普那打的瓦渣家,一天之内烧毁房屋许多间,双方伤亡几十人。过了几天,瓦渣家在反动政府的挑拨下进攻住在比耳那打的八且家,也烧毁房屋许多间,有二百多户彝民流离失所。第二年在反动政府同样的挑拨下,盐源北部的倮姆家和罗洪祖祖支进攻盐源东部的马家,把老漫沟一带几十里的房屋烧光,两个月后马家又受反动政府的指使,进行反攻,把巴哲、曾家湾的房子烧了二百多间。这样循环械斗的结果,许多彝族人民的生命无谓地牺牲了,财产也消耗殆尽。但是国民党反动匪帮却在彝族这种惨境中达到了他们统治彝人的目的。 一九五○年彝族地区相继解放,国民党反动派被打垮了,挑拨离间的祸根挖断了,历史上的那种民族压迫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共产党、人民政府本着团结互助的方针,在“旧案说服谅解,新案协商调解”的原则下,开始进行调解“冤家”的工作。一些参加工作的彝族领袖人物,首先放弃了成见,主动要求调解,并且带头让步。调解了一些关系重大的纠纷之后,彝族人民得到了初步的团结。在这个初步团结的基础上,一九五一年一月,西昌县红毛麻姑区(现改属喜德县)第一个彝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同年四月昭觉县又建立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五二年十月又成立了相当于专区一级的凉山彝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彝族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得到当家作主、办理自己的事情的权利,民族内部的团结随着进一步加强了。 从解放到现在,西昌专区各县,前后调解了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的纠纷一万多件;凉山彝族自治区成立后的一年半中,彝人自己和解的不算,单是通过人民政府调解的内部纠纷就有三千三百多件。这些纠纷都是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所造成和遗留下来的。现在彝族人民的“打冤家”已基本上结束了。一些大的纠纷差不多都已解决或停止发展,如喜德县罗洪家内部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挑拨、煽动、指使,一方驱逐另一方,因而引起的互相残杀,历时二十多年、死伤简直无法统计的纠纷;瓦渣家内部阿牛、耳基、说克三支打了二十六年、死了七十多人的纠纷,都已和平解决了。其他,果基家与阿侯家的纠纷,前后打了三十七年,双方死了四百多人,互相抓了六、七百人出卖或索取钱财;布拖比补家内部阿的、阿庄两支的纠纷,打死了二百多人,过去曾经有一次双方动员到一万多人,在一天之中就打死了九十多人,这些大“冤家”,经过调处,也停止了械斗。 实行区域自治,建立彝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权机关,使彝族人民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的伟大、正确,几年来参加各级政府机关工作的彝人已有二千多人。民族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日益加强,彝区社会秩序已基本安定,过去经常从事“打冤家”的人都已转到了生产战线。人民政府又帮助彝族人民发展经济、文化事业。农民从一九五三年起已得到人民政府无偿发放的几十万件农具,根本改变了“刀耕火种”和使用木制农具的现象,很多荒地已开成熟地;过去没有耕牛的,差不多都已买上了耕牛;再加上兴修了水利,进行了选种施肥,农业生产量显著提高。由于社会秩序安定,四出经商路上已不怕抢劫,再加上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都建立了初级市场,很多彝人经营驮运。土、特产品畅销,而且价格普遍提高了。解放前一百斤牛羊皮只能换七、八斤盐,现在一百斤牛羊皮已可换一百一十多斤盐了。据统计,现在彝人的收入比较一九五○年平均增加了百分之二十到五十,有些地方还超过了一倍以上。人民的生活已初步得到改善。过去彝族群众很多穿麻布衣服,现在一百个人中只有六、七个人穿麻布,有些地方根本就看不见穿麻布的人了。以前全年吃不上几次盐的,现在每餐饭都有盐吃了。 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开办了各种干部学校和训练班,使各民族干部差不多都有机会学习;组织了各种参观,使一些从来没有离村三十里的人,也远到成都、重庆甚至北京参观;召集了各种会议,使以前的“冤家”也在一起来商量事情;建立了学校,很多小孩子已进了民族小学,读用自己的文字编印的课本;“冤家”的和解和医药卫生工作的开展,人口死亡率已减小、生育增加,就是牛羊牲畜也加倍的旺盛了。 过去像牢狱一样的彝族人民居住的山区,今天已开始变成彝族人民美丽、温暖的乐园。现在,老年人已不再愁儿孙没衣穿没饭吃;母亲们已不再担心儿子会遭短命;青年男子们说:现在可以脱下衣服、解下枪弹睡觉了;年轻的妇女们说:现在不怕丈夫被人打死而当寡妇了。 几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少数民族要想得到民族平等,离开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指示是根本不可能的。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所订出来的民族政策,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钥匙。我们相信,在共产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汉族老大哥的帮助、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遵循着正确、伟大的总路线前进,彝族人民是一定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去的。

4. 宗教信仰自由在新中国

第6版()专栏: 宗教信仰自由在新中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佛教协会代理会长 喜饶嘉错(藏族) 宗教信仰自由这句话,过去国民党反动统治阶级也说过,但是许多摧残宗教的事实,揭穿了他们的伪善。例如一贯屠杀喇嘛的刽子手马匪步芳父子,在青海派兵洗劫了“藏官巴寺”、“竹节寺”、 “赛老寺”、“拉卜楞寺”等,把竹节寺庄严的幡竿作为悬挂喇嘛人头的十字架,拉卜楞寺的佛教名学者“共堂罗者”也惨遭杀害。其残暴无以复加。佛教的命运如此,其他各宗教的遭遇,也是同样悲惨的。 反动统治阶级装出一付伪善的面貌,侈谈信教自由,完全是为了笼络宗教界上层人士和欺骗广大信教群众,把宗教作为他们统治广大人民的御用工具之一,借以巩固其反动统治。他们更恶毒地利用宗教信仰的不同和同一宗教中的教派差别,进行挑拨离间,制造分裂,形成了历史上教与教、派与派,以及民族间、地区间的相互歧视,给人民带来了无穷的痛苦。 一九四九年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中国人民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建立了人民的新中国。当时我由于过去受了所谓“共产党不要宗教”的反动宣传的影响,惶惶不安。最初我听到共产党提出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此颇有疑惑。一九五○年元月,我参加人民政府工作的当时,仍是将信将疑。以后由于目睹共产党坚持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许多铁的事实,逐渐消除了疑虑。这些事实,也同样解决了广大宗教信仰者的疑虑,从而进一步认识了新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真实性。 解放五年以来,我们宗教徒普遍提高了政治觉悟和爱国主义思想,划清了敌我界线,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全国性的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进一步团结了全国各宗教的信仰者。拿中国佛教协会来说,它广泛地团结了全国汉、藏、蒙、傣、满、苗、裕固、土族等八个民族的各宗各派的信仰者共同进步。佛教协会成立一年多以来,各地佛教徒在它的指导下,加强学习,更加提高了爱国主义思想,在保卫世界和平、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 我们宗教徒,深切感激人民政府根据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宗教所采取的保护的措施。拿佛教来说,首都规模宏大的雍和宫喇嘛寺,历代失修,殿宇破旧不堪;解放后,经延致各地优良工匠精心培修,雍和宫又恢复了画栋雕梁、油彩鲜明、红墙黄瓦、金碧辉煌的面貌。全国知名的四大名山之一的、蒙藏等少数民族崇拜的圣地——五台山,敌伪时期,毁于兵燹,数千年积累下来的佛教建筑,尽付灰烬。解放后已经培修,使圣地劫后重光。其他如杭州灵隐寺和各省许多著名寺院,也都修建了。例如黄教祖师宗喀巴的诞生地、达赖喇嘛的家乡、班禅额尔德尼久经驻锡之地——青海塔尔寺的大金瓦殿和峡种寺,都经修理,焕然一新。我的学生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副主席格桑旺堆赠我德格版丹珠尔大藏经一部,我因人力物力的限制,无力启运,幸得人民政府大力帮助,由玉树派人赶着驼马去德格把经运抵玉树,再由汽车经西宁运抵循化古雷寺。当藏经运抵古雷寺时,僧俗群众,夹道膜拜,衷心感谢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佛教的保护。 几年以来,全国各省市乃至部分县市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都有佛教徒参加。这次普选,全国佛教徒不仅有神圣的选举权,而且各地都有佛教徒当选代表,在少数民族地区更为显著。以青海而论,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九位代表中,我和夏葺尕布、松布,都是出家喇嘛,还有马兴泰,官保加二位代表,都是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宗教徒不仅在国内政治地位提高了,并出现在国际活动中,如一九五二年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我和圆瑛法师及赵朴初居士都参加了中国代表团。能海法师并出席了一九五二年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和平代表大会。佛教徒也有很多人成为人民政府的工作干部。 宗教徒的宗教生活,并未因参加人民政府工作有所改变,相反的,还得到人民政府的尊重和照顾。例如西康藏族自治区,在自治机关中设有佛堂,给干部中的宗教信仰者以诵经的方便。在各种会议期间,也充分注意了宗教徒的宗教生活,如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开会期间,为了照顾参加会议的伊斯兰教徒过好“朱马节日”,在节日那天停止了午前的会议。青海在召开各种会议时,为了具体照顾伊斯兰教五时礼拜的教规,专辟净室,以便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礼拜。更应当指出的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广大人民和各级干部以至武装部队,经常进行尊重各民族人民宗教信仰的教育。最使我感动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宗教的尊重。去年人民解放军进剿为祸青南、甘南的马良、马元祥股匪时,在辽阔的草原上虽处在栉风沐雨数日不得食的艰苦环境下,仍毫不动摇地遵守尊重各族人民宗教信仰的军纪,不住寺院。这与过去马匪步芳屠杀喇嘛,毁灭寺院的暴行相较,使人更深切体会到人民军队的可爱,益见反动匪军的可恨。 我们佛教徒特别不能忘记的是:三年以前,在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所达成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是佛教盛行的地方,协议内容充满了对佛教的尊重和保护,得到西藏人民普遍的拥护。这个协议的执行,使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回到祖国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里来了,结束了由于反动统治者的挑拨所造成的达赖喇嘛同班禅额尔德尼长期不团结的历史,使几十年不能回西藏的班禅额尔德尼顺利地回到了西藏。现在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同全西藏广大人民都亲密地团结起来了,正信心百倍地建设着伟大祖国的西藏。最近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从遥远的边疆一同到北京代表全西藏人民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更是史无前例的。当我们在北京前门车站欢迎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时候,情不自禁地想到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伟大的毛主席的恩情。这个历史事件,是我们佛教徒永远不能忘记的。 在新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事实,现在更在宪法中固定下来了,使宗教信仰者进一步体会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我们必须更好地热爱伟大的祖国,结成牢不可破的统一战线,以保卫真正维护宗教信仰自由的祖国大家庭。大家都知道: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卖国集团是不甘心死亡的,祸国殃民的蒋贼介石逃到台湾后,在美国帝国主义豢养下,不仅以无耻的海盗行为劫夺我国和友邦的海船,并不断派出匪军骚扰我沿海地区和派遣特务潜入大陆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地威胁着祖国的安全,也威胁着宗教徒的信仰自由。蒋贼是包括宗教徒在内的祖国人民的共同敌人,全国人民不分有无宗教信仰,都有保卫祖国的责任。但是,我们宗教界本身,过去由于警惕性不够,给美蒋匪帮钻空子的机会,今后应加倍提高警惕,严防并粉碎美国帝国主义和蒋匪帮利用宗教的阴谋诡计,并应彻底清除披着宗教外衣潜藏在宗教内部的害国害教的宗教叛徒,严整自己的阵容,与祖国人民一道,用实际行动,努力贯彻解放台湾的号召,彻底消灭霸占台湾威胁祖国安全的蒋介石匪帮,为确保祖国人民的利益和宗教徒信仰自由的幸福生活而奋斗。(附图片) 九月九日下午,班禅额尔德尼到达赖喇嘛寓所看望达赖喇嘛。这是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正在会客室里谈论宪法草案。 民族出版社稿